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恐惧,他仍旧晕厥过去。醒来时,学士正用针和羊肠线缝手掌。“我留了一点皮肤,刚好连接腕关节。”
“这话儿,你挺熟的嘛,”詹姆虚弱地嘀咕。他咬到舌头,嘴里全是血。
“在瓦格·赫特手下,处理断肢是家常便饭,他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缺胳膊断腿。”
科本倒挺面善,詹姆心想,他身材高瘦,语气柔和,一双褐眼透着暖意。“你身为学士,干嘛和勇士团混在一起?”
“学城剥夺了我的颈链。”科本放下针线,“您眼睛上方的伤也要处理,发炎得很厉害。”
詹姆闭上眼睛,任科本用酒进行治疗。“把战争经过告诉我,”科本既管理赫伦堡的乌鸦,自对消息一清二楚。
“史坦尼斯大人遭遇火攻和您父亲的偷袭,一败涂地。据说小恶魔让整条大江都烧了起来。”
詹姆仿佛亲眼目睹绿焰爬上晴空,高过最雄伟的塔楼,街市上着火的群众在惨叫。我先前不是梦见了这番场景么?真有趣,但他笑不出来。
“请试着睁眼。”科本用温水浸湿麻布,轻揩眼脸上干结的血块,肿没有消,但詹姆发现右眼总算能支开一半了。学士凑过来,“这伤怎么来的?”他问。
“某位妞儿的礼物。”
“一次失败的求爱,大人?”
“这位妞儿身材比我壮,长得比你丑。你快帮她治治,她腿上还有打斗中我刺的伤。”
“我会照料她,她是您什么人?”
“我的保护人。”詹姆荒诞得想笑。
“我留给您一些草药,混进酒里,以止住高烧。明天再用水蛭吸干眼脸上的淤血。”
“水蛭,可爱的动物。”
“波顿大人最喜欢水蛭,”科本谨慎地说。
“对,”詹姆道,“看得出来。”
第三十二章 提利昂
国王门外一片荒芜,惟有烂泥、灰烬和烧焦骨骸,但无家可归的人们已在城墙的阴影下重新搭起帐篷,还有人用桶子和推车贩卖渔获。提利昂骑过人群,觉察到无数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愤怒,乃至憎恶。但没人开口,也没人敢挡他的道——全赖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随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们拖下马来,用鹅卵石砸个稀烂了,就像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那样。
“这帮家伙简直比老鼠还讨厌,”他抱怨,“他们的狗窝被你烧过,居然半点也不接受教训。”
“哼,给我几十个金袍子,我把他们统统杀光,”波隆道,“死人就不会回来了。”
“没用,杀是杀不完的,就让他们去吧……但无论如何,只要城墙边出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立刻给我拉倒。不管这帮蠢货怎么想,战争毕竟没有结束。”他朝烂泥门骑去。“今天的视察就到这儿,明日召集各工会,带师傅一起来,商议重建计划。”他叹口气,好吧,烧成这样多半要归功于我,总得做点什么补救。
工作本该由他坚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负责,可惜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传来的消息,得知儿子威廉遭遇谋杀后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孪生兄弟马丁也是罗柏·史塔克的俘虏,而他们的长兄蓝赛尔依然卧病在床,伤口溃烂,难以康复。凯冯爵士只有这三个儿子,眼看一个也保不住,便彻底为悲伤和忧惧所淹没。泰温向来倚重弟弟,而今别无他法,只能将理事的胆子托付给侏儒儿子。
重建费用耸人听闻,却又不能不办,因为君临乃全国第二大港口,规模仅次于旧镇,得尽快疏通河道,重开贸易。妈的,钱从哪里来?他甚至开始想念半月之前扬帆远去的小指头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莱莎·艾林,统治谷地,我则为他收拾烂摊子。欣慰的是,这回父亲总算肯把重任交付给他。见鬼,他永远也不会提名我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却会无所不用其尽地利用我,上次不还任命我为代理首相么?金袍卫士的小队长在烂泥门前为他开道,提利昂静静地思考。
君临三妓依旧统治着门内的市集广场,但如今已然荒废,石头和沥青桶散居四处。嬉戏的小孩们爬上长长的木制投掷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荡,互相追逐。
“待会记得提醒我,要亚当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骑过投石机之间时,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们非得摔下来,折了脖子不可。”这时上方传来一声呐喊,一堆马粪掷在财政大臣前方不远处。提利昂的坐骑人立起来,几乎把他掀翻。“仔细想想,”他一边努力勒马一边说,“还是别管了,就让这帮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像熟南瓜似的落下来砸个稀烂。”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这群顽童竟然当众羞辱他,更让他怒火万丈。日复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恼。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处女,而大半个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马时,他就听见两名马童在背后叽叽咕咕,偷笑出声。他觉得连马儿都在嘲弄他。一直以来,提利昂每晚耐着性子假装履行义务,寄希望于婚姻的实情不致泄露,可惜一切都归无用。不知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倾诉呢?——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瑟曦的人——还是瓦里斯的小小鸟在作怪?
