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抬起头看了白仲一眼,也没问为什么白仲会觉得这是个刺客,媳妇都上“女人的直觉”这个大招了,懂事的汉子就知道应该不要再多说了——小心被问得恼羞成怒的媳妇动手让你晚上不开心。
“刺客也好,我本来想借着燕丹逃回去的借口,向燕国派兵,结果燕国来求和这一招……要不是燕丹人太蠢,派了个刺客来,我真找不到借口向燕国出兵……”嬴政说着,命黑冰台去打探这个叫“荆轲”的人。
“其实……若是荆轲的话……我到是认识一个叫‘荆轲’的人……”白仲小心翼翼整齐着措词。
白仲当然不担心嬴政会因为她认识“荆轲”而怀疑他,只是担心他会吃醋而已。
“那个时候我去进攻卫国……有个少年剑法就特别好……我记得当时他的名字就是‘荆轲’……我见他人还那么年轻,心一软就放他走了……”
“寡人看……除了年轻之外,荆轲长得也应该不错吧?”
“阿政,你想到哪里去了?媳妇我真得只是惜才而已……”
白仲赖在嬴政怀里摇啊摇的说道。
上面这句话,当然是假话。
那个时候,白仲根本没想过历史会有这么大幅度的调整,放走荆轲的时候也只是想着,不管有没有荆轲这人,燕丹找刺客这件事是妥妥存在的,与其让燕丹找一个犀利牛逼的刺客,还不如找荆轲这种水货呢。
荆轲的武技实际上也就是后世吹出来的,他去挑战盖聂,结果盖聂就瞪了他一眼,他就跑了;后来刺杀嬴政,拿着把刀追杀一个穿大礼服的人,屡刺不中就算了,结果嬴政一拔出剑来,荆轲就玩完了。
就这水平,还当刺客。
就是因为担心燕丹找个更厉害的刺客,白仲放跑了荆轲。
结果事隔多年,白仲都快忘记这件事了,荆轲竟然又出现了,本来……白仲还以为,时间点提前这么多,燕丹应该不会再碰见荆轲了。
没得破,除了赌咒发誓自己绝对对荆轲没意思,还被嬴政强行拉着滚了很多不想滚的东西,包括野外求生……mlg蛋蛋的,大冬天在梅花林里玩野外求生,雪地上铺了个黑色披风,旁边点了一团小火,天上还下着小雪什么的。
白雪红梅之下,两个长相身材都不错的男女在滚雪地,认真想一想,意境还是是极为美好的,要是拍成照片可以去参赛了,但是实际操作就知道……
好冷啊!冷死本侯了!
白仲冷得直往嬴政怀里钻,光滑滑的身体卖力的在嬴政身上摩擦着。
别误会,摩擦才会发热好嘛!
嬴政便宜占够,表示寡人心情好极了。
同时,嬴政关于荆轲的调查也出来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惹。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荆轲一开始是不搭理燕丹的,他只想和他的小伙伴高渐离玩耍,是燕丹死缠着人家,非要荆轲去给嬴政千里送,荆轲就不愿意给嬴政千里送。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僵持了,燕丹的宠妾小蔓横空出世,她把荆轲泡了。
“仇恨的力量果然大,竟然让小蔓干出这种事,不过……荆高这么萌这么有爱的cp,就这么被她拆了,这个女人真是了不起!”
嬴政默默的扭头看向白仲,为什么媳妇说的话,每一个字寡人都听得懂,但合在一起,寡人就完全不明白她的意思了呢?
认真想想,嬴政觉得如果自己问了,肯定会得到一个影响心灵纯洁度的答案,为了自己的纯洁与高贵,嬴政决定不问。
“你说,我应该怎么对付这个叫‘荆轲’的家伙?”嬴政皱着眉头,有些苦恼的说道。
白仲瞄了嬴政一眼,直接开口说道:“说句实在话,我不赞成你去以身犯险。”
“可是攻打燕国……”
“亲爱的,你是我和孩子唯一的依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若出点什么事,我和孩子还不被人生吞活剥了啊?”
