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逃生门出去,你们把驾驶舱密闭起来。等我好消息。”林冲打了个胜利的手势,走出了驾驶舱。
“你说,这个人是不是疯了?”机械师任志强在林冲走出驾驶舱后呆呆地问机长。
“不管疯没疯,你没看他正使劲拧开逃生门吗?快把驾驶舱封闭起来。”机长郑志国大喝一声。
副机长叶晨下手还算快,就在林部把逃生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已经按下驾驶舱的门,将四个人安全地关在了里面。
飞机因为林冲打开逃生门,内外气压不平衡而剧烈地震动起来,一出舱门,接近真空的空气里,几乎没有氧气,温度达到零下60度的极寒点。
林冲运转真气,抵住寒气的侵袭,猛地往机翼上一跳,双手弹出蛛丝绳,犹如一只硕大的蜘蛛,挂在机翼上。当然,这是郑志国四人的形容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震撼的一幕。一个人,在外面零下60度的几近真空里,不光没有被冻成冰棍,还能自如地扮蜘蛛侠?据说任志强当时看到这一情形时,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嘴都合不上。
林冲用右手的蛛网手套将身体固定住。他仔细打量了一下,飞机的左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被撕开了一个裂口,但如果不修补好的话,会被飞行时的强风越撕越大,这样就会出大问题了。
当然,如果机上的人都没有林冲这样的本事的话,早晚是会出大问题,但现在,嘿嘿,林冲左手掌一伸,火焰刀的瞬间就将撕破的裂缝口融化,几成液状,轻轻一按压,那破损的机翼就复原了。
林冲从安全门钻进机舱里,被他这一折腾,机舱里也降到了和外面同期的温度。
林冲把安全门合上,驾驶舱的门也应声而开,四个大汉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冲,好象他是外星人似的。
不过说到外星人,郑志国就有一大堆谈资了。不聊还不知道,郑志国原来是个UFO迷,之所以迷上,也是因为他亲眼见过。
“那也是一次半夜执行飞行任务的时候,我估计,全机的人都睡着了,当时我喝了一杯浓咖啡,正精神着呢,突然,就看到飞机的侧前方,有一个明亮的飞行物体一闪而过。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我绝对相信,那肯定不是我眼花。那样的速度,不是地球上的科技能够制造出来的飞行物。”
郑志国的眼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一边的他的三个同事有些不以为然,但林冲却相信郑志国的话,因为他也有同样的经历,他想起那漫天的血雨,那给他带来深重危机感的无形的存在,这个蔚蓝色的星球,绝非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修好机翼,带来短暂的惊喜和轻松后,飞机驶入了雷暴的核心区,郑志国看着前方,顿时把眼睛瞪得比牛眼大。
不过,别说郑志国了,就连林冲,看到前方的情景,也不由得头皮发麻。
那里,简直是雷电的地狱,狂暴的雷电,象银蛇,象巨链,一道接一道,狂轰乱响,由于闪电频频,一条条电光纠结在一起,就象一个雷电之池。
而飞机,恰恰要从池子里飞过。
这不是找死吗?
就算来得及跳伞,也会被闪电击死呀。
郑志国欲哭无泪。
“咱们是从这跳伞呢?还是飞过去?”
林冲看到这副情形,也知道飞机断无可能飞过去的道理,只要一进入那片雷区,必定是机毁人亡无疑。
可是,就这么放弃吗?如果现在跳伞,单靠游泳啥时候能游到内布拉斯加州啊?
