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便住进了贾村。
说了也巧,我去贾村第一天,在山里便遇到了一个受伤的人,所幸无事,我也就救了他,他便对我特别感激。
果真,有的时候……你会遇到很多淳朴善良的人,至于如何分辨一个人的性情,师傅说过,你从他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我救了他,他邀请我去他家坐坐,我推辞了,他便从怀中掏出一块干粮给我吃。
那是我第一天进山,自然好多东西不知道,所以也是腹中饥饿,也就没有推辞。
再后来,我采药大的时候,他帮我指了路,告诉我在着山里需要注意什么等等。
回到贾村,我便找到村长,交谈过后,他知道我是一名会帮人看病的人,也就十分热心的帮我安排了住处。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村子里的人是十分贫穷的,我救的那个人……他给的我的干粮,几乎是他偷偷攒下来的口粮。
有时候,只有你身临一个绝地的时候,你才能感觉到那份感情的真挚,作为一个平时自己都吃不饱饭的人,他居然能那般客气的将自己积攒好久的东西送给别人,这无疑是火中送炭。
他就是林家的人,名叫林昌,一个老实巴交,特别忠厚孝顺的男人。
我在贾村呆了两个月之后,也算是救了不少的人,因为我是认识字的,平日里素不喜欢说话,没事只是在自己的院子里摆弄药草,所以那些人也对我算是客气。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呢?
是那天她受伤的事情,她是林昌的女儿,因为生病伤寒,我去的时候又恰好碰到她十分虚弱的躺在地上被她大伯母欺负,那时候心中对她生出了一丝同情。
等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跟第一次的她完全不同。她是一个神采飞扬的小孩,虽然年纪不大,眉角间却带着聪慧和机灵,还有一些小狡黠和可爱。
那天我原本是准备上山去采药草的,背着药箱走到山脚的时候便听到了来自半山路上的叫喊声。
然后,我便看到了她满脸认真而又虔诚的再救一个人。
是的,我在她刚刚跳下去那一刻便从拐角刚转过来,等奔走停留到那边的时候,她已经吩咐着周围的小孩子一起将那个名叫贾虎的孩子救了上来。
正待我要前去帮那孩子检查的时候却不得不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看见……她似乎也是在,救人?
果真,看到她动作十分敏捷而虔诚的将贾虎口内的积蓄物清理,又帮他按压,最后居然真的救了过来,那一刻我的心中也是有许些的震撼的。
她不是只是一个大山深处连饭都吃不起的农家小孩麽,居然懂得救人?而且年龄那么小,在关键的时候居然不会害怕,反而显得那般沉着冷静,丝毫不加凌乱。
还有那救人的手法,竟也十分的出奇,效果特别。
最重要的是,周齐发现,她认真救人的那颗,身上和骨子里发出来的虔诚,那是一种对待病人时大医精诚的认真和使命感,那一刻,她是抛却了所以,只将救人放在心上的。
难怪,难怪父亲和师傅都曾经说过,救人不只是表象,它或许还会有深层含义。
救人救心,同时也是赎心舒心。
后来贾虎的父亲出现了,他去感谢我,以为是我救的人,我原本是打算帮那小姑娘开口申辩几句的,她却只是淡淡的将功劳推在跳下水将贾虎捞上来的份上,还十分坦荡的表明,是大家一起救的人。当真是一个有趣的好姑娘。
然后我听到她告诉林牧一些道理:“做人要大度,要善良,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在自己面前丧失。”那一刻我便明白过来,这被救上来的贾虎,或者之前刚对他们做过一些什么事情。
但是她又笔锋一转:“但是并非对所有的人都要善良大度,若是遇到些心肠歹毒的,一定不要客气,不仅不要救,还要神补刀一下。”
啧啧,果真是一个玲珑的孩子,我心中好奇,也十分惊讶,便跟着她一起去了她们家。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只是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小传言,然后便按捺不住心中的念头,想要前去看看她。
正巧那天祥丰嫂子病了,我也就顺便去了她家,却不料被她客气的招呼着要否一起吃饭。
吃饭的时候,有蘑菇,还有一个名叫红萝卜的菜,有野菜,那是我吃过最神奇的一顿饭。
因为吃饭的内容,就是传言中林小凡被议论的内容。
挖野菜,辨认蘑菇,寻找从未有人见过的菜,这小姑娘,还真是越发的让他好奇了呢……
☆、660。第660章 番外1 周齐篇(二)
因为时而不时的来往,很快我便与她们这一家人熟悉了起来。
也是因为越发熟悉,我对她这个小丫头越发的好奇起来。
在她身上,始终包含着很多你根本看不透的东西,越是仔细去看,越会吸引你的视线。
她聪明,看过的东西一眼就能记住。
她机智果敢,面对任何难题都能解决。
她善良有心,否则也不会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父母的同时,顺便估计着两人的心情去一次次的饶恕欺负他们的人。
记忆幽深的那次,是她跟我一起进山的那天。那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回忆。
她面上带着恬淡宁和的笑容,张开双臂沐浴在阳光之下,那一刻的景一直驻足在了我的心上,从未忘却过。
可是,一切都是从楚墨出现之后便变得不一样了。
或许,人的缘分都是上天注定的吧。
明明是我最先遇到的她,到头来,她最后却是跟楚墨在一起了。
如果当初的我……有那么一丝丝坚定,或许,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只是,这世间的事情,又有多少是可以回头的,哪里能够后悔?
