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第二天下午,我在苏荷区的一家咖啡馆见了达妮·吉安卡洛。她走进咖啡馆,我打了个寒战。尽管她很美丽,对着世界绽放笑容,但我感觉到了哀伤。她穿牛仔裤,裤脚塞在高筒靴里,上身穿白色编织毛衣,拎着一个巨大的挎包,背着背包,手里还拿着个手包。她有一头长而直的金发。这是唯一的区别,除此之外她和棕色长发的姐姐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站起身。
“吉安卡洛小姐?我在这儿。”
她有一瞬间像是吓了一跳,然后露出笑容,羞怯地挥手打招呼,走了过来。我注意到她的指甲涂成深红色,与外表的其他部分形成古怪的对比。
“嗨!”她说,和我握手,然后把行李放在桌边的另一把椅子上,“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在学校和单位之间回家。”
“你在学什么?”
“心理学,应该是。”女招待过来,她点了一杯脱咖啡因豆奶卡布奇诺。
“你在酒吧或夜总会工作吗?”
“是啊!”她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听到你那边很吵,像是在派对上。刚才你对女招待很客气,像是知道做女招待有多么辛苦的人。拎包让我觉得你上班需要换衣服,还要打扮起来,因为你做过发型还化了妆。”
“哇!”她笑道,“你应该去当侦探。不过我猜当作家也需要有观察力。”
“其实我写的主要是虚构小说,而且是很不现实的小说。”
她又羞怯地笑笑,说:“你为《淫欲》写稿。听他们说的。”
“他们?”
“通纳和其他人。”
“哦对,估计你也知道他们来找过我了。他们强烈反对我写这本书。”
“我知道。”
“实话实说,见过克雷以后,我本来也不怎么想写。”
“这我相信,他让人恶心。”她不由自主地去拿手袋里的万宝路特醇,想了想又放下了。她喝一口不是咖啡的咖啡,皱起眉头,加点糖,搅一搅,就着调羹像喝汤似的尝了一口。我拿起咖啡杯,发现已经空了,尴尬地重新放下。
“好吧,”我说,“容我唐突地问一句,你为什么要见我?”
她不再摆弄手边的东西,看着我的眼睛。
“因为我希望你写这本书,我想当面对你说这句话。”
“我不得不说你这么说让我很吃惊。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她花了一分钟思考,缓缓搅动难喝的咖啡,但当她开口时,声音却冷静而平和。“我姐姐和我小时候很亲近,但她遇害时我们已经各走各的路了。好吧,是我选了自己的道路。她是家里的骄傲。聪明、漂亮,想当女演员。她要去上大学。我当时已经离家,忙着折腾自己的事情,吸毒什么的。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聊。我姐姐遇害后,我母亲得了抑郁症,两年后自杀。按我父亲的说法是不小心吃多了安眠药。现在他在亚利桑那生活,有了新老婆和两个孩子。他人不错,我是说他帮我出学费等等,但他不想和我说话。可是我觉得我欠朵拉的,我必须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人生的最后几个小时遇到了什么。我想找到她……你明白的……其余的部分,让她真正入土为安。我不怪其他几家人,甚至不怪我父亲。我觉得有些人只是不想知道得太多而已。”
“但你不一样。”
她摇摇头。
“朵拉和你是孪生姐妹。”我说。
“对。”她微笑道,“当然了,所以你才一眼就认出了我。”
“对。你说她比较漂亮,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你们看起来一模一样,除了头发。你染过吗?”
“是的。”她抚摸自己的头发,头发垂落时闪闪发亮,“我不喜欢,只是工作需要。”
“小费比较丰厚?”
