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之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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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之盗- 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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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广袤无垠的地方想要完全走直线那实在是有些难为人了,好在地上是一块块巨大的石板,就如同是方格一般,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必须做着记号才行。

    想到这里我找出来一只黑『色』墨笔,这东西本来是用作把古墓内石壁上的阴阳雕刻拓图用的,谁知从进入古堡到现在除了那块石碑和金砖下面的刻字之外竟然连一个雕刻都看不到。

    我把那支墨笔绑在登山鞋上,如此一来走一步就能留下一道黑线,走了一段距离回身看了看,黑『色』的线条笔直的很。

    约莫着是走了五百米,前面又出现了一块石碑,这块石碑的高度和宽度与刚才的那一块完全一样,上面的文字也几乎相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约翰逊咬了咬牙,读道:“离格瑞特还有一交。”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记”和“交”似乎都是一种长度的名称,记大于交是肯定的了。刚才这一段路程有五百米左右,如果两者之间的换算是两倍的话,那么一记就等于两交,而这一交似乎就是五百米,这和我们中国的一里地差不多。

    虽然我们累得几乎抬不起脚来,但是这石碑上的文字却让我们心动不已。

    格瑞特!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带着焦急和忐忑不安我们再次上路,一交的距离是五百米,那么再走五百米远,格瑞特就将出现了!

    “嘿!你们说这个格瑞特会不会是一个英雄的名字?也可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勇士,对吗?”伊琳娜小脸通红,紧急赶路让她气喘吁吁,可她发自内心的兴奋还是跃然脸上。

    我笑道:“一个勇士就让你这么高兴?我看前面要是有个白马王子等着你的话那你还不得赖上人家不走了!”

    伊琳娜瞪了我一眼,说道:“很小的时候我曾听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家境贫寒的小伙子为了保卫家园想要成为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神明成全了他,于是他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打跑了侵犯的妖魔。要知道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真想亲眼看看头顶天空脚踏大地的勇士到底是多么的威武。”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华子说道:“头顶天空脚踏大地,那是人吗?他娘的我看是金箍棒!”

    不过说笑归说笑,伊琳娜的话还是让我心里一震,这地方高有几十米,宽度更是无法估计,如此广袤的地方即便是一个几十米高的巨人存在都是有可能的。当然这只是揣测,这要真的出现那样一个东西的话还真是麻烦事,妈的!这么空旷的地方连躲都没地可躲。

    心里是五味杂全,紧张、兴奋、苦恼一起涌上脑海,妈的!从来都没有过的恐慌。

    我是一步一步的丈量着尺寸,在第四百五十米的位置,远远看到一块石碑拔地而起,虽然离的还比较远,但是已经感觉到它与前两块大不相同了。最起码高度差距很大,这一块至少也得有五米左右。

    我们兴奋的小跑过去,靠近一看,石碑足足达到了八米的高度,犹如一根擎天玉柱,上面几排楔形文字字底鎏金,浑厚而干练。

    但是令我们感到诧异的是石碑往前二十米远就是一面石壁,找了半天也没看到有任何的入口,很明显到达这里已经是到头了。

    如此空旷的地方难道仅仅只是为了竖立三块石碑?他妈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我们齐刷刷的看向约翰逊,等着他来给我们解释石碑上的文字。

    约翰逊看了看,默默的读着:“公元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五千年后的朋友们,欢迎你们的到来!这里是格瑞特,是神明的城池。来到这里,永生膜拜吧!”

    约翰逊的声音越来越低,他读出的话语让我们后背发凉。

    这块石碑竟然知道我们如今的年月!他娘的!这也太邪门了吧?

    “预知未来!这造墓之人竟然能知道在五千年后的今天会有人前来!”约翰逊声音颤抖。

    华子听的是心惊肉跳,小声问道:“这是你胡编的呢还是吉姆干的好事?”

    约翰逊嗔道:“我他娘的胡编什么?吉姆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以为他是神仙啊?”

    顺哥长叹道:“那可就真的是震撼了!照石碑上所说,这个格瑞特似乎是一座城池了,可是它在哪里呢?”

    顺哥的话音刚落,我们刚才走过的地面开始颤抖,无数巨大的方形石板冲天而起,古建筑的棱角从地下往外冒。大震动持续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身后空旷硕大的空间之内竟然屹立出一座巨大到无以言述的古城。

    而这座石碑的对面,五米开外,威武雄壮的古城大门正对着我们。

    所有人都被深深的震撼住了,格瑞特古城!这个所谓的神明的城池就在我们眼前。

    可是刚才还是一马平川的空地,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一座覆盖面积几乎无法计数的古城拔地而起,之前的空旷全然不在。抬头看了看,古城之中建筑林立,最高的似乎可以达到三十米。

    布里达惊恐的对约翰逊说道:“伙计!他这个永生膜拜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咱们再也走不出去了?”

