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公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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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公主之心-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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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瑟笑着拉她的袖子,一步一步地往树林里走,然后说:“这边雨水充足,植物生的比别处茂盛。十月份你们中原百草凋零,但这里仍然是夏天。”
  灵犀推算了一下,果然中原已经是深秋了,她也觉得很稀奇。地上簌簌地爬过青蛇毒虫,灵犀虽然有些害怕,但也不会大喊大叫了。她对于高瑟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家园,还是充满期待的。
  这林子生在丘陵上,非常宽广茂密,且林内毒蛇猛兽丛生,一般人是很难穿过去的。他们两个只在丛林外围走了一会儿,灵犀已经要崩溃了。因为一个拳头大的蜘蛛掉在她的头发上。
  高瑟用小树枝把蜘蛛夹下来,送它到别处。然后摘了几片树叶放在地上,请灵犀坐下:“我的族人很快就来。到时候你可以坐轿子。”灵犀听了,心里稍觉安慰。在碧绿色的树叶映照下,她认真地看了高瑟一眼。发现高瑟肤色微黄,眉骨略高,眼睛乌黑,是个异族人,然而从汉人的角度来看,也是个美男子。灵犀说:“你的族人也像你这么好看吗?”
  高瑟一怔,脸颊慢慢红了,他低下头支吾道:“我不好看。我的族人是威武强壮的男子和妩媚动人的女子。”
  高瑟身形高瘦,形容有些腼腆,的确跟威武强壮不沾边,灵犀笑着安慰他几句。忽然树林里一阵呼哨声音,夹杂着哗啦啦的脚步声,高瑟一喜:“来了。”
  灵犀忙站起来,用手沾露水整理了头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一阵腥味传来,她抬起头,陡然看见一个黑紫色的人形怪物站在她面前。怪物腰间围着灰色兽皮,身形略矮,四肢健壮,胸前垂着两条茄子一样的肉团。
  “妈妈。”高瑟欢呼起来,抱着那人的肩膀,唧唧咕咕地说了一堆话,然后他对灵犀说:“快来见见我的父母。”
  这女人是高瑟的母亲涂山氏,过了一会儿,犬戎王也提着弓箭来了,他跟妻子形貌差不多,唯独胸前的肌肉没有下垂。夫妇两个一起用古怪的眼睛打量灵犀。
  灵犀也有些发愣,困惑地看着这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政治斗争结束,接下来是灵犀的域外生活和顾庭树的宫廷生活

  ☆、柳暗花明

  
  在短短半个时辰里,灵犀所见到的奶,比她前半生所见加起来还要多。犬戎族的大姑娘小伙子 ,挺着油汪汪的胸脯,以兽皮做裙,举着白色长箭,呜呜哇哇地绕着灵犀起舞。灵犀脸颊涨得通红,眼睛简直没处搁,只好看向高瑟。
  高瑟说:“他们很喜欢你呢。”
  犬戎王头上戴着羽毛冠,显得比别人略高一等,他会说汉语,他拉着灵犀的手:“贵国的国王还好吗?”
  灵犀盯着他黧黑的脸,支吾着说:“还好。”想把手抽出来,但犬戎王的力气很大,她正郁闷着,涂山氏也走过来,摸了摸灵犀的头发,又托着灵犀的下巴,仔细看她的牙齿。
  灵犀又急又气,转过脸想去找高瑟。她发现高瑟也脱去了中原的衣服,浑身只穿了兽皮裙,盘腿坐在沼泽旁边。十几个年轻的姑娘围拢着他,在他身上涂抹黑泥。高瑟端坐在地上,十分严肃。
  灵犀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啊我要回家!
  高瑟好不容易才把她拐来,自然不会放她走。他柔声说:“我们族虽然穷苦了点,但住的地方特别美。”
  灵犀已经不对他抱希望了,只敷衍地哦了一声,然后说:“轿子呢?”
