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此等藏污纳秽之事,别污了我的耳朵”呢?这回怎么不捂着耳朵装纯了!
“阿仲,大白天的,不要在路上发呆,否则……”嬴政低下头,将头凑到白仲耳边,对着她的耳朵吐出一口热气,轻声开口说道:“你呆呆的表情这么可爱,我心里又痒痒,又忍不住了怎么办?”
“痒痒不会拿个痒痒勺自己抓呀!大白天的,还在路上,离我远点!”白仲红着脸,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两步。
“好好好!我就跟着你,我不说话……”嬴政笑着跟在白仲背后,看白仲低垂着小脑袋,有气无力的模样,心里真是开心得不得了。
白仲一进宫,他就知道了,只是白仲是被华阳太后宣进宫的,无事他也不好去华阳太后宫中,只好耐着性子等白仲见完华阳太后来他。
没想到一盏茶都没喝完,赵高就来报华阳太后有请大王,嬴政当然连傲娇都没傲,立马就去了。
哎呀!寡人的小阿仲啊,一天没见总觉得又瘦了挺多的!
一定是白不易那个熊孩子不乖,闹得阿仲这么瘦来着。
还是华阳太后贴心,知道寡人的小阿仲瘦了,特意让寡人陪小阿仲出宫逛街休闲一下——虽然用得借口还是让阿仲带自己玩。
咦?出宫的时候,华阳太后好像还说了什么很重要的事,什么“学习”、“阴阳之道”什么的,那是什么东西?
算了,不管了,这种不重要的事,管他干什么?
说起来,这可是近四年来,头一次和阿仲逛咸阳城,而且……就我们俩,一定要玩得开开心心才是,不要想那些糟心的事。
☆、1005。20营养液2500加更
秦人虽然重农抑商,但随着大秦国力的发展,六国商人齐聚咸阳,咸阳城也是日复一日的热闹,早已是名满天下的商业之都。
本来白仲出宫的时候,心情还是挺郁闷的,但逛了一条街之后,她的心情就好了起来,一路扫货买买买的不亦乐乎,“阿政阿政,你看你看,那里有猴戏!我们快去看!”
白仲抓住嬴政的手,蹦蹦跳跳的向前面走去。
嬴政根本没听见白仲在说什么,两只眼睛只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和白仲十指交扣的手。
这趟出宫真是出得值了,若是在宫里,阿仲怎么会在人家,这么大胆的抓自己的手?
按宫里的规矩,阿仲走路都得落后自己半步。
白仲可没嬴政想得这么多,她抓着嬴政,一来是因为习惯本能,女生出门逛街不都是手抓手嘛;二来是怕人多走散了,警察叔叔说了“贵重物品要好生保管”,秦王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贵重的物品了吧?
尤其是这回出门,嬴政竟然一个侍卫都没带,连个拎包开路都没带,理由是“阿仲剑法这么好,他一个人就能保护寡人了。”
虽然白仲相信,若真有刺客来袭,自己一定能保护好嬴政,但是有些事真非自己这个小身材能做到的。
看着前方一堆关中大汉组成的肉墙,白仲气愤的在嬴政胸口打了一下,“好多人啊!挤不进去!都怪你!出门连个人都不带,还要我自己挤!挤出一身臭汗!”
嬴政看着小脸红扑扑,额上还有汗水的白仲,从衣袖里掏出一块手绢,一边帮她擦汗,一边小心翼翼的说道:“要不……我去帮你挤?”
你也挤出一身臭汗,我也挤出一身臭汗,这样……就可以一起去洗澡了!
“你……”白仲看了一眼前面的人墙。
嬴政的个子是挺高大魁梧的,可是毕竟还没有完全发育长大,更何况了……想想秦王的身份,白仲实在不敢让他帮自己去开路。
万一进去的是一个人,出来的是一张纸怎么办?