她的冰糖雪梨救了他的命,她为他调理了身子,找到了天山雪莲。
他一直暗中护着她的周全,他在自己身负重伤之际,为了她不惜一切。
于是,我成了局外人。
从为楚墨诊断病情之后我便差不多知晓了他的身份,因为他中的毒,正是当年我父亲锒铛入狱时,牵扯进去的毒。
那种毒,天下少有,所以在搭上他脉搏的那一刻,我便知道了。
而他,想必就是被害的宫中贵妃之子,那个从母体还未出生就中了毒的可怜人。
我们曾经谈过,关于她母亲的死,关于我父亲被人诬陷的事情,我说我会帮他解毒,他帮我查探当年之事,还我父亲一个清白。
后来,当年的后宫旧案果真被他查清,后宫中的惠妃因为妒忌楚墨母亲璇贵妃得宠,设计让人找来毒药,暗中放入我父亲开给璇贵妃的安胎药中,每次少量,积少成多。
后来,璇贵妃甕了,我父亲被人举报杀害,楚墨从小因遗传母体之毒身体虚弱。
可见,果真是天道循环,即便我已经远离那个地方,也依旧没有躲过在遇到皇室中人的命运。
好在,一切都算洗涤清楚了。
好在,我父亲冤案平反了。
眼看着小丫头跟他关系越发亲切,我的心中各种酸楚,又逢师傅派来任务,为了压下心中安分酸涩,我便欣然前往别处,以便在忙碌之时忘记一切。
可是,睡梦中,无意间,我时常会响起我们曾经相遇的一切,发生的一切,我忘不了那日我们爬山时,站在阳光下他灿然的笑。
那时候,我便在想,我要快点办完任务,等回去之后,起码我还可以看到她。
小丫头从来不是一个平庸之人,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了,却不料到最后,她却是自愿的卷入了京城的风云之中。
师傅曾经说过,林小凡此生一定会涉入京城,成为大周国之后风云涌动的制发点,也是关键之所在。
那时候,我只是半信半疑而已。
可是,随着京城中发生的一件件事情传来,一切都成了注定。
京城开店,无意救凤羽太子一命,帮七王爷东城训兵,为伤者做手术,进宫解了外国使臣刁难,被赐婚给楚墨,培训急救队等等,一直到最后被掳走至青鸾国,再到青鸾国的各种表现,她经历的所有事情我全部一件件的得知,然后心中感慨万千。
她,终究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而我,只想让她偶尔想起有我这么一个人,记得我们曾经相识过,曾经一起谈天说地过,曾经被她醉酒调戏过。
我愿意为她帮理所当然的忙,只要看着她一切都好就行。
后来,她被楚墨平安从青鸾国带了回来,我听说,她问起了我的情况。
那一刻,我真的很开心。不管她怎么变,怎么长大,心中始终记着有我的存在。
那一天,她回到京城的时候,我曾经站在茫茫人群中远远的看过她一眼。
后来,她婚礼的那一天,我又站在门口目视着她一步步的迈上花轿,一点点儿的离我远去。
那时候我在想着,林小凡,那个曾经看起来笑容恬雅大的姑娘终于长大了。她更加美的出落了,她的眉角带着浅笑,眸底氤氲着幸福。
只是,她的幸福中和未来里,始终没有我。
也罢,只要她幸福就好!
………………………………………………
五年后,我那次无意间碰到过她,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那天的她身边走着楚墨,另外一手牵着一个三岁的女孩子,小孩子很可爱,很萌。
我犹记得她看见我时眼底的兴奋,若非被楚墨拦住,或许她会送我一个久违的怀抱。
“周齐哥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终于看到你了。你……还好吗?”她眼神真挚,一如既往的老样子。
“我很好,凡儿,你也很好,是吧?”我强迫自己淡然的开口微笑着跟她打招呼。
“麻麻,那个叔叔是谁?他长的好看!我喜欢她!”被她牵在右手上的女孩子突然开口。
“那你去找叔叔抱抱!”林小凡开口。
“蜀黍你好,我叫红包,我要抱抱!”小女孩跑过来的时候瞪着一双跟她一般璀璨的眸子,眼眸中带着一丝调皮,七分呆萌,一分狡黠,还有一分真诚。
我将她抱进了怀中,小丫头很乖,甚至在我耳旁悄悄的开口说了一句话。
她说:“我认识你,你是我娘亲很久以前的朋友,你是周齐叔叔是吧?我曾经听着娘亲提起过你。话说周齐叔叔,你有女朋友嘛?”
“你怎么知道?我……尚未有妻子。”我有些震惊她的话。
“嘿嘿,我是谁?我可是聪明伶俐的红包哟。我喜欢周齐蜀黍,既然蜀黍木有女朋友,那你等着包包好不好?等包包长大了,给你当媳妇,娘亲和爹爹说了,包包长大后,一定是个大美人,很美很漂亮的那种!”
