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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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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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一回,小贝指着这个伤口问,娘亲脸上的桃花是哪来的?
  当然,小贝不会说话,所以全程双子星人阿宝翻译的。
  白仲几乎没多想,就将梅花妆的传说复制了一遍,说你们的娘亲有一天躺在桃花树下午睡,结果风一吹,一朵桃花落下来,正好落在娘亲脸上,而且怎么都揭不下来。后来你们的父王,听说了这事,好奇之下跑来看娘亲脸上的桃花,结果没想到啊……别人都揭不下来的东西,你们的父王轻轻一揭,就将桃花揭下来了,但是娘亲脸上却留下了五个花瓣的印记。
  现在啊,你们父王最喜欢看娘亲脸上这个花瓣了。
  素哒!我不但抄袭了梅花妆,我还抄袭了钩弋夫人!但是那又怎么样?你们来跪舔我丫。
  说完这个一句真话没有的故事,小贝回去后也闹着要在脸上画个桃花印。
  其实,这还不算什么,小孩子嘛,两天新鲜之后就没了。
  结果这事不知怎么的就传了出去,传得沸沸扬扬的,等白仲知道的时候,她已经成“心机婊”的代言人。
  好吧,白仲一直也没觉得自己有不心机的时候。
  不过听着传说里这个为了勾搭陛下,故意在脸上粘个桃花,又故意在陛下到来之时,才让桃花落下,以此借此机会勾搭陛下。
  妈妈咪!这些女人……这些女人……钩弋夫人我对不起你,当年我不该这么说你的!
  心机婊就心机婊吧,反正心机婊又不少一块肉。
  白仲原来是这么想着的,但是当她出了宜春宫,看见满咸阳宫……不是,满咸阳城的女人都在脸上画桃花妆时,不由就“呵呵哒”了,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女人,嘴上说的很嫌弃,身体却诚实的很嘛。
  一听说嬴政很喜欢这个花瓣,就……你们也不怕嬴政看吐。
  嬴政不是傻子,一开始他对这种市井八卦还没有多大兴趣,但是让他看见满宫的女人,都在脸上画了一个跟她媳妇一样的红印时,他深深的觉得这些女人真是太可恶了。
  简直就是臭不要脸!打人光打脸,骂人专揭短,就会戳我家阿仲的伤口。
  我家阿仲脸上的那个可是烧伤,才不是什么桃花妆。
  不过怒过之后,嬴政再想……原来阿仲对寡人是如此的上心。
  回过神,嬴政找来赵高,让赵高找几个段子手将这个故事传出去,如果可以最后再编个诗歌,可以写入《诗经》的那种,这样千百年后都会有人知道寡人和阿仲的爱情……并不,知道阿仲这个小心机,是如何勾搭寡人这朵高富帅白莲花的。
  默默的黑了自家媳妇一把的嬴政,表示寡人真是开心的不得了。
  而唯一故事里,唯一不开心的只有给小贝全程当翻译的阿宝小朋友。
  “父王、娘亲、姐姐,还有那群女人……他们都是傻逼吗?首先宜春宫什么时候种了桃花?宜春宫满宫都是樱花……其次,桃花开于春天,大春天的你在桃花树下,不会觉得冷吗?”
