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妖死了,身体恢复了原型,是一条长达十丈的大蟒,莽皮上的花纹和之前见过的那条大蟒一模一样。
见到蛇妖变成了本体,牧童和捕蛇者才从惊慌失措当中恢复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草丛当中传来莎莎的声音,令两个人无比警觉。一条通体雪白的小蛇带着一只淡绿色毛发的翠鸟从其中游了出来。捕蛇者接二连三地被蛇惊吓,见到这条小白蛇,顿时心生怒气,手掌猛地握住叉子,向白蛇身体刺去。
小白蛇虽小,但已经有了灵智,只需假以时日就能修炼成精,反应自然是无比迅速,身体当即蜷缩起来,猛地跳起,狠狠地咬在捕蛇者的手腕。捕蛇者吃痛之下,用力摇晃手腕,将白蛇狠狠地摔在地面上。
小翠鸟煽动自己弱小的翅膀,飞到白蛇身上,期期艾艾地鸣叫起来,显得无比哀伤。
牧童见到这只翠鸟如此好看,心道:“这鸟儿着实漂亮,若是将其捉回去,献给东家小姐,她一定会笑了起来。”
一想到东家小姐笑起来的好看样子,他心中就一阵傻笑。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见到捕蛇者拿起自己的叉子向白蛇刺去,他见此,心中一惊。翠鸟此时正落在白蛇头上,若是捕蛇者这一叉子下去,定然会将小翠鸟一同杀死。
“不要杀它。”他连忙大叫起来,猛地扑了出去,死死地握住捕蛇者的手腕。
白蛇微微弓起身子,冰冷的眸子当中,有着温热之意,那是对牧童的感激。
捕蛇者习武多年,拥有一身不俗的武功,牧童哪里是他的对手。他的手腕只是颤抖了一下,牧童当即被甩了出去,摔在地面上。叉子继续向前杀去。
叉子见了血,不是小白蛇的,而是翠鸟的。
第313章当铺当堂,少女芳香
小翠鸟替白蛇抵挡了捕蛇人的攻击,但自己却再也无法活过来。
捕蛇人习武多年,这一叉子下去,就算是一只猛虎,也能刺成重伤,更不要说如此娇弱的翠鸟了。白蛇怔住了,蛇身紧紧地缠着翠鸟的尸体,怎么也无法料想,她会这么死去了。
突然之间的变化,让郝任有些错愕,他没有想到就在这短暂的一瞬间,竟然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在捕蛇人准备进行第二次攻击的时候,他用伞将其手中的叉子挑飞。
叉子脱手,捕蛇人见到是郝任出手,只能强行将自己的怒意压下去,不敢直言。刚才郝任的厉害他见识过,强大如蛇妖,也被对方如此轻而易举地解决掉,要解决他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蛇我养了。”他说道,随手一招,用灵元裹住白蛇的身体,将其卷入自己的袖子当中。
牧童见到小翠鸟已死,心中有些可惜,那么漂亮的小家伙,就这么惨死在捕蛇者的手中,实在有些暴遣天物。他将小翠鸟的尸体收了起来,用手在附近抛了一个浅坑,将小翠鸟的尸体放了进去,将其安葬。
白蛇在郝任的袖子当中,恰巧通过缝隙看到了这一幕,清冷的眼眸当中有些感激。
郝任在丛林当中快速飞行,快要出了山林时候,将白蛇放了出来,看着它道:“你离开这里。”说着,他挥动衣袖,将白蛇放到了地上。
白蛇知道郝任的强大,明白在他的身边,自己能够活的更好。在郝任将它放开之后,它留在原地,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郝任不会不会带着它前行,它对他而言,只不过是随手救得一只宠物,算不上多么珍重。
他一个纵身,离开山林,独留白蛇在丛林之间。
离开了山林当中之后,郝任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去。
这里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归宿。
