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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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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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那是怎么穿上去的?”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
  虽然他不会养马,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从来不缺战马,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
  有句话不是说了嘛,“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战马这东西自然越多越好。
  “就是拿铁块,铸成蹄子一样,然后用钉子钉到马脚里。”白仲瞪了一眼,听到“钉子钉到马脚里”而“咝”的一声,捂住脚掌,似乎很感同声受的嬴政,嘴角微微扯了扯。
  卖什么萌啊?不就是想让我给揉脚吗?用得着这么卖萌吗?
  “你放心,马蹄上有一层角质,那是一块死皮,钉子打进去不疼的。”白仲咬了咬牙,用半威胁的语气说道:“大王的脚可是粉嫩粉嫩的,一点死皮都没有,不知道要是被钉子扎一下……今天晚上,我教你玩点刺激的……”
  白仲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变色的脸,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做出一副变态邪魅男主的模样。
  其实按照真变态邪魅男主的设定,白仲不应该舔自己的唇,而是应该舔嬴政的脸,可惜……太矮。
  “你再来看这个……”白仲指着旁边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几把长短尺寸不一的长柄大刀,还有几柄短刀,一一为嬴政介绍道:“这是斩马刀……这是陌刀……这个是唐……不,我决定叫秦刀……这是大环刀……这是武士刀……”
  嬴政走到兵器架前,随手提起一柄斩马刀,见其刀身大约长七尺、刀刃大约长三尺,刀柄的长度约为四尺,论其长度不比现在车兵手中的武器短多少。
  一寸长一寸强,两军对战之时,武器长的那个总是占便宜的。
  “这刀都是铁制的吧?秦国并不擅长于炼铁术,做出来的刀……不知道中不中用啊!”嬴政看着斩马刀锋利的刀刃,皱着眉头说道。
  因为六国对秦国的技术封锁,秦国在炼铁术上比山东六国要低很多,被迫无奈之下,秦人只得将青铜冶炼技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你放心!只要工匠们按我说的方法去做,我保证这刀一点质量问题都没有!”白仲拍着胸口说道:“不行!我给你练练看?”

☆、1165。28营养液3100加更

  嬴政看着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忽然很想说上一句,“别拍了,本来就小软平,再拍就没有了”。
  寡人一定是见鬼了!怎么会觉得阿仲是个女孩子呢?真是哔了团团和圆圆!
  对了,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
  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白仲已经提刀上马,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大王,看清楚喔……”
  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嘴里“嗯嗯”的叫了两句。
  于是乎,白仲高唱着“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
  只听得“咔嚓”一声,斩、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
  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着就听见“轰隆”一声,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应过来,鼓着手掌称赞道:“好快的刀!”
  看着白仲娇小可爱,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马刀和倒塌的大树,默默将“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强,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
  “怎么样?这刀不错吧!”白仲骑着马,走回嬴政身边,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一脸可爱的说道:“斩、马刀……故名思议,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
  “不错!不错!这样一只军队,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的确会强大!”嬴政点点头。
  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刺。
  在打斗中,“刺”虽然比“砍”更有杀伤力,但戈和矛操作起来更麻烦,而大刀就不一样了,俗话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难度。
  斩、马刀这种大刀的出来,则正好解决了“砍”杀伤力低下的问题,凭着超快的马速和刀本身的重要,将敌人的人和马一起斩碎并不是一件难身。
  而马蹬则将士兵的双手解放了出来,让士兵在策马奔腾之时,可以自由的杀敌,从此之后,当敌人近身之时,骑兵部队再也不需要依赖于战车和步兵的保护,而是完全可以自己作战。
  没有战车和步兵的拖累,以骑兵的速度和灵活性,将会在战场上发挥多大的影响。
  山东六国之中哪国国家最擅长骑兵?当然非大秦的老对手赵国无疑。
  靠着赵武灵王留下来的底子,赵国的骑兵力量可是不弱啊,塞外的胡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阿仲,我真是爱死你了!”嬴政看着趴在床上翻书的白仲,忍不住扑过去,开口说道:“来!亲个小嘴吧!”