  这件事,就养成一后果,嬴政没事就爱舔舔白仲脸上的红印,当着两个熊孩子的面也这么干,美其名曰,帮你圆谎。
  “爱国也没有关系……那就找个好一点的借口让他入秦……先入了秦……”嬴政笑得就像帮主夫人。
  对,就是那个“喝了仁家家的奶,就是仁家家的仁”的那个,而嬴政是“先把你骗来再说,反正入了我大秦,就是我的人,你可想再跑了”。
  至于千百年后会不会被人编段子黑,嬴政表示秦王都被黑习惯了。
  鸡呜狗盗这个故事你听说过吧?我曾爷爷昭襄王干的。
  “那你准备用什么借口?”白仲笑嘻嘻的说道。
  借口只是一个借口,虽然它并没有什么卵用,以韩非的智商,分分中识破嬴政的歹毒心思。但是从古到后来都一样,打仗必须要一个借口,就像美国要找萨达姆,也是借口说萨达姆有“大杀器”,然后到后来萨达姆尸体都化成白骨了,“大杀器”什么的,还是没有找到。
  “你看咱们儿子这么聪明,又是未来的大秦太子……你不觉得应该请个名师来好好培养吗?”嬴政指着正在和小贝比赛,谁的狗狗爬得比较快的阿宝,笑着说道。
  “儿子……才一岁啊……”白仲莫名震惊了,虽然阿宝是比其他孩子要强,但是这也不用这么早就开始读书吧?这童年结束的也太快了。
  “太子自然越小培养越好,长大了再培养就累了。”嬴政伸手点了点白仲的鼻头,一脸感慨的开口说道:“祖父、父王都是壮年皆逝,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若是像父王……总之阿宝既然如此聪明,那还是越早学习越好。”
  白仲默默的低下头,声音有些沉闷的说道:“你不会早死的,你还要陪我白头到老呢。”
  “好好好!白头到老!”嬴政微微一笑,“在宗室都不靠谱的情况下,为了我们老了之后能欢乐的玩耍,你们觉得我更应该早点培养出一个可靠的接班人,这样我就可以把不爱做的工作丢给他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虎爸虎妈,一起将目光投向在自家的狗狗输了之后,目前正亲自上阵,蹶着屁股跟小贝比谁更会爬的阿宝。

  ☆、1536。10第二更么么哒

  在虎爸虎妈眼里,我儿砸天资聪明,虽然刚满周岁,找个博士生导士级的老师开蒙虽然有些夸张,但勉强也配得上大秦太子这个棒棒哒的身份,所以应该也是一个蛮过得去的理由。
  在见过阿宝的人眼里,虽然没有嬴政和白仲自恋的那么夸张,但长公子实在是过于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外加天资过人,这样的孩子一周岁开蒙,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至于听到这个消息的普通秦人,除了跟嬴政以及白仲有仇的那种,大多觉得我家的长公子必定聪明过人、神童下凡,别说是找韩非当老师,就算是找荀况当老师,那也是必须的。
  韩非,你别给脸不要脸!
  没错!韩非还真给脸不要脸了!
  “开开开开开……”韩非一脸愤怒的看着李斯,整张脸涨得通红,心里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但无奈他实在是言词笨拙,实在是说不出心中所想来。
  “真不是开玩笑,大王的确是请韩非公子入秦为长公子的启蒙老师。”李斯在心里不屑的撇了撇嘴。
  这韩非说话怎么跟蒹葭公主一个模样啊,只会说一个字,剩下的都要人猜,别教长公子了,还去教小公主吧。
  听说长公子已经开始认字,小公主还在玩布娃娃。
  “长长长……公……公……子,才……一一一一……”韩非又继续结结巴巴的说道。
  这个李斯、这个嬴政,是在逗大家玩吗?
  数日前,秦国忽然大兵压境,秦军白仲率兵一口气夺了韩国十五个城,正当韩国人都以为自己要亡国的时候,秦国主动派出和谈的使者,就是眼前这位,韩非公子的同门李斯。
  李斯一上殿,就开口说,“听闻韩非公子颇有大才,我家秦王闻之甚喜,欲聘公子入秦为长公子之师。”
  李斯这句话一出,满朝皆哗然。
  知道秦国那边情况的,知道所谓大秦长公子今年才一岁多一点,一岁多的小孩会不会说话还俩说呢,秦王政那个王八蛋,肯定是想借这个理由骗我家韩非公子去秦国。
  nnd!当骗子也不找个好理由,历代秦王骗人水准真是越来越低了。
  而知道韩非情况的,都是这样的……开开开开……玩玩玩笑……找找结巴巴巴当老老老师……你……你你逗我!
  总而言之,不管是哪边,大家都觉得秦王政又在骗人了,秦国骗了孟尝君不算、秦了和氏璧不算,竟然还想骗韩非公子。
  但是,知道又能怎么样?就算是在骗你,又能怎么样?
