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之后,理所当然的进入的每次都必须有的环节,那就是去吃宵夜了。
只是着高中离得比较近的宵夜摊,就在鬼市前面一点,就是上次他们进鬼市的时候去的那排宵夜摊。
四个人,也许是受到刚才柿子那些话的影响吧,都看着那边的巷子。现在那巷子里还是一片的漆黑,偶尔的一点光透着诡异。
好一会,柿子才问道:“晨哥,我真打算再去一次鬼市。上次没有去找找那‘当下’就是我们们的一次失误。如果鬼市里也有一家一模一样的‘当下’的话,那么我们们根本就不需要去调查什么了。一切都会有答案。”
“那个‘当下’真那么牛叉啊?”幸福姐问着。幸福姐并没有jiē触过“当下”,她对他们口中那个了解一百零九颗佛珠的臧老板很感兴趣,心里也想着有机会就要去会会这个臧老板。
柿子点点头,转而看向了晨哥问道:“晨哥,下次进鬼市是什么时候啊?”
“十五吧,还有四天。”
大家就这么说着话,直到小胖喊道:“先吃东西吧。这半夜三更的很冷的。吃完了早点回去洗澡睡觉。你们都不觉得冷的吗?”
他这么说着,幸福才搓搓手臂,别说,还真的挺冷的。
就这么一个小动作,晨哥就注意到了,脱下自己的外套递了过去:“穿上吧。以前在殡仪馆做道场的时候,通宵很正常。那里还没有暖气,有时候冷得身上没知觉。这些都习惯了。”
小胖和柿子两人就低头吃粥,忍着笑,权当没有看到。
可是没有想到幸福姐没有接过那衣服,而是说道:“谢谢不用了。这个,我打包带走,我回车子上吃去。车子上还有暖气呢。”
幸福姐端着碗就走向了旁边的越野车,身后小胖无声地叹气,说道:“晨哥加油。”
柿子摇摇头:“你们终于知道,幸福姐为什么一直没有男朋友了吧。不仅是因为她会这些,还因为她这个性子。这样的人,会找到男朋友才怪。”
只有晨哥沉默着,穿回了自己的外套,也低头吃着东西。他也没有特意地说要去追幸福,只是很理所当然的觉得应该这么做。但是还是被拒绝了不是吗?他也知道,以幸福的条件,怎么会看得上他呢?
三个男人凑成堆,要说的当然就是女人了。柿子说:“晨哥,你要真的打算追幸福姐的话,我支持你。我给你当参谋。我混去幸福姐家,看看她晒的内衣裤是什么颜色的,就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的内衣裤了。你再去卖两套来给她当礼物。要知道内衣裤这东西,都是女人贴身的。男人呢……”
“你滚一边去去吧。我说柿子,你要不要区‘晶缘’死皮赖脸一下啊?”小胖说道,“就像幸福姐说的,你都不去争取一下怎么就放弃了呢?大不了我陪着你去抢人。抢过来就关你家里,李家谋还敢去你家里抢人不成。要不就关岑家村去,让你爸妈给看着他们未来的媳妇。那保准的没问题啊。”
“你还好意思说我呢。蕾蕾那边怎么样啊?蕾蕾今天明天应该就出院了吧。要不要给你安排一下,今晚上就把蕾蕾那水晶废了。蕾蕾跟李家谋又没有什么纠葛,说不定那水晶废了之后,他就不会来找蕾蕾了呢?有安全的办法总是要试一试的。”
……
阴雨再次光临了a市。在南方这样的初冬里,下小雨很正常。而伴随着小雨的是一阵真的寒意。
a大的校门前,几辆名车都停在那等人。这种现象在大学里很常见。虽然没有人鄙视,但是依然有很多人羡慕。
曲岑仕的越野车也停在了那些车子旁,他就这么趴在方向盘上,看着校门的方向。不知道天丝什么时候会出来呢?
