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啊。”沈寻不加思索,擦,这是不是回答太快了。
“哦,真是巧了,我家就住京都。”段长风一夹马肚子,马儿闪电一样地飞了出去。
哥,这怎么和碰瓷一样巧。
找了地方,吃了早餐,又休息了一晚,当然钱都是段长风付的,吃人家嘴短,沈寻也不想,可实在没钱,又听段长风说:“阿寻,你今日充当我的保镖,我理应请你喝一杯。”所以你再推辞,岂不显得小气。
第二天,段长风看出来沈寻实在不想和他同乘一匹马,正准备给她买匹马,那匹不讲义气的枣红马,自己到回来了,小样儿还算有点良心。
沈寻看看天色说:“咱们该分手了,你走的,我走我的。”说出之后,自己听了都有些惋惜之情,又问:“你去哪里?”
段长风扬声一笑说:“真是巧了,我也去京都,正好结伴同行。”
沈寻眼皮跳了跳,这样也行。
又听段长风说:“不如你还做我的保镖,价格你说,一路上有个伴儿也不至于寂寞。”
他知道自己没钱,这是变相的想包吃包住啊,这意思就是一路上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这个可以有。
管他是不是保镖,说是给他当保镖,就当给自己找个古人当导游了,看他懒懒散散的,实则贼精着呢,你鸡贼,小爷也不傻,只是我得高傲一点,是你求着我当保镖的,可不是上赶着的。
所以沈寻不理他,倏地上马,刚走出小镇,就听到马蹄声传来,段长风的白马已经跟了上来,催马上前,与她并行,说:“这儿有两条路可以去京都,一条是官道,道路平整可途中噪杂,路途遥远,一条景色宜人,草木幽静,路途又近,你想走那一条?”
沈寻嘟了嘟嘴,人都追来了,索性就当他的保镖吧,也好让他带自己来个古代几日游,于是就说:“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怎能指手画脚。”
“老板?打工的?”段长风听的一头雾水。
“地主,长工。”沈寻解释了一句,把他带入更糊涂的地步,她眨眨眼,觉得说保安更合适。
“地主,长工?”段长风挑挑眉十分诚恳地说:“我没让你去种地啊。”
看看看,三岁一代沟,他这个古人都不知道是那个时代的,这都隔了银河系了,沟通障碍啊。
好在这小子反应还算快,“你是说我们是雇佣关系,对吗?”
小伙儿,不傻。
☆、018:一间房?
只听段长风又说:“这个不好,我比你年长几岁,我觉得称你为寻弟更合适。”
呦呦呦!你弟弟不见了啊,还寻弟,你怎么不寻爹呢,不就是想占伦家便宜,想让伦家叫你一声疯哥哥吗?这个不可以有,怕他没被叫疯,自己先恶心疯了。
沈寻斜瞅了他一眼说:“你还是叫我阿寻吧。”这个听了还顺耳一些。
后来还是听了段长风的提议,走大路,官道安全一些。
段长风谈笑风生,天文地理词章武事,奇门遁甲竟似无一不知,沈寻听得津津有味,渐渐忘了戒备,心想这小子,除了不会功夫之外,到是什么都懂。
一路行来,不觉天色已暮,段长风扬鞭一指说:“阿寻,前面有个小镇,我们该投宿了。”
两人快马疾驰,片刻就到了小镇,找了一家客栈。
段长风连忙上前说:“掌柜的,麻烦给我们一间靠南边的大房间。”
什么?一间,沈寻急忙上前说:“掌柜的,两间靠南边的房间。”
掌柜的挠挠头问:“二位爷,到底是一间还是两间?”
沈寻急急的说:“两间,两间!”
掌柜的看了一眼段长风,段长风微微一笑说:“两间。”
掌柜的又问:“就你们两位?”
段长风点点头说:“对,就我们两位。”
掌柜的心想,这俩小哥有意思,反正他能多租出一间房,对他有利,也就不再多问什么,叫住从楼上下来的小二哥,吩咐他带客人去看房。
小二哥为难地说:“楼上只剩下一间房了。”
“什么?一间房?”
