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悍妇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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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悍妇当家-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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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桃花露


文案
林岚一觉醒来穿成书中喝农药的泼妇,原主作天作地毁了老公的大好前途,五个孩子全都养成大反派。
公婆偏心,小叔小姑贪得无厌,五个熊孩子,一个冷面丈夫……
林岚:
霸占我的钱?分家抢回来!
敢来撒野?送他去劳 改!
熊孩子难管教?那是缺爱!往死里疼爱!
那个冷面男人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酱酱酿酿……

阅读排雷:
1。架空不考据,就是个穿书题材,别纠结原主还是现主之类的,把原主当女主前世好了。
2。这就是一篇命题作文:现代女穿到一个糟糕的环境里,要如何斗极品、收服孩子、男人,过上好日子???男主内敛不善表达,冷硬男,性格不完美,前半生奉献给祖国军队,后半生爱家爱媳妇爱孩子。所以不要再纠结什么男人怎么不管老婆不管孩子了,肯定是有各种原因的,不理解不接受这个设定真的不要看了,别为难自己。
3。如果能坚持看过开头的,后面主调甜宠日常,种田养娃,穿插虐极品,孩子个个有爱棒棒哒,小夫妻也恩爱甜蜜,一家人努力奋斗过好日子。
注意:看文讲究眼缘,不适合的还是立刻点叉走人的好,不要越看越恼火,然后暴露自己的素质短板,这样不好。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主角:林岚 ┃ 配角:韩青松,大旺,麦穗,二旺,三旺,小旺,一大家子一大村子 ┃ 其它:养包子、爽文、极品、打脸、养孩子、甜宠


作品评价:
林岚穿成书中喝农药的泼妇,原主作天作地毁了老公的大好前途,五个孩子全都养残。公婆偏心,小叔小姑贪得无厌,五个熊孩子,一个冷面丈夫……林岚撸袖子表示泼妇就该有泼妇的套路,不治得敌人哭爹喊娘对不起自己泼妇之名!霸占我的钱?分家抢回来!敢来撒野?送他去劳改!那个俊朗挺拔的男人,原想就这么相敬如宾,谁知他竟然宠得她全村说闲话。本文语言流畅朴实易读,人物性格鲜明,情节鲜活生动,夫妻感情深厚互动有趣,教育孩子的情节读来让人会心一笑,作者描画的七十年代乡村风土人情,让人身临其境,印象深刻。



第1章 喝农药
  六月底,大中午的暑气正盛,往日里这时候山咀村的社员们正歇晌觉,今儿却都围堵在大队部的场院上,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
  人群里传来尖利刺耳的咆哮,“你们告诉他,要是不回来我就喝农药,等着给我收尸吧!”
  “天哪,她真喝了?”
  “那可是1605剧毒啊!”
  “哎呀娘啊,死人了死人了!”
  众人七嘴八舌地喊着,人群纷乱起来。
  大队长吼着“都他娘的死人啊,赤脚大夫!”
  支书瞪了一眼,闷声道:“再去发电报,加急!”
  …………
  头疼眩晕口渴,这是林岚对宿醉最大的感觉。
  昨夜她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回到公寓倒头就睡,一晚上噩梦不断,总有电话和拍门声刺入耳中。
  没想到一觉醒来,耳边又是嗡嗡嗡的声音扰人清梦。
  “二哥,你说娘……是不是真喝农药死了?”
  “嘘——,小声点,娘演戏吓唬他们呢,想让爹回家。咱们割草去吧。”
  林岚努力睁眼,眼皮却好像被什么黏住一样,怎么都睁不开。
  过了一会儿又有刺耳的声音传来,“老三在部队里,我看她带着五个孩子忙不开帮衬她,她倒是好,整天神作。不想过就滚回娘家去,没人稀罕她!不是上吊就是喝农药,这是嫌我老婆子碍眼想让我先死呢,天杀的就没见过这么恶毒的儿媳妇儿!想分家?你怎么不拿绳子勒死我?……都别杵着了,该干活干活去,别偷懒耍滑的!”
  随即传来摔门的声音。
  什么喝农药、什么分家?