昨天晚上,那两个男人都睡了之后,他一个人,给爸妈点上了香,什么也没有说,就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一个晚上。他不想让爸妈担心,但是自己却放不下这段刚刚开始的感情。如果天丝早点说分手的话,那时候他还没有真正的投入,也就算了。他不会有心痛的感觉。可是现在,她关心他,她为了他背叛了李家谋,为了他承担着危险,为了她和姐姐发生矛盾。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曲岑仕还说,他对天丝的一切都是演戏,都是为了调查案子的话,那么他曲岑仕就是一个烂人了。超级大烂人。
他做不到那么狠,而且,他也放不下一个肯为自己冒着危险的女人。哪怕她压根就不是一个人。
下课的时间到了,不少学生走了出来。接送了天丝一个星期,柿子早就了解到了她的课表。他知道天丝今天下午没有课,所以中午肯定能等得到的。
不一会,天丝果然出来了。一身粉色的毛呢大衣,在这样的大冷天里,露出了性感的锁骨。锁骨中有着一颗美丽的芙蓉晶。下面只穿着肉色的袜子,脚上是一双白色带着粉色的靴子。
在这样的天气中,要是别的女生这么穿一定会很冷,可是曲岑仕知道,她是不会冷的。
曲岑仕下车,走向了天丝。可是有人比他更早了一步。那就是停在他车子旁边的那辆奔驰上下来的那小子。
不得不说那小子长相不错,穿着不错,也不过二十多岁,一看就是有钱人家。他唯一错的就是拿着一个暖手袋递给了天丝。
天丝没有看到他,目光定在了曲岑仕这里。
那男人对天丝说道:“天丝,我来接你放学的。冷吗?先抱着,上车一下就不冷了。我们们中午去吃什么?西餐好吗?我知道一家西餐厅……”他终于发觉了天丝的不对劲,对着天丝的目光看到了曲岑仕。
曲岑仕对天丝一笑,伸出了手,让左手袖口拉高,露出了手腕上那一百零九颗的佛珠,然后说道:“你以为我们们就这么完了吗?有本事,你就把这佛珠的事情给我处li清楚了。我知道你处li不了。所以,天丝,你害我不浅啊。就这么说分手,是不是太不道德了呢?本来还想着,你处li不了,我来处li,等我处li好了,我再去接你。但是现在看来……”他看向了一旁那男人,上前抓住了天丝的手腕,就说道:“跑啊!”
话毕,他拉着天丝就跑上车子,启动就让车子飞了出去。那男人这才反应过来。
这一幕很多人看到了,在车子中的曲岑仕甚至都能听到外面有人欢呼着“好帅啊!”
他自己都笑了起来,笑着看着一旁副驾驶上的天丝。
天丝的眼眶红了,渐渐地滑落下一滴粉色的泪来。
曲岑仕开着车子,只能时不时看看她。在他再次看到天丝的时候,天丝的脸上已经两条泪痕了。
“喂喂,你哭什么啊?”曲岑仕说道。
“停车!”天丝突然吼了起来。那威力就跟当初踩他一脚的时候一样。
柿子缓缓将车子停在了路边的停车位上,天丝就下了车子朝着江滨走去。
曲岑仕跟着下了车子,才注意到,这里就是江滨公园。阴地,煞位,也是他爸妈定情的地方。这地方对于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天丝走向了河边,他也只能跟了过去。
“天丝,别往前了,会掉河里的。”柿子快步追了过去,拉着天丝的手,将她拉住了。
天丝看着柿子,就这么看着他,然后说道:“你不怕死吗?”
他马上就知道她说的是那些事情了。“怕!不过我会努力让自己活下去的。”
“生不如死呢?”