    约翰逊点头算是默认,他咬牙切齿的说道:“妈的!真的是太阴险了!咱们进来的时候不见这座城池的任何影子,想不到进来之后给咱来了个突然袭击。现在回路完全切断了,咱们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看了看石碑后面的石墙,再看看眼前的巨大城堡,也在心里暗暗点头,前后都没有路,唯一可行的就是面前这道城门。而那城门大开着,就好像是在对着我们敞开怀抱。

    我们这些盗墓贼完全被惊呆了,任何鬼物都不怕的我们竟然变的张大了嘴,半天没有合上。

    华子颤抖着说道:“咱们进……不进去?”

    眼下还有其他选择吗?似乎所有的后路人家都为我们想好了,进到古城里面,然后再也出不来!

    可是不进去又能怎样?结局还是一样的,无路可走!

    约翰逊倒吸了口凉气,对我们说道:“指南针准备好,咱们就进去瞧瞧!不过切莫不可紊『乱』了方向,否则的话到时候就真的出不来了!”

    能用的东西我们统统做了准备,多功能指南针,这是目前最普通的东西。长度测量仪,这个可以计算我们行进的距离,精确度很高。定位仪,使用这个仪器可以让我们所有人都不至于掉队,即便是掉队了在屏幕上面也会显示出我们任何一个人的地点。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从吉姆那些死去的手下身上得到的,他们的装备之精良真是让我们汗颜。

    一切准备完毕,我们开始往古城内行进,这个充斥着死亡气息的古城,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噬魂古堡 第7卷 第五十六章 三具无头死尸

    大门高有五米,门洞高度在三米左右,纯金打造。

    放眼望去,整座城池都是金光四溅,很显然全部都是用黄金作为石砖搭砌而成。

    我们看的愣了半天,这么大一座城池得用多少黄金才能制作的出来?眼前这座黄金城叫做格瑞特,这个不曾被任何人留下记载的古城竟然是隐居于地下,而且是如此的旷古烁今。

    约翰逊喃喃说道:“格瑞特,真是了不起啊!英国史学泰斗汤因比认为共分为26个文明古国,做我们这一行的虽然不可能像科学家那样了解许多,但是最起码的还是知道的,想不到在这明尼苏达的山体之下竟然隐藏着这么一座古文明城都。”

    我们进到大门之内,只听到咔嚓一声,身后的黄金大门应声关闭。

    众人吓出一身冷汗,这正应了石碑上的那句话,永生膜拜!有进无出了!

    我看了看四周的城墙,均有十多米高,城墙表面非常光滑,不过应该困不住我们。我寻思着要是找到了好地方,那么想办法脱离出去应该没有问题。

    眼下正走在这座黄金古城最宽敞的大道上,这条通道极为宽阔,就如同是一个树状图,它是主要枢纽,可以通到古城内的所有地方。

    大门里面有一片空地,远处即是形态各异的建筑,黄金层在灯光之下耀眼夺目。

    古城内空无一人,看似是座荒城,所有人都认为这里面断然不会有人居住。

    布里达说道:“你们看这地上,干净不说还很新颖,一看就没有被人踩踏过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么大一座城池曾经就没有一个人居住过?”

    面积无法估计的黄金古城且不说造价昂贵,就是打造出来那也得费无法想象的人力和时间,可是却是一座空城,连有人走路留下的磨痕都没有。

    我说道:“看来这座黄金城本身就不是住人用的。”

    华子疑『惑』道:“不住人它费这么大劲干什么?吃饱了撑的?”

    顺哥笑了笑回道:“这就是吃饱了撑的!古代帝王嚣张跋扈,吃饱了没事干就会让人做这做那,就比如咱们的长城,铜雀台,那时候人命如草芥,让你干你就得干。我估计这座城池本身就是用来纪念什么,可能那个杜克国王对于自己一手打造的帝国十分满意,想要死了之后还能拥有,所以就差人做了这么一座规格大小一样的古城藏于墓室之内,只是材料变成了黄金。”

    顺哥的话让我们纷纷响应,如此说来除了建筑师和劳工之外,我们是第一批进入这里的人。想想城门外面那块石碑,我不自禁的汗『毛』倒竖。它竟然能够预言五千年后的今天,妈的!太不可思议了。

    顺着大道一路往前走,我们已经知道了没有任何生物存在,也就放宽了心。不过心里还是有点不大自在,如此巨大的城池恢弘壮丽,空『荡』『荡』的本身就令人有些心生畏惧。

    我们挑选了一条比较宽敞的街道走过去,至少宽敞一点我们的目力范围也就广阔,如果出现什么东西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全自动步枪一一上膛,我最怕的莫过于吉姆,虽然这一路上我并没有亲眼看到过他,但是他必然隐藏在暗处。心里隐隐有些惊恐,总感觉他正在哪个地方看着我们。

