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贾可道不怕有人在外面干这些,就怕有人出事。
没死人的时候,大家系上裤腰带直接走人,这真要是出了事,老君观的名声也脱不了关系,最让人恶心的是,贾可道在吃饭的时候察觉了这种事情,简直让人难以忍受。
来到观门外,贾可道沿着山路而下,尚未来到树林外,就听得里面传出嗨咻声。
原来是大金牙这个家伙,贾可道不由得苦笑一声。
难道这小子跑了这么远的路,就只是为了跑到老君观外面来干这个?
贾可道再恼怒也没可能直接冲进去。
想了想,贾可道随即从袖中掏出一个陶瓷小瓶,将这陶瓷小瓶朝着树林里丢入,只听得嘭一声轻响,小瓶撞在一块石头上,摔得粉身碎骨,一汪黑色粘稠的液体顺着石头就往下缓缓流动。
做完这些之后,贾可道转身就走。
那陶瓷小瓶里装的黑色液体乃是贾可道将人参首乌汤浓缩之后的产物。
这原本是贾可道用来随时补充灵气提升修为之用的,浓缩仅仅只是图个方便罢了。
不过这玩意才制作出来,贾可道就发现其能够迅速吸引四周的昆虫蛇蝎。
如果不是贾可道发现这一点后,迅速将其装入一个个小瓶内,恐怕厢房里就要变成虫窝了。
为什么会这样,贾可道也明白,浓缩之后的人参首乌汤就是一个微型灵气源泉,会不断朝着四周散发出浓郁的灵气来,当然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
对于那些昆虫来说,这浓缩人参首乌汤便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黑色粘稠液体开始迅速朝着四周散发出一丝丝灵气。
凡是感受到那灵气气息的昆虫,顿时变得骚动起来,它们来自于血脉深处对于灵气的渴望被点燃了。
沙沙,沙沙,沙沙沙。
前后不到三分钟,树林里便传出大量虫爬动的声响,这些声响汇聚起来,就能够让人清楚的听见。
“哥哥,不要,不要。”
这个时候,彭喜贵正兴致勃勃的玩着禁忌游戏,他准备再过几分钟就彻底结束了。
没法,他身体现在不像年轻时那么有活力了,能够玩到现在已经是兴奋刺激下的超水平发挥了。
就在彭喜贵想要再度压上那具雪白丰韵的美丽躯体时,一只指头大小的黑蚂蚁好似催命一样从马依依的胸前爬过。
“啊!”
突然出现的大蚂蚁顿时吓得马依依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大金牙被这一吓,就直接给吓得半硬半软了,正待怒斥两声,让马依依重新趴下,就听到马依依带着几分哭腔的声音:“喜贵,你看那边是什么啊?”
彭喜贵朝着马依依指着的方向一看,胯下之物顿时就变成了死蛇,原本因为运动而冒出的热汗瞬间就变成了冷汗。
在依稀射入树林的阳光照耀下,树林里并不算太黑暗,因而彭喜贵能够清楚看见距离自己不到二十米处一片黑压压的东西,正朝着自己这边移动过来。
再仔细一看,那竟然是一片蚂蚁,蝎子,蜘蛛组成的海洋,里面甚至于还混着一些跳动的蚱蜢。
更让彭喜贵脚底发凉的是,一团直径超过十多米的雾球朝着自己这边快速移动过来。
这诡异的一幕吓得彭喜贵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运动,捡起衣服裤子,见到马依依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倒也没有丢下她没管,一巴掌拍在那粉嫩的臀部上,大吼一声:“傻娘们快跑!”