“怕!不过我会努力让自己活下去的。天丝,不去努力,怎么知道做不到。”
“结果,等你做到的时候,你才发现,这一切根本就不值得你去努力呢?到时候,你就真的是生不如死了。”
“值得,因为你也同样这么对我。”
“不一样的,柿子。”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在阴地上,李家谋看到我们们两个在一起了。他看到你在维护我了。天丝,我们们一起努力,好不好。”
“李家谋?”天丝露出了吃惊地表情,“你们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不过柿子,我真的不值得你努力。你知道李家谋,却不知道我是谁。”
第九十六章 幸福认识当下的
话毕,她转过身,继续往前。
“天丝,别往前了,你会掉水里的!”这天气,加上阴雨,柿子的头发已经湿润了。穿的衣服多,暂时也湿不进去。但是天丝不一样,她穿得比较少,而且脖子都露着呢。水里该有多冷啊。
可是下一瞬,他又想起来了,天丝不会觉得冷的。她的头发是水晶做的,那么她的身子,她的脸呢?
柿子没有再拦着她,而天丝就这么往前,再往前,然后整个人“哗”一声,掉入了水中。这种时候也不会有人在河边,不会有人看到这一幕。
岸边只有曲岑仕,他看着水中激起的水花,深吸口气,大声说道:“天丝!我知道你不是人!我知道你是水晶!我在那颗芙蓉晶里看到过你的脸!我也不是人!我是一个鬼子!所以,我有资格爱你!不管发生什么,不管前面的路有多危险,你等着,我会有娶你的那一天!”
喊完了,一切都很安静。柿子心里开始急了,不会是他估计错误了天丝真的溺水了吧?那不是要出事了?
柿子马上脱下自己的外套,就想着下水捞人。
这衣服都脱到一半了,水中再次冒出了水花,然后天丝就这么缓缓从水中飘了上来。她就好像站在什么东西上,剩上来一样。
柿子长长吐了口气,说道:“快过来吧,别让人看到了。会吓到人的。”
天丝站在了那河边的大石头上,浑身都在低着水,但是却看不出她的一点冷意来。柿子搬已经半脱了的外套,全脱了下来,就想给天丝披上。
天丝说道:“我不冷。”
可是柿子却坚持给她披上,抱住了她。
天丝挣扎着:“别抱我,你会冷的。”
“冷就冷吧,抱抱就能抱暖了。水晶嘛,一样能抱暖的。”
听到这句话,天丝感动地哭了起来,没有人会说这样的话的。没有人愿意这么抱着她的。她在柿子的怀中,边哭着,边说道:“柿子,我是一个妖精,我是这颗芙蓉晶里的妖精。我不是鬼,不是妖精啊。”
“我知道。”
“你应该找个女人,好好做日子的。不应该是和我在一起。”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你还抱着我。”
“知道是知道,但是我爱的是你啊。”
天丝推开了他,看着柿子浑身上下都被她弄得湿淋淋的。下一秒,他一个阿嚏就喷了出来。“对不起啊,天丝。”
天丝笑了起来,说道:“回去洗澡吧,要不你就要去住院了。”
“我没这么弱。”
可是天丝已经转身朝着车子那边走去了。
柿子跟在她的身后,说道:“喂,天丝,你到底同不同意跟我在一起啊。给确定的句话。你一句话我就可以为你把天捅了。”
“喂,你说话啊。你要是还顾及着晶晶,大不了以后我们们不让她看到,我们们就在外面约会,约会完了你自己回家,他们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李家谋现在被我打伤了,他也没这么多精力来天天守着你吧。”
“天丝!阿嚏!阿嚏!阿嚏!”
