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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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友有点怪-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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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英成隐隐收起自己探视的目光,用勺子划了两下手边的咖啡。

    “离婚?你想清楚了?”他几不可查地皱了皱眉,似乎不太相信郑妃是认真的,心底里认为这大约又是另一种耍手段的方式而已。

    但郑妃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事实上在来之前,她的代理律师已经交待了她许多该注意事项。并说如果能谈到最好的条件,尽量不打官司是最好,毕竟他的丈夫不像一般的生意人家,而是从政。

    当面再次确认,并得到肯定的回答,更加出乎刘英成的意料之外。

    当初,他不是没有隐晦提出过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但那时候郑妃的反应极大,发疯了一样,甚至用自杀来威胁自己。刘英成终究没有逼得太紧,他想起自己母亲活着的时候非常喜欢郑妃,难得动了两份恻隐之心,才如了她的意愿,姑且维持了两人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

    现在,郑妃竟然主动提出了离婚,他怎么会不奇怪?

    郑妃低着头,想的是要速战速决,在刘英成面前她一直是弱势的那一方,现在当然也不介意继续弱下去,最好能博取最后一点同情。

    是以语速飞快跟刘英成说,说她自己看开了,想开了,不想再缠着他。

    一番话下来,就是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

    即使刘英成还有怀疑,但也知道这是对自己有利,难得的摆在眼前的离婚机会,况且以他之前了解的郑妃,她就是一个摇摆不定的人,现在想通了同意,难保她明天不会反悔,所以沉思了几秒之后,刘英成马上就答应了,并很快打了电话给自己的助理,让他立刻准备资料。

 第13章

    郑妃心里很满意。

    又跟刘英成虚与委蛇了一会儿。

    可能是她最近一直都默默无闻,不争不抢的表现,让刘英成心里多少有了些愧疚感,虽然他们之间没有感情,但毕竟也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所以,罕见地,刘英成离开前,温和对她说了句:“以后如果遇到什么困难,还是可以来找我的。”

    郑妃低着头,可有可无点了点头。

    既然是双方自愿离婚,这程序走起来就快,经过协商,刘英成把在湖心岛的那套别墅转到了给了郑妃名下,加上一辆价值三十来万的车,然后又给她划了一笔钱。

    然后抽了个时间,两人一起去民政局,顺利地把婚给离了。

    郑妃原本没打算要这个别墅,不过对方既然给了她,也就不客气地接受了,虽然她不想住在这里,但不可否认,这地方确实值钱就是了。

    刘家有钱郑妃是知道的,刘英成外祖家当年就有两家服装加工厂,因家中只有一个独女,就是刘英成的母亲,这些东西后来自然都交给了女儿,等刘英成母亲去世后,两家厂和公司现在都在刘英成手里管着,生意也渐渐做大了,所以他不缺钱。

    刘英成给郑妃账户打了一百万,够付个首付买套舒适的住房了。

    郑妃无婚一身轻,这几天心情特别愉悦。

    每天就琢磨着在哪个楼盘买房子,跑了几天,终于选了一套一百来平方的商品房,买了下来。

    但买了房还要花时间装修,暂时也住不了,所以郑妃还要在别墅里住一段时间。

    她离婚了的消息,家里几个人很快都知道了,是郑妃让阿萍传播出去的。

    不为什么,现在她才是她们的雇主,总得让这些人心里有个掂量,知道个眉眼高低。

    “表姐,你真的跟刘先生离婚了吗?”阿萍问。

    “嗯,当然是真的啊,没跟你开玩笑。”郑妃懒懒散散靠在摇椅上,一边吃葡萄一边回答。

    她还挺喜欢阿萍,傻精傻精的,知道跟谁亲,从来都叫她表姐,而称呼刘英成刘先生。

    阿萍担心的就比较多了,“那,那我们还住在这里?会不会被赶出去啊?”

