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瞾把这六张纸装进信封里的时候,转眼就看见了放在一旁的奏折,上面大多以朱笔批阅着极为简短和满是威严的字句——“可。”“阅。”“驳回。”
他又忍不住看了看自己手中那厚厚的信封,觉得里面自己的语气之温柔,连自己都有些感叹。
批改奏折的时候,官员们总是尽可能的想得到语句较多的批语,因为那样指令会更加明确,少了许多揣摩的功夫,但是写信的时候,他却总在害怕字数过多,惹人心烦。
他厌恶任何人擅自揣测他的内心,预测他的举动,却自己把自己的心情剖析得一览无遗,摊开在沈如玉的面前,只想让她看的明明白白,唯恐有一丝误会。
一想到这,李瞾就忍不住的思绪发散起来——如玉,现在在哪里呢?她在做着什么?开心吗?为什么开心?有没有不长眼的人欺负她?有没有迂腐讨厌的家伙讽刺她是男帝的娇宠?她什么时候能够收到信?看到的时候,她又会想些什么呢……
她会回复吗?又会说些什么呢?
——沈如玉看见李瞾六页纸的时候,当时着实惊了一下。
她拆信前考虑了许久,才决定先拆沈家的信件,因为她觉得,皇帝陛下的私信不管怎样,都应该不会有什么坏事发生才对——但沈家的家信就不同了,一旦卷入政治斗争,什么塞心的事情都可能出现。
所以,好消息还是先放在后头,当个安全缓冲垫好了。
只是这个缓冲垫的厚度,却大大超过了沈如玉的想象。
她犹豫了许久,才敲定礼尚往来回复三页的,结果一路上的许多见闻和心理活动,都不得不因为他是皇帝而有所隐瞒,导致能够写下的事件大减,她努力的用环境描写凑凑字数,也才勉强凑够了两页。
似乎是写到最后,沈如玉自己也觉得情真意切的东西太少了,她犹豫了一下,在末尾添上了几句话。
“早点睡,别总是改奏折改的太晚,对身体不好。多吃点饭,别挑食,别管那些伺候的膳食司的女官说什么,吃饱最重要。还有,天气渐寒,别着凉了。”
“我这边,现在是晚上,所以,晚安。”
写到这时,沈如玉一把握住了自己的手腕,遏制住了自己习惯性的想在晚安后,加个“么么哒”的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么么哒QWQ
☆、第二十五章
但即使皇帝陛下特地开通了一条私信通道;不走驿站;日夜兼程;采薇在回程的路上也要花上三四天的时间。
而从沈如玉接到信开始算起,她等了几天宋瑾的人将情报送至她的面前;然后又花了几天整理完那些资料,再将资料和回信交给采薇,中间起码已经耗费了六七天的时间,采薇想;宫中的陛下大概都快要望眼欲穿,没准还会迁怒于她;因此心中越发忍不住焦急起来,又连催了好几□下的骏马。
当她赶到半路的时;远远便瞧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对面疾驰而来——这应该是第二个从宫中出发的侍女——她身上应该带来了皇帝陛下的第二封私信。
对于皇帝陛下这种迫不及待的行为;采薇发现自己一点儿也不惊讶。
采薇认得这个侍女,她比采薇入宫晚的多,名叫樱草。
樱草年纪尚幼,因为早早便认了一个好姐姐,在宫中一直都没吃过什么苦头,性格颇有些张扬娇纵,而且有什么好差事都能掺几脚,比如这次。
长途奔波,日夜兼程传递私信的事情虽说颇为劳累,却是个能在皇帝陛下和皇帝陛下的心上人跟前露脸的好机会。如玉娘子又是出了名的温柔可亲,和善心软,若是在她那里能刷刷好感,将来在陛下面前就算是随口提几句,都能让她们的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采薇和樱草认的好姐姐采荷是一辈的,她们之间虽然还没到撕破脸的程度,彼此却还是有些不大对付,因此和樱草也并不相熟。
但不管怎么说,她们之间毕竟也算是互相认识的,便各自勒停了□骏马,出于礼貌的相视一笑。
原本以她们的交情,笑过也就罢了,采薇心中焦虑,正要重新上路,樱草却朝着采薇开口问道:“姐姐是得了回信赶回京师吗?”