站在那越野车旁,天丝才看着他说道:“好啊。不过你要随时做好死的准备。”
柿子听着就笑了,扑上去就把天丝压在了车子上,就狠狠吻了起来。
这里是路边,可不是河边,就算下雨也总有几个行人的。就听着一些路人说道:“唉,现在的小青年啊。”
那小小的巷子中,被雨水弄湿了地面。
一眼看过去,就这么两拨客人。一拨是一对撑着透明大扇的情侣,另一拨是没有打伞的偏黑男人。
那透明的大伞下,幸福看着“晶缘”的招牌,微微一笑走了进去。
“晶缘”中,晶晶正捧着一本书看着,看着有客人进来了,马上说道:“欢迎,随便看看吧。还是需要我为你……”
她的话顿住了。因为她看到了幸福举手间不经意露出的手腕上的一串冰蓝玉髓的珠子。那珠子装饰得当,很漂亮,加上珠子质地本身就很好。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但是晶晶能一眼就看不出来,那珠子是开过光的。
不是简单晒晒太阳,念念经的开光,而是有人给特别加持过的。这样的一串珠子,却戴在这么年轻的女人身上,比较少见。
幸福朝着晶晶一笑,说道:“我就来看看,想买穿佛珠去我妈当礼物。”说完,幸福自己心里就想笑了,就自己妈那性子,也不是天天念经的料吧。
晶晶笑笑说道:“你先看,有什么合眼的,我给你拿。”
幸福身旁的男人,那是他们公司的总经理。确切地说,是幸福的哥们。纯粹的哥们。人家总经理那是结婚了孩子都上小学了。以前年轻的时候,追过幸福的,不过只追了一天,就没再提了。原因是,他们一起去吃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结果吃完饭出来,幸福非要在路边小摊买两个鸡蛋,放在墙角,还点上了一炷香。
本来这也没什么的,偏偏那卖鸡蛋的老太太说,那个角落就前天,有个两岁的孩子被人摔那死了。
总经理听着害怕,让幸福别去了。可是幸福偏偏就要去放鸡蛋,上香。弄得总经理一身鸡皮疙瘩。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追幸福的事情了。
不过情人不成,朋友在,他现在的老婆都还是幸福给介绍的大学同学呢。而他和幸福就渐渐地成了哥们了。
幸福没有多犹豫,伸手指了其中一串。
总经理问道:“听说买这些东西是要看八字合不合的是吧。你不给你妈妈看看?”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幸福已经带上了丝质手套了。而这个动作,让晶晶心中一沉,暗暗想着,要好好周旋,别出了问题。
幸福说道:“我妈的八字厉害着呢。”她轻轻地拿起了佛珠,一颗颗数着。
晶晶看着她手腕上那冰蓝玉髓,微笑说道:“小姐这珠子是上等的好珠子呢。看来小姐的喜用神是水了。不过,冰蓝玉髓,刚上手的时候,都冷得厉害。这种天气还是少带吧。”既然有人上门来了,她都要试试别人的底。
“我一直带着的,这珠子早就有我气息了,我冷,它就冷,我暖它也暖。同生共死了。所以我没觉得它冷啊。”
总经理不信,伸手摸摸她的手腕,连带着摸摸那珠子,说道:“真是暖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幸福白了他一眼,抽回自己的手:“暖不暖关你什么事啊?”这就是她上班敢出去逛街的原因。
虽然他们一直在说话,但是幸福还是能把那珠子数了一遍。一百零九颗,没有错。珠子本身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而买珠子的大美人,除了漂亮,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幸福把佛珠放了回去,说道:“算了,不适合我妈,再见了。”
总经理看着幸福突然就这么要离开,马上说道:“喂,我看挺好的啊。幸福幸福,先别走,你看那边的水晶好看吗?我买个给老婆,圣诞节当礼物了。你帮我选!”
“走吧,这真不适合你老婆。”靠!买这店里的东西,真是来给人送命的。
幸福可不会让男人牵着走,所以她直接都出了店,让总经理不得不跟了出来帮忙打伞的。
出了“晶缘”没走两步,幸福就看到了前面的晨哥。晨哥一身洗得发白的夹克,牛仔裤。看着就让人觉得冷。而且他还没有打伞,头发上都带着水珠。还那么斜背着一个包,要多土有多土。
晨哥也看到了幸福,当然还有幸福旁边的那总经理。他的眼神一沉,心中苦笑,就像当成没见过一般绕开他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