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马车之中,正在熟睡的白仲翻了个身,用手抓了抓脸,嘴里嘟囔了一句,“怎么都离开咸阳宫了?还能听见嬴政那个死东西的筝声?每次都这样,吵我睡觉!现在更是梦里也不放过我!”
待嬴政从灞水回到咸阳宫时,时间刚刚好,婚车已经到了他的寝宫门口,按照秦国的惯例,穿着一身玄色王后礼服的芈妍在宫女的服侍下,缓缓走下马车。
这年头以白为美,粉底的质量又不怎么高,因此芈妍脸上现在被抹了一层浓重的白粉,不但将她原来的花容月貌遮去了几分,还让嬴政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还是阿仲好,天然又清新,还从来不化妆。
其实真是天大的误会!白仲不过是化妆品质量好,化妆手法技术高而已,毕竟裸妆也是妆。
当然,对嬴政这样的直男来说,女人只要没抹大白脸蛋和大红唇,那就一律是素颜。
嬴政对芈妍作了一个揖,引着她进了寝门,西阶升堂,走到西南方媵妾提前摆好的筵席前。
赞者为嬴政和芈妍在席上放好碗筷,媵妾服侍二人净手,嬴政再作揖请,请芈妍入席。
二人入席对坐,嬴政居西面东而坐;芈妍居东面西,共牢而食,皆先祭后食。
赞者将酒杯洗干净,先酌嬴政,后酌芈妍,两人一起喝下杯中之酒,一连喝了两杯。
待在第三杯时,则不用酒杯,而改用一种叫“卺”的东西。
所谓“卺”用来喝“合卺酒”时的一种工具——一个被一分为二的葫芦,取得的“夫妻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一体”之意。
喝“合卺酒”并非像后世电视剧里那样,一对新人拿着酒杯然后手勾在一起,自己喝自己的那杯;而是夫妻各用葫芦的半边,给对方喂酒。
喝完“合卺酒”,就可以入洞房了。
嬴政的卧席在东,芈妍的卧席在西,两人并肩而坐,气氛沉默的有些尴尬。
“你们都先下去吧!”嬴政挥了挥手,不耐烦的开口说道:“这里不用你们服侍了。”
“喏!”众人告退,鱼贯而出,走在最后的赵高,小心翼翼的将门关上。
嬴政扭过头看了一眼芈妍,开口问道:“你喜欢睡左边的还是喜欢睡右边?”
“啊?”芈妍微微一惊,过了一会儿才领悟到嬴政在说什么,她脸上立刻泛起一阵羞涩之意,低下头,回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床。
雕龙画风的宽床,散发着淡淡原木的清香,让芈妍一闻便知,这显然是一张为了此处大婚而新赶制出来的床。
芈妍想到此处,脸上微微一红,开口说道:“右边。”
秦人以左为尊,芈妍自然要将左边让给嬴政。
“这样啊……”嬴政眉头微微一皱,阿仲喜欢睡左边,所以他一向是睡右边,但既然芈妍喜欢右边,那他就忍一忍吧,反正就一个晚上的事。
按照秦宫的规矩,除了王后新婚第一夜之外,秦王宠幸嫔妃之时都是去嫔妃的寝宫,而不是将嫔妃叫过来。
虽然嬴政也可以将嫔妃召过来,但是……过了今天他可是要换回原来那张床的,连王后都不能睡自己和阿仲睡过的床,其他女人也配?
☆、855。12
死了情缘怎么办?删了大号练丐帮!
模样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看着手里七米长……没错,是七米长的长矛,只觉得头发一阵一阵发麻。
现在已经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白仲隐名瞒姓加入蒙骜将军麾下,刚好整两个月。
为了更好的锻炼白仲这个故人之子,蒙骜并没有对白仲这个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伙另眼相看,而是视她如同普通士兵……个屁!要真视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
想起这两个月的待遇,白仲简直要嘤嘤嘤嘤,情绪波动,不能呼吸了。
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这个故人之子,使其不墮父辈之荣耀,蒙骜要求手下的将军对自己在训练方面高标准严要求,错一罚十绝不留情;在生活方面严格管教,务必去掉一切腐化贵族份子的臭毛病。
看着蒙恬写给自己的信里,那副听说白仲在这受苦颇深,所以小弟十分“难过”的模样之后,白仲简直都要怀疑蒙骜是不是在给他孙子报仇来着。
白仲在这吃苦受罪的消息,不但蒙恬知道,连公主娘和华阳太后也知道了,当下华阳太后就哭着拉着公主娘,去找嬴政说要将自己调回咸阳,说这么萌萌哒的仲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自己真是嘤嘤嘤,伤心了。
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两人一起,双双劝住了华阳太后。
只是从赵高送来的全程谈判过程里,白仲看到了两个陌生人的模样。
这谦逊有礼严肃正经的男孩子谁啊?那个成天“阿仲来抱抱”,一天发情要发二十四个小时的笨蛋嬴政哪去了?