从小就在宫中摸爬滚打长大的,谁不多长几个心眼?采薇虽然心中烦躁,又因为她的提问顿时升起了些许警惕,面上却半点不显的笑了笑,只是尽可能的简洁的回应道:“是啊。”
樱草倒也没有介意,她年轻的脸上满是纯洁天真的笑容,圆圆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神情无邪的继续说道:“姐姐走后没多久,陛下就开始不停的问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呢!这一趟姐姐走的可真够久的呀。”
“……是啊。”然而虽然被戳中了采薇最担心的地方,但气势决不能输,采薇镇定自若的笑了笑,从怀中拉出了被密封在丝绸中的关于沈如玉整理出来的官员卷宗,“如玉娘子有许多事情要写给陛下,因此反而耽搁了不久时间,不过这份心意,想必陛下知道了的话,也会非常开心的吧。”
那囊括了整个恒山郡官员的黑资料卷宗的厚度显然狠狠镇住了樱草,她瞪大了眼睛,眼中不自觉流露出了嫉妒和羡慕的神色。
所谓输人不输阵,见樱草已经被压住了,采薇见好就收,将卷宗重新收好,不欲多谈的转移了话题,“说起来,我离开的时候,如玉娘子似乎已经准备启程前往巨鹿郡了,也不知道妹妹今天能不能赶上,还是快些赶路吧,免得耽误了陛下的要事。”
樱草的目光流连的在她收着那些卷宗的胸前打转,过了好一会儿,才移开了目光,“……姐姐说的也是,那妹妹就不耽误姐姐了!”
她似乎从采薇的身上确定了沈如玉的回信一定又厚又多,绝对能让陛下感到非常高兴,从而令她们这些送信使都能得到一大笔好处,眼神顿时更加热切了起来。
这是个好差事。
樱草这么想着,简直是迫不及待的重新出发了。
见她策马而去,采薇便也转过身来,正要催马,却又有些不安的回身望向了樱草渐渐远去的身影。
采薇也年轻和不甘心安分守己过,樱草眼中那种跃跃欲试,准备一试身手的野心,她自然看得十分清楚,只是采薇早已经明白,在宫中做事,最重要的就是安分守己,规规矩矩的按照命令来执行,绝不可自作主张,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做出额外的决定。
樱草是个机灵的姑娘,她脑子灵活,十分伶俐,帮大宫女办了好几件事,就是因为别出心裁,所以受到了宠爱,被采荷认为了妹妹,从此在宫中站稳了跟脚,说得上是平步青云。
这是她走到如今所依仗着的能力,为此她很是瞧不起那些中规中矩的人,认为她们脑子太笨,一点也不灵活。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捷径,一个只有聪明人能够想到的捷径——她决定将手上这封信推迟几天送去沈如玉手上。
她显然从那卷隔着丝绸的卷宗上错误的推断出了沈如玉对于皇帝的重视程度,而自发的领悟了古代版的“饥饿营销”策略——
陛下根本不懂情爱是怎么一回事。
樱草这么想着。
追得太紧,迫不及待,反而会让沈家娘子越来越不放在心里,稍微吊一吊对方的胃口,对方才会知道紧张,才会慌张的连忙凑过来。
采荷姐,还有那个采薇,她们都太过墨守成规,死气沉沉了,她们在宫中早就失去了锐气,但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只要稍微冒些险,却可能能够得到大得多的回报!
陛下是很在乎沈家娘子的信件,但是,陛下最想要的,追根到底,还不就是和沈家娘子的感情可以增进吗?
如果她能够帮皇帝陛下获得沈家娘子的芳心的话,功劳岂不是要比单纯的送信大得多?
采荷姐总是教导她要把握机会,心思灵活一些,这不就是个机遇么?!
樱草这么想着,脸上便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未来。
而另一边,沈如玉虽然已经尽量保持低调了,但她毕竟没有把自己的行踪严防死守弄成最高机密,而能够爬上一郡之守的官位,又有谁是脑子不够用的?
在沈如玉居住在福来客栈整理资料的时候,她的行踪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当地官员所察觉了,这让她在恒山郡虽然清静了大部分日子,最后却还是没躲得过一场辞别宴。
辞别宴被安排在沈如玉他们来到恒山郡时,在渡口所见到的那艘画舫之上,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官员举办宴席,就喜欢招伎——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官员,不管是伎还是妓。
总之必须邀伎助兴,好像无伎不欢一样。
看着一群四五十岁的女人,和一群十几岁的少年们眉来眼去,不管是男是女,沈如玉都无法理解他们把这当做是一种风流韵事的思想和逻辑。
她有些不大适应的尽量避免将视线落在他们身上,不过,好在她们似乎也顾忌着沈如玉是被皇帝陛下所惦记着的女人,总算没有干出人人分到一位俊秀少年依偎在身边的事情,只是让那些伎子们在堂中跳舞奏乐。
当然啦,宴席上明面没有任何暧昧接触,但奏乐跳舞的间隙递个媚眼,约定等会儿相约私会,也没人管的了就是了。
沈如玉便坐在那里,难为她一个这么怕水的人坐在栏杆附近,宁愿眺望河水茫茫,也不愿意扭头看着堂内的热闹歌舞。
好在她笑着敷衍着做了几首应景的诗词,得了几句吹捧,又用就是看了看风景,马上就要离开了之类避重就轻的话回复了所有官员们或明或暗的试探后,沈如玉终于从宴会上解放了。
还好女尊世界不时兴敬酒。
沈如玉有些疲倦的坐进驿站安排的轿子中的时候,忍不住这么想道。
说起来,作为黜陟使,下一封公文里除了贪污漏税,她就跟陛下提一提关于建议官员禁止嫖伎的事情吧?