    郑妃噗呲一声,“哎哟,阿萍你可真乐,安心住着吧你,现在这房子是我的了。”

    阿萍立刻又高兴了,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那还好,刘先生还算有点良心,没有太坏。不过,真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表姐离婚,表姐现在这么好。”又漂亮,说话又有趣。

    郑妃莞尔,眯着眼道:“我就是个仙女,但也禁不住他心里有喜欢的人啊,你觉得我好,说不定人家老早就看我不顺眼,讨人嫌呢。”

    “反正,表姐就是好!是刘先生没有眼光。”

    “马屁精。”

    阿萍憨笑了两声。

    另一边,王婶几人知道郑妃离婚的消息后,这几天就有点惶惶不安了,不知道自己这份工作还能不能继续做下去。说起来,这份工作其实非常轻松,干的活少,工资高,郑妃以前又是个好脾气的人,从不责骂人,如果她们再离开去找别的家主,谁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

    偏郑妃还故意什么话都不说,跟平时一样,就晾着她们。尽管她本来就准备让几人再留一段时间,家里总还是要人打扫做饭的。

    这种状态她是很乐意的,就得让人自省一下,给人付钱的是她,没道理还让自己不舒坦。

    “以后不许叫我太太,我已经不是刘太太了,叫我郑小姐。”郑妃睥睨着眼睛看着几个人。

    “是,郑小姐。”

    “也别叫我看见你们凑在一团嚼舌根,如果这样,不若趁早走了,省得弄的大家都没脸。”

    几人又是喏喏答应。

    几个月来,郑妃积威甚重,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随便让人唬弄,脾气软塌塌的的人了。

    ……

    郑妃和刘英成离婚有人高兴,自然也有人不高兴,甚至愤怒。

    郑家。

    郑母的表现可以用呼天抢地来形容了。

    “你这个死丫头怎么这么没用啊!这到底是怎么了,好好的一门婚事就给你作没了!”郑母几乎要掩面哭泣了,不停数落郑妃,还要伸手去拧她的耳朵,被她给躲过去了。

    不过郑妃也不客气,对着郑母翻了几个白眼,“您不是开玩笑的吧,什么叫一门好婚,这话说出口您不亏心我都不好意思听了,刘英成出轨你们不知道?他外面养了女人孩子你们不知道?他从来对我没个好脸色你们不知道?好吧,你们可以不知道,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你们是外人,不清楚情有可原,我不计较。那么我现在告诉,郑妃的婚姻不幸福,一直遭受婚内冷暴力,所以我现在选择离婚,有什么不对?哦,你们好想也没资格说置喙什么。”

    说起来,这郑妃的娘家人对郑妃可称不上好,从来就没有人设身处地替她考虑过,只想着她能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刘家有钱,这么一个好亲家,他们当然舍不得断掉,于是郑妃个人的意愿和感受就从来不再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郑妃看的明明白白,她怎么会和原身,蠢蠢的,只会听家人摆布。

    郑母被郑妃的一番话给弄蒙了,反应过来后就是“哇”地一声大喊,“你你,你这是什么歪论,我这是为谁好啊,还不是为了你个死丫头!你不看看你现在多大了,你三十岁了,不是年轻的小姑娘,离婚了再想结婚多难啊,谁还会要你,更别提你还什么都不会,没有一技之长,离婚了你拿什么养活自己!”

    “是啊,大姐。”接话的是林慧,郑妃的弟媳。

    她笑眯眯的,声音也温柔,但说出来的话却不是那么回事了。

    “大姐阔太太当了这么多年,你是不知道寻常百姓柴米油盐的日子苦,为一点小钱也要精打细算,时常还要争吵,不是外表看上去那么光鲜的。姐夫对大姐舍得花钱,住的是别墅,这点就比很多人强了。男人嘛,年轻时候有些小毛病不算什么,等再过几年,收心了也就好了,咱妈说话虽严厉了些,但都是为了你好,你可别跟她置气。”