哇噢噢噢噢噢!这端庄慈祥爱子情切的母亲是谁啊?那个成天因为一盘烤鸡翅要掐死我的老妈哪去了?
你们装的累不累!
白仲对着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天空,又开始下雪了,可每日的操练却不能减少。
虽然后世喜欢说“大秦铁骑”之类的词,但在真正的秦朝,因为马鞍和马蹬没有大规模使用,骑兵根本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而战车又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因此秦军的主流是各种军阵。
在这个年代,秦国的骑兵并不持有武器,而是持有各种强弩,强弩最远射程三百米,一百五十米内可以进行精确打击,因此骑兵主要是在远距离对敌人进行射杀,所以像电视剧里那样的骑兵对砍,在现实位面是看不到的;同时,秦国的战车不在像春秋时代和战国早期那样,是战车和步兵的组合,而是将战车改小之后,完全甩掉步兵,独自作战。
这样战车的速度能追上骑兵,当战车和骑兵一起出击之时,战车上的持矛、戈等武器的士兵,能很好的保护持弩的骑兵,以防被两军对冲之后,骑兵因为没有近战攻击而毁灭。
白仲原来的梦想是当一个帅帅哒又潇洒的骑兵,但自从被上司发现白仲年纪虽然小,但力大无穷——人家拿七米长的矛跑十五分钟就累成狗,她跑了半小时还尚有余力,因为白仲被上司选来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长矛。
秦军的军阵大约是这样的,前方是三排持弩的士兵,他们会在敌人冲锋时,进行三段射击法——这种射击法,后来明代大将沐英将其移植到弓箭射击上,后来小脚盆村长织田信长照抄之后,说自己原创个“三段射击”打败了武田信赖的骑兵,牛皮吹得不要不要的。
但实际上,早在中国先秦时期,聪明的古代劳动人们就发现三段式射击,最能给敌人以打击了。
三排弓箭之后,就是持着各种长短兵器的秦军军阵了。
不管发生什么事,这些手持武器的士兵都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前排倒下、后排补上,以保持方阵不变。在这样几千人、几万人组成的铜墙铁壁之前,枪头如林、方阵如山,不管是什么样的对手,都要胆战心惊,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再牛逼的武林高手,也干不过由一群普通人组成的军队的原因。
而在这方阵之中,秦军使用的兵器里,主要有七米长的矛、三米五长的坡和三米长的戟这三者——虽然在白仲眼里其实矛、戟、坡的长相都差不多,就是长度不一样。
这样的不同的长度,是为了利用手中武器不同的杀伤距离,让它们三者之间,既有专业分工,又有互相保护。
当敌人冲到前方时,持长矛的士兵会利用长矛的长度优势,杀伤敌人,抵抗战车;当长矛手的阵型被打扰时,后方持戟的士兵,会以较小的突击阵型,利用极强的突刺能力将突入的敌人推出去;最后方面的是戟手,戟手的单兵武力值是比较高的,主要负责在方阵陷入混战时,以单兵为单位加入战斗,肃清阵内之敌。
按白仲的武功,原来当戟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上司在发现她天生神力之后,果断的将她调去当了长矛兵。
因为长矛是一种非常难使用的武器,等闲人根本玩不转。
以一次冲锋阵型为例。
第一排是拿着七米长矛的士卒,后面四排是拿着三米五坡的士卒。
当上司发生指令时,持矛的士座会做出冲锋准备——集体右脚前踏,用力将手中的长矛向前刺出,整齐排成一线的长矛,微微上挑,在阳光中微微闪着寒光。
接着军官又是一声号令响起,手持长矛的士兵,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假想中的敌人冲过去。
待第一排士兵冲出去之后,第二排的士兵,会做好冲刺的准备,然后再随着军令向前冲过去。
数排士兵,如此反复再三的练习着。
现场除了军官的号令声,就只有整齐一致,如排山倒海的踏步声,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里一般。
一次冲锋练习,往往要持续好几分钟,白仲初步估计过,换算成距离的话,大约要跑两千米左右。
不要以为才不过区区两千米而已,要知道这些士兵手中的长矛,长的六米,短的也有三米,也就是说一柄长矛至少有十几斤到几十斤重。
虽然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提着几十斤的东西跑两千米,也没有什么辛苦的。但是你要知道,这些士兵可不是抱着或提着几十斤跑,而是仅靠双手的力量,持着一个长形棍状物体在跑,且不是拿着棍状物体省力的中间部位,而是拿着更费力气的一端在跑。
从力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跑法,正是因为很费力气,所以白仲才会入选长矛兵。
毕竟除了他之外,其他长矛兵都是身高近两米的标准关中大汉,白仲站在队伍里面,就跟误入狼群喜洋洋一样可怜无助。
因此,没跑多久,白仲就看见自己旁边那些身膀体宽的战友,竟然在这个雪花飞舞的冬天,额头开始狂冒热汗。
为了能在战场上发挥最大的战力,除了下雨之外,秦军每日都要操练,就连这种下雪天也不例外。
满天的飘雪,刚一落地就被数百人、数千人、数万人,整齐划一的踏步声踩进泥里,整个演练场变得泥泞不堪,连走路都变得有些困难。但每个秦军都不敢停下来,不但不敢停下来,甚至变得越发小心翼翼,以防自己在操练中摔倒——因为根据秦国的军制,没有军令士兵绝对不会停止冲锋,也不会改变路线,因此摔倒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自己的战友踩伤或踩死。
其实这也挺好理解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上了战场谁会为了一个人的摔倒而停下来,摔倒就只有死。
雪越下越大,白仲觉得自己持矛的手已经冷得像冰一样,快要拿不住手中的长矛了。
'要不,让我帮帮你?'
