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上一掀,白花钱被掀了个踉跄,向后倒退几步,松开了摁着我的手。
我顺势抓起邮册,狠狠砸在黎小淑脚上。不知是力气太大,还是邮册太重,黎小淑立刻倒在地上。被砸到的左脚,瞬间喷出黑色的血。
还没喘过气来,突然感觉脖子被人从身后死死掐住。我眼冒金星,两只手在背后胡乱抓打着,抓住一堆头发,使出毕生之力往前一拽。
“啊……”白花钱失声叫道,掐着脖子的一双手骷髅手缩了回去。
我捡起邮册,左推右撞,没命地冲出去。只听白花钱在后边声嘶力竭地喊:“他过界了!”
我埋着头,拼命地跑。不知跑了多长时间,感觉周围除了自己的呼吸声,不再有其他人息,才慢慢停下脚步。
四下望望,发现自己跑到了一处荒山野岭。天色已经开始暗了,凄凄的风拂面而过。虽然不冷,却感到刺骨的心寒。
到底是怎么回事?高二一班,上学的第一天,认识的第一个同学,竟然让我经历了一个如此可怕的下午。这究竟是一场梦,还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举起左手,血还在流,微微动一下,剧痛随之而来。邮册在怀里,上面分明沾着我的鲜血,还有黑色的血。没有错,一切都真真实实地发生了。
摸摸口袋,手机早没影了。不知是不是刚才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我踉踉跄跄的往前走着,希望能找到一条公路,或者一两个建筑物。
没过多久,远远的看到有汽车经过,时不时能听到一两声喇叭的鸣响。左手的伤口依然在流血,腿却已经不听使唤,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每迈出一步,都要用尽全身力气。剧痛、寒冷、疲惫,轮流侵蚀着我的身体。
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意念不断在心里重复着。咬咬牙,只要走到公路上,就有救了。
往前迈一步,再迈一步!不远了……
睁开眼,白花花的天花板悬在头顶。
“你醒了!”声音是从旁边传过来的。我费劲的转过头去,才发现全身的每个关节都在疼痛,就连转头这么轻微的动作,都需要像木偶一样,一节一节慢慢地挪动。
说话的是个年轻警官,穿着淡蓝色的警服,肩章上钉着一杠一星,就坐着我床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记事本和笔,似乎专等着我醒了问话。
“有人在环城东路通往香渝高速公路的入口附近,发现了你。你能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环城东路?”我惊愕了,侯大勇带自己去的,分明是城西的一处别墅!
“怎么了?你的最后一次记忆中,自己在哪儿?”
“城西的一处别墅区。”我一字一顿,努力让舌头灵活起来。
“小区的名字叫什么?”
我努力回想着小区的名字,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的的确确是从小区正门进去的,但是好像没看见什么有字的建筑标志。只好轻轻的摇头,告诉他不知道。
警官会意的点点头,语气放得更轻了,“那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吗?”
第6章 幻 觉?
更新时间:2012…06…19
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也没搞懂这个问题。说我在一处凶宅遇到了妖怪,胖妹瞬间变成了白骨精?他们会不会把我送到精神病院?除了手上的伤和那本邮册,能够证明我确实遇到了险情之外,恐怕再找不到有说服力的证据。
不过,我还是吃力地把发生的一切,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地对警官说了一遍。警官时不时复述着我的话,并详细地记录下来。
末了,他合上记事本,对我说:“以我的经验来判断,你可能在与他们吃饭或者喝茶的时候,摄入了一些可以导致幻觉的药物。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特别是你提到的那三个人,我们会向学校了解他们的详细情况。如果你想起什么,立刻联系我,我姓何。好好休息吧。”说完,他起身准备离开。
幻觉?有点难以置信。那一下午的奔波,你死我活的搏斗,都是幻觉?抬起左手,纱布明明缠绕在上面,看看右手,手腕处的指印已经很淡了,但还是看得出那曾经受到的伤害。就在他拉开房门,要走出去的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了邮册。对了,邮册能够证明这一切发生过!我的手掌曾经被匕首钉在上面。
“邮册呢?”我努力抬起头,鼓足了气力大声问道。
何警官停住了脚,转身回来,“邮册上面沾有血迹,已经送交检验了。如果是刑事案件,邮册是重要证物,警方会妥善保管的。”
我长舒了一口气,慢慢躺回到原来的姿势。
医院的生活是枯燥的。对于一个行动困难的人来说,除了吃和睡以外,似乎找不到其他的方式来消磨时间。这些天一直没有看到老姐,不知警方通知到她没有。弟弟几天不在家,老姐也不担心,有个这样的姐姐,天晓得是幸还是不幸!