古灵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头绪,他不知道该从何查起。漫无目的地行走了很久之后,他来到了钱塘,在钱塘江附近隐居下来。
钱塘江里面是有龙的,他在雨后曾经见过。有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仙法存在的世界。他化身龙族,进入过龙宫,但在龙宫里面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古灵的存在。
到现在为止,关于古灵,他只是知道它的名字,至于它到底长什么样子,重几斤几两,他一无所知。
他从龙宫出来之后,就在沿江小镇上开了一家当铺。或许是阴差阳错吧,他给这个当铺起名“灵魂当铺”。
当铺大堂有三栋梨花木的架子,上面放了许多书籍。书都是他闲来无事写的,从隋唐演义到民国封神传,从天工开物到水经注,从黄帝内经到本草纲目,只要是他记住的,他都一一默写出来。
书籍的添加让当铺里面有了文雅气息,随即也有许多落魄的贵族之家,将各种各样的东西拿来典当。
他有许多黄金,又有很多闲空,自然都是来者不拒。
渐渐的,当铺里面的东西多了起来。当铺的名气逐渐传了出去,都说老板大方,东西只是看一眼,直接开价,所以前来典当的人也越来越多。典当的人多了,货物也就杂了,不仅仅是各种珍贵器物,甚至有人连衣服也拿来典当。
虽说拿来的衣服在这个时代来说,都是上等面料,但他来自未来,又在主神空间历练,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这种衣服哪里能看在眼里。
所以他立下规矩,没有门堂的东西,一概不收。
严格的规矩立下之后,浑水摸鱼的人少了,前来典当的人也随之减少。虽然他收了很多珍贵古玩,但其精致程度连项梁的青灵古玉都不如,更不要说达到让他心动的程度。
闲着无事,他从须弥戒当中将蛇妖的皮取了出来,而后取出那把骨伞,用蛇妖的皮糊在上面,做了一张伞面。蛇妖的皮是青色的,而伞的骨架是白色的,青白相称,让这伞看起来有些文静,有点像少女的淡淡青丝。
他一个大老爷们,自然不可能随时随地拿着这把伞,便有些郁郁地将其放在当铺的最顶层,和青灵古玉放到了一起。
他开当铺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找到所谓的古灵,他一个人即便用排山倒海之力,可是面对一件一无所知的东西,也是束手无策,所以只能想出这个办法,等别人来将东西送上门来。
他知道,这样的可能性是极低的,但此时没有任何办法之下,只能将其当做权宜之计。
转眼间数年的时间就过去了,会稽再次到了梅雨时节。连绵的细雨就像是少女闷闷不乐的心情,一来就是好几天。
郝任站在门口,听从屋檐上滴答滴答落下的雨滴,感觉自己都要快被腐化了。
在最近的一段日子里面,他一直在打听周围各种奇异之事,看是否能够从其中找到什么蛛丝马迹。灵异的事情在这时代,经常发生,只不过他循着线索找过去时候,发现所谓灵异要么就是一些自然现象,要么就是一些不入流的精怪在作祟。根本无法让他提起任何的兴趣。
他伸出双手,放在屋檐下面。珍珠大小的雨滴落了下来,打在他手心,有些发凉。
“喂,店家,你那玉怎么卖?”一道清灵的声音从雨中传来,打碎周围的寂静。
他抬头一看,见一位年龄大概在十四五的少女,笑嘻嘻地站在雨中,哪怕雨水已经大湿她的身体她的发丝,她也丝毫没有理会,依旧俏生生地站着。他笑了笑,随手拿出放在门口的骨伞,递了过去。
最近没有什么大型战斗,骨伞也没有太大的作用,恰巧遇到这梅雨时节,正好充当雨伞来用。
少女接过雨伞,睁着大眼睛在伞身上仔细看着,并伸出纤细的手指触摸着伞面上的青色巨蟒。她握着伞,轻声嘀咕:“看着很漂亮的样子,只是没有多余的钱了。”
她没有打开雨伞,反而又递给郝任,道:“诺,给你的伞。”
“这么大的雨,你不打开吗?”他依靠在木门上,有些疑惑道。