“对,但我不肯抖胸。”她再次大笑,“现在大概可以说了,因为你应该不会被吓到。我其实是脱衣舞娘,不是女招待。”
我也大笑道:“跟你说实话,我本来猜的就是脱衣舞娘,只是想表现得礼貌些而已。”
我送她上出租车,自己去搭地铁。和平时一样,回皇后区的列车久等不来。坐在站台上,我想起了达妮。有一种熟悉感让我抓耳挠腮,因为我并不认识谁哪怕只是隐约像她:那么美丽,又那么为往事所困。她在微笑,在披着金发咯咯笑的时候,也还是深色头发姐姐的影子。后来,坐在书桌前,我终于想到了:她不是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的女孩,而是我梦想着写进书里的那种女孩,或者会在主角睡觉时捅他刀子,在屋顶上滑出主角的怀抱,摔得粉身碎骨的那种女孩。
20
《破格子呢大衣》的派对在威廉斯堡的一个酒吧举行。我换了三班列车才赶到,来到酒吧门口,看见几十辆摩托车用铁链锁着。我偷看一眼,见到人们身穿昂贵的牛仔裤和插科打诨的复古T恤,戴着模样别致的眼镜,我的膝盖开始发软,我险些转身就走。还好朗读环节已经开始,我趁机溜进去,躲到人群的最后面。讲台上是个满脸雀斑的年轻女诗人,长长的卷发束在胸前,用哀怨的声音抑扬顿挫地朗诵似乎算是诗歌的东西。
我记得:
早晨的阳光
清澈坚固,
床单是清爽的。
乔巴拿来面包果,
从花园
打开它,用
一把小刀。
你,也,打开了我。
分开,仿佛成熟的面包果。
以男人前所未有的方式。
甜美的夏日姐妹。
我记得。
这首诗收获了一轮热烈的掌声。珍妮走上讲台。
“谢谢你,玛格丽特,非常可爱。新一期《破格子呢大衣》里你可以再读几首。不过可别热心过头,哈。”有几个人哧哧地笑。珍妮说完笑话,自己也紧张地笑笑,把一缕头发撩到耳后。她身穿蓝色礼服,既拘谨又高兴,显得前所未有的美丽。“下一位朗读者,同样出现在——哈,不是他出现,而是他的作品出现在我们的春季号上。请欢迎小说家迈克尔·布兰伯恩,他的短篇小说集《不可能的部落》将于秋季出版。迈克尔?”
站起来的是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总之比我年轻,戴着黑色宽框眼镜,身穿皮夹克和复古“快乐年代”T恤。他心无杂念地和珍妮拥抱,接受大家发自肺腑的掌声。他显然是当地人的宠儿。我在前排认出了瑞安剃光的脑袋。他戴着红色塑料框的眼镜,身穿冈比2图案的T恤。坐在他旁边的女人是个在什么地方见过的重要角色,也许是在查理·罗斯脱口秀上。
“谢谢。”年轻的作家说,“这个短篇来自我的作品集,名叫《外星入侵斯卡斯戴尔》。”很多人笑得颇为灿烂,布兰伯恩也笑了。“我以前非常迷恋名叫‘变形金刚’的玩具。有人记得变形金刚吗?”又是一阵欢呼和呼哨。“酷。好吧,事情发生在一九九〇年夏天,你们也许还记得,《变形金刚》日本原创系列的最后一年。”
“记得!”有人叫道。迈克尔又笑了两声。
“很好,酷。哈哈。总而言之,故事是这样的。”他拿起布鲁克林啤酒喝了一口,“‘乔什骑着施文赛手五速自行车冲下车道,滑行着停下。自从他过生日得到那辆自行车,我就一直嫉妒到今天。镀铬的把手和香蕉形座位。’”
众人大笑。我听不下去了,起身下楼,在卫生间逗留,假装没完没了地洗手,像个负罪感发作的变态佬。我对着镜子端详充血的双眼,数了数白头发,等我回去的时候,布兰伯恩刚好讲到高潮。
“‘就这样……’”他端着啤酒,高举稿子,吟诵道,“‘我们终于落回自己的草坪,那年夏天全斯卡斯戴尔最绿的绿色。’”
掌声雷动。我前面的文身妹子对戴着各种环的朋友悄声说:“我喜欢这个,‘最绿的绿色’。”
我再次溜走,这次走向吧台。正打算点一杯止吐然后逃之夭夭,有人轻拍我的胳膊。
“嗨,珍妮。”我们尴尬地互吻面颊,搂肩拥抱,“过得怎么样?”
“很好,一切都好极了。”她说,“你呢?”
“好得简直不得了。”
她哈哈大笑道:“喜欢朗读吗?”