  乱七八糟的。
  林岚头疼欲裂,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把眼皮给撩开。
  入目所见,狭窄逼仄的屋子,没看到窗户,只看到悬挂着的一个破草帘子,墙壁和屋顶都烟熏火燎,角落还挂着长长的黑灰,鼻端也弥漫着各种味道混杂的难闻气息,林岚都分辨不清是牲口粪尿还是孩子拉尿以及发霉或者什么奇怪味道。
  简直让人烦闷欲呕。
  林岚脑子轰隆一声,晴天霹雳——难道自己穿越了?
  林岚闭着眼睛等待了半天,再睁眼,依然是烟熏火燎的黄泥墙。
  这一下她确信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之所以如此确定,是因为脑子里已经出现一些不属于她的信息,就好似看了一本书或者电影似的,印象深刻。
  七零年的华夏国,D省,北方一个小乡村——山咀村。
  原主和她同名,娘家是林家屯,婆家姓韩,丈夫韩青松是一名军人,两人育有五个子女。
  原主没上过学,只念过几天扫盲识字班,认识的字不超过五十个。自小就要强泼辣,脾气也不太好,没文化又没见识,遇到问题不会冷静想办法,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吵闹,因此在娘家的时候就不太受待见。
  她16岁嫁给韩青松,他常年不在家,她则受婆婆和妯娌打压,自己想不出化解矛盾缓和关系的法子,脾气越发暴躁,动辄就吵翻天,后来直接寻死觅活威胁别人。
  而韩青松17岁当兵,经过十多年的打拼,如今已经是连长。
  前途一片大好。
  也因此原主才不放心,总怀疑他看不上自己,有了出息就想攀高枝儿。
  所以她一直闹腾着让他回家过日子,免得被外面那些有文化又年轻漂亮的狐狸精勾了去。
  这一次之所以上演喝农药的戏码,是因为原主听人议论一个复员兵带回来的确凿消息——韩青松在外面有人了,是某指挥官的闺女!
  韩青松肯定要跟她离婚的念头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原主一次次跑去公社给部队打电报,一定要男人转业回家,不回家她就死!而且要带着五个孩子一起死!
  这事儿被婆婆知道,韩老太太自然不同意,儿子的大好前途,那可是老韩家的光荣和经济支撑,要是把儿子弄回来,那不是要一夜回到解放前?
  绝对不行!
  然后原主就要求婆婆把自己男人的津贴给她,否则就逼男人回家谁也别想落好,要是不答应她就喝药!
  她让自己的二儿子韩旺军悄悄捡了个空的1605瓶子回来,寻思已经没有农药,兑上水也看不出来,假装喝农药吓唬人。
  当然,也有给家里人瞧厉害的意思。
  哪里知道这1605可是剧毒,打药的时候操作不慎药液落在皮肤上都会中毒,更何直接兑水喝?
  虽然她假意抿一口,也足够让一个身体常年不健康的女人中招的。
  于是林岚就穿过来。
  只是在原故事里,这一次原主真的得逞。
  韩青松被闹得心灰意冷,无心仕途,终于跟部队打了转业申请,过几天就会回家。
  但是他回家并没有让这个家从此和睦,反而开启了悲剧的序幕。
  原主原本发誓只要男人回家,她就安心过日子,可男人回来她又怀疑男人看不上她,怀疑他和别的女人有染。只要他离开自己视线吃顿饭的功夫,她就怀疑他是不是和谁幽会。
  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哪怕是寡妇都是她的怀疑对象。
  只要男人有不顺她心的,就会大吵大闹寻死觅活,最终导致男人要和她离婚。
  谁知她大闹一场之后,韩青松在一次意外中身亡。
  他死后,她更加扭曲,一边自怨自艾拿孩子撒气,一边又护短溺爱,把几个孩子全部养废,最后没有一个善终。
  等等!