  秦国大兵压境,韩王安虽然不愿意,但也只能捏着鼻子,拉着自家叔叔的说,“宁要本土一捻土,莫念他乡万两金。”
  “必……必……必不负……大王……王所……托……”韩非开口说道。
  虽然韩非在回国之初,并不受先韩王重视,不过自从两年前自己的侄子韩王安登基之后,韩非在韩国就空前受重视起来,地位也蹭蹭蹭的高了起来。
  这个年代“君待我以国士之礼,我必以国士报之”,所以两年来韩非为韩国出了不少“弱秦”的主意,其中有一条就是……收买秦国的宗室,让宗室们怂恿嬴政下逐客令。
  干了缺德事,自然更怕别人来找他的麻烦。
  因此,嬴政这一回给长公子找老师,自然就被干了坏事的韩非脑补成,嬴政知道收买宗室的人是我了,现在要找理由收买我了。
  但是……还是那句老话,秦国大军压境,韩非不敢不去。
  而此时,在韩国的驿馆里,李斯却正在低头喝闷酒。
  “李廷尉何故在此喝闷酒?”
  与李斯共同出使秦国,负责保护李斯的白仲,在巡视过驿馆的安全守卫之后,绕到后院,看着正对月伤心、对花流泪状的李斯,调笑着开口说道。
  李斯和白仲相逢于微时,又都是天子近臣,又是一文一武,两人并没有利益冲突,再加上白仲此人会做人,平常绝不加入党派斗争,连沐休日都是待在军中,因此两人关系到是挺不错的,经常没事也会饮个酒。
  “原来是长平侯,今日之事,还是多谢长平侯了。”李斯向白仲一拱手说道。
  派李斯入韩和谈的同时,嬴政还派了白仲随身保护李斯,白仲年纪虽然轻,但在六国中已然名气不小,再加上识别度高,几乎只要见到她的人,都能猜到她是谁。
  猜到她是谁,再想想她现在的身份,想想她那个“人屠”老爸,敌方的气势就会先耸下来。
  没办法,人杀多了就这样。
  因此,当白仲跟在李斯身后,出现在韩王的大朝会上,当韩王特别不愿意让韩非入秦之时,白仲这个唱白脸的就立马出来吓人了。
  李斯当好人,白仲当坏人,连哄带骗外加威胁,韩非不得已答应李斯入秦。
  两人关系这么好,李斯便顺手请白仲一起喝酒。
  白仲一点也不客气的坐下,自斟自饮一杯后开口说道:“李廷尉,白仲有一事好奇,不知当讲不讲?”
  “长平侯想问的,可是关于韩非之事?”白仲精,李斯也不傻,很快开口说道。
  “李廷尉果然聪明,无关大王夸李廷尉是大秦难得的聪明人。”白仲随口称赞道。
  李斯笑言不敢。
  两人又寒暄一阵,白仲好奇的开口问道:“我观李廷尉似乎不欲韩非入秦,不知内中可有原因?”
  韩非之死,一直都是一个谜。
  根据后世很多野史的说法,韩非之死是因为李斯嫉妒韩非才华比自己高,所以在嬴政面前陷害他,让嬴政杀了韩非。
  但是来了这个时代之后,白仲见到太多于野史不相符合的设定,觉得事情的真相未必如此。
  比如,韩非在各版本野史里,都是一个纯洁如白莲花一般,虽然被君王冷落,但依旧高尚又爱国的男子;但是来了这个时代,白仲发现其实韩非还是很少韩王信任的,或者《始皇本纪》上不会有这么一句“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
  你会和一个你不喜欢的人,谈论“弱秦”这样的大事吗?
  所以白仲很想知道,李斯和韩非故事背后的真相,也算是满足一个腐女的好奇心吧,虽然三次元一点都不美型。
  大约是酒喝得有点多,李斯很直接的就开口说道:“韩非……我不喜欢他。”
  白仲微微一怔,但没有多说话,因为她觉得还有下文。
  “韩非是韩国公子,自小锦衣玉食、奴仆成群……我家不过是楚国一小吏,家无横财,粮无隔夜……昔日我与韩非同求学于荀子门下,每日以咸菜米粥充饥,而韩非……”
  李斯没有说,但白仲可以脑补的出来,韩非是一国公子,生活就算过得再不好,肯定也比一般人要好。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那可是他们儒家孔子的名言。
  韩非怎么也不能违反这一条吧?