被大金牙击打的粉嫩臀部顿时起了一层波浪,若是换成平时,保管又会激起大金牙的骚动,不管这个时候嘛,大金牙已经是牙齿打颤,就算是有点骚动,也是有心无力了。
惊醒过来的马依依此时既来不及也不敢捡起自己丢在地上的衣服了,晃动着两瓣诱人的臀部就拼命追着大金牙跑。
还好,马依依之前为了配合大金牙并没有将高跟鞋取下,最重要的是,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将高跟从鞋子上给拆了下来。
要不然的话,这一跑,要不了几步,恐怕又得崴到脚了。
实际上蚂蚁蝎子蜘蛛移动的速度相对于人类来说并不算快,没跑几步,大金牙和马依依就将那一片黑压压的昆虫给甩到了脑后。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昆虫仅仅只是路过罢了,它们目标是那一滩浓缩药汤。
也合该大金牙与马依依倒霉,刚刚跑出树林来到山路上,山下被引来的一群小咬正好被他俩一头撞上。
小咬这玩意又叫蠓虫,是山间田里的一种吸血飞虫,针尖大小,黑色,飞行速度也就一般,最喜欢吸食动物血液,只要扑在人身上,要不了多久就是一个指头大小的疙瘩出来,一巴掌下去就是一滩血迹。
当它们汇集成群的时候,就好似一团移动的迷雾。
若是山民遇上这些小咬倒也不怕。
他们平常都会用艾叶配上几种药材洗澡,使得各种毒虫避开自己。
而大金牙和马依依就不行了,一头撞入这一团体积超过十多立方米的小咬群后,第一反应就是闭住了呼吸,然后就是呕吐。
没法,这玩意在半空飞舞,密密麻麻的,略一吸气就会吸到气管里,一张嘴就能够吃下上百只。
那恶心的味道就别提了。
大金牙与马依依此时都赤身**,周身散发出的秽气却是小咬们的最爱,那些小咬将翅膀一收,朝着人体就扑了上去。
片刻功夫,不管是大金牙还是马依依身上都铺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随着那些小咬将自己的吸管插入人体皮肤,大金牙率先叫了起来,其后便是马依依。
第70章、牛掰的云长
好似一只只蚂蚁在身上爬动,一股让人压根就没法忍受的奇痒顿时传入脑海。
大金牙用衣服裤子在身上胡乱拍击,一片片的血迹随即出现在身体上,而马依依也是如此。
不过血迹的出现更是引起了小咬们的兴奋,更加疯狂的扑了过来。
这些小咬的数量恐怕超过了百万之数,大金牙两人不管怎么击打身上,那些小咬数量看上去丝毫没有半点减少。
“逃!”
大金牙倒是难得的男人了一把,拉着马依依就朝着山上逃去。
为什么不朝山下跑?
原因很简单,此时从山下又飞来了一群小咬。
如果这群小咬再加入进来的话,别说马依依了,恐怕算是大胖子的彭喜贵都会被吸成肉干了。
两人拼命逃窜。
两人都不是经常锻炼的人,加上之前的激烈地上运动,因而没跑多远,就开始气喘吁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两人也顾不得飞入嘴里的小虫了,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将飞入嘴里的小虫不断吐出。
还好,那两群小咬在追出数十米后便转身朝着树林里飞去了。
相对于这活人的血液来说,那浓缩之后的人参首乌汤显然更加诱人一些。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大金牙两人压根就没法逃走。
此时大金牙两人已经陷入到逃命的疯狂之中,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小咬的离开,在他们的意识里,那些小咬还在他们周围盘旋,时不时就会扑下来吸血。
“噗噗噗,开门,救命啊!”