“好啊,那我等你长大!”我笑了笑,不愧是她的孩子,性子也是随了她。
“那蜀黍快送我礼物,我要拿来当信物,不然你若是骗我肿么办?包包还小啦,反正不会骗你哒。”小丫头眼底闪过一丝小开心,却很快压了下去,认真的盯着我看。
我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那里面……有一对收藏已久未曾送出去的耳环,递给了红包。
“谢谢蜀黍,蜀黍等我长大哦!包包爱你,么么哒!”小丫头对着我开心的笑了笑,我心中也是被她带动了思绪,忍不住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子。
后来,小凡儿邀请我去他们府里坐坐,而我拒绝了。
如今,能看着她这么幸福的生活着,知道她还记得我,惦记过我,就行了。
我很满足,真的。
夕阳西下,看着她们三人说说笑笑逐渐远去的背影,我终于转身大步离开。
此生,甚远。
望,安好!
☆、661。第661章 番外1 坑货中的战斗机(单独篇)
新婚日,洞房花烛夜,多么美好的一个话题。
不管是前生,还是穿越后的现在,林小凡始终对于这么此生仅此一次的机会还是十分期待外加畅想的。
或是像小说中红烛帐暖,一室旖旎。
或是像现代那种,玫瑰花房,温室生情。
然而,一切都只是想象,并没有任何卵用。
因为,她被坑了。哦,不对,应该说,她和楚墨两人一起被坑了。
在即将跟楚墨洞房花烛夜的前一刻,被坑货系统君坑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上古石器时代,还扬言所谓的超时空浪漫之旅。
尼玛,能不能让我们换一身衣服,带一些装备在穿过来!
该死的系统君,三十天的上古石器时代旅途,别说浪漫,更别说清闲,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闭眼在睁开眼的时候,她跟楚墨两人衣衫不整的掉在了猿人的包围中,那时候的那些猿人正在围攻一头巨大的猎物长毛象。
而他们,没错,很荣幸的掉在了长毛象的身上,然后无意间激怒了长毛象,赢来了穿越后浪漫之旅的第一个爽点。
那时候的他们身无半点防身之物,两人只是身着一袭中衣,外套和各种东西早被他们卸掉了。
而那时候的猿人所用的武器,石块,用石块磨出来的尖锐东西,还有犀牛角,棍子,等等,反正,都是一些杀伤力略残的。
可想而知,那一仗还有多少有些艰难的。
远古时期的长毛象,那可是纯天生的野兽,皮糙肉厚不说,攻击力着实凶残,那体积俨然盖过了五六个人抱团的分量,正好她们两落过去的那一刻,长毛象刚被那群猿人惹怒,爆发力更是提升了好些层次。
而她和楚墨,身无任何武器。
那场恶战差不多进行了半个时辰之多,在那些猿人的帮助下,在她和楚墨的合力下,又因为长毛象的蠢属性,最终撞树而晕,被楚墨找到了致命点,终于挂了。
然后,她不得不面对跟猿人语言不通的问题,眼看着那边身为首领的一个男子比划着要将长毛象切开吃肉。
切开了,那些人却直接上口,林小凡看得整个人都不好了,索性教他们钻木取火,打石生火,烤肉吃。
因为长毛象一事,她跟楚墨在这里还算被猿人置为上宾,为了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顺畅,她便开始教那些人制作简单的武器,如何去掉身上的树叶,改用动物皮毛做出暖和的衣衫。
怎么样防止野兽突袭,如何减少因为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死亡等等一系列问题。
终于熬过了所谓的三十天,眼看着身穿野兽皮毛之衣,长出了胡子的楚墨,面对着那一帮心地实诚的猿人,林小凡还来不及感叹,她便和楚墨被迫穿了回去。
好吧,别以为回到大周国之后他们就算平静了。
日子,才刚刚开始而已!
因为攒了好些的爱心点值,回到大周国没安分下几天的林小凡很快又无聊了。
这日,她各种威逼利诱,终于找来了第一个乘坐超时空媒介的人,他就是暗七。
和楚墨一起进入空间,强行收取了暗七的穿越费用之后,林小凡消耗了五个爱心点值,决定将暗七送到二十一世纪一个月,让他开启寻爱之旅。
然而,很不幸,她又被坑了。
穿越时空的首要条件,拥有爱心点值,次要条件,穿越者必须心甘情愿,否则途中会发生错乱。
林小凡又是第一次帮助别人开启超时空媒介,略手生,于是……结局是,很不幸的她带着楚墨和暗七在半途中被迫穿越,花费了十五个爱心点值之后的她们,降落在了一个身穿花盆底鞋的时代。
哦,没错,是清朝,雍正皇帝还是四皇子的时候,九龙夺嫡尚未开启的时候。
尼玛啊,坑姐!林小凡仰天大喊三声,最终被楚墨和暗七拖着找地方淡定去了。
问清楚了情况之后,林小凡忍不住在骂了一嗓子卧槽!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