“晓宇……”正想着她呢,门外传来一声大喊,音量大得可以把玻璃震碎。
“在这儿,在这儿……”
老姐顶着个爆炸头,穿着夏威夷风格的连衣裙,提着串香蕉,推门进来。我和老姐应该不算孤儿,自从爸妈五年前失踪之后,我们两就靠着他们留下的积蓄,相依为命的生活。两年前,老姐从大学毕业,干起了记者的行当,我跟着她东奔西走,在不同的城市间穿梭。她换了无数个东家,我也换了无数个学校。这样的生活养成了我不羁、喜欢冒险的性格。我甚至觉得这是人生的一笔财富。因为每到一个新的环境,我们会遇到新的朋友,发生新的故事。就像阿甘正传里的那句话:人生就像一个装满巧克力的盒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等待着下一颗巧克力的出现,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不过,发生生命危险却是任何人都不期望的。就比如当下这件事,如果能平平安安的过去,我就阿弥陀佛了。仔细检讨一下,刚认识两个小时,就跟着别人跑到陌生人家里去,实在是太没有警觉性了。吃一堑、长一智,估计我这辈子都不再会随便相信陌生人。
“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我的手机停机了,今天发了工资才充上话费。刚一开机,警察局的电话就来了,把我吓死了!你在这儿住了几天?”
老姐这连珠炮似的一通开场白,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一时不知从哪儿说起。不过,她也够后知后觉的了!如果哪一天我横尸街头,估计还是要等到警察找上门,她才会发现我失踪了。
老姐一边剥着香蕉,一边跟我八卦这几天的事情。要么就是男朋友不理解她,要么就是老板刻薄,要么就是隔壁的张叔背着老婆搞小情人……可能,从进门的第1。5分钟,她就把弟弟为什么会躺在病床上这个问题忘到九霄云外了。
正八着,电话响了。老姐拿起电话,装模作样的清清嗓子:“喂,请问您找谁?”嗲声嗲气的样子,看得我差点没吐出来。
“噢,好的。”放下电话,老姐收起刚才夸张的表情,一脸严肃的对我说:“刚才是一个姓何的警官打来的,要我十点钟到他的办公室,谈你的案情。”
哈哈,案情有进展了!估计他们找到了那所别墅,还有那个胖妹、富二代。最可恶的是那只大猴子,他虽然没有动手,但是他们俩的拖,把我骗到那里去。
不久,老姐从警察局回来了。出乎我的意料,她脸上没有一点杀之而后快的神情,反而哭丧着脸,两个眼圈红红的。
第7章 精神分裂症
更新时间:2012…06…19
我的亲娘老子!老姐红着眼圈进屋,屁股刚挨着板凳,便开始打雷下雨哭个不停。问她何警官怎么说,她只是呜呜呜,再接着问,还是呜呜呜。
好容易等她哭够了,把鼻涕擦干净,天已经麻黑麻黑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
“老姐,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弄点吃的来,二是告诉我何警官怎么说。二者必居其一,你选吧!”
“哦,我去帮你弄点吃的吧!”说完,老姐擦了擦眼角,起身出去了。
我实在是不能理解,什么样的问题会让她倾盆大雨下成这样。难不成我得了绝症,医生下死亡判决书了?
很快,老姐拿着一大堆吃的回来了,又是一个反常的举动。平时只要一出门,没有两三个小时,她是回不来的。记得上一次我做扁桃体手术,她11点出去买午饭,买到1点钟才回来。看来,何警官那里真的有大事。
“我买了糖醋排骨、烧鸡,还特别打车去买了吴记馒头,”老姐把病床上的餐桌翻过来,一样一样放在我面前,“都是你喜欢吃的,快吃吧!”
我一点胃口也没有,拉住她的手,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她:“老姐,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一听这话,她眼圈又红了。
“明天送你去精神病院……呜呜呜……”
啊!老姐的回答犹如晴天霹雳。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谜底竟然是这样。为什么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是受害者啊!有人想杀我,死里逃生才捡回一条命。我是正常人!
“姐姐,何警官怎么说?我没有精神病,是被人用匕首刺伤的,怎么好端端会去精神病院呢?”