终于位于山顶的老君观出现在两人面前,大金牙几乎是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直接扑在了观门上,使劲的拍打起来。
此时道观正门大院里,奥迪斯正在孟挺几个道童的围观下练习着刀术。
在之前他练习异界剑术的时候,贾可道在看过之后不由得摇了摇头。
要说这异界的剑士如果放到地球上来说,可谓是强大了。
毕竟剑士能够激发斗气,其身体素质原本就要比地球人强大很多,两项一加,其实力基本上与大多数的华夏国术高手持平了。
但如果真与那些国术高手较量的话,奥迪斯未必就能够胜出。
奥迪斯所谓的剑术放在国术高手的眼里,只能得到四个字的评价:不堪入目。
劈,砍,刺,扫就这四种招式,彼此之间的招式连接是没有的,就要靠剑士自己琢磨了。
总的来说,完全就是直来直往那种,压根就不懂得力量的巧妙运用,或许一些乡下的老农都比他更懂得这些。
相对于华夏国术的剑术而言,奥迪斯的剑术还真是渣。
贾可道虽说自己没有练过什么剑术,但眼界还是有的,因而转身便去老君观的道藏阁里翻了一会,出来后,丢了一本线装书给奥迪斯。
线装书有些破旧了,如果不是被特制的药水泡过,恐怕早就成灰灰了。
书的名字很简单,三个字,叫做《大关刀》,著者乃是老君观某位喜爱研究武术的观主。
大关刀说白了就是三国里的关云长所用的青龙偃月刀。
贾可道之所以选了一本刀术给奥迪斯,完全是不看好他练习剑术的悟性。
俗话说得好,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这里面就充分说明了各种兵器练习的难易程度。
要说棍法是最好练的,技巧也最少,资质再差的家伙,拿根棍子练上个把月,多少也能够像模像样。
而枪法则是诸多兵器里最难练好的,大枪能刺能挑,能扫能劈,枪杆富有弹性,玩枪玩不好,将自己给伤着就玩笑大了。
相对而言,刀法在这些兵器里,算得上是比较容易入门精进的兵器,较之剑法要容易不少,最重要一点就是刀法的确要比剑法威力大,尤其是在生死搏杀之时。
当然,对于贾可道来说,没有给奥迪斯挑选剑法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这些。
奥迪斯是个异界人类。
剑法练到极致之后,想要再进一步,就不是普通的剑法了,而是有着单体核武器之称的飞剑之术!
自古以来,道门之中,到了最后,杀伤力最强的道术就是飞剑之术。
什么口吐剑丸,千里取首级,白光绕着颈子一转,人头掉下等等都是用来形容飞剑之术的。
且不说贾可道自己会不会这飞剑之术,就算是会,道门重宝之术也没可能教给一个异界蛮夷的。
刀术已经足够了,以后练到极致,也能够劈出刀气什么的,就是没有飞剑那么方便灵活罢了。
《大关刀》这本书里面记载了大关刀十八式。
首页里就有记载,说是取自关圣刀术精髓改良而成的绝世刀法。
这关圣是什么人,奥迪斯是不知道的。
不过这里可不比知识获得极度困难的异界。
不懂就请教网络嘛,随着奥迪斯上网这么一搜索,顿时震惊。
原来这位关圣竟然是如此牛逼的人物!
以奥迪斯的异界观点来看,这位关云长,关圣,那就是一位神明,并且还是一位战神!
整个华夏国的民众,一千多年都信仰着这位关战神,其神威可想而知了。
从这样一位强大神明身上研究出来的刀法,岂不就是神技!?
奥迪斯顿时如获至宝,捧着那本书籍日夜翻看。
还别说,兴趣就是学习的动力和指南针。
就这么几天时间,奥迪斯就有了一些心得。
奥迪斯昨天连夜下山,到夹山村请某个原本只打造杀猪刀,镰刀,锄头铲子的半吊子铁匠,打造了一把山寨大关刀。
嗯,山寨大关刀是做的粗糙了一点,不但没有开锋,就连刀面都不平整,凹凸不平,上面还时不时出现一根根毛刺。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没关系,只要分量足够就行。
何况奥迪斯现在也没打算用这大关刀去杀敌,先把基础打夯实再说。
每天清晨做过早课,中午吃过午饭乃至于晚上,奥迪斯都会扛着这把重约三十六斤的大关刀在正门院子里练习刀术。
如此一来,原本学习道家经典学得欲哭无泪的孟挺等人就算是找到了娱乐节目。
第71章、救命
上午没时间,下午就一个个捧着瓜子花生什么的,蹲在院子里,看现场真人版的关公舞大刀。
当然,对于几个年轻道童来说,练武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何况在练习了一段时间的呼吸吐纳之法后,也有了一些信心。
等他们从奥迪斯手上接过大关刀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肌肉壮男。
三十六斤的大关刀若是就这么提在手上,不管是孟挺还是流青云或者张庆明,赵天亮都可以做到,做做举重都没有问题。
但若是让他们跟着奥迪斯那样挥舞大刀的话,那就是个菜了。
大家想想一下吧,寻常人提着十来斤东西就感觉手上很沉了,想要挥舞二十来分钟的话,手上的东西超过两斤,就得歇菜了。
这三十六斤重,还要挥舞,这手上的力气至少要有三百斤以上。
至少几个道童现在还没这份力量。
不过在奥迪斯熟悉了之后,便感觉三十六斤似乎略轻了点。
此时,奥迪斯正一招一式的练习着,虽说不太娴熟,但也是刀刀生风,至少奥迪斯手持大关刀的一面,没一个道童愿意站在那里的。
他们可都听过关圣刀影斩貂蝉的典故,虽说奥迪斯这个老外看上去也没长须,但这个心理上的暗示还是有的。
万一他力气竭了,一失手,大关刀飞出去,谁能受得起一刀?