就在林冲迟疑之间,飞机好象受了什么吸引似的,郑志国也控制不了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往雷电区里飞去。
随着飞机的接近,闪电的影响力日益明显,飞机仪表盘上到处冒出一朵朵蓝色的静电,这情景,妖异又恐怖。
一时间,就连林冲也想不出办法。
“快看,那……”随着任志强手指指向大家伙一看,不得了,一道水桶般粗的闪电从前方天空诞生,斜角向下劈了过来,看方向正是飞机,被这道闪电劈中,后果不说也知道,大家不由闭上了眼睛,摆出了听天由命的姿势。而信奉基督的叶晨,则把双方合十放在胸前,嘴里不断祈祷着。
过了三四秒吧,意料中的闪电并没有劈到飞机上,大家把眼睛睁开一看,还真地躲过了一劫。叶晨的祈祷更加虔诚了,他相信一定是上帝又救了他一次。
倒是林冲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清楚了真相。救他们的绝对不是上帝。因为就在闪电劈过来的一瞬间,他看到,有一个小小的东西飞过,那道水桶粗的闪电就劈在那小东西身上,将它炸得绒毛竖起,那样子,又萌又可爱___不正是金凤嘛。
林冲摸了摸怀里,这才发现金凤早就不在自已的怀里了,估计是刚才出去修机翼时偷偷飞出去的。
不过,林冲发现处自已看错了,那闪电不是劈在金凤身上,而是被金凤牵引过来吸收了。
没错,一整道电光都被金凤不客气地吸收了,所以,机上的人既没有被雷电劈到,也没有听到闪电来袭的电流声。
“小家伙,我早就知道你不简单了,没想到这么威猛,去,把前面的闪电都给我吞吃了。”
林冲高兴地手一挥,谁知道,金凤好象能听到他的话似的,双翅一展,真地向前飞去,一直飞到了雷电核心去,那个雷电池子里。
这一幕,自然只有眼力非凡的林冲才能看到。机组四人,只是发现,雷电池里的电光明显减弱。
倒是林冲看得清清楚楚,金凤在那雷电池里,象洗澡,又象吞食,一边任由雷电打在身上,一边大肆吸收,竟真地把这天地至威至猛的雷电吸收得干干净净。
“啊?晴天了,看,星星出来了。”
叶晨心情大爽,感觉自已又当了一回上帝的宠儿,居然这样的雷暴都能在自已的祈祷下消散。
林冲暗暗发笑,这金凤实在太威猛了,没想到这小家伙这么厉害,竟能充当叶晨心目中上帝的角色。
眺望远方的天空,金凤好象吸饱喝足了似的,消失了踪影。
经过这一番折腾,郑志国倒是精神十足了,他叫大伙都去休息,说自已足够应付剩下的航程。
林冲心里还惦记着金凤,但知道这小家伙到了外面的广阔天地,那就是自由自在,不可能再回了。摸摸空荡荡的怀里,几天来一直习惯了被它当窝的肚子,林冲不由得有些失落。
任志强三人很快就睡着了,倒是林冲想着金凤,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就在这时,他的耳朵里听到舷窗外传来“答答”的叩击声,他抬眼一看,不由惊喜万分:正在用嘴敲击着舷窗的,不正是金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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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遇见奥巴马
'正文'第一百三十五章:遇见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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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怎么让金凤进来呢?林冲犯了难。
刚才出去时,叶晨他们三人都是在驾驶舱里,与客舱是隔绝开来密封的,温度不受客舱的变化影响中。现在,他们三个人也在客舱里睡觉,如果把安全门打开,那肯定会把他们冻醒。金凤的秘密就保不住了。不知道怎么的,反正林冲不想把自已拥有金凤这事轻易暴露给不太熟的人。
小家伙还在舷窗外眼巴巴地等着,见林冲探头探脑但一时没有反应,它似乎等不及了,就在林冲苦想对策之时,他见一道金光从舷窗上闪过,接着,金凤就出现在自已的面前,一骨碌钻进他的怀抱里。
这真是大大出乎林冲的意料,因为金凤全身上下毫发无损,而他跑过去摸了摸舷窗,竟然也是纹丝合缝,没有半点破损的痕迹。
这家伙竟然有穿墙术?
