前提是顾惜之不曾背叛安荞,并且值得安荞去付出。
如同现在一样,眼里心里都只有安荞一个,那么不管付出什么都是值得。
好比如安荞现在的心情,虽然有那么点嫌顾惜之聒噪,却不曾厌恶与不耐烦,若是某一刻顾惜之安静下来,反而还可能会不习惯。
安荞想要先到杀手门去看葬情,顾惜之虽有些不高兴却没有反对,也不再强调安荞是他顾惜之的媳妇儿,不能再去看别的男人。
或许在顾惜之看来,安荞已经是他的人,应该不会再稀罕别的男人。
只是到底是有着一半天狼族血脉,女尊男卑自上古时期以来早已融于骨血当中,心里头总是有那么点自卑,总担心安荞会移情别恋。
在爱上安荞之前,顾惜之就是个十足的浪人,何曾如此小心翼翼过?
顾惜之也不曾后悔,若非遇到安荞,他很有可能已经死掉。
就算不曾死掉,也会被想方设方恢复容貌,然后被嫁给天狼族位高权重的狼母,一辈子成为他人的禁脔。
哪怕不是禁脔,在天狼族也不会有自由,如同蓝月皇朝的公主一般。
拥有着无比高贵出身,享尽荣华富贵,却最终会成为笼络朝臣的工具。
用安荞的话来说,那就是出来混的终究是要还的。
二人很快就到了杀手门,在看葬情的时候,顾惜之单手抱着安荞的胳膊,手小心翼翼地看在安荞的肚子上,眼珠子一个劲地滴流转着,心里头惦记着那里头会不会已经有了个小娃娃。
若是有小娃娃,会是男娃子还是女娃子。
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顾惜之都感觉好纠结,就如他的身份那么纠结,不管是男是女都怕会被嫁出去,孩子都是留在家里的好。
安荞没去理顾惜之的小动作,也没去琢磨顾惜之这小动作的意思,一直蹙眉看着葬情。
那个长得比女人还要美还要妖娆的男人,现在看起来似乎更好了,远远看着皮肤不是一般的白嫩。
不知何时起,眉心竟然出现了一颗红痣,配上那一抹红唇。
简直了。
若非早知那是个男人,打死都不会相信那是男人,毕竟太像个女人了。
“你们门主什么时候会醒?”安荞忍不住问跟在一旁的老杀手。
这名老杀手年轻的时候透支得厉害,刚见面的时候喘气都跟拉风箱似的,还是安荞出手才捡回来一条命,连同早年的暗伤都给治好。
再加上外家功夫不错,瞅着再活过三十年,都没有任何问题。
安荞就以为这老杀手会对她热情一点,至少会把葬情的情况好生跟她说一下,不至于让她一直惦记着,心里头直抓瞎。
结果老杀手手里头拄着的剑始终还是拄着,仍旧是面无表情:“不知,可能是三年,可能是三十年,也有可能是三百年。”
安荞想打死这老杀手,觉得自己白费了功夫。
“那你们没有门主,能行吗?”安荞忍不住又问。
老杀手瞥了安荞一眼:“门主还活着。”
这意思就是说只要门主还活着就行,不管是醒的还是昏迷着的?安荞觉得自己真相了。
却不知道更真相的是,这些杀手们希望他们门主一直沉睡,最好睡足三百年去,省得老是没事玩败家。
三百年的时间,足够杀手门累积出一些底蕴来,说不准够他们门主败十年家。
这些杀手都是从孤儿中挑来,大多都是三四岁的时候被挑回来,早就被杀手门的这一套给洗脑。
并不认为那样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那样做才是对的。
门主就只是门主,撑门面用的,有活着的门主就行,干吃饭不干活也是应该,指手划脚也得听,不过要是这么败家的,沉睡了也是挺不错的。
“睡着也好,省得出来祸害人间。”安荞给予了肯定,长了这么一副祸国殃民的样子,若是女子还好说,偏偏就是个男人。
这是个男人啊!