“好!”
看到奥迪斯大刀挥得好似一个圆球,蹲在一旁的赵天亮将啃得只剩下个果核的苹果朝着刀光里丢了进去。
那果核刚一飞近,就被大关刀劈成了两半,顿时引得道童们一阵叫好。
这一幕若是被贾可道看见的话,恐怕在场众人就逃不掉一顿惩罚了。
将老君观都搞成耍杂技卖艺的地方了,岂不是找死?
“啪啪啪,救命!救命啊!”
“救命!”
就在奥迪斯耍得高兴的时候,观门外就传来了两个声音,一个是男声,粗犷中带着沙哑,另一个是女声,娇柔中带着惶恐。
几个道童听得清楚,面面相窥,这出什么事了?
一时间,各种猜测从脑海中冒出,还带着一小丝惶恐。
赵天亮直接就窜回厨房提菜刀去了。
他倒是忘记了奥迪斯手上那把大关刀可不是吃素的。
虽说没开锋,但三十六斤的重量直劈下去,就算是穿着铁盔甲也得被砸得半死不活。
奥迪斯可不怕什么强盗上门,在雄狮城的时候,他就是强盗的天敌,城防军抓强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孟挺,去开门。”
奥迪斯手持大关刀,威风凛凛的站在距离观门二十多米处,这个地方对于手持长兵器的奥迪斯来说是最好的位置,进可攻,退可守。
“我?”张庆明脸色有些木然,不过又说不出不去的话来。
最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前,去掉了木栓,将观门猛力一拉,然后就好似被蛇咬了一样,瞬间顺着墙壁就退出了十多米远。
“哎呀。”
门一开,两个正在卖力拍门的**男女就顺着门摔了进来。
奥迪斯几人见到这出乎意料的事情不由得愣住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在呼叫救命?”
奥迪斯将大关刀往地上一戳,问起话来。
尼玛,大金牙两人这时方才回过神来,马依依作为女人,在这个尴尬的时刻反应速度倒是奇快无比,伸手就将大金牙手上的衣服裤子抢过来,掩住了身上的关键部位。
她倒是没有想到,此时的自己在几个道童眼前并不是百媚千娇,而是浑身血迹的怪女人。
毕竟在小咬袭击,狼狈逃走这么一折腾之后,什么妆都散了,泥土、血迹混合之后分布在身上,完全就看不出半点美来。
大金牙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衣服被抢走了也不好抢回来,不管怎么说,自己是男人,被人看几眼也不算是吃亏。
不过看到拄着大关刀的奥迪斯不由得莫名哆嗦了一下,好一条巨汉,大金牙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老外当道士的,因而脸上神色在惊骇之后又有些怪异。
“我们是前来求见贵观观主的,上山之后就被小咬袭击了。”
大金牙的社会经验可要比寻常人丰富多了,丝毫不提自己之前的事情,只说来见观主,被虫子袭击了。
被小咬袭击了?孟挺几人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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