这坚硬的飞机特制玻璃对它竟丝毫没有影响和阻碍,林冲算是大开眼界了。
不过,让林冲惊叹的祖宗此时蜷缩在他的怀里,又是呼呼大睡。
看来,这小家伙和卖古董的一样,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干完一票接着睡到天昏地暗,而睡醒了,估计又会做出什么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
经过16个小时的飞行,客机已经进入美国领空。
“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降落了,长官。”郑志国客气地对林冲报告情况,见识过他的本事后,再加上自已的阅历,郑志国对这个世界上的奇人异士更加不敢怠慢了。
“内布拉斯加州机场不知道能不能降落的。”林冲似乎这时才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要知道,在白云机场,许世平是派了大量的士兵,才为他们起飞创造了条件。
“不能降落咱们就跳伞吧。”郑志国苦笑着,还是提出了老一招,“不过,我试着与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地面调度联系一下。”
郑志国不报希望地将与地面机场联系的频道打开:“这里是来自华夏国的空客A767,请求于半个小时后降落内布拉斯加州机场,请地面调度指示。”
对讲器里传来“吱吱”的电流声,接着,随着一声咳嗽,居然传来几句咕噜咕噜的英语。大意是:可以降落。
因为原本不抱希望,因此当听到对讲器里的声音,大家反而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不是很好嘛,不用跳伞,飞机也能保住了。”林冲哈哈一笑,这一笑也让郑志国四人释然了。
随着飞机不断地下降,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跑道已经赫然在目。郑志国不是第一次飞这里,但却从没有一次象今天这样激动。这可是丧尸横行之后他的第一次飞行啊,见到熟悉的跑道,颇有前世今生之感。
不到十分钟,郑志国已经稳稳地把飞机降落在跑道上了。
机舱门打开,停机坪上,迎接他们的是一队拿着弓弩和枪支的杂牌军。
“华夏国的?你们到美国做什么?”
打头的洋汉子长着一脸毛茸茸的胡子,不知道是为了节约水还是节约刀片,足在几周没刮胡子的样子,再长下去,恐怕他就得把胡子打起结,编小辫子了。不过,他的嘴巴虽然深藏在毛胡子后面,但说出话来可不含糊,怕是为了林冲他们听不懂,英文一个字一个字地直往外蹦。
真是现代都市里的鲁滨逊啊,就差他们没有在腰间绑几块树皮了,见他们装束很潦倒的样子,手里拿的武器也是良莠不齐,林冲估计内布拉斯加州现在的情况并不会比华夏国好,要不然这些人就不会面黄肌瘦,装备杂乱的样子了。
“我们从华夏国逃出来的,我们在想,美国是超级大国,可以收容我们。”
林冲用熟练的英语回答,前世他本来就是高材生,再加入曾经加入外国雇佣兵团,俄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还有一些小语种,如希伯来语等,他都有所涉猎,区区英语,自然难不倒他。
洋汉子脸上一呆,他自已带着弟兄们每天都在与丧尸斗争中渡过,不知道今天是不是活在地球上的最后一天,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大傻冒,架着飞机,要来这里避难。
世界超级强国子民的良好感觉立即在洋汉子心头复苏,他不由得把腰杆也挺直了几分,问道:
“身份证?”