“伞要两个人打才好,一个人打就不吉利。撑开伞,就会低头看到地面的水里,只有自已一个人的倒影。”少女轻轻叹了口气,道。
她说着,快速地从雨中跑了进来,抖了抖身上的雨水,站在屋中的火堆前面,用火烘烤着身上的衣服。
她一边烘烤着身体,一边在最近的柜子上翻着书籍。
“喂,大叔,你这书挺好看的呀。”她津津有味地看着,口中低声嘀咕着。
郝任数个月没有刮胡子了,拉碴的胡子长得满脸都是,看上去格外的沧桑。他看了一眼少女手中的书,那是《楚汉传奇》,只不过由于现在正好在秦末,里面的东西都被换了,秦被换成了周,项羽被换成了霸王。
在这个年代能够识字的人很罕见,他见和这个少女有缘,便道:“你若喜欢,自当拿去就是了。”
“哇,谢谢大叔。我叫虞花语,你叫什么?”少女闪动亮晶晶的眼眸,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郝任。”他回答。
“郝大叔,那玉佩也送给我好不好。”她有些贼兮兮地笑了起来,就像是一只小狐狸。
“你想要也可以,不过得用东西来换。灵魂当铺里面的东西,你可以任意挑选一件,只要你出的起价格。”他盯了少女一眼,道。
听到这话,少女取出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放到当铺的柜台上,可怜兮兮地说道:“我就这么一点了,你就通融通融。”
虞花语身上的所有东西加在一起,也不过一锭金子的价格,要想买回青灵古玉还远远不够。只是这玉佩对郝任来说,除了观赏,也没有其他作用。少女如此可怜兮兮地跟他撒娇,他将玉佩送给她也无妨。
他想了想,道:“我给你也行,但也得给我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少女问。
“你的青春年华。”他随口说道。
“成交!”少女豪放地拍了拍胸膛,而后拿起当铺最顶端的玉佩,看着里面精致雕刻的龙凤戏珠图像,垂着眼帘,低声问道:“这玉佩可有名字?”
郝任叹了一声,道:“大概叫青灵吧!”
虞花语在当铺里面没有呆多久就离开了,她带走了《楚汉传奇》以及青灵古玉,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虞花语走的第二天,郝任也将当铺关掉了。秦皇已经驾崩了,距离乱世也不远了。
动乱当中,毁掉的东西不计其数,他要找到古灵的消息,必须要入世,进入纷乱的红尘,在其中寻找看不见的天机。
当当铺的门被关掉之后,他望着北方,沉默了片刻,而后骑马离去。
咸阳是现在珍宝最多的地方,他要找古灵的消息,首先就要从这里入手。
骑着马还没有抵达咸阳,大泽乡起义的消息就传遍各地,而后紧接着,各地起义军接二连三举旗而起,人心一时之间开始惶惶。
第314章沛县
从会稽向咸阳的路上,到处都是乱兵。
战斗已经毁了坚实的道路,骑马已经无法通过道路,郝任于是乔装打扮混入军队,跟着军队向咸阳开始缓缓移动。
秦皇已死,秦国已经没有了震慑六国的余威。趁着乱世,每一个有野心的人都想要趁机分一杯羹,或封疆裂土,或称王称霸。
郝任混进的这支军队,只是一支杂兵,比不了项羽的江东子弟兵,也比不了章邯的大秦铁骑。光是前进的路上,就已经和其他军队火并数次。郝任虽然混迹其中,但能少杀人就少杀人,就像最奸诈的老兵油子一样,混日子。
“嘿,你小子,居然也到了这里。”也不知道军队之间兼并多少次,突然有一天,一个穿着黑色紧衣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
郝任盯着对方面孔瞧了许久,才想起,那是在会稽郡外第一次火并时候,见过的一个军官。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低拉着头,手中握着一根长枪,随着军队缓慢移动。只不过那黑衣汉子是自来熟,直接靠到他身边,道:“魏王兵败了,幸好我们逃出来了,否则秦国将军章邯,那可是杀人魔王,据说,那一次战斗死在城下的人都能够填平护城河了。”