要是出去溜达一圈,让天下的男人猛然发现自己竟然是喜欢男人的,那就真的玩大了。
顾惜之适时说了一句:“对,沉睡三百年!”
安荞瞥了顾惜之一眼,其实她对葬情没有什么感觉,只不过因为葬情当时救了她,不止抱她走了一段路,还把她当成个巨大婴儿背着,感觉里头有那么点奇怪,有那么点纠结,又有那么点抓狂。
才如此的‘念念不忘’,总觉得葬情应该醒来一下。
醒来做什么?
自然是让她跟他吵一架,又或者是打一架,不管最后是做朋友还是做敌人,都算是有个交代。
不必跟现在似的,占了所谓的救命恩人的位置。
谁料一群面无表情的杀手,竟然给予了肯定,齐声:“沉睡三百年好。”
安荞就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尼玛一群智障!
“走了,这次走了以后,我估计就再也不会来你们这里了。”安荞转身便走,不过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哎,我说你们以后接生意的时候,别接安姓人的生意啊,又或者接生意之前先打听得清楚一点,别接我家亲戚的生意,我可不想跟你们干架啊。”
老杀手面无表情:“不接,接你们家生意忒亏。”
安荞点头:“不接就行。”
老杀手瞥眼:怎么还不走?
安荞没看懂那眼神,又说了声:“不过你们要是接了离丰县近的生意,不妨到我们家做客,我们家不嫌弃你们的。”
老杀手:我们嫌弃你们,杀手从不做客他人家,只会杀到他人家去。
这眼神安荞算是看懂了,摸了摸鼻子,也不说些什么了,总不能让人家杀到自己家去,灰溜溜地转身就往大殿走去。
打算歇上一天,再回云县去。
只是不知雪韫现在是在云县,还是在漠城那里,毕竟是受了伤,应该不会走得太远。
老杀手面上终于有了嫌弃,并不感谢安荞的救命之人,杀手门里的杀手都依靠着透支生命力来提升能力,一般活不过四十五岁。到了三十八岁以后就不会再接单,留在杀手门里教导下一代杀手,一般都个两三年就会死,再久也就六七年那样。
活得久了,反而嫌弃了。
老杀手现在就是嫌弃自己死不成了,杀手门里就没有跟他那么老的存在,简直就是个异类。
自杀是不可能,只有在走不动的时候让亲手教导出来的下一代杀了自己才行,然而他感觉还能走三十年。
老不死了,好讨厌的感觉。
老杀手不高兴了,招待自然就没有那么周到,偏偏安荞二人还没有察觉出来,以为杀手都是这个尿性。
二人在大殿里打了一个晚上的‘架’,第二天一早神清气爽地离开。
等到安荞二人离开,杀手们都聚到了一块,一个个面无情表情。
“传说那是妖精打架。”
“师父教导,妖精打架时最好下手。”
“作为杀手最好不要妖精打架。”
“因为妖精打架会上瘾。”
“作为一个合适的杀手一定要学会克制。”
“可以试试妖精打架,看看自己克制力如何。”
“克制得住就是最厉害的杀手。”
“门里没有女杀手。”
“培养几个。”
……
只有老杀手没聚到一块,去雷井时路过停顿了一下,听后那张老脸又变了。
作为杀手门中最老的杀手,估计没人比他更懂这事。
“杀手门不需要女杀手。”老杀手手里头拿了块烧饼停顿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完这句话,然后又继续朝雷井走去。
只是一群智障并没有明白那意思,面面相觑后又琢磨了起来。
一个个仍旧是面无表情,却在琢磨着妖精打架的事情。
安荞与顾惜之二人丝毫不知道,留在杀手门里歇息一天,竟然会把一群杀手都给带坑里去。
若是知道的话,估计也会不好意思。
谁知道那群杀手的敛息术会那么好,她与顾惜之鬼混一个晚上的声音,全让他们给听了去。
一个个杀手都被他俩带沟里去,不知会发生点什么事情。
二人走走停停,因着顾惜之太过黏糊,花了四天的时间才从沙漠里走出来。
刚离开沙漠走进云县的时候,安荞感觉还有点不太适应,在沙漠里待了快两具月的时间,看习惯了满天的黄沙,四处连个绿色都没有。
进到云县的时候,看到一片苍绿,竟然有些不习惯。
轰隆!
