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自己失去了她,跟儿子其实倒没有多大的关系。
葡勒停下来,觉得额头生疼。
石宣英,也觉得自己的头,隐隐做疼。
父王的脸色,那么晦暗,仿佛一个苍老的人,瞬间失去了自己的拐杖。
那样的年龄,才爱上一个女孩子。
如今,人去楼空,杳无音讯。
“宣英,你下去吧……不怪你……”
“父王,都是儿臣的错……”他急急忙忙的,“儿臣一定要把她找回来……只要她肯回来,儿臣以后都不跟她做对了……就算她要跟你谈恋爱……”
恋爱两个字,太过陌生,他说得很含混,“唔,谈恋爱……儿臣从未追过女孩子,也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这是什么……父王,就算她要跟你谈恋爱,儿臣也不管了……”
谈恋爱!
葡勒惨然一笑:“不会的!她不会再回来了。”
那一巴掌下去,就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曾经,还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也许,儿子这一次回来,还能找到她,也许,一起回来……幻想,总是显得那么可笑。
“我找她回来,我向她道歉……”
“她真要走,便谁也找不到她……唉,我也不是万能的……”
谁说葡天王就是万能的呢?信都,叶城,关中方圆,无数人的出去,哪有半点的消息?如果一直往北,大漠深处,自己连一个儿子都找不到,何况是她!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正要下定决心走了,肯定是往自己搜索不到的范围,绝不会自投罗网的。
“父王,我去找,我亲自去找,一定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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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十分疲倦:“宣英,不必了!我老了,原本,身边有个那样年轻的女人,也不合适……”
石宣英竟然不敢回答。
一夜苍老,果然,父王真的苍老了。可是,他原本只是个盛年之人,情之一字,竟然连雄心壮志,天下第一的英雄,也不会放过!
“不必了!不用去找她,任何人都不许再去找她了!”
他不知是在命令自己,还是在命令儿子!
任何人,都不许再去找她!
“是,儿臣遵命!”
石宣英默默地退下去。
一直走到自己的寝殿,才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
蓝色的丝巾,在寒风里,飘忽了一下。
就如那一日的夕阳,她穿得那么漂亮,整个人,仿佛一团蓝色的云彩。就是那一刻,滋生了那么强烈的贪念——这个女人,一定得是自己的!
本来,就是自己的——他的心里,根深蒂固,早已认定,才那么不忿,认为是自己遭到了掠夺。
所以,才不择手段,竭尽所能。
结果,却是越来越远,从此再不相逢。
中午,又下起雪来,细小的,如盐粒一般,连人的脚背都掩盖不了。
葡勒穿大裘,走出去,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雪花钻进嘴里,凉冰冰的。这样的时节,本该有称心如意的女子陪伴,一朵解语花,平添无数的乐趣。只是,花已不再。
远远地,一个人站在校场上,畏首畏尾的。
“黑虎!”
黑虎不敢再躲闪,跑出来,行大礼,跪着:“小人参见天王。”
“起来吧,下雪,地上冷。”
“谢天王。”
一时没了对白,黑虎抓耳挠腮。
“黑虎,你想说什么?”
黑虎慌慌张张的:“天王……小人等追随女大王,如今,女大王不再了,小人等是不是会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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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人篱下的无名小卒,没有任何的依傍,又还没有显赫的战功,只随着一个女子逃回来,谁耐烦管他们的生死存续?
葡勒这才想起这一支人马,是她的呢!还是自己替她找回来的。当时,她受了伤,受了惊吓,躺了好几天,一看到这支人马,高兴得都快跳起来了,从此,才精神振作。
“天王……我们不会被解散吧?”怯怯的,毕竟吃惯了皇粮,忽然要被赶走,又去哪里流落呢?
“不,你们不会被解散。这次开拔,你们就一起回信都。”
“可是……”黑虎十分为难,小心翼翼的,“女大王不在了,小人们不知该跟谁……小人的意思是说,不知道归谁管……这……”
人走茶凉,有个落脚点总是好的。
“黑虎,你们不归谁管。你们是女大王的人,她不叫你们解散,你们当然不能解散……还是你带队,今后,一切供给,跟她在时一样。记住,千万不能散了,若是散了,她会不高兴的……”
黑虎嗫嚅着,女大王都走了,怎知道高不高兴呢?
“你把人马都带好,她回来了,肯定会重重赏赐你。”
他高兴起来:“您是说,女大王还会回来?”