郝任只是默默听着,想了很久,才想起,所谓的魏王其实是魏咎。
对方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讲关于战斗当中的事情,他有些不耐听,随手在对方身上拍了拍,点了其哑穴。黑衣汉子吱吱呀呀地说不出来,急的满头大汗,脸色通红。
整整一夜,郝任都觉得安静了许多。等到第二天,乱军走到了来到了一座县城,所有顿时欣喜若狂。
这些人都是败军之兵,没有什么纪律约束,各个都如同豺狼虎豹,每经过一座村庄时候,都会将村庄里面男女老少屠尽,将里面粮食强光,然后接着向下一个目的地游走。
逐渐的,这股乱军里面出现了领头羊,而乱军的阵势也越来越大。将混迹进来的流民算在里面,这股乱军的人数已经超过十万。
当人越来越多时候,乱军也越发不好养了,将领只能将遇城屠城的政策继续执行下去。
这个时候,在他们面前的县城墙高二十丈,一看就是一座大城。
大城里面才会藏有粮食,粮食对这些乱军来说比亲儿子都重要。乱军首领下达了围城的命令,并许诺,撑破之后,城内之人任士兵为所欲为。得到将领的允许,乱兵开始急躁躁地围城。
郝任只是在乱军当中混日子,自然不可能跟乱军一样围城,便用了法术向军队后面移动。
等他到了军队边缘时候,见到不久前见过的那个黑衣汉子也竟然在这里。只不过,他此时的状态比原先要糟上许多。原本身上的光鲜黑色紧衣已经不见了,变成了脏乱的麻衣,腿也受了伤,上面溃烂了很大一片,显然已经感染了。
他见到郝任,叹了口气,道:“我看样子是活不成了,你如果有机会,将这块玉佩带到咸阳,咸阳外面有一条河,叫灞河,河上有一座桥,桥边有一颗柳树,你把它埋在那里面。”
他的手已经褶皱许多,颤巍巍地在衣服里面掏了半天,从掏出一块玉佩。
玉佩光泽十分暗淡,一看就知道成色很差,玉上面仅仅刻了一个字。他握着玉佩在手中看了很久,才将其交给郝任,而后躺在伤兵堆里面,奄奄一息。
这个时代的伤兵是没有人会救治的,伤兵都被放置在一个地方,能够活下去,就看每一个人的运气了。
第三天的时候,郝任再次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死了,手脚早已经冰凉。
郝任没有说什么,这是这个时代的人的命运,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他握了握手中玉佩,这是他找到的第一个宝物,此时握在手心,却感觉有些沉甸甸的。他想了许久,将那人的尸体抬了起来,在附近找了个坑,将其扔了进去,用黄土草草掩埋。
县城已经围了数十天了,却还没有攻克下来。
乱军里面的粮草本来就不多,在这里消耗十天,粮草早已经缺乏。乱兵早已经饿的连枪都握不住,哪里还有力气去打仗。
某一天,当郝任用隐身术从大军当中穿过的时候,他看到地面上有被瓜分的身体,而一些士兵的嘴角带着鲜血。
已经开始吃人了!
他见到这一幕,脸色有些寒冷,立刻握着长枪,一枪将所有嘴角沾染血迹的士兵杀死。乱兵开始溃乱,向着周围四散逃开。县城里面出兵,一队队整齐的士兵,杀了出来。
乱兵哪里是里面正规军的对手,没过多久,纷纷乱了阵脚。
郝任来到城门口,城门上的牌匾早已经被打碎,辨认不出来这里到底是哪里。他随手从身旁抓来一个逃兵,问道:“这是哪里?”
逃兵有些惊慌失措,立刻答道:“沛县。”
他一把将逃兵扔掉,盯着面前的县城,想了很久,找到一幅小将领的铠甲换了上去,而后慢慢走到县城口。县城里面的士兵用长枪将他围住,却没有出击。他将手中的武器扔掉,被士兵五花大绑带入城中。
在牢狱当中呆了两天,外面的战斗全部结束,一个中年男子带人来到了县牢。
“打开牢房。”中年男子说道,捕头当即将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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