    这一家人,洗脑的功力堪称一流,难怪那个郑妃离开了还要托梦自己,让她照看娘家。

    郑妃扯着嘴角笑了笑,道:“那真是谢谢你们的好意了,不过没办法,这婚已经离了。”

    林慧暗地给郑母使了个眼色。郑母这才似平静下来,又擦了擦眼角,才又开口道:“妃妃,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再多说什么都没用了,不过既然你已经离婚了,还是回来住吧,我听说英成把那套别墅给了你,你一个人也用不着住大的地方,回来住,把别墅挂出去卖掉,换成钱放在身上,我看还强些。”

    郑妃掏了掏耳朵,确认自己没幻听,有点不可思议,这,这是当她傻子么?

    “那卖了别墅,钱就先给你放着怎么样?”郑妃语气凉凉。

    不过压榨惯了女儿的郑母没有听出来话里的讽刺,反而满意地点点头,“你能这么想最好,妈还能害你不成。”

    “是啊,你当然不会害我,你只会把钱拿去补贴郑磊嘛。”郑妃一股无所谓的口气,“不过这次我不能听您的话了,住惯了宽敞地方,再搬回这里,我怕适应不了,所以……”

    郑妃冲她们一笑:“就不麻烦你们了,我先走了。”

 第14章

    “她这是什么态度,反了天了!”郑母用手指着门的方向,气的直哆嗦。

    郑妃已经走了。

    林慧心里不高兴,暗骂郑妃不识抬举,这还学精了,东西都要攥在自己手里,阿呸!这是防着娘家呢!

    “妈,你说大姐是不是受了谁的挑拨啊?不然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子,你看她以前有什么好东西,哪次不是先想着娘家,再看现在,妈你上次还说大姐来家里脾气不好冲你发火,我看这不是偶然。”

    林慧一向有些小精明,这会儿,看似头头是道地给郑母分析起来,“不止脾性,你看大姐今天穿衣打扮都变了,几个月不见,居然瘦了那么多,气色好了漂亮了,这一看就是去办了高级美容院的美容卡,肯更是别人建议她去的,那些场所,我是知道的,办一张卡可贵了,一个月几万块,亏得大姐舍得,她也不心疼,想咱们睿睿读个国际班,学费还要东拼西凑的,哎……”林慧装模作样的,实则语气酸得不行。

    她确实让郑妃给刺激了,以前毫不起眼,一个灰扑扑的人,一段时间没见,变化竟然这么大,她都快认不出来了!

    没有哪个女人是不爱美的,林慧比郑妃还小三岁,平时也很注重保养,以前郑妃从不会打扮,人没精神显老气,林慧在这个大姐面前从来是十足的自信,虽然嘴里不说,但是表现出来就是优越感爆棚。

    却突然之间,郑妃就变了,整个人像是焕然一新般,一副少女的模样,让林慧惊诧得不行,然后就是疯狂的嫉妒了,所以她才会在郑母面前说这些话。

    郑妃被儿媳妇一说,再自己一想,马上就信了。

    气呼呼地张嘴骂道:“那个败家东西,就知道整那些没用的玩意儿!有钱烧得慌也不知道留给她侄子!不孝女!小慧,你说是在背后教唆妃妃?”

    “还能有谁,我看只有那个阿萍了。大姐那别墅我们又不是没去过,一共才四个下人,那几个都是刘英成请来的,看那样子,跟大姐也不是很亲近,只有阿萍,一直都是贴身伺候大姐的,大姐这些变化,我看八成跟她脱不了干系。”

    郑母皱了皱眉,道:“阿萍?阿萍只是一个乡下丫头,还能拿妃妃的主意?”

    “妈,这可说不定,人都是会变的,乡下丫头她进了城,见了世面,谁能保证她不会改变?她一直跟在大姐身边,每天在大姐身边随便说说两句,大姐耳根子软,又没什么主见,说得多了,怎么着也会被影响的吧?”