白仲往嬴政怀里一钻,声音特别娇媚的说道。
“就算不为了我,也要为了阿宝和小贝……你出了事……人家也不会活了……呜呜呜……”
“好好好!别哭别哭!”嬴政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白仲,手忙脚乱的安慰道。
白仲平常多坚强的一个姑娘啊,自信爽朗又大方明艳,受了委屈也都自己默默忍着,从来不跟人说(以上是嬴政自以为),嬴政何曾看过她哭得这么惨。
因此白仲这一哭,嬴政当时心就碎了。
“你别哭……你别哭……我不冒险……我不冒险……”嬴政拍着白仲的后背,柔声说道:“为了你和孩子们,我一定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
白仲哭过一场之后,最后白仲还是同意嬴政去见荆轲,但是白仲的要求是,他要带剑上殿保护大王……不带剑也行,我可以以身给你挡剑。
这一番话说下来,又将嬴政感动的乱七八糟,深深觉得媳妇真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女人,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全然忘了以自家媳妇的武力值,一只手就能按死荆轲。
好吧,荆轲刺秦王,两条毛腿肩上扛。
虽然荆轲不义,但嬴政还是颇为欢喜的,为了打造自己小白花的形象,表示自己是无害的,完全是燕丹那个小婊砸想害寡人,寡人是迫不得已才灭燕的,嬴政在章台宫中以九宾之礼接见了荆轲。
正使荆轲,副使就是那个小蔓很不看好的秦舞阳。
秦舞阳一上殿,脸上就开始往外冒汗珠;当群臣开始跪拜嬴政之时,秦舞阳更是干脆吓趴在地上,身体一动也不能动。
“正使,副使怎么了?”嬴政看着那个叫“秦舞阳”的家伙,深深为自己老朋友的眼光默了一个哀,找一个这样的家伙来刺杀寡人,果然燕国不亡没有天理。
大秦必胜,大秦棒棒哒,寡人才是天命所归的君王。
“乡下人,没什么见识,不知道你们城里人这么会玩,所以吓坏了……”荆轲怪叫一声说道。
荆轲的长相和嬴政想像的小鲜肉差异的有点远,年纪虽然轻却长了一把胡子,光是这把胡子,就注定他没资料成为自己的情敌——我媳妇不喜欢长胡子的男人。
荆轲的模样也不像是一个正常人类,反而是一副小丑怪样,说话怪声怪腔还一口不知道哪个地方的土话。
这是在扮小丑,迷惑寡人吗?
愚蠢的凡人,你就不怕寡人听不懂你的话,直接让人将你叉出去。
“副使不要上来了,正使一个人上来吧。”嬴政指着荆轲,开口说道。
先是检查了樊于期的人头,看着这个伤了自家媳妇,但又因为他的行为而让自己领悟到“寡人喜欢阿仲喜欢的不得了”这个事实的男人,嬴政扭头看了一眼白仲,“长平侯,这个人头送给你了。”
“谢陛下。”白仲笑盈盈的朝嬴政行了个礼。
荆轲顺着嬴政的眼神,扭过头向白仲看去,这一看之下,荆轲顿时就傻眼了。
老熟人啊这是!当年把我吊打的老熟人啊!
一看见白仲,荆轲就回忆起那天在夕阳下奔跑的青春,接着他觉得全身肌肉骨骼都开始疼了。
看着荆轲震惊的表情,猜出对方已经认出自己的白仲,向着荆轲露出一个标准的八颗牙齿笑容。
此行不妙啊,秦王身边有此等高手在,我未必能成事啊!
荆轲心里一“咯噔”,白仲对荆轲已经不阴影那么简单,而是童年阴影。
☆、1726。17第三更么么哒
看着白仲和荆轲这么“深情”对视,还相视一笑的模样,嬴政就算知道他们俩没什么了,也莫名的酸了。
嬴政一酸,气势就上来了,本来就站在冰箱顶端的男子,又“蹭蹭蹭”往上爬了几步,迫人的气势压住荆轲,开口说道:“正使,燕丹叫你来,到底所为何事?寡人想,应该没有那么简单吧?”