葡勒没有回答,只挥挥手。
黑虎退下去。
葡勒独自一人,在小河边停下。
昔日垂柳依依,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枯木。
“先生,你看我今天是不是很漂亮?……人家才换的新衣服耶……”
蓝色衫裙的女孩子,在柳树下旋转,妩媚,露出修长的脖子,清晰的锁骨,又带点儿撒娇的样子:“先生,这是谈恋爱,知道么?约会呢……约会呀,就是要请女孩子吃饭,喝茶,逛街……送礼物……当然,还要送花……先生,你还没送过我花呢……”
四处一片白茫茫,哪有一星半点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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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辈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情怀,习惯了有人在身边陪伴,偶尔露一手做的饭菜,心血来潮时,便会小小的挑逗,小小的狡黠,叽叽呱呱地说话……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的呢?
就如捡回来的一只小猫,养久了,不晓得猫咪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血肉俱全的人,渗透进了自己生活的全部。
从衣食住行,甚至到神机营的事情……仿佛自己的一个尾巴,一个跟班,自己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就如一个刚刚享受了饕餮的馋鬼,忽然,什么都没了,一贫如洗,空空如也。
从她逃回来受到的冷淡开始,祖夫人和女儿的到来,她主动地搬到第二院子……谦卑退让,比最温顺的小妾更加温顺。
方明白,她早已存了离开之意。那样温顺乖巧的女子,却说那样毫无理智,令人愤怒的气话,原就是为了惹怒自己……
就是为了得到那一巴掌。
也许,早就盼望着那一巴掌。
“我跑起路来,一般大人都追不上。但是,每一次偷包子吃,那些小贩都能追上我,打我一耳光,或者擂我一拳,或者吐一口吐沫……因为总之是一条街上的,算得乡里乡亲,他们不会下太重的手,不会打死人……是的,先生,我是故意的。我偷了他们的包子,我亏欠了他们,但是,他们揍了我,一个包子一耳光,这就扯平了!我从小到大,没有亏欠过任何人……”
可怜的姑娘,从小到大,从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被爱;总以为,互不亏欠的意思,便是我偷了你的东西,你打了我一耳光,双方就扯平了。
无论是包子,还是情感……挨一顿打,就扯平了。
只是,她怎知道,自己亏欠她呢!
享受了那么多的美好,陪伴,第一次心跳的感觉、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果不认识她,这一辈子,又怎会知道呢!
就一巴掌,就全部了断了。
无所顾忌,悄无声息地,就走了!
所以,毫不眷恋,永不回头么?
“先生……先生……葡先生……先生……”
他早已习惯了那么清脆的声音,从未有其他人这样叫自己呢,那么亲昵。
雪,一直一直地飘下来,他惶然心惊,四处张望:这样冷的天,孤身的一个女孩子,能去哪里呢?
——————PS:今天中午三点左右,还会更新10来章节,正在写,请勿催:)
一汀烟雨杏花寒1
一转眼,就是春天。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蓝玉致推门出来,看一望无际的草地。几乎是一夜之间,这片并不算太辽阔的草原上,百花盛开,万物葱茏。尤其是那些开得星星点点的小粉红花,夹杂在草地上,迎风招展,蜂蝶萦绕,空气,都变得那么香甜。
那是一间很小的木屋,背靠着一处长满青草和树木的土坡,前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地。
就连屋顶上,也找了青草,盛开了一些小野花。
蓝玉致每次探头看的时候,天大的烦恼也会静下心来。
就如《草原上的小木屋》里的那段编辑推荐语:“我每一次走进‘小木屋’,走进罗兰的世界,我都会被深深地感动;在那样艰辛的拓荒过程中,罗兰的世界里总是充满着爸的小提琴声和妈温柔的笑容。那琴声、那笑容,是多么让孩子安心,让家充满爱和希望。每一次,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好希望有一个小女儿,我会常常给她讲罗兰故事;等她长大一定能像罗兰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而我,也一定会像罗兰的爸、妈一样,哪怕是身边最艰难困苦的境地,也要将最美的琴声,最美的微笑送给我的女儿,让她在每一个夜晚,穿着洁净的睡衣,心满意足地安然入睡。”
对于女儿这样的字眼——觉得异常的陌生,无论是作为人家的女儿,还是渴望有个女儿,都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她几乎不敢想象,就如一个四海为家的浪子。
远远地,牛羊成群,几乎跟天上的白云交相辉映。牧羊人的声音,孩子们追着大猎狗奔跑的声音。
蓝天白云,一切,都是大自然的天籁。