    郑母其实也是个耳根子软,不甚聪明的,越听也越觉得是那么回事。

    “那你说我们怎么办,妃妃手上那么大一个别墅,怕是值个几千万,她一个女人,又没孩子,拿在手里做什么,没得被人骗去了,我看留给睿睿就最好!”

    林慧心里一喜,越发用心出谋划策起来,势必要把那套别墅拿到手。

    “我看这样,阿萍不是和我们家还沾亲带故的吗?改天我们把阿萍见到家里还吃顿饭,她一个年轻姑娘,又没什么钱,我们稍微笼络一下,再许她点好处,叫她在大姐面前按我们的意思多说说,说点好话,时间久了,大姐自然就知道娘家的好处来了。”林慧一边出主意,脸上是温和的笑意。

    郑母眼睛一亮,双手一拍大腿,“对!正是这个理,小慧你这主意不错,真好真好,我就知道你是个活络的。”

    ……

    郑家那边两人在打着小九九,郑妃是完全不知道的。她现在正忙着拾起自己的老本行,把自己谋生吃饭的本事给捡起来。

    说起来,郑妃她家和中医还算有些渊源。

    郑家祖上几代行过医,到了太爷爷曾爷爷辈儿也都还做的这个行当。就是在前些年形式不好的时候,倒是躲躲藏藏的,偷摸着给人看病换些吃的。

    越到后面传下来的东西越少,郑妃的爷爷也会点岐黄之术,村镇的人都叫他为赤脚大夫,因为他以前走街串巷摇过一阵铃铛,会点拿脉,看点简单的病症,再多就不行了。

    到了郑妃这一辈儿,没料到她却是个别样有天分的,打小被郑爷爷教了两本书,就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天赋这东西颇有些不可考据,用常理来看也解释不清,郑妃的天赋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是她拥有的奇怪的种药能力,第二个是她一手诊脉之术。

    这些都是郑爷爷察觉到的,郑妃是自小跟着她爷爷混的,以前在药园子里玩耍,只要弄坏了一颗苗儿,郑爷爷必定要她亲手补一株上去,说来奇怪,久而久之郑爷爷就发现郑妃每种什么,必定那药材会活,且长势喜人,不拘什么珍贵药材,到了郑妃手里都能拾掇得特别爽利。

    再说诊脉,郑妃三岁起就会学着爷爷的样子,把两根小手指往别人手腕上搭,等又过了几年,越发的似模像样。

    被爷爷往脑子里塞了几本人体脉络,中医典籍类的书本,及至给人摸脉的时候,不用谁教什么,竟能断出病症来。

    那时候郑妃也才十三四岁,这仿佛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分,别人解释不清楚,也羡慕不来。

    曾经有一段时间,郑爷爷一度把这个孙女当做天才来培养,对她寄予厚望。

    然而万万没想到,天才虽难得,但伤仲永的例子却永远不少见。

    郑妃越长大越是讨厌与这些枯燥的东西打交道,厌恶郑爷爷对她的拘束与期望,她和很多同龄女孩一样,喜欢出去玩耍,开始追求一些时髦的小发卡,新潮的小裙子。

    渐渐就把这些东西丢开了。

    一直到大学快毕业,面临就业压力,阴差阳错的,郑妃竟然做起了侍弄药材这一行业,再后来,她自己开了一个药园子,不知是不是时运来了,竟给她慢慢做大了名声。

    之后就吃喝不愁了。

    姑且把那算作自己的上辈子吧。

    郑妃想了一会儿就丢开了,再想多也没用,不如努力再把老本行捡起来是正经。

    郑妃还是想走跟以前一样的路子,普通的药材她不种,要搞一块地,专门种稀有的难以培养的金贵药材。她现在什么都缺,肯定不会像别人大老板一样,承包田地,搞大面积种植。

    郑妃的目的是弄一个私人园子,不用很大,就搞别人没有的东西。

    她知道自己有一双什么样的巧手,所以根本不担心。

    第一步,就去出远门,去弄一些珍贵的苗苗和种子了。

    一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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