还是不要了,我必须要习惯没有你的存在,我要学会靠自己。
'哼!那就别要我的护手素!'
系统么么哒!系统你最好了!
白仲就是如此意志坚强、不为外物所动的奇女子。
这种高强度的训练,风雨无碍,一练就是三个月,终于在下过一场长达两天的暴雪之后,长官们终于颇有良心的放了个大假。
雪后初晴,白仲看着营外一望无际的雪原,和营地里几棵一片叶子都不剩的老树,有些怀念梅宫之中满园的红梅。
不知道阿政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抱着他的王后或是爱妾们在赏梅花。
白仲有些酸溜溜的想着。
此时,白仲还不知道嬴政正饱受着“大王到底行不行”、“大王不行”、“大王不行,那以后王后怎么办”之类的谣言困扰。
而饱受谣言困扰的嬴政,也有话要对正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的男人说,“虽然坊间传言‘寡人有疾’,但寡人也不好男色啊,所以……混球,把你的衣服穿上,要秀身材一边秀去,一身死猪肉有什么好秀的?”
白雪红梅之中,一个男人光溜溜的身子对嬴政的龙目,以及幼小的心灵进行了会心十万的伤害。
☆、865。13营养液1800加更
为何老天要如此待寡人?寡人只想当个安静赏梅,默默怀念初恋男友,顺便为自己点根蜡的秦王而已!
嬴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思索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两个月之前,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并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离开了自己。
做为一个正常人类,谁都没办法在刚失恋,且是被迫分手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因此在大婚当天晚上,自己默默的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陪一个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
然后……寡人不行这个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
寡人只是不想这么早生孩子而已。
一来是因为自己才十五岁,太早生孩子,无论是对自己、对女方、对未来的孩子都没有任何好处;二来是因为自己已经十五岁,再过六岁就可以亲政,在亲政之前,自己不想再多一个有王位继承权的人,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儿子——婴儿和十五岁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间,哪个更好控制,傻子都知道。
退一万步说,就算嬴政想要孩子,也不会想要一个楚女的孩子,楚女占据秦王的后宫实在是太久了。
其实芈妍没什么不好,温柔体贴大方善良识趣,虽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但却没有生气,而是体贴的为自己打掩护,要不是迁怒……也许过上几年,自己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
嬴政负手而立,看着梅宫满园的梅花林感叹一句。
就在嬴政心念戚戚,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诗啊歌啊之类的东西,来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烦恼的心情时,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过来。
那男子相貌中等,身上披着一身轻便的皮甲,一副郎官的打扮,但手里却没有武器。
身为郎官,虽然负责在君王身边随驾,但却不可以近距离的接近君王——阿仲在的时候,若是有人这么接近自己,大约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
不过嬴政却没有生气,因为他认得这个人,确切来说阿仲跟自己提过这个人。
阿仲说,“阿政,你看到左边第四排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郎官了吗?我告诉你,那个人有丞相之才,将来肯定是你的好帮手……不!你不用特意给他升官,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却永远在骚动,所以让他去蹦跶吧,我相信以他的实力,早晚会蹦跶到你面前来的。”
现在……来了?
因为这一晃神,嬴政没有及时命人将对方拖出去,然后……他后悔了。
阿仲,你没说过这家伙有裸奔的爱好啊?速度那么快,我连阻止的话都没有说出口,他就已经脱完了!这么冷的天,他脱得光溜溜的,就不冷吗?
虽然知道眼前这人,将衣服脱掉是为了以示其诚,证明自己身上没有武器,但是……伤眼睛啊!
除了阿仲的肉体,寡人一点都不想看别的男人的肉体。
“天寒地冻,你还是把衣服先穿上吧。”嬴政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多谢大王!”
相对于嬴政的不淡定,来人虽然冻得身体发抖、脸色苍白,但眼中却并没有一丝慌乱之情,手上穿衣的动作也是一丝不苟,显得十分有分寸。
待来人穿上衣服之后,嬴政方才开口问道:“先生何人?”
“罪臣李斯!”
雪越下越大,白仲对着双手哈了一口气,然后往砚台里倒了一些热水,将已凝成冰的墨水化开,重新为自己磨墨。
“真是的,今年怎么这么冷啊?”白仲一边写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