呆得太久了,久得她甚至已经忘记现代化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了。仿佛自己天生是这里的,而非是钢筋水泥里走出来的。
一汀烟雨杏花寒2
这里,混杂着一些汉人,但由于许久的迁徙,他们的习惯,完全跟当地的牧民一摸一样。就连语言,也是当地的口音。几乎处于原始部落的牧民们,无所谓排外,也无所谓战争,骑马打猎,非常悠闲,恍如真正的一处世外桃源。
蓝玉致刚来的时候,带着一大袋路途买来的花生。是从一个西域商人手里买下来的。彼时,一群孩子在草地上比投掷木箭,她拿出一袋子的花生,孩子们拥上去,学着她的样子吃——这是他们第一次吃到这种新奇的干果。一个个,觉得无比的美味。。
吃完了,一个个还眼巴巴地看着她。
她索性把一袋子全部分给了他们。
皆大欢喜,从此,结下了在这里的第一个善缘。
蓝玉致花了金子,从一家带着七个儿女的寡妇手里买下这间小屋子,让她们搬到了更大的一个地方,距离她并不太远。当时,有一家牧民要搬迁到另一个地方,留下了一座大屋子,她一个人住大屋子,觉得太空旷,所以,就跟寡妇一家人换了。
就如一条蛰居的蛇儿,潜伏了一个冬日。
闲暇的时候,便跟周围的人说话,聊天,很快便学习了当地人的土语。尤其是寡妇一家人,对她分外地热切,友善。
还有那群吃过花生的孩子们,最喜欢跟她一起玩儿,比投掷木箭,而且,她还会教他们一些新鲜的玩意儿,跳房子,跳绳,找小石子下五子棋、投壶,射箭,讲形形色色的故事……每一日,都丰富多彩。
和大人不好亲近,反而是做孩子王,无忧无虑。
当然由于她面上的那种颜色,外出时眼皮吊下来,形如一个伤疤,当地人,一直以为她是一个很丑陋的姑娘,而且,大多数人淳朴,人烟也稀少,她便不曾受到怎样的骚扰。当然,很不会有什么小伙子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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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由于她面上的那种颜色,外出时眼皮吊下来,形如一个伤疤,当地人,一直以为她是一个很丑陋的姑娘,而且,大多数人淳朴,人烟也稀少,她便不曾受到怎样的骚扰。当然,很不会有什么小伙子来追求。
她反而安安稳稳,上天是公平的,丑人自有丑人福。
也不需要花太多的钱;只要不是吃喝嫖赌,骄奢淫逸,安逸的生活,其实,并不需要太多钱。
整整一个冬季。
其实,才不过两三个月而已。
竟然就是阳春三月了。
正是一年中最好最漂亮的季节。风雪的寒冷已经过去,她决定上路,开始新一段的旅程。
邻居寡妇带着一大帮孩子赶来为她送行。她将褡裢做成背包的样子,背在身上,又看一眼这间漂亮的小屋子,经过这些日子的布置,跟寡妇母子住的时候,已经迥然不同,处处洁净。
“哈,大嫂,这里就还给你们母子了,你孩子多,用得着。”
寡妇感激涕零:“姑娘,这怎么好意思?多谢你出钱给我们买了大屋子。”
她略微有点得意,这还是自己第一次帮助别人呢!虽然最初的目的是看中这里距离人烟远,孤儿寡母不具有威胁性,而且,这屋子的位置很好,有遮蔽处,相对易守难攻。
但是,帮助人,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总是令人愉快的。
果然是有钱之人,便比较高尚一点儿。
“姑娘,你还会回来么?”
“也许吧。这里这么漂亮,说不定,某一天,我还会回来看你们的。”
寡妇很是开心:“那我们等着你。”
她和一众孩子作别,对于自己留给他们的这间小屋子,还有点儿恋恋不舍。等上了马,灰影骑士一抖擞鬃毛,经过一个冬天的休养,它可不会青黄不接的掉毛,反而精神十足,比主人都还难受不住,早就想跑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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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马也不习惯寂寞了。终究是浪子,纵然是世外桃源,也留不住驿动的心。她跑出去,一往无前地跑出去。任灰影骑士凭着感觉走。这些日子,它已经是她的伙伴,是她的朋友,是她的向导了。
身边没有亲人,至少也得有个活物。动物,比人更加忠诚,不易背叛。
草原,荒漠,隔壁……然后,停留在一个奇异的地方。
那已经是半个多月的时候了。
她早就知道,这里是沙漠草原的交界地,风沙一来,侵吞水草,牛羊成群地倒下去,沙漠,永远是不好的。
她才从小片的沙漠经过,再也不想进去了。
却不料,不辨方向地来到这里。
那是一片巨大的树林——她无法形容。
开出的花朵,是巨大的,有些,甚至如脸盆一般大小,更奇怪的是,这里所有植物的叶子都不是绿色的,而是带着各种鲜艳的颜色,黄的,红的,蓝的,甚至黑的……更奇特的是,这些花朵都能分泌超乎想像的大量花蜜,蜜蜂,蝴蝶,嗡嗡地飞来飞去……
她在一朵比脸盆还大的红花前停下来,怕有毒。试探了许久,终于忍不住,再次靠近,因为,这花朵跟其他太不一样了,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上面花蜜流淌。
也许是有蜜蜂经过很久了,上面,竟然有晶莹的,黄色的蜜糖。那是真正纯天然的蜜糖啊?
好一会儿,她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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