沈寻急问,那意思就是她和段长风要住一间房,这个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虽然她是新新人类,可也没开放到,随便就和男人去开房的地步。
“是的,爷,这方圆五十里就只此一家客栈,所以房间很紧张,二位爷,我带你们上去看看。”小二哥十分恭敬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心里还在纳闷儿,两个大男人住一间房,这个可以有啊!
沈寻太阳穴欢快地跳了几下,你大爷,小二哥的话已经把所有的事都交代清楚了,方圆五十里只有一家客栈,也就是说这一间房,说不定马上也没了,你要是不住就只能露宿街头。
这时店门口又进了几个人,段长风扫了沈寻一眼,伸手拉住她,忙说:“小二哥,那你就带我们去房间吧。”
几乎同一时间,门口的客人高呼:“掌柜的,来两间上好的客房。”
又听掌柜的很抱歉的说:“几位爷,对不住了,小店的客房已经住满了。”
沈寻松了一口气,可内心却是十分的蛋疼,这这这,赶潮流啊,认识两天就约炮,哎呦喂,我滴妈呀!
又一想,反正段长风不会武功,这两天相处下来,发现他虽然有点贱,也不是坏人。
但素,不是有句话吗,人不可貌相,这越闷骚的男人,看起来越正经,越是神经病的人,看起来越正常,晚上的时候只能小心谨慎了,大不了点他的穴。
房间还算雅致,床也很宽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
“多谢小二哥,就这间了,几两碎银不成敬意。”段长风掏出几两银子,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笑逐颜开,接过连忙道谢。
沈寻扯了一下嘴角,差距,这就是差距,我这边身无分文,还为生计而发愁的时候,看人家随随便便给人家几两银子作小费。
想到晚上两人要住一间房,沈寻的神情是冷冷的,小二哥看着她是怕怕的,反观大公子让人暖暖的。
也就是说,这简单的几个眼神交流,段长风的形象是高大光辉的,沈寻是任性拒人千里的。
小二哥自去制备酒菜,段长风放下手里的行李说:“阿寻,其实一间房正合我意,我们可以抵足彻夜长谈,岂不更好。”
好你大爷,她心里连骂几遍,才开口说:“你不知道,我自幼就不喜欢与人同住,我睡不着的。”
“这样啊,那晚上你睡床,我睡地上。”段长风漫不经心地说。
“还是我睡地上,你睡床吧。”
吃瓜子的看官们,沈寻真的只是随便假意客气一下的,是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客气一下吧,那段长风不应该说:还是我睡地上吧。
本指望两人推辞一番,最后她再来个盛情难劝,只好说:那就多谢了。
谁知道段长风像抢答一样,沈寻话刚落音,他就说:“那好吧!”
能不能抽他,能不能抽他……,沈寻心里默念三遍,才把这口气给压下去,淡淡地说:“嗯!”