  林岚突然意识到,这熟悉的剧情好像她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书中的男女主是一对青梅竹马,忙着发家致富奔小康,其中的女配因为作天作地的风格让人印象深刻。她是原主的女儿韩麦穗,青春俏丽性格活泼,自小被原主养得心比天高虚荣无比,总觉得自己是公主,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凡不对她好的都是坏人。原主帮着女儿致力于纠缠男主,而她的几个儿子也都各有所坏,最后都不得善终。
  究其根本原因,这和原主的教育脱不开关系。
  她居然穿成这样一个人……
  她该怎么办?
  回去?不可能了。
  离家出走?离婚?
  这年头没人离婚,如果她离婚只管自己,只怕林家屯也容不下她。
  在这个没有户籍、工分、介绍信就活不下去的年代,看起来,她只能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
  只是她突然改邪归正,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怀疑,就算会引人怀疑,她也真的没法用原主的方式过日子。
  她突然蹦出一个想法,她可以用大难不死心灰意冷,突然想通不再纠结过去要踏踏实实过日子当借口啊!
  嗯,不错!
  不过是被婆婆打压丈夫对她没感情而已,又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儿,过日子么,她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对她来说,最可怕的是——


第2章 申请转业
  那五个孩子好吧!!!
  这辈子她最怕的就是孩子。在她有限的接触孩子的经历中,多半都是熊孩子。
  比如说同事家那个六岁的女娃娃,进了办公室就喜欢让她给买东西要么就借着撒娇阿姨抱抱的机会拉她的耳环项链说好看想戴,还得拜托不要告诉妈妈。
  一次两次也就罢了,几次之后,她终于忍不住跟同事说一下,同事当面道歉,说自己孩子不懂事别一般见识,结果转身就跟同事说抱怨她抠门没有爱心,对孩子太苛刻。
  还有自家亲戚以及弟弟的孩子,每次来她家,都跟土匪过境一样。如果她没有提前把自己的化妆品以及首饰和电子产品收起来,那绝对是一场灾难。大几千的护肤品、化妆品都能被涂抹得到处都是。
  不说她发火,就算不笑着说没事没事,亲戚都要跟她妈抱怨“岚岚怎么越来越小气,跟个孩子一般见识,这女孩子大了就是得赶紧结婚生孩子,要不就成了性格乖张的老古董。”
  哪怕她几千的护肤品化妆品被侄女和侄子毁了,她妈妈数落来数落去,最后就落在她自己先买房而不是把钱留给弟弟买婚房,继而扩展到她不结婚不生孩子这事儿上。
  “你反正没孩子,这房子和钱以后还不都是他们的?现在给他们怎么啦?也没给外人,不浪费。”
  总之她恐婚、恐娃恐当妈,不想要小恶魔一样的孩子,不想成为自己妈一样的妈。
  她打定主意单身一辈子,不祸害人,不被人祸害。
  如今打拼十年事业有成,生活有滋有味,何必要找个男人生个孩子来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
  谁知道,老天爷看不得她舒服,居然让她穿成一个泼妇,带着五个熊孩子,附送一个木头老公!
  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紧紧地闭上眼,想着能不能再穿回去,兴许这就是一场梦呢?
  这时候耳边传来小孩子怯怯的哭泣声,“娘……死……死……”一只小手在她脸上脖子上胡乱摸索,也没个轻重,摁得她眼珠子疼脖子疼呼吸不畅。
  林岚只得睁开眼,把那小脏手扒拉开,“干嘛?”
  说完她后悔了,自己语气太凶,再吓着人家。
  可那小孩子却不在意,瞪着一双大眼死死地盯着她,生怕她真的死了。
  虽然林岚不喜欢小孩子,却也承认这娃娃生了一双极漂亮的大眼,在昏暗中亮闪闪的,只可惜太过瘦弱,加上没人精心照顾,浑身脏兮兮的。
  这是原主最小的儿子旺旺,今年4岁,因为早产生来就弱视,且有自闭倾向,原主很嫌弃他,觉得他是个小瞎子、傻子,是个累赘。
  林岚倒不觉得他傻,傻子的目光怎么会这样专注明亮?