  高瑟拍拍手。有两个黑皮壮实的人走来,蹲在灵犀面前。灵犀怔怔地看高瑟,高瑟也笑嘻嘻地朝她点头。灵犀心想:这什么玩意儿。她很礼貌地说:“我初来贵宝地,不知道你们族里的习俗。”
  这时候犬戎王和涂山氏已经率先走了,他们分别坐在两个矮壮男人的肩膀上,手臂下垂,竟然坐的很稳当。但灵犀是绝不肯坐在陌生男子身上的。她选择步行,高瑟陪在她身边,身后跟了一群大姑娘。
  大姑娘们头发乌黑发亮,胸脯饱满结实,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牙,青春可爱。灵犀窘迫地低头行走,又暗暗打量大姑娘们的胸脯,很想伸手摸一把,又怕挨巴掌。高瑟身处众女子中央,谈笑风生,十分从容。他叽叽呱呱地说了许多,大概在讲中原的见闻,引得众人哇哇乱叫,还有当场翻筋斗捶胸脯的。
  灵犀心想: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走路吗?
  这一支队伍约有一千人,除了犬戎王的家眷外,还有几百名士兵。士兵们形貌异常,皮肤宛如鳞甲,刀枪不入,遇水漂浮,百毒不侵。灵犀暗地里瞧了,心想怪不得他们武器如此落后,战场上却能与顾克天僵持半年有余,原来是自带种族天赋。休息的时候,高瑟跟她解释说,这些人并非天生如此,他们自幼年时就浸泡药水,每日承受鞭打,皮肤溃烂结疤,又溃烂,周而复始,就结成鳞甲,唤作藤甲兵。灵犀听了叹气:“真是造孽。”
  高瑟听了她的话,并不生气,反而很伤感:“其实谁也不愿意打仗的,我们的土地被中原人霸占,经常吃不饱。你们打仗是为了宣扬国威,我们只是为了活命。”
  灵犀听了,一时间无话可说。
  那边沼泽旁边已经升起了篝火,不一会儿大姑娘捧了三个烤玉米过来,笑嘻嘻地递给灵犀和高瑟,又直勾勾地看着灵犀。
  灵犀道了谢,察觉她的目光异样,于是微笑道:“有事吗?”
  大姑娘伸手到她怀里,要扯开她淡黄色的纱裙缔带,灵犀一怔,捂着衣服跑开了,又十分地愤怒。高瑟哈哈大笑,跟大姑娘解释了几句,然后才招呼灵犀过来:“人家想让你入乡随俗呢。”
  “我不要入乡随俗!”灵犀大声说。虽然她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
  他们在丛林里走了十天,天气炎热,树木茂盛,灵犀从一开始的好奇,到烦躁、厌倦到愤怒绝望,她想要洗澡,在平常这种事情不足以困扰到她,但是在潮湿的热带雨林里,这位小公主穿着上等的丝绸长裙,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浑身落满了动物的粪便。她快要崩溃了:“我要离开这里!”
  但是她无法单独离开,丛林里多的是毒蛇猛兽。她亲眼看见有人误踏进沼泽,再抬脚出来时,膝盖以下已经是森森白骨。高瑟本来还耐心地劝她,后来见她暴躁易怒,有精神失常的征兆,也就不敢招惹她了。到第二十天的时候,灵犀渐渐地沉静下来,除了那双灵活温柔的眼睛,她浑身脏脏不堪,和犬戎人差不多。她也不再嚷着洗澡,不清理自己,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赶路,她不再视自己为人,而是丛林里的一部分,一片羽毛,一只松鼠。
  大概一个月后,他们走出了丛林,当时是傍晚,灵犀正低头摆弄一只埙,旁边一个垂着麻花辫的男孩轻声唱歌,忽然眼前一白,高瑟提高了音量:“到家了。”
  灵犀睁开朦胧的眼睛,只见夕阳下一片波光粼粼,白色的海浪翻着泡沫,发出温柔的哗啦哗啦的声音。沙滩干燥而温暖,残留着几只透明的螃蟹和柔软的水母。
  男孩还在唱着轻快的歌,其他人已经欢呼着奔向了大海。灵犀张着嘴巴看了半晌,两只海鸟翩然落下,在她脚下啄食,她回过神来,听见高瑟正朝她喊:“傻子,快过来。”
  灵犀胆怯地朝沙滩上走了几步,她的靴子早已经千疮百孔,沙子簌簌地漏进去,磨得脚踝刺痛。她把鞋子脱了,穿着罗袜摇摇晃晃地跑过去。她很矜持地掬起一把水,洗了洗手背,笑着说:“这个地方很美。”