☆、019:共处一室。
不多时小二哥送来饭菜,跟着老板混,伙食当然不会太差,可她怎么滴就食不知味呢。
不过站在段长风的角度来说,肯定的,他是老板,你一个员工肯定得让老板睡床上,老板甜的时候不一定会想到你,但是有难的时候,你一定得顶在前面,就像现在,你就得睡地上。
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员工,你就得想老板所想,急老板所急,处处为老板着想。
再说,老板是文弱书生,你一个会功夫的保安,主动让老板睡床,充分证明你尊重上司,再延伸一下,你公众责任心强,尊老爱幼,关心老弱病残,这样想着就平衡多了。
看着面前的美味佳肴,精神大振,睡不睡床上已经不是问题了。
一路上舟车劳顿,吃了晚餐,随便洗漱了一下,又让小二哥送来几床被子,沈寻就在离床最远的地方打起了地铺。
段长风本想找她聊天,可看她漫不经心,有气无力像很累的样子,说了句晚安,也就不再说话了。
沈寻和衣而睡,心中甚是不安,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他突然走向自己,想着段长风的一言一笑,不敢合眼。
神经紧绷的都有些疼了,微微动了一下身子,侧眼看了段长风一眼,他正半躺在床上,拿一本书在看。
侧颜俊美绝伦,白衣黑发交相辉映,剑眉下的桃花眼,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专注的神情更让人迷醉,这小子是挺帅的。
看他眉梢动了动,嘴角轻轻地勾着,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沈寻连忙闭眼装睡。
片刻有听到衣服悉悉索索,还有轻微的脚步声,沈寻警铃大作,段长风,你敢过来,我保证一掌不打死你。
“阿寻。”段长风温润如玉的声音响起。
沈寻表面上一动不动,内心却是波涛起伏,好在没听到自己的回音,段长风又回到了床边。
沈寻一只眼睛掀开一条缝,这个sb居然在脱衣服,不过看这身形倒不像是个文弱书生,很挺拔颀长,贴身衣物勾勒出结识健壮的身躯,随着他这么一脱,沈寻的心跟着一收缩。
她都想大叫,你大爷,别脱了,再脱我可就要饿狼捕羊了。
雄性荷尔蒙弥漫了整个屋子,沈寻都想炸毛了,好在这种画面没持续多久,随着灯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了。
沈寻身体缩成一团,竖起耳朵,把被子裹得紧紧的,床上睡的那可是个男人啊,货真价实的,纯的,自己虽然是男装,可也保不齐他……,有什么特殊嗜好。
就在她煎熬的时候,却听到段长风轻微的鼾声,她才松了一口气,几天的相处也看出来了,段长风的为人还是比较豪爽的,人也还算正派,偶尔有些扭曲,总体来说人品还在标准范围内吧。
这么一放松,困意就铺天盖地,不多时居然也迷迷糊糊睡着了,
古时候也没什么时间观念,反正就是天黑就睡,天亮就起,半夜醒来看着天还黑着就继续睡,睡不着就装死。
这个时候的窗户,大多都是纸糊的,别说隔音了,连光都隔不了,月光都能透过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沈寻翻个身,迷蒙之际,感觉窗外的月光真好,屋里面照的亮堂堂的,她嘟了嘟嘴,准备继续装死,又感到有个阴影挡在自己旁边。
她伸出嫩白纤长的手指,摸了摸,挺结实的,难道墙,可有弹性又有温度,她一个激灵立马睁开眼睛。
“啊”字还没出口,嘴巴就被段长风用手堵住,并“虚”了一声。
☆、020:刺客!
“嘘”,你这是把尿啊,沈寻眼睛睁的大大的,她脑子空白几秒钟,蒙了几圈,才算清醒。
昨晚是和段长风共处一室,自己睡地,他睡床,可此时谁能告诉她,她怎么在床上,而段长风单手支头,侧卧在她旁边,星目熠熠生辉,神色自若。
沈寻一脸惊慌,心底也开始发颤,他难道想对自己做什么,她又张了张嘴,还是发不出来声音,段长风倒是一脸正经,示意她听窗外,又小声地说:“窗外有人,我松手,你别叫。”
有人,你不是应该惊慌失措把我推醒吗,这怎么云淡风轻,悠闲自在的单手支头在旁边观赏,如果不是自然醒,也没看到他有想喊醒自己的意思啊。
“段长风!”