“都怪你!你要多带点人出来,我们就能前呼后拥的在一大帮人的开路下进去了……哼!别以为帮我擦汗,我就会原谅你!”白仲说着,嘴里一哼哼,小脸高傲的昂了起来。
不多不少,正好将脸上还没被擦到的地方,露在嬴政面前。
看着白仲那张“快给小侯爷擦擦”的脸,嬴政强忍着用舌头舔的冲动,继续为她擦着汗。
哎呀!阿仲的皮肤真好啊!水光滑嫩的,比芈妍的皮肤还好,她在军中可怎么保养的啊?
“擦够了没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占我的便……宜。”白仲说着,摸了一下小腹,妈了个蛋蛋,又来大姨妈了,都是被嬴政气得,气得都吐血了。
见自己的阴谋被白仲识穿,嬴政只得一脸悻悻的收回手,看了一眼旁边的人墙,听着人墙另一边时不时发出来的欢呼声,又望向可怜巴巴的白仲。
虽然白仲只是因为来大姨妈而闷闷不乐,一脸郁卒,但落在嬴政眼里却又是另一回事。
好不容易陪阿仲出来玩一趟,怎么能因此而让阿仲不开心呢?
身为男人,身为秦王,这绝逼不能够啊。
嬴政这么想着,于是弯下腰,双手抱住白仲的膝盖,不顾白仲的尖叫,一把将她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肩膀上。
“怎么样?这样,你就比所有的人都要高了!”嬴政抬起头,笑着冲白仲说道。
白仲低下头,看着嬴政扬起的大笑脸,这家伙还是秦王呢,这魔性的画风,怎么都让人觉得,“好傻呀!大傻瓜!”
若是别人叫嬴政“大傻瓜”,他早就让把这家伙拖出去先切片再切丝,最后加点酱炒个咸阳酱肉丝,给阿仲补身体。
现在嘛……阿仲若是那肉丝,自己就是那酱。
嬴政就这么欢欢喜喜的抱着白仲看了两刻钟的猴戏,后来又背着她逛了三条街,中间不喊苦不喊累,白仲说去哪就去哪,比赵高还乖。
呸!赵高怎么配和寡人比?赵高又不会服侍到床上!
当然,嬴政也不是光吃苦受累没有享受到福利的,除了白仲温柔的擦汗喂水之外,还时不时会趁着没人看见的时候,附送一两个香吻。
两个熊孩子玩得开心了,就把华阳太后的叮嘱忘记了。
“我们去喝酒吧?”白仲趴在嬴政背上,两只小脚丫一晃一晃的说道。
她手里还拿着一只烤鸡,时不时撕一点下来喂自己,又时不时撕一点下来喂嬴政。
嬴政这个臭不要脸的,每回吃烤鸡都要装出一副不小心的模样舔自己的手指,真是累不累啊!要舔大大方方的舔,我又不是不给他舔!
“阿仲,我觉得你今天有一些奇怪!”嬴政回过头,正好看见白仲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眼神似乎和平常有些不一样的说。
“平常怎么样?现在又怎么样?”白仲随手将剩下的半边烤鸡,丢给路边的乞丐,下巴抵在嬴政的肩膀上,双手环抱住他的脖子,两只油乎乎的小爪子在嬴政衣服上摸来摸去,笑容满面的说道。
嬴政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一胸口的油,只能庆幸自己穿得是黑色。
“说话呢?平常的我怎么样?现在的我又怎么样?”白仲抓住嬴政的脖子,用力摇了摇,嘻笑着说道。
只是她没发现,今天她的声音里,竟然带着几分女性的娇蛮。
没办法,在知道嬴政竟然可能还是个处男,而且还是个拥三千妹子而不睡……不是,是睡而不做的处男后,白仲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开始发飘,飘得都快飞到天上去了。
要不是今天大姨妈来了,白仲真想现在就拉着嬴政去来一发。
'大姨妈来了不用愁,快用大姨妈牌停药片,当时服药当时有效,绝对无害无副作用。'
许久没出现的系统,大约是感觉到白仲的心意,忽然冒头刷了一把存在感。
系统你滚开!我才不吃什么药呢?
白仲哼哼了一声,又加了一句,真得无害无副作用?