刚进云县不到一刻钟,天上竟然又聚起了乌云来,云层间雷电闪闪。
安荞抬头一脸愕然:“还真是凑巧。”
顾惜之也有点惊讶:“上一次咱们也是刚进云县就要下雨,这一次也是这个样子,还真令人意外。”
安荞点头:“我都感觉自己是雨神了。”
顾惜之听着勾唇一笑,伸手拉住安荞的手:“是啊雨神,快些走吧,到上次那家人那里避雨,回来的时候你不是说了,要到那家人那里看看吗?”
安荞点了点头,一脸顺从,由顾惜之牵着手,往那家人那走支。
这里说是一个县城,其实也就比青河镇要大那么一点,再加上人分布也比较集中,走不了多久就到了那人家门口。
主人家门敞开着,一个个跑出来看天,看起来都十分兴奋。
“是你们!”妇人一脸惊讶,赶紧把安荞还有顾惜之迎了进去,“快,快进来。”
安荞咧嘴露出一抹笑容:“这天看着又要下雨了,你们今年说不准有个好收成。”
妇人一脸激动,嘴巴都哆嗦了起来:“是啊是啊,借您吉言,今年肯定会有好收成。”
二人刚进门,雨就哗啦下了下来,不是一般的凑巧。
不过也只有安荞二人在躲雨,这一家人连同孩子都跑出去淋雨,平日里喝的水都不够,更别说有水洗澡。
好不容易天下雨,他们肯定要出去洗个露天澡。
安荞看着看着,突然就乐了,对顾惜之说道:“我还真觉得自己像个雨神了,他们这里有时候三年都不见得下一场雨,我进了两次这县城,就下了两次的雨。”
顾惜之一脸笑眯眯:“是,你是雨神,可厉害了。”
安荞嗤了一声,伸手推了顾惜之一把,这马屁拍得她不爽,感觉有点没劲。
不过这雨下了总归是件好事,这里的人都种好多的地,之前的那一场雨下下来,估计他们去补种了不少的粮食,再加上这一场雨,光这一年的收成,应该够他们生活两三年了。
“不容易啊,就是不知道我那爷奶是怎么在这里过下去的,之前叫你打听消息你也没怎么打听出来。”安荞伸手接了一捧雨水,发现这雨水还真不怎么干净,有点污浊。
不过朝天看了看,也就默然了,满天的黄沙给整的。
下雨之前可是刮了大风,天上刮了不少的沙土,都被大雨给浇下来了。
顾惜之疑惑:“我不是打听到了吗,这里的人都说那不是什么好县令,一家子欺软怕硬,还想提高税收来着,被老百姓堵衙门去才消停下来。”
安荞翻了个白眼:“我听说他们每任县令都是这个尿性,你打听的这个消息,算什么消息?”
那一家人本来就是欺软怕硬,有那毛病不也很正常么?