有何区别?反正结果是他受人轻贱。整个红堡,不拿这当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过得也很凄惨。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礼貌编织的盔甲,给予她男人的慰籍,但他知道没用。不管嘴上说得多动听,在她眼底,他其实是个丑陋不堪的怪物。况且还是个兰尼斯特。这就是他们给他的妻子,这就是要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习惯裸睡,而今却无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训练得很娴淑,从不说半句顶撞的话,但每当她看到他的身体,那种目光简直让人无地自容。于是他嘱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临冬城,但最想要的还是她,管她孩子还是女人。我想给她安慰,我想听她欢笑,我想她开开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欢乐、痛苦、悲伤和欲望与我分享。想到这里,他苦涩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样强壮。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结婚的消息,提利昂不愿瞒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将她带来相见。他们在太监的卧室同床,当雪伊为他宽衣解带时,他扣住她手腕,将她推开。“等等,”他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讲。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结婚。我知道。”
他半晌说不出话来。这事连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你怎么知道?瓦里斯讲的?”
“我送洛丽丝去圣堂祷告时,听见某个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闲话,而他又是从一位恰好听见凯冯爵士和你父亲谈话的女仆那里听说的。”她挣脱抓握,将衣服流畅地拉过头。和从前一样,里面没穿内衣。“我不担心,她不过是个小孩子,您会搞大她的肚子,然后回到我身边来。”
他内心的一部分渴望相信她。相信她,他苦涩又嘲讽地想,唉,侏儒,雪伊果真是你渴望的一切啊。
烂泥道上人潮汹涌,但在金袍子的驱赶下,兵士和平民都为小恶魔的队伍让道。眼窝深陷的儿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声乞讨。提利昂从钱包里取出一大把铜板,抛掷出去,孩子们旋即展开争夺,互相叫喊推挤。他们中的幸运儿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块霉面包。市集广场从未有过如此拥挤,提利尔家已运来无数补给,但食物的价格仍高得离谱。六个铜板买一个南瓜,一个银鹿换一堆玉米,一枚金龙的价值则是一刀牛肉或六只骨瘦如柴的猪崽。虽然如此,买家依旧络绎不绝。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围满每一辆马车、每一个货摊,而那些凄惨无助的人则站在巷子口,阴郁地观看。
“这条路……”他们来到钩巷口,波隆开口问,“你想去……?”
“没错。”视察河滨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别无选择。于是他们离开伊耿高丘,朝维桑妮亚丘陵底部那堆由弯曲小巷组成的迷宫走去。波隆当先领路,提利昂不时回头,查看是否有眼线跟踪,但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有一个驱策马车的货郎,一个在窗边倒夜壶的老太婆,两个用木棍打闹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虏的金袍子……他们看起来都很无辜,但他却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么好欺瞒的。
他俩转过一个拐角,接着是另一个,然后缓缓骑过一群妇女。波隆带他在弯曲的窄巷里穿梭,走了很长一段,经过破碎的拱门。马蹄“得得”地踏过石阶梯,阶梯上有一具战斗中烧焦的马尸。这里的建筑又矮又挤,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两人并骑。“前面转两个弯到头,那家伙就在最后一栋房子的地窖里。”
提利昂翻下马。“在我返回之前,不准任何人出入。我不会待得太久。”他把手伸进斗篷,确保那些金龙还在隐藏的荷包里。三十金龙!对这无赖而言,真是笔意外之财。他快步踱进小巷,一心只想早点完事。
这间酒肆十分狭小,黑暗而潮湿,墙上装点着硝石,天花板极矮,若是波隆进来,非得低头不可。提利昂·兰尼斯特则没这种烦恼。此时,前厅只有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坐在粗木吧台后面,她递给他一杯酸葡萄酒,说:“他在后面。”
后面的房间更黑,只在矮桌上有根摇曳的蜡烛,旁边是一壶酒。桌边的男人十分猥亵,他很矮——所谓的“矮”并非针对提利昂而言——稀梳的棕发,粉红的脸颊,扣上骨扣的鹿皮夹克也遮掩不住他的大肚子。他用柔软的双手死死握着一把十二弦木竖琴。
提利昂在他对面坐下,“银舌西蒙?”