他一松手,沈寻怒目圆睁,狠狠瞪了他一眼,刚想一掌打过去,这时真听到窗外一阵声响,她冷哼了一声,一跃跳了起来,还好,两人都衣冠整齐,回来再跟他算账。
她站了起来,气不过,用力从段长风身上踩了过去了,段长风嘴里“嘶”了一声,身体拱了起来,这真踩啊。
趁着月光,沈寻看到窗户上的纸慢慢潮湿,这个桥段她知道,经常看武侠小说,当然知道,不是想往屋里偷看,就是想吹迷香。
她轻轻地开了门,跃到房顶,身体轻盈的像一片羽毛,果见一个黑衣人,身体贴在墙上,一只手把窗户纸弄破,拿出一个管子,正在做往屋里吹迷香的准备工作。
沈寻勾了勾嘴角,露出邪肆的笑,用下三滥也手段,她饶到黑衣人的身后,慵懒地倚在树上,修长的小手指掏着耳朵,然后迈步走了过去。
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轻轻地说:“喂,兄弟,里面好看吗?”
这人反应不咋地啊,人在身后都观察了半天了,他居然不知道,还有下迷药动静弄那么大,啧啧,这智商,让人担忧啊。
那人明显的身体抖了一下,肩膀一缩,凹了进去,之后像一条鱼一样滑出数丈,接着拔腿就跑。
沈寻也是一惊,表面上看是轻轻拍那人的肩膀,实则是紧扣他的琵琶骨,本以为这么一抓,他无论如何逃不了的,没想到他的关节居然能收放自如,随意移动,这难道就是梁羽生爷爷武侠小说里提到的瑜伽术。
沈寻急忙紧跟其后,这小子人呆了点,武功和轻功都不错,一盏茶的功夫,出了小镇,那人如鬼魅一般在林间仓皇穿梭。
不会是调虎离山吧,不然他为什么往城外跑,如果是,是让段长风死,还是不让他死,想起来他,就忍不住怒火中烧。
让他死,就继续追刺客,这个时候他差不多快完了,不让他死,就得放弃刺客,赶紧回去,说不定他还没断气。
罢罢罢罢,这刺客一时也追不上,谁让自己心底善良呢,她摸出桃花镖,抛了出去,那刺客身形一顿,右腿弯了一下,又一跃而起,其余的飞镖左闪右闪居然都闪了过去,还用手接了几片。
唉,都怪师傅啊,心底善良,教什么桃花镖啊,说白了就是一个像桃花瓣一样的铁片,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只能打出一点皮外伤,要么打中穴道,可由于天色晚,也看不出穴道的位置,你看让刺客跑了吧,要是飞刀,或是银针,那刺客已经受伤倒在地上了。
算了,算了,小爷也懒得追了,她转身回去,虽然段长风比较讨厌,但是也得等小爷跟你算了账之后,才能让你去死。
可她万万没想到,回到客栈之后,房间里连段长风的影子也没有了,难道他被人掳走了,房间里整整齐齐的,和自己出去时的样子一样,一点挣扎的现象也没有。
他的外衣也不在房间,刺客掳走他,还给他穿上衣服?不然就是他刚穿好衣服,就被刺客带走了,看房间里纹丝不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自己走出去的,也可能是被威胁出去的,要么他中了迷香被人抬出去的。
哎呀,真是初涉江湖,阅历浅薄,就想着追刺客呢,怎么没想到刺客可能不是一个人,现在好了,追个球啊,刺客没追到,段长风也给不见了。
好歹他让自己当他的保镖的,这第一次工作就失手,在以后职业生涯上就有了污点了,这时对段长风的气到没有了,心里反而有些内疚,有些担心。
郊外,参天古木,草木丛深,月光透过枝繁叶茂的树叶,印在地面上斑斑驳驳,随着风动,忽明忽暗,矮丛中不知名的虫儿欢快地叫着,谱写着动人心弦的乐章。
不远处立着三个年轻的男人,其中一位白衣翩翩,超凡脱俗,丝毫想不到刚刚这里发生过惊心动魄的搏斗,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段长风,他知道来者不善,怕在客栈引起不必要的伤亡,所以把他们引到郊外来,另外两位,一个是朱重,一个是钟铉。
而地上却躺着七八个蒙面的黑衣人,剥开面纱可以看到,他们一个个面容发黑,眼球凸出,扭曲,狰狞可怖,一看就是中毒而死,专业训练的刺客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完不成任务就以死谢罪,以免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