荆轲沉默片刻,慢慢展开督亢地图,一边拉一边说道:“回禀大王,太子殿下派小的前来,的确是另有深意。他希望能用督亢地图换取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联合四国,共同抗秦。”
大胆荆轲!寡人都给你一次机会了,你还要驴寡人!
等着受死吧!荆轲!
嬴政在心里冷笑一声,不说话,只是目光有神的看着荆轲翻地图的动作,一边听他的解说,一边琢磨着荆轲会用什么样的手法刺杀。
按理来说,荆轲觐见自己之前,那可是要脱衣检查,连后面的小菊花都被人……咳咳……又不是色诱寡人,小菊花能藏下什么东西?除非他真有阿仲所说的,那种能藏下狼牙棒的小菊花,能随手从菊花里摸出一狼牙棒来,那……寡人也只好认栽了。
荆轲慢慢翻动着地图,翻着翻着,他忽然觉得菊花有点凉凉的,但大敌当前,他又不敢去看,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给嬴政讲解督亢地图。
虽然荆轲的口才不错,但督亢并不算太大,讲了没几分钟,荆轲就将地图翻到了最后。
一把短小的青铜匕首,赫然出现在末。
这把匕首是当代铸剑名家徐夫人所打铸,上面又淬了极为厉害的剧毒,破皮即亡、沾血即死。
荆轲相信,以自己的武功,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嬴政这个暴君绝无逃生的可能。
荆轲右手拿起匕首,飞快的向嬴政的胸口捅去。
死吧死吧死吧!只要你死了!小蔓就不会这么伤心了!卫国的亡国之仇也可以报了!
荆轲用仇恨的目光看着嬴政,嬴政似乎还没有从骤变中反应过来,一副吓傻了,但又因为腿软无法动弹的模样,满脸震惊加惊恐的看着荆轲。
“大胆!”
“大王!”
“大王快闪!”
而自从荆轲亮出匕首的那一刻,原本安静如鸡的朝臣们,开始动如疯兔的乱跑兼乱叫了。
但是任凭底下的朝臣怎么叫唤,坐在上首的嬴政都始终没有动弹,众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荆轲将匕首刺进嬴政的胸口。
寒光冷冽,血花飞溅。
“大王!”随着赵高一声尖叫,众人冷静下来。
用《大话西游》里的台词,当时荆轲的匕首离嬴政的胸口,只有0。01公分的距离,但是不用四分之一柱香之后,那把匕首的主人就再也无力向前一步。
荆轲不敢置信的低下头,看着不知何时已经出鞘,又何时被嬴政握在手中,最后又何时刺入自己腹中的太阿剑,表情里带着许些茫然。
怎么会?
腰间的凉意和痛楚,让荆轲不得不正视这个事实,他艰难的抬起头看着嬴政。
此时的嬴政,完全不是刚才那个被吓坏的模样,他的表情冷漠无情无极,看着自己的眼神也跟看花草树木没有区别,但其中却有一种让人折服,忍不住想下跪的魔力。
“噗嗤”一声,长剑抽回。
嬴政站起来,无视已经倒在地上,濒死而失去反抗能力的荆轲,手持长剑,看着下方乱糟糟的臣子们,用不大却又能让众人听清楚的语调说道:“吵什么吵?亏你们还是我大秦的高官,区区一个刺客就将你们吓成这样,真是成何体统!”
嬴政说罢,长剑回鞘,转身在赵高的服侍下,离开大殿。
“哇!父王好帅啊!”
“父王剑法真好!等孩儿长大后,父王教孩儿剑法好吗?”
“我也要学我也要学!”
“女孩子学什么剑?打打杀杀像什么话?学绣花去!”
“娘!阿宝黑你!”
后世大名在外的“荆轲刺秦王”就以颇为戏剧的神转折结束了,嬴政露了一手小小的剑法,收获脑残粉两枚——阿宝和小贝。
“教教教教!你们快点长大!只要你们想学,父王一定教你们!”嬴政左拥右抱,抱住两个熊孩子,笑着说道。
白仲则趴在嬴政耳边,咬着他的耳朵轻声说道:“怎么样?我让你苦练拔剑术,还是有作用的吧?”