对方点点头,他头顶中央已经秃了。“首相大人,”他回话。
“错了,当今首相是我父亲。我只是他的听差。”
“您会再发达的,我相信,我相信,像您这样有本事的人可不多。亲爱的雪伊小姐告诉我,您最近结婚了,怎不叫上我呢?让我为您的婚宴表演一曲。”
“够了,我老婆最受不了别人叽叽喳喳,”提利昂道,“至于雪伊,咱俩都清楚她不是什么贵族小姐,假如你不提她的名字,我将非常感激。”
“遵命,首相大人,”西蒙说。
提利昂记得上次见到他时,只需稍加言辞,便能令他汗流浃背,而今这歌手却不知从哪儿找到几分勇气。大概是那壶酒的功劳,或者是我自己的失误——我威胁过他,却不曾实现,想必他把我当成无牙的狮子。想到这里,他叹口气,“别人都说,你是个极有天赋的歌手。”
“您这么讲,真是太好心了,大人。”
提利昂逼自己微笑,“依我看,你应该将你迷人的音乐传播到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潘托斯和里斯都堪称音乐之都,那里的人们对你这样的明星可谓礼敬有加。”他吮了一口酒。很劣,也很重。“你可以周游九大城邦,好好享受音乐的快乐,就算一城待上一年,也决不会枯燥。”他伸手进斗篷,摸到隐藏的金币。“眼下港口有待重建,只好麻烦你前去暮谷城坐船,记住,我的部下波隆会为你准备上好的马匹,而我也将欣然提供旅行费用……”
“可是,大人,”对方抗议,“您还没听过我唱呢。至少听一曲,好吗?”他的指头熟练地伸到琴弦上,轻柔的乐声随即充溢地窖。西蒙放声歌唱: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没完呢,”换气的时候歌手声称,“噢,很长很长,尤其是叠句,自以为写得特别好: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够了,”提利昂将拳头从斗篷里抽出来,把钱放在桌上,“这首歌再也不要让我听到,否则……”
“否则?”银舌西蒙放开竖琴,喝一口酒,“可惜,可惜。不过说实在话,正如我师傅的教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歌,这点您无法否认的。好吧,既然您不喜欢,我只好找识货的人啰。或许,去找太后?您父亲大人?”
提利昂揉揉鼻子上的伤疤,缓缓地说:“我父亲对歌手毫不关心,而我老姐并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慷慨。聪明的歌手应该明白,有时候沉默比歌唱挣得更多。”他认为自己说得够明白了。
西蒙没有忽略他的暗示,“我的价码很公道,大人。”
“很好,”提利昂一开始就担心三十金龙不足以平服事端,“说吧。”
“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对方道,“歌手们将举行一次盛大的表演。”
“没错,上场的还有戏子、小丑和跳舞的熊。”
“熊只有一只,大人,”对瑟曦的精心安排,西蒙显然比提利昂在乎得多,“但歌手共有七位。包括库伊家族的葛勒昂,‘妙指’蓓珊妮,伊蒙·科托因,伊森人阿里克,‘琴手’哈米西,科里罗·昆延提斯和旧镇的奥兰多,他们将彼此竞争,奖品是一把镀金银弦竖琴……不幸地是,居然没人邀请全君临最最厉害的歌手。”
“让我猜猜,你指的是银舌西蒙?”
西蒙谦虚地笑了,“大人您放心,我将在国王和朝廷面前证明我的实力。鄙人没有夸口,您瞧那哈米西,老得连歌词都背不住,而科里罗呢,带着可笑的泰洛西口音!包您三句里听不懂一句。”
“表演由我亲爱的老姐亲自安排,我无从插手。退一步讲,就算把你安插进去,也显得很不协调。你看,七大王国,七重誓言,七次挑战,七十七道大菜……八个歌手怎么成?总主教会如何评论呢?”
“您居然这么虔诚,真让我吃惊,大人。”
“我虔诚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无法更改。”
西蒙再喝一口酒,“其实……咱们做歌手的,性命都挺轻贱。我们在酒店和旅馆中表演,观众多半是无法无天的醉汉,假如您姐姐考虑的那七位人选中有谁出了意外,我瞧自己完全能替代。”他狡诈地笑笑,仿佛对自己的暗示很满意。
“哼,不错,六位和八位一样不行。那好吧,我会一一确认他们的状况,假如有谁委实无法胜任,我会派波隆来通知你。”
“很好,很好,大人。”西蒙得意极了,在胜利的喜悦中,他变得滔滔不绝,“我将在乔佛里国王的婚宴上好好表演,为满朝文武献上最优秀的作品,那些我上千次弹唱的拿手歌谣。从前,我在酒坊巷弄里埋没……而今……对了,这也是新歌上场的最好机会。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你放心吧,”提利昂道,“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波隆很快就会来找你。”
“很好,很好,大人。”秃顶的大肚子歌手再次拿起竖琴,沉浸在自己的迷梦中。
波隆和马儿等在巷子口。他一边扶提利昂上马,一边问:“我什么时候带这家伙去暮谷城?”
“不用了。”提利昂调转马头。“三天之后回来,告诉他‘琴手’哈米西断了胳膊。之后你得指出他的服装完全不合宫廷要求,必须立刻制作新袍子,要他马上跟你走。他会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