  高瑟很得意,正要说话时,发现他的族人已经开始脱衣服泡澡了,他忙扳过灵犀的肩膀:“我带你去别处。”
  灵犀眼角余光扫到,虽然见惯了犬戎族的豪放作风,但脸颊还是红了。两人走远后,灵犀才说:“不爱穿衣服的习惯,可以改改了。”
  “他们几百年来都是这样。”高瑟辩解道:“我们很穷的,没有衣服穿。”
  “……好吧。”灵犀无奈。
  距离海边几百米远处,是一大片木头搭建的小破房子,灵犀发现木头架子上搭了很多粗布做成的帆,地上摊放着晒干的果子。此地气候温暖,物产丰富,也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样穷困。高瑟把她领到一个乱石滩处,灵犀闻到一股硫磺的气味,把手伸到水里一探,惊喜道:“竟然有温泉,好地方,好地方。”
  当天晚上,沙滩上跳起了草裙舞,灵犀沐浴过后,换上了一套粗布做的衣服。本地有麻,原是可以制作布料的,不过他们只用布做船帆。灵犀作为远方来的贵客,端坐在众人中间。她抬起手,像解放西伯来人的摩西似的,用清晰温柔的声音说:“你们要学会穿衣服,衣服会使你们懂得羞耻心,使你们同树林里的野兽区别。”
  旁边的高瑟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给她充当翻译。众人听完贵客的话,面面相觑,然后笑嘻嘻地跑去跳舞了。
  “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吗?”灵犀百思不得其解。
  “字面上的意思,我已经翻译过了。”高瑟微笑着,经过几日奔波,他的肌肤显出暴晒后的铜色,篝火在他眸子里跳跃,在呜呜啦啦的欢呼声下,他轻声说:“你是不是在想,这个部落愚昧落后,我一定要拯救他们。”他微笑了一下:“我刚从中原回来的时候,见自己家人的行为举止如同野兽,我的心情比你更急切。结果努力了这么多年,什么也没有变过。”
  高瑟跟她讲,他幼年时被带到中原游历学习,过了十年才回来。他努力教族人学习礼仪,织布耕种,几年后,学堂的房子被拆了做羊圈,粮食的种子喂了鱼苗。他们更愿意去水里抓鱼,山上打猎。而他心灰意冷之后,恰好犬戎被凌国打败,他自己去凌国做了人质。
  “跟这里相比,我更崇尚中原文化。”高瑟说:“但我身为王子,又不能弃他们而去。因此常常觉得很为难。”
  “跟你相反,我不喜欢中原。”灵犀说:“虽然这个地方很……奇怪,但我觉得挺可爱的。”
  当天晚上高瑟把她送到新盖的小木屋里,屋内整洁干净,床褥是粗布包裹的芦苇絮,她睡了一觉后,只觉周身舒畅,第二天去海边看了日出,看着海面上碧波万顷,她想:“这样好的景色,若是他能看到就好了。”
  当日秦王带兵占领了京城,他既没有屠杀皇族,也没有抢掠国库。几万名士兵只专心找一位公主。已经到了把京城挖地三尺的地步,却始终找不到灵犀。那些逃难的宫女太监们唯唯诺诺的,只是说:“凌帝已经把佳木公主赐死了。”偏又找不到尸体。
  秦王整日沉着脸不说话,冯虎提着一口宝剑在街上来往穿梭,心情也是一样地沉痛。唯独蓝影,总是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他想,秦王着急找他媳妇儿,老虎跟着凑什么热闹呢。唉,两个人整天板着脸,好无聊。
  他奉命看守皇宫,这一天正跟部下玩斗蛐蛐,忽然小兵来禀报:“将军,外面有个尼姑求见。”
  蓝影头也不抬:“不见,随便给几两银子打发就是了,本将军的面是一般人能见的吗?”
  小兵仰着脸:“是个年轻的尼姑。”
  蓝影略抬头:“长得怎么样?”
  小兵捂嘴一笑:“反正,我活了二十多年,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蓝影哎呦了一声,抢先跑了出去。
  宫门口果然站在一位穿破旧衣服的女尼,头发被木钗挽起,眉眼低垂,脸上沾染着尘土,然而姿容清雅,宛如出水芙蓉。蓝影阅女无数,没见过这种款式的,当即愣了一愣,下意识地整理了衣服,然后才走上去:“女师父远来,有何见教哪?”