顾惜之摸了摸鼻子:“好吧,算我没打听到。”
安荞翻了个白眼,心里头却想着雪韫的事情,有关于老安家的事情,雪管家现在肯定知道得很清楚,到时候去问一下雪管家就知道。
只是受了重伤的雪韫不知怎么样,现在到底有没有醒来。
其实安荞怀疑雪韫之所以身上断了那么多骨头,是被自己这二百斤给压的,心里头怪不好意思的,想当初自己要不是在黑洞里头转得那么迷糊,被抛出来的进候就不会那么懵逼,让雪韫垫了底。
自己这二百斤肉那么有弹性,其实摔到地上也不至于伤到哪去,没被自己压一下的话,雪韫自己估计也不会摔得那么伤。
可偏偏一副排骨让肉球给压了,然后骨折了。
“姐姐,你是不是神仙?”一个孩子小心翼翼地靠近,仰着脖子看着安荞,眼内尽是儒慕。
安荞愣了一下,看向这个站着都还没有自己坐着高的孩子,答非所问:“孩砸,你今年几岁了。”
小孩砸:“姐姐,我今年七岁了。”
安荞惊讶:“孩砸,你发育不良啊,来来来,把这烧饼给吃了。”
小孩砸拿着烧饼一脸激动地跑了,等跟弟弟妹妹分享了以后,才突然想起安荞还没有回答她的话,又颠颠地跑了回去。
安荞又递了一个烧饼过去:“来来来,这是给你爹娘的,快拿去。”
小孩砸又走了,这次彻底忘记问安荞话了。
安荞又拿出个烧饼来,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到人回来,顿时就叹了一口气:“吃了大半个月的烧饼,我现在看到烧饼就提不起兴趣,感觉再吃一个我就会变成烧饼脸了。”
顾惜之看了看安荞的脸,忍不住道:“其实你现在的脸也挺圆的,跟烧饼差不多圆。”
安荞一烧饼拍了过去:“赶紧的,趁着现在天还没有黑,你到街上看看去,有没有卖别的吃食的,去买点回来。”
顾惜之把烧饼拿了下来,摸了摸自己的荷包,果然连荷包都不见了,就问安荞:“媳妇儿你那里还有银子不?我荷包不见了。”
安荞瞪眼:“你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朝我一个女人要银子?”
顾惜之:“……”
安荞:“别看我,我没有。”
顾惜之:“要不为夫去抢?”
安荞:“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也就你能做。”
顾惜之:“……”
安荞:“算了吧,还是吃烧饼吧。”
等明日到了漠城,找到雪家的地盘,非得好好搓一顿不可。
顾惜之有些心疼,还真想去给安荞抢点食回来,只是被安荞给抓住了。在云县这个地方,就算你去抢,也不见得能抢到什么好东西来。
不如忍忍,等明天自然就好了。
瞧人家吃烧饼吃得多香,一口烧饼一口雨水,好像得什么人间美味似的。
雨停后安荞跑到花生地去看了看,发现这些花生长得比她预想中的还要好一些,也不知是不是之前下过雨的原因。
倒是地里头的小麦长得不太好,不过这也是安荞自己认为,这里的人都说今年的麦子长得好,这一场雨以后肯定会更加的好。
棉花也长了出来,看着不太好,分枝忒多了点。
“等这些棉花长得再高一点,你们就把多余的枝节给掐了知道不?比如这种……这种……”安荞没打算白忙活,来了这一趟,还把种棉花法子给教了一下,不过安荞两辈子都没种过棉花,这法子也是偶而听说的,连在哪听说的都没想起来。
这家汉子跟妇人都认真听着,生怕错漏了什么。
就连孩子也听得认真,安荞说完还看了看这孩子,六七岁的孩子连一米一都不到,不是一般的发育不良,不过这边的人都这样。
男的身高一般都一米六左右,女的也就一米五左右,跟营养不良有很大的关系。
初流放到这里的人,个子也是很高的,只是一代比一代矮。
这里的人生育能力也不强,好多人成亲以后连孩子都没有,这家人可能日子过得稍微好点,所以才生了三个孩子。
只是瞧这孩子这样,看着就怪噎着的,讲真不如少生两个。
安荞伸手摸了摸这小丫头的脑袋,倒也没对人家汉子还有妇人说些不好听的,生不生孩子是人家的事情。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再穷的人家也希望能有孩子,成亲的大多原因是为了下一代。
你若让人家不生,人家铁定把你给恨上。
“小丫头没事在家的院子里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