  不过就因为这样,让李斯产生了嫉妒之心?不至于吧!仇富什么的,也太low太不符合李斯的设定了。
  “本来他过他的,我过我的,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可是韩非却喜施恩炫耀……”
  李斯这一句话,瞬间让白仲明白了李斯和韩非不和的原因是什么,说穿了就是一秦朝版的“何不食肉糜”。
  换成二十一世纪的话,就是这样的,你家家境差,你同学家境好,你只能吃食堂里最差的菜,你同学却能顿顿下馆子,本来你们俩也没仇没怨,但你同学却忽然跑过来一句,“喂!小哥,就算吃不起馆子,好歹也打份肉啊。”
  你说欠抽不欠抽?虽然跟你说这话的人,也有可能是无心而为,但说完你也肯定不想继续和他玩了。
  要不怎么有“贵易友”这句话呢?发财之后,你再和过去的穷朋友聊天,你以为是正常的事——出国旅游什么的,人家却难免会玻璃心的脑补成炫富。
  你不开心,对方也不开心,都累得慌。
  同样的情况,不但发生在韩非和李斯身上,也发生在燕丹和嬴政身上。
  燕国太子入秦,嬴政以礼待之,设酒宴以待。
  初时,燕丹说话还有点节操,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燕丹仗着自己和嬴政的老交情,说话就有点不着边际,甚至开始揭嬴政少时的老底。
  当然,在燕丹看来,去野外挖野菜吃、偷桔子园里的桔子,那是童年野趣。
  堂堂燕国太子,成天待在质子府,吃饱喝足就睡有什么意思,小时候就是和小伙伴们干点坏事,那才叫童年嘛。
  可对于嬴政来说,不管是挖野菜还是偷桔子,那都是迫于生存的需要,而不得不行的偷鸡摸狗之事,是这辈子都不想提的黑历史。
  要是有的选,嬴政宁可像燕丹那样,虽然是质子,但却能待在华丽安全的质子府,每日能够不但能吃饱吃好,还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果可以,嬴政想将在赵国的日子,和自己的黑历史一起埋葬在记忆的深处。
  但是现在,不但被遗忘在记深处的黑历史,都重新再次浮现在脑海里,而且这些不能见人的黑历史还被燕丹在公开场所揭了出来。

  ☆、1546。11第三更在这里

  当天晚上,回到宜春宫的嬴政就暴怒了。
  “可恶!该死的燕丹!他是故意的!他就是故意的!”
  “他这是嫉妒寡人!他这一定是嫉妒寡人!”
  嬴政气愤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脑海里全是昔日在赵国的日子。
  那个时候,嬴政和燕丹虽然同为质子身份。
  但当时燕赵两国交好,燕丹又是燕王的太子,所以燕丹虽然是质子,但除了不自由之外,生活待遇于在国内时并无二样,依旧是奴仆成群,也依旧是锦衣玉食,每天斗鸡走狗好不自在快活。
  而嬴政就不同了,不解释,四个字——长平之战。
  要不是赵人将质子府都修在一块,而嬴政和燕丹又正好住对门,谁会认识谁啊?
  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长平之战的影响,燕丹是燕国太子,妥妥的燕王王位继承人。
  而嬴政呢?他爷爷只是太子,他爸既非长子又非嫡子,不过是一个不得宠的儿子,他本人更是直接出生在赵国,连秦国都没踏足过一步,秦国认不认这个小公孙,嬴姓宗谱上有没有这个人还两说呢,他拿什么和燕丹比?
  反正嬴政挺不开心的,于是在最初接待过燕丹之后,他将燕丹丢回质子府,吩咐一声“一切按秦法来”后,就再没多理会燕丹。
  嬴政不想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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