'下次来的时候,会双倍……咳咳,血崩你怕不怕?'
谢谢!容我再想想!
“阿仲,平常的你呢……比较乖;现在的你呢,比较……”这时,嬴政也小心翼翼的说出了自己对白仲的看法,“矫情。”
没错!就是矫情!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叫比较“做”。
其实理由也很简单,平常白仲总是想着嬴政是秦王,身边还有好多好多女人,还睡了好多好多女人,就算再喜欢嬴政,心里难免有些保留,有些小疙瘩。
但是今天听了华阳太后的话,知道了所谓睡女人的真相,白仲在飘飘欲仙之余,不由的就拿嬴政当男朋友对待了。
男朋友嘛,不就是用来欺负的嘛!
白仲对了对手指,虽然她以前也没有少欺负嬴政,但是今天欺负的格外顺手,因为以前不是欺负自己的东西,现在欺负的是自己的东西。
“怎么?你是不是不喜欢啊?”白仲侧脸在嬴政脖子上蹭了蹭,乖巧得像只小猫咪一般,撒娇的说道。
“喜……喜欢……”嬴政侧过脸,从他的角度看不清楚白仲的脸,只看见一双眼睛含情带笑,让人看了心中欢喜。
“那是喜欢现在的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我?”白仲不依不饶的追问着,将几乎每一个女朋友都会拥有的“作死”特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都……都喜欢……”嬴政红着脸点点头,声音有些羞涩。
若是白仲以前看见,肯定会觉得嬴政讨厌又过分,明明都是花丛老手了,还要在这里假装清纯,但是现在,她不会这么想了……
“啵!”白仲在嬴政侧脸上亲了一下,血崩就血崩吧,血崩哥也认了,不就是来个大姨妈嘛,又不是产生大失血。
“阿仲……”嬴政轻轻叫了一声,接着左右四周环顾一圈,发现没有人,立刻将白仲放下来,转身将白仲按在墙上,双手“咚”的一声拍在墙壁上,看着小鸟依人靠在墙角,满脸茫然,表情特别楚楚可怜的白仲,再次叫了一声,“阿仲……”
“啊!”白仲本能的应了一声,还没想明白,自己明明只是逛个街,走着走着,竟然就被未来秦始皇壁咚的一天,一个阴影压了下来,一双温热的唇瓣贴在了白仲的唇上。
要不怎么说白仲和嬴政这两熊孩子节操比较低,除了滚床单还滚过不少东西,要不是现在是大白天又是在路上,他们俩滚过的东西又要多一样了。
“以后除了我,你不准抱别的人,也不能背别人,还有骑大马什么的……都不准,知道吗?”
“别人?你是说男人?女人?”
“不管是男人女人……反正除了我都不行……不然我就跟你哭!我跟你哭!你知道吗?”
“那子婴呢?像子婴这样的小孩子也不让!”
“不让不让!别说是个小孩子,就算是小猫小狗也不行!”
“这样啊……”嬴政脸上浮现出一抹犹豫之色。
“怎么了?不行吗?”白仲虎着脸,双手抱住嬴政的脖子,高昂起头看着嬴政,挑衅般的说道。
“好吧……反正你也不会生孩子……”
呃!我要是说我会生孩子怎么办?感觉自己好像莫名其妙把未来的孩子坑了!
☆、1015。20
一想到自己的真实身份曝光,白仲就觉得头发一阵发麻,心情紧张激动之下,抱着嬴政又亲了起来。
嬴政虽然担心被人发现,但也不忍心拒绝白仲,只好
亲了几口之后,两人恋恋不舍的分开,然后五指扣五指的拉了起来,欢欢喜喜的向前走去。
酒庄就在不远处,白仲也不要嬴政背了,熟练的拉着嬴政的手进了酒庄。
刚一落座,白仲就闻到老秦凤酒的浓香,真不愧是后世四大名酒,只闻一闻香味,白仲就觉得整个人都要醉倒了。
嘻嘻嘻!喝酒!喝醉!然后……呵呵呵呵……男子醉后失身的新闻其实也挺多的。
《十九岁花季少年与友人喝酒聊天,醉后疑遭女色魔强奸失身》——新闻标题哥都想好了。
白仲双手托着腮,眨着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看着嬴政,看着嬴政本能的一哆嗦,不由的就将身上的衣服裹紧了又紧裹。
真是奇怪!以前看觉得矫情得不得了的动作,现在真是越看越喜欢,保守不风骚、不乱勾搭妹子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难道我也精虫上脑了?哎!不对,首先,我得有精虫!