  “娘,吃。”他伸过来的小黑手里托着一块融化得黏糊糊的糖果。
  脏兮兮的,看得林岚有些反胃。
  可她也不忍心迁怒于他,毕竟自己穿越是很玄奥的问题,跟他无关。
  她闭了闭眼,“你自己吃,别碰我。”
  那黏糊糊的小黑手让她紧张得直出冷汗。
  小孩子很怕她,果然瑟缩在一边不敢再摸她,只是视线却一直黏在她身上,生怕娘像别人说的那样死了。
  孩子啊……
  林岚叹息,让她养五个孩子,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嘛。
  她闭着眼将自己五个便宜孩子的人生过了一遍,很快冷汗直流,原主也真够厉害的,居然把几个孩子都给养成故事里的大反派。
  林岚沉默良久,感觉自己虽然不怕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却没有勇气接管这五个孩子。
  他们的未来,实在是太过……她一旦进入角色,那就得负担起矫正他们引导他们走上在正途的责任。
  天哪,她最怕孩子好吧!
  就算可爱的小天使她都怕,更何况一下子进入地狱模式!
  这运气她也是服气的好吧。
  她正胡思乱想着,听着“吱呀”一声,有人蹬蹬跑进来。
  “娘,我抓了一条大鲫鱼,好大个的!”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子冲进来,兴奋地手舞足蹈,“娘你猜我怎么抓的?我凫水的时候,哧溜一下子用手抠住的,哈哈!”
  林岚勉强睁开眼瞅瞅他,这是三儿子,见他只穿着一条小裤衩,浑身晒得黑黝黝的,只有眼白和牙齿在昏暗的屋子里闪闪发光,特别好笑。
  这个三旺,自从三岁掉到河里自己学会游泳,就爱上了水,除非河里结冰不能下水,其他时间总要偷摸去游泳。
  不过俗话说淹死会水的,这小子后来正是被淹死的。
  哎……林岚叹了口气。
  三旺不解:“娘,你咋了?这大个的鱼也不高兴呢?”
  “三旺!”又一个男孩子从外面走进来,顺手把门掩上,走到炕边小声道:“娘,三旺这傻小子,要不是我拉着他,他刚才还想把鱼送到堂屋去呢。”他推了三旺的脑袋一下,“笨!”
  三旺不服气,嘟着嘴,“别推我的头!”
  “娘,你好点了吗?我去给你熬鱼汤喝吧。要不,嫲嫲肯定让把鱼送去给小姑小叔吃。她今天让大哥和姐去送鸡蛋呢,还逼着让姐给小姑洗衣裳,真是偏心!”
  林岚看了他一眼,这是二旺,从小就精明得很,比别的孩子都有心眼,小嘴也甜擅长哄人,比闺女更像原主的小棉袄。不过说不好听点就是油嘴滑舌、口蜜腹剑,反正大了以后靠着一张嘴走天下,最后也坏在这张嘴上。
  现在这些孩子都还不大,一个个天真烂漫的样子,就算歪也没歪到哪里去,真正坏起来要等韩青松死后。
  林岚寻思要是她现在开始引导,应该能把他们引入正途避免那些悲惨的结局吧?
  哎,任重道远。
  这时候堂屋传来韩老太刺耳的声音,那大嗓门分明故意骂给她听的。
  林岚蹙眉,虽然原主有诸多不对,可这老太太屁股也太偏,对原主也太坏。
  她打住了要二旺把鱼送到堂屋的念头,自己毕竟是泼妇和老太太不对盘,要是一下子懂礼尊老,会吓着他们。
  她道:“二旺,你领着弟弟们去外头烤鱼吃吧。”
  小孩子们找个大桥底或者犄角旮旯的生火烤鱼烧地瓜这是常事儿,原主以前没少偷东西带着孩子在外面吃。
  “娘,好嘞,等烤好了我拿回来给娘吃。”二旺说着就招呼三旺跑出去,并没管炕上瑟缩在角落的小旺。
  这可怜的孩子,大家都无视他了。
  林岚也知道二旺就是说好听的,鱼是不会拿回来的,多半要进他自己的肚子,三旺能吃两口就不错的。
  ……
  D省某军驻地,团指挥部。
  陈团长看着眼前的韩青松,转眼十来年过去,当年青涩的新兵蛋子已经成为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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