自从知道要不定时回复陛下送来的信件的事情后,沈如玉一有空闲,就会考虑下一封信该写些什么才好。
他们把许多特产加入了行李之中,比如云水坊的枣酒,兴福斋的糕点,而另一些大件的物品,比如沈如玉买的布料和画卷,她就拜托白飒转送去京师。
……反正他一路收账最后也要去京师的。
而除了特产之外,他们还收获了一只孔清阳。
白飒看起来并不高兴,但似乎也只能无奈的微微叹了口气,还给她置办了一柄长枪。
沈如玉其实还挺担心她准备走的时候,白飒塞她一手银票的,但好在白家的实际掌权人心思玲珑,送给沈如玉的是一把精铁长剑,送给温明的是一支碧玉长笛,送给明曦的是一只羊脂玉簪,送给王子君的则是一柄银丝拂尘。
沈如玉觉得,他为了孔清阳能够花这么多心思,真是不错啊。
只送孔清阳却兴奋的只顾和王子君交谈,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与白飒分别应有的离别伤感。
嗯……为他点蜡。
而比起水路,陆路沈如玉就好受多了,只是虽然不会晕船和犯恶心,驿站安排的官轿还是没有沈家和崔家的家轿来的舒服,成天闷在轿子里也十分难受,沈如玉坐了没多久,就干脆带着帷帽遮挡阳光风尘,骑在马上。
骑累了就回轿子里,呆闷了就出来骑马,劳逸结合,乐此不疲。
每次当她骑在马上的时候,明曦就会从轿子里探出头来,看起来颇为羡慕和向往,沈如玉反正也闲得无聊,便教他骑马。
明曦现在身形尚小,战战兢兢的拉着缰绳的时候,沈如玉就帮他拉着马的缰绳,牵着他往前走。
有时候沈如玉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后世旅游景点里骑一次马收十块钱的小贩一样,然后一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是沈如玉不是很喜欢自己和明曦玩闹时,仆人们还要顾忌他们的速度,不可逾越的跟在他们身后,简直心累。她便让他们不要管她,就让她跟明曦一起在后面慢慢往前走就好了,反眼前就这么一条路,总不可能会走散。
但沈如玉万万没想到,虽然没有走散……但是……她居然被抢走了!
尽管恒山郡作为距离京师最近的地方,治安良好,但恒山郡下那么多州县,越靠近巨鹿郡,就离京师越远。谁也没想到在官道附近,居然盘踞着一伙山贼。
似乎是因为和前方大部队离的有些远,而被潜伏在山上的山贼当做了落单的……旅人?
不过单独在一起的少女和少年,没准被误认为是妻夫也是情有可原——
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
作者有话要说:呼!今天123言情终于修好能够登上来了!!QWQ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
☆、第二十六章
“要钱还是要命?!”
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
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
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
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
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身材有些发胖,显得臃肿庞大,看起来却极具威慑力。她的皮肤粗糙黧黑,一看就经常风吹雨淋。
比起其他土匪那有些破旧的衣物,她穿金戴银,身上的绫罗绸缎看起来似乎因为穿不下,便将好几件衣服拼在了一起,然后胡乱的裹在了身上,那颜色图案的碰撞和拼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更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粗壮的手中所拽着黑色的鞭子,那长鞭被她握在手中,犹如一条毒蛇森冷的攀附在她的手上,阴毒的注视着他们。
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当然是要命。”沈如玉试图让语气显得十分镇静,她谈判道:“你们要多少钱?”
“阿姐!”明曦顿时低低的叫了出来。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服软很是窝囊,而有些失望和不可置信。
……沈如玉知道这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场景了,比如说,明曦大概觉得此时她应该拔出长剑然后把这些人都揍趴下,才是正常的发展。
但俗话说的好,一般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对方只是要钱,那又何必硬拼呢?给了之后,保全自己的安全,然后去报官不是更好么?
不过看这群土匪的模样,似乎已经盘踞在这条官道上时日已久了——但地方官府若是这次还不管,她黜陟使的职责也不是放着好看的。
……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能活着从这里脱身,然后到达巨鹿郡。
可是沈如玉对于自己身上所带着的金钱,能不能让她们满意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底气。
——这次出门的盘缠差不多都由王子君保管着,在恒山郡他们各自也只是拿了一部分用作零花。
而且在恒山郡大采购之后,沈如玉的钱袋里……大概就剩了十几枚铜板。
这十几枚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