嬴政一噘嘴,飞快的白仲脸上“啾”了一口,连连点头说道:“是是是!媳妇最聪明!媳妇最棒棒哒啦!一切都是媳妇的英明领导!”
虽然荆轲并没有对嬴政产生任何伤害,反而是嬴政在荆轲心里留下了不小的阴影面积,但这事没完……
此事一经传出去,虽然老秦人都在喊“我王威武,杀刺客跟杀小鸡一样,不但文治了得,武功也这么棒棒哒”,但同时对燕国的仇恨值也涨到了最高,以致于对嬴政大冬天调兵攻燕,竟然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
要知道,如果荆轲这事成了,嬴政有个三长两短,而太子还是个五岁的小豆丁……现在刚打下半壁江山的秦国,很有可能就因为此时而烟消云散。
而其他三国,也知道燕国这事干得不厚道,派刺客就算了,竟然还以国家使者的身份去当刺客,今天你看不顺眼,就可以派刺客,那明天要是看我不顺眼呢?兔死狐悲之下,竟然没有一个国家出兵救燕。
燕国本来就弱小,燕王软弱无能,国内又奸臣当道,被秦军这一攻,基本上只能用闻风而降、势如破竹这几个字来形容。
我啊……小时候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要拯救自己的国家,难道不是应该先攘内吗?为什么燕丹不好好治理的燕国,却要派刺客来行刺呢?小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现在长大了一想,我果然从小就是一个有远见的人。
因为攻打燕国的事进行的太过于顺利,身为主帅的白仲在无聊之下,竟然开创了向系统吐糟的模式。
'闭嘴!你哪那么多话?你再说再说,燕丹就要跑掉了喂!'
好啦好啦!赶路好无聊的!你让我说说嘛!快查查,追踪器燕王都哪里了?
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在秦国大军逼进燕国都城之时,燕王一惊之下带着自己的家眷还有手下全都离开了燕都,以致于燕国竟然又苟延残喘了几年,干了这么大的坏事之后,还能成为六国里倒数第二灭的国家,简直是没有天理了。
左思右想之下,白仲觉得打仗呢,就一定要完胜,不完胜呢,怎么有脸回国去见自家情缘缘。
所以,当所有的人都以为白仲正率领大军向燕国首都蓟都,就是后来的帝都逼近之时,白仲本人已经率着一支骑兵绕过蓟都,向燕王喜等人准备出逃的辽东进发。
白仲的骑兵是当年在上林苑里训练的那一批骑兵,他们拥有后世骑兵的一切装备,马蹬马鞍齐全。
不但如此,他们还很奢侈的拥有一人三马,追击之时换马不换人,一马装辎重,一马负人,跑起来速度非常快。
而燕王喜他们,虽然有快马,但不但马上没有马蹬和马鞍,而且还有大批财货和子女拖后腿,跑起来自然不如白仲快。
虽然白仲人不如燕人人多,但一个是胆战心惊,一个是气势正旺,两者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可比的程度。
不得已之下,燕王喜只得不停的抛下不重要的东西,先是宫人和内侍,接着是不值钱的财货,再然后是地位稍高的女人和底等官员……在生死决择面前,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珠宝还是珍奇,在燕王喜心中都变成了一个个求生的累赘。
最后,为了让白仲不再追杀自己,燕王喜甚至将自己的亲儿子燕丹,绑着派兵送到了秦军营地。
虽然燕王喜很有诚意,但白仲表示,做为一个有孩子的妈,她对燕王喜这种卖子求命,跟刘邦一样无耻的人真是厌恶透顶,所以她没搭理燕王喜的诚意,继续一路追杀燕王喜。
最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追击,白仲终于在辽东襄平地区追上了燕王喜,并且生擒活捉了他。
秦始皇十七年春,燕国灭亡。
昔日的山东六国只剩下魏、楚、齐三国。
而此时,嬴政派出王翦、王贲夫子伐魏。
咸阳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