    眼前是一座气势宏博的高大建筑,差不多得有二十米高,不过虽然这般高大,却只有一层。

    金门紧闭,但是上面并没有锁,只是关严了门而已。

    我们小心的推开金门,站在门口往里看了看,顶部的高耸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房间的正中央部分有一个三角形的石台,石台之上有三个绞刑架,有三具尸体分别被绑在三个绞刑架上面,它们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全部都没有脑袋!不仅如此,就连手脚都被割走了,如今只剩下一轱辘肉体,场面异常血腥,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三个半截身子骨架都很大,肌肉横生,想必活着的时候个顶个的都是万夫莫当的勇士。

    尸身溅满了殷虹『色』的鲜血,只是由于年岁太久均是干在了衣服上面,脖颈上齐刷刷的一道斩痕,貌似是被阔刀直接砍断了脖子。

    “妈的!这是个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死人呢?还他娘的这么可怕!”华子伸着脑袋往里看了看,然后默默的缩了回来。

    房间之内血腥气很重,重的让人几乎想要呕吐。

    想不到空『荡』『荡』的古城里面还是有人的,虽然都是死人,可也是人啊!

    约翰逊说道:“我看这个三角形的石台像是祭祀台,只是不知道这三个人都犯了什么罪,竟然会是这般凄惨的下场。”

    “要不进去看看?”布里达跃跃欲试,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竟然想要进去。

    伊琳娜早已吓得不敢去看,双手紧拉着我而把脑袋扭到了一侧。

    约翰逊思忖再三,终于下定决心,说道:“那就进去看看!咱们可要多注意点,这地方可不是一般的邪!”

    我们轻手轻脚的往里走,一边走着一边举枪往四周细看,这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鬼子进村,他妈的!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偌大的一个房间只有这个石台,石台的四周则是一片片空地,地上铺满了红『色』的蒲团。

    看到这些我不禁皱了皱眉头,心说古人就是心如磐石,他娘的,杀人的时候竟然会有这么多人坐在蒲团上参观,真是冷血到了极点。

    看着石台和房间内的景象,我完全可以感受的到当时这三个人被杀害时的场景。屠刀先是把他们的手脚一一砍下来,最后是它们的脑袋。

    那是怎样的血腥场面,这三个人必然是疼的嗷嗷大叫,直到死去!而下面观看的一大群人则是高声喊着口号,痛快淋漓。

    我靠近这三具肉轱辘心里都是无名的恐慌,刚才在远处看起来这种感觉还轻微一点,走近了才发现它们竟然保存的非常完好。肉身还比较鲜活,被刀砍过的地方则是结了痂。

    “唉!我说,这地方氧气充足而它们竟然不会腐烂,这是怎么回事?”布里达的疑问总是那么多,不过这些疑问却是我们所无法解答的。

    几个人围着三具死尸转了几圈,到最后只得出来一个结论,那就是从他们身上的衣着来看,均不是普通人。那种上等的料段似乎比丝绸还要柔软许多,但是结实程度却不是丝绸所能比拟的。

    我对约翰逊说道:“你可认得这些衣服的料子?这一般是什么人的装束?”

    约翰逊伸手『摸』了一下,说道:“我不认得!但是和咱们之前看到的那些棺材里的尸体装束来说不知道尊贵了多少倍,这三个人,绝对是当时响当当的人物!”

    我发现了一点猫腻,伸手『摸』索过去仔细的观察起来。

    顺哥一向对于我的这种表情相当感冒,他急忙问道:“发现什么了?”

    我指着那三具尸体小腹位置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型图案说道:“你们看!这个图案好像是一只鸟,而且这三个人的衣服上均是有这么一个图案。”

    我这么一说他们也都看见了,约翰逊颤巍巍的说道:“地烈鸟!这就是地烈鸟的图形!”

    我们有些疑『惑』,虽然不曾见过地烈鸟,可是约翰逊之前也说过,那东西极其邪毒,吉姆就是中了它的招才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我问道:“怎么?一个图案至于这么紧张吗?”

    约翰逊脸『色』煞白,沉声回道:“在远古的神话传说中,地烈鸟那是西方帝王尊贵身份的象征,就比如你们东方的龙,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把龙的图案绣在衣服上!”

    我一愣,说道:“你是说这三个人均是国王身份?这怎么可能呢?一个国家三个帝王,这不『乱』套了吗?”

    约翰逊轻咳了一声,继续说道:“你们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富贵象征,这东西仅限于国王一家老小所用,而且必须是男『性』!”

    顺哥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是说这三个人即便不是当时的帝王也是帝王的亲属?那么这三个人是国王的兄弟亦或是子孙?”

    约翰逊点了点头算是认可,继而退回来几步,说道:“看来这件事隐藏的秘密还不少呢!这三个帝王的直系亲属竟然会落得这样的下场,这其中又是怎么一回事?”

    三件华丽的衣服上那只地烈鸟的图案深深的吸引住了我,我不由自主的又把手伸过去。

    想不到只碰了一下,就吓得我九窍升天,匆忙掉转身拉着他们就往后退出去十几步远。

    “我草!怎么回事啊?看把你给吓的,至于吗?”华子被我一拽差一点没跌个狗啃屎,皱了皱眉头表达出对我的鲁莽不满。

    我说道:“刚才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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