白仲咬着下唇,暗自琢磨着。
虽然白仲知道,嬴政之所以不碰那些女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想在亲政前搞出孩子,尤其不想搞出楚国女人的孩子;而且,她也还记得自己和嬴政分手,是因为自己是男的,不能生孩子。
可是兜兜转转,转了几年之后,白仲发现吧,自己认识的男人里,无论是脾气爱好长相家世种种因素积累起来,最适合自己的是嬴政,而且自己最喜欢的也还是嬴政。
本来呢,还有点嫌弃嬴政是根烂黄瓜,现在发现小黄瓜还是原装刚出厂的,心里越发痒痒得厉害。
虽然不是为自己守身如玉,但能抗拒这么多妹子的引诱,证明嬴政是个把持得住的男人,可调、教性比“可三日无食,不可一日无妇人”的汉武帝好,自己要是努力调、教调、教,说不定还能调、教成一个专心的好男人。
退一万步说,不是个专一的好男人,当一个“不提起裤子就不认帐”的好情人也行,白仲可记得汉武帝后妃的下场呢,一个比一个惨。
先使用使用,再调、教调、教,至于自曝女儿身这个……呵呵哒……白仲暂时还没那个打算,等调、教以后再说。
理由嘛,一来是对嬴政没什么信心;二来是就算不为系统任务,她不想成天困在后宫里玩宫斗。
“阿仲,你干嘛这么看着我?”嬴政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心。
脸上没有长东西,但是心里为什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呢?阿仲不会又在想什么坏主意吧?
嬴政一激动,又多喝了两杯,虽然没有醉,但酒意却上了脸,双颊一片酡红,看着分外醉人。
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自迷人人自迷。
“阿政,再喝一杯。这是燕国的酒,味道和你刚才喝的楚酒略有不同。”白仲殷勤的又为嬴政倒了一杯酒。
有上过《女性酒场如何自保》之类课程的人都知道,酒场喝酒千万不要把酒混着喝,混着喝容易醉,白仲现在就拿着那份指南上的计策,反着来对付嬴政。
哎呀!不知道那些想灌醉妹子的渣男们,灌喝时是不是和哥一样激动。
“阿政,这个酒是晋酒,比刚才那个要绵软,你试试……”白仲抱着酒瓶,冲着嬴政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我……”嬴政看着笑语嫣然的白仲,那句“不行”实在是说不出口,只能含笑点点头,让白仲继续给自己倒酒。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今天必会上演《花季少年醉后失身,醒来后不知女方是谁》的新闻,内里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花季少年醒来后比较忧伤,因为菊花不疼”之类的话。
白仲笑嘻嘻的看着嬴政,看着已经带上了五分醉意的嬴政,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将他托开,换个地方继续去喝。
一来,她不想抱着一个醉酒鬼走路;二来,男人和女人不一样,要是真醉了,就什么事都办不成了。
就在此时,白仲听见隔壁包间传来一个声音,“你们听说了吗?我们大王并非先庄襄王之子,乃是相国吕不韦之子。”
在这里,必须要说一下。
这年头虽然有雅座这个业务,但酒楼嘛图就是热闹的气氛,包间和包间之间是用帘子遮起来的,隔音效果那是不怎么样的,只要大声一点,就能声透竹帘。
因此,一听这话,嬴政本来带几分笑意的脸,忽然一变,不是黑化也不是生气或愤怒,是完全没有表情没有生气,就如同一个机械怪物一般,看得白仲心里直发毛,准备倒酒的手也收了回来。
与此同时,隔壁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