“身份证都丢了,但我们有国际飞行证。”林冲知道洋人都是一条直肠子,只认规则。所以把头一偏,指向郑志国。
郑志国赶紧从怀里掏出他的飞行证。林冲这话冒得太突然,还好他之前几十年的职业习惯帮助了他,临出门前习惯性地把证揣上了,虽然现在不会有老板或者空管突然抽查,但不把这玩意带着,他感觉自已就象非法行医的蒙古大夫一样不安心。
看来,不管世道怎么变,一切都还是得持证上岗啊。
洋汉子接过郑志国手里的国际飞行执照,认真看了看,审核日期都没过期呢,一直到2025年,看来是真货。
“欢迎你们来到美利坚合众国,这片自由的大陆一向以宽广的胸襟接纳来自全世界的友好人士。”
洋汉子估计没做过签证官,他想了想,觉得还是要表达一下大国风范,于是按照他从美剧里学到的对外邦来朝时演员的台词,叽哩咕噜地念了几句。然后挥挥手,那些对着林冲他们伍人的兵器就全撤了。别说兵器撤了,就连人都撤了,忽拉拉一会全走没影了。
郑志国他们傻站着,没想到进入美国的入关手续这么简单就办好了,刚才看那一堆黑洞洞的枪口,他的心可是提着呢,害怕把小命丢在这了。
其实他们不知道,洋汉子心里可苦着呢,他带领的这群杂牌军,好不容易清除了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丧尸,总算有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栖身之所,但是,每一天仍旧是要为了生存而拼命,见到外邦来人,真心地害怕他们会向自已这一方要吃要喝的。
给还是不给,那真是一个问题。
给,自已本身物资不多,舍不得;不给,自已又代表了一国形象,就象隔壁的王老五找一向强势的王胖子借米,王胖子虽然想打肿脸充胖子,奈何末世之中这一口粮也许就是一天命啊。给不起,还是脚底抹油,溜吧。
这个豪华的国际机场,也和白云机场一样,如今人去楼空,除了民兵这些杂牌军把这里当作据点外,所有的建筑都显得空洞无比,死气沉沉,充分流溢出末世的萧条气息。
林冲可不指望着能象从前那样,站在机场的出口,手一挥:“TAXI!”就能招到一辆车直往目的地。在不了解当地情况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咨询本地人。
“嗨,这位兄弟,来一支?”林冲从怀里掏出一包软中华,抽出一支递给一位正斜倚在过道上的黑人小伙子。
那小子摇摇头,道:“妈妈不让我抽烟,有可乐吗?”
“给,绝对没过期。”林冲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瓶可口可乐,递到黑小子手里。
“呃,太值得怀念的味道了。”黑小子“扑”地打开了可乐的拉环,仰脖往喉咙里灌了一大口,“奥运限量版?提早发行的吧?我都很久没喝到可乐了。”
见黑小子一脸心满意足的模样,林冲问道:“奥玛哈知道怎么走吗?”
“哈哈,如果你要问别的我不知道,问奥玛哈,那你就问对人了。我祖母就是那里人,我从小在那长大的。”
“真是上帝保佑。”林冲也很美国化地来了一句,然后问,“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叫奥巴马,和美国前两任总统奥巴马是一族的。”黑小子的良好教养看来不是装出来的,原来和美国总统沾亲带故。
“奥巴马,我叫林,我想去奥玛哈探望一位朋友,不知道你能给我带路吗?”
“我有什么好处?”奥黑也不客气。
“食物,金子,如何?”林冲列出的都是眼下幸存者最需要的物资。
“100克黄金,还有一路上的免费食物,如果愿意就成交。”奥黑开口道,“你肯定不会后悔雇了我,这里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奥玛哈了。而且,我还还会这个……”
奥黑从怀里拔出一把短匕首,手一挥,那匕首就稳稳地扎在了十米开外大厅的一个木雕装饰上,匕首足足没入装饰的三分之一还多,看来力道和准头都不错。
见奥黑露了这一句,林冲不动声色地甩出蛛丝绳,“拍”地缠住匕首,将它拔出来,“休”地落入自已手掌中,然后淡定地递给奥黑:
“保护好自已的武器,它是你的第二条生命。”
“师父!功夫!”奥黑见林冲漏了这一手,不惊反喜,竟然用中文流利地说出了这两个词。
林冲知道在美国的小青年中,也有很多人向往华夏国古老的武术,这两个中文词估计是在影视作品里曝光率最高的了,因此,他也毫不奇怪,反而点点头,拍拍自已的胸,也用中文道:“师父,功夫!”
“噢耶,我一直向往去华夏国学功夫,拜一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