  “唧叽”一声,嬴政噘起的嘴,亲在了一块冰冷冷的竹简上。
  “你干什么?”嬴政不开心的拔开眼前的竹简,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你又怎么了?小蔓都被我赶到甘泉宫去了。”
  嬴政默默的在心里无语了一番,别说小蔓了,他身边的宫女……只要是个雌性生物,都是面貌平平的,唯一长得漂亮又得到白仲批准,能跟他亲近的,也就是团团了。
  问题是,团团哪里漂亮了?熊一样的!
  这就是嬴政又不太明白的一点,按理来说阿仲是男孩子吧,自己喜欢的也是男孩子吧,为什么阿仲只防女人不防男人呢?按理来说,他不是更应该防男人吗?
  “这本书给你,你看完之后写篇读后感给我,写得好再让我的床。”白仲说着,将书卷丢给嬴政怀里,然后将自己往被窝里缩了缩,娇笑着说道。
  “啊?这是什么书?”嬴政有些抓狂的说道。
  大半夜的,看什么书啊?大半夜的,该卖力干活了!
  嬴政一边生气的想着,一边愤愤的将竹简翻得哗啦哗啦的,然后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像粘在竹简上一般,再也离不开竹简了。
  白仲躺在床上,看着玉脸忽青忽白又忽红的嬴政,听着耳畔传来的嬴政时不时的“怎么能这样啊”、“这个好像也很不错”、“这样会不会玩坏”的声音,忍不住捂着嘴“吃吃”的笑了起来。
  刚才还气乎乎的说不看书了,结果一拿到手就舍不得撒手了。
  男人啊!果然都是口嫌体直型!
  一卷竹简左右不过几百来字,若是要看的话,其实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嬴政却硬是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一动不动的足足看了小半个时辰。
  看完竹简之后,嬴政揉着有些发酸的脖颈,看着一脸媚笑的白仲,十分委屈的说道:“阿仲,脖子疼,帮我揉揉。”
  “大王,读书体验如何啊?”白仲把玩着发梢,笑盈盈的看着嬴政。
  星目流转,风情万种,和白天凌厉肃杀的模样,完全就是判若俩人。
  白仲身上只盖着一层薄薄的毯子,毯子的薄度让她玲珑纤巧的身姿完美的勾勒了出来。
  虽然不像女人的身躯那样丰腴美满,但自有一番别的风味,尤其是纤纤细腰,似乎只要自己轻轻一折,就会断掉一般。
  “写多麻烦啊,不如……我们来实战试验一番……”嬴政将手里的竹简往外一丢,向着白仲的身体扑了过去。
  隔着薄毯,两具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
  是的,没错,白仲丢给嬴政的是一本来自后世的小黄文,姿势多带讲解还有图例。
  白天练练军,晚上滚滚奇怪的东西。
  转眼又是一年春社时节,负责主持大祭的少年天子,在主持完大典之后,拉着自家情缘缘去跑马。
  这一回,他要滚马背。
  滚马背是个高难度的活,虽然有马蹬和马鞍助阵,最后还是……滚马背嘛……就是从马的背上滚下来,一路滚到地上。
  春社之时,野外滚草地党者甚多,不滚者才是异类,才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乎,在嬴政的劝说“我们不要有别于他人”、“寡人要做一个能融入百姓的秦王”下,白仲半推半就的和嬴政滚了一回草地。
  刚滚完草地,还待在白仲体内,没有完全软下去,正准备提刀再来一发的嬴政,忽然发现身下的白仲脸色大变,接着伸手一掌将自己拍飞了出来。
  真是拍飞了!毫不夸张的飞了!
  嬴政第一反应是有刺客来了,借着白仲的掌势在地上滚了两个圈,滚到两人的兵器之旁,抄起放在一旁的剑,半裸着身体窜到白仲面前,做出防卫状,一脸警惕的说道:“阿仲,刺客在哪?”
  听到嬴政的话,白仲立刻抱住衣服挡住胸前的风光,坐起来警惕看着周围的环境。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鸳鸯。
  “啊?刺客?哪有刺客?”白仲看着拿着剑挡在自己身旁的嬴政,表情有些古怪问道:“阿政,你在干什么呢?哪有刺客了?”
  “没有刺客吗?那为什么你刚才……”嬴政回收剑,指了指白仲,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表情微微有些尴尬。
  “这个……”白仲想起刚才的事,顿时有些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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