“何警官去学校详细了解了情况。他说你们班没有叫侯大勇的人,也没有叫白华乾的女生,你旁边的座位一直空着。那天,你一上课就睡着了,中午放学有同学看见你一个人到食堂去吃饭。你说的黎小淑倒是确有其人,但是他家根本没有别墅,而且住在环城东路附近,不住在城西。你出事的当天,他正在德国做交流学习。就在你被发现的那个地点附近,有证人说,旁晚的时候看到你一个人在草地上乱跑。”
听完这番话,我顿时感觉山崩地裂。眼前恍恍惚惚,周围的一切都打着圈转起来。
“侯大勇和白花钱都不存在?”原来,人激动的时候,声音也会发抖。
“嗯……”老姐又开始抽泣,不过这次比上次镇定多了,显然她比我更容易接受现实。“刚才学校也派了人去公安局。医生说你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学校劝你退学,因为高中不是义务教育,你的精神病有暴力倾向。我苦苦哀求他们再给你一次机会,公安局的领导也出来做工作,学校才同意接受你,但条件是你必须接受正规的精神病治疗,出院以后才能继续上课。”
以前曾经听过正常人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故事,没想到同样的事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据说,在那种地方,正常人就是最不正常的人。
第8章 入院
更新时间:2012…06…19
“姐,我没有精神病,那些事是真实发生的,你看我手上的伤口。”
呜呜呜……老姐哭得更厉害了。我突然意识到,任何辩解都无济于事,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真正的精神病人不会意识到自己有精神病。在医生的权威之下,就算我喊破嗓子、撞破头,也无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相反,他们甚至会认为病情非常严重。
很小的时候,曾经目睹过这么一个故事。故事的女猪脚是一个贤惠、能干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与男猪脚一见钟情,成婚生子。婚后女猪脚勤俭持家,生意越做越大。男猪脚在一家糖果厂上班,事业发展得没有女猪脚那么好,更要命的是,孩子三岁那年,他染上了赌瘾。家里的钱被女猪脚管着,他就用自己的钱去赌。但是赌徒一定是十赌九输,自己的工资赌光了,他就千方百计骗家里的钱。有一次,男猪脚空着两个口袋去做生意的地方找女猪脚,女猪脚正巧要出去办事,请男猪脚看一下店。男猪脚就乘女猪脚出去的时候,撬开钱箱子,把里面的营业款一分不剩的拿走了。这件事让女猪脚很是绝望。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谁能安心和小偷赌徒过一辈子呢?于是,女猪脚带着孩子走了。从她们离开的那一天,男猪脚就没有出过屋子。有时候,能看到他到阳台上晾衣服,但没有一件是大人的,全是孩子小时候穿的小衣服。过了一段时间,男猪脚的妈妈来看他,敲了半天才开门。五分钟以后她就出来了,哭着说她儿子不中用了,随地大小便,连她是谁也不认得。又过了几天,我和老姐住的那栋房子前来了一辆救护车,从上面下来四五个穿着白衣服的彪形大汉,有一个手里还拿着绳子。到了男猪脚家门口,他妈妈去敲门,还是敲了半天。门刚打开了一个小缝,几个人就撞开门进去了,三下两下把他绑了起来,他嘴里嚷着:“放开我,我不是神经病。”但是一点用都没有,他们用一件白大褂把他包住,抬上车就走了。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大叔。
轮到我那一天,一切都很正常。医院只来了辆救护车,我和老姐一起上的车,没有彪形大汉,也没有绳子。老姐告诉我,治疗可能会持续两三个月,只要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她立刻把我弄出来。我看过一篇报道,假如一个正常人被误认为精神病人,并被送到了精神病院,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配合。只有配合与服从,才能最快的从那个鬼地方出去。那些千方百计想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人,往往被医生认定为重症患者,想出去的愿望越强烈、行为越激烈,在里面待的时间也越长。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事情到了这一步,不服输也不行。虽然我到现在还不是很明白那天下午发生的一切是怎么回事,但是我能肯定自己的大脑是清醒的,意识也是清醒的。
第9章 同病相怜
更新时间:2012…06…19
那本邮册就是这一切曾经真实发生过的证据,警方却置若罔闻,硬要当做一起自伤案件结案。也许他们认为一桩精神病人的自伤案件,比一桩离奇的他伤案件要好交差得多。
精神病院的日子还算轻松。医院对我们这种间歇性“发病”的病人主要是观察和控制,当然吃药是必须的。发药的时候,大家在大厅里排成长队,一个一个到护士面前领药。护士看着你把药放进嘴里并且吞下去,然后让你张开嘴巴、抬起舌头,拿着手电筒往里面照一照,确定嘴里什么都没有了,才会让你离开。所以,想要蒙混过关还是比较难的。除非吃完药以后,到厕所把药抠出来。不过,厕所上方全都有监控摄像头,被发现的话会被关进小黑屋。对精神病人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控制,**在这里是没有的。
一开始,医生下的药很重。总觉得特别困,只要后背挨着床,立刻就能睡着。每天除了吃药就是睡觉,连饭也吃不下去。睡觉中途起来唯一做的两件事就是喝水上厕所,喝完撒完继续睡,体力直线下降,有一次竟然在厕所晕倒了。然后,来了一群医生会诊,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减轻药量,慢慢帮助我恢复进食。这以后的生活自由多了。每天除了吃饭、做操之外,还能在大厅里和其他病人下下棋。
老邵是我在这里发掘的一个正常人,他和我一样是被误诊送进来的,罪魁祸首是他的老婆。他早年同老婆一起做生意,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还生了个大胖儿子。就在儿子八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两个人一见钟情,相见恨晚,一来二去就成了情人关系。那女人是个邮票迷,成天要他买各种各样的珍惜邮票。有一次,老邵为了给女人弄生日礼物,花了20万在拍卖会上拍到一套民国时期的老邮票。老婆知道以后,找了打手把女人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事情发生后,老邵主动要跟老婆离婚。哪晓得老婆早有准备,第二天便联系了精神病医院把他送了进来。这一住就是十年。这十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从他被送进来的那一刻,老婆就成了他这个“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