  何幽楠合掌行礼,声音低低的:“贫尼来见一位故人。”
  蓝影只顾看她的脸,色眯眯地着说:“我这军营里都是大老爷儿们,不知女师父找的是哪一位。”
  何幽楠头更低了:“他叫顾庭树。”
  这话一出,四周立刻静了下来,众人都惊讶地看着她。
  蓝影又认真打量了她一会儿,忽然一拍大腿:“我知道了,您是秦王殿下的夫人!哎呦!可算找着了。”蓝影几乎是跳着跑了出去:“备马,哦不,备车。到亲王殿下的住处。”他转过脸对着何幽楠,态度却恭敬了起来,又郑重地行了礼:“我不知是夫人大驾,冒犯了。”心里又想,秦王殿下的夫人果然美貌,怪不得殿下如此牵肠挂肚呢。
  何幽楠微微一笑,低着头不说话。
  秦王住在顾府旧宅,房子以前被烧毁,如今虽然修葺一新,却毕竟不是原先的房子。他正对着灵犀房间里的水仙花发呆,忽然一个小兵闯进来,大声喊道:“殿下!殿下!夫人找到了。”
  秦王一惊,慌慌张张地奔了出去。他其实心里总有预感,觉得灵犀已经远远地离开了,但他还存着侥幸,以为她会忽然笑嘻嘻地出现在他面前。
  蓝影领着何幽楠进来,他朝秦王一拱手:“殿下。”他看秦王脸上并无半点喜色,不禁愣了一下:“她不是夫人吗?”转过身冷下脸:“把这个冒充公主的尼姑拉出去打死。”
  秦王走下台阶,握住何幽楠的手,上下看了看,轻声说:“你来了。”
  何幽楠本来清清静静地站着,听见他这句话,只觉心中一酸,这几年来所受的苦楚凄凉,都化成了泪水,她低着头,不一会儿地面上湿了一小滩,袖子衣襟上也沾了许多泪水。
  蓝影挠头,搞不清楚这人的身份,他正要上前询问,秦王微微扬了扬下巴,蓝影会意,率领士兵一起出去了。
  秦王拉着她的手腕进了屋子,递给她一方手帕,又给她端了一杯半温的普洱茶。何幽楠哗啦一下打翻了茶碗,抱住秦王的腰,哭得肩膀微微抖动。木钗松动,头发松松散散地披散下来。
  秦王微笑道:“怎么跟个小孩似的,一见面就哭。”慢慢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这几年过得很苦吧。”
  何幽楠一向高傲,她也觉得此时有些失态了,慢慢地收了泪,这才仰起脸看了顾庭树一眼,发现曾经的翩翩少年已经长成了温厚成熟的男人。她有些发愣,半晌才说:“你长大了。”
  秦王弯腰注视着她的眼睛,温和地说:“姐姐却依旧青春美貌。”                        
作者有话要说:  啊岁月!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枯荣带着昭明公主离开皇宫后,她起初还拼命地挣扎撕扯,要杀了顾庭树,要寻找父母的遗体,然而渐渐地,她脸色发青,汗珠宛如蚕豆似的掉落下来。
  枯荣攥着她的手大步往前走,嘴里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啊公主……”他觉得触手一片湿滑,诧异地看了昭明一眼。
  “诶,你怎么了?为什么出汗,很热吗?”枯荣抬起蒲扇大的手掌给她扇风。
  昭明摇摇晃晃的,咬牙道:“我要生了。”
  枯荣愣了一秒钟,声音陡然提高:“那怎么办!”搓了搓手,环顾四周,零散破败的街道上,唯有两三个乞丐在垃圾堆里觅食。“我……我……”枯荣摸了摸脑袋,最后把昭明横抱起来,大声说:“我带你找接生婆。”
  昭明闭着眼睛没有说话,她心想:傻子,兵荒马乱的哪来的接生婆。身体疼痛的像是要撕裂开了,然而心中的痛楚并未消减。国破山河在,亲人各离喪。父母被杀,妹妹又流落异乡。她一会儿想到了死,一会儿又想去收敛父母的尸骨,想把妹妹接回来。还有许多事情没做,她死也不能瞑目。
  枯荣找到一处废弃的药店,把她放到后院的长椅上。他又去街上找了个婆婆接生。那婆婆本是不肯的,他伸开五指抓住老人的衣领,提起来一尺多高,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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