“绝对难以置信。”
“好的,好的,我明白了。来,这个给你。”(8○○ΤxΤ ˋc○Μ她递给我一份《破格子呢大衣》。封面当然是格子呢,这次似乎是用蜡笔画的,参差的撕裂破口其实是纸张上切出来的,露出了一部分内页。
“谢谢。”我说。一小群作家和画家在我们周围聚拢,更准确地说是在她周围聚拢,我很快成了小圈子里的一员。“泰德、凯利、杰瑞米、斯隆,”她唱歌似的说,“这位是哈利,我的朋友。”这话听得我直皱眉头。
“嗨,大家好。”我挥了一圈手,寻找逃跑的道路。几个人打量着我,暂时陷入沉默。珍妮指着一个毛茸茸的高个子男人说:“泰德的小说刚被选中。”
“太好了。”我说。
他合起手掌,垂下大胡子。
“说起来,你也许会感兴趣,”珍妮继续说道,“主题是成年历程,发生在九十年代安娜堡的一个古怪家庭里。”
“了不起!”我说,“听起来很有意思。”
“别这么早就恭喜我。”泰德说,“卖掉比较容易,现在我必须要写出来。”他假装吹口哨,“我判处自己入雅杜3监禁。”
我们一起哧哧地笑。
“天哪,千万别。”凯利拖着长音说,从刘海间吐出一口香烟。她写过一部名叫《紧肤》的厌食症患者自传。我根据封面的裸体照片认出了她,我在书店里色迷迷地扫过几眼,当然没有买。“我一个人坐在切尔西饭店的房间里写了我那本书。”
“对,卫生间。”杰瑞米插嘴道。他穿帽衫和宽松牛仔裤。他写过一本自传,讲他身为著名作家的儿子在康涅狄格州的生活,如何天生有钱和遭受误解。他转向我说:“我现在都不离开布鲁克林了。你是做什么的?”
“足病医生。”我说,“皇后区的。我必须要回去了。急诊。可怜的孩子搞不好会丢掉一个脚趾。抱歉。”但我发现瑞安挡住我的去路,他手里拿着一瓶麦酒。我为什么要走出自己的房间?我指的是这辈子。
“嗨,布洛赫,一向可好?”
“瑞安,嗨,过得如何?”我们热情地握手。
“哈利,你最近在忙什么?”他笑嘻嘻地问。
“哎呀,瑞安,还不是老一套。”我爆发出刺耳的笑声。
“说真的,”他问,“你什么时候打算写点真东西,署你自己的名字?”
“在写,在写了。”我说,“小说,讲的是成年历程。《只有窝囊废了解皇后区》。”
“说真的,哈利。”他换上更热络的语气,友善地对我眨眨眼睛。
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天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赶走这个几近怜悯的表情,或者是为了碾碎此刻我这种有几分人味儿的感受,因为这是一个我不可能去喜欢的人,我说:“其实呢,瑞安,我在和连环杀手达利安·克雷合写一本书。”
“真的?”他后退一步,“不是说笑话吧?”
“我操!”杰瑞米挤过来,撞在瑞安身上,“就是那个马上要被处死的家伙?”
“我记得他拍了好多照片。”凯利加入了谈话,“他砍碎那些姑娘的尸体。”
“警方一直没有找到头颅。”泰德的大胡子里传出说话声。
“你真的见过他?”斯隆侧着身子凑上来,这个金发姑娘是朗诵派诗人。“太恐怖了。”她又说,站得离我有点太近。
“对,当然,”我漫不经心地笑着说,“我还要去访问他。再有八十几天他就要被处死了。”
一阵短暂的寂静,但这次不自在的人里可没有我。我心情挺好。也许是死亡天使悄悄走过。也许是每个人都在思考自己引以为傲的写作项目和它们迟早会蒙上的灰尘。珍妮盯着手里那本《破格子呢大衣》。瑞安举起啤酒瓶凑到嘴边。众人沉默片刻,看着天花板或者地板,像是在向我突然做出的决定致敬:我将写出这本书。终于,这个房间里有了一个真正的作家。
我点头告别,转身离开,听见杰瑞米悄声对珍妮说:“他还是足病医生。”
走向车站,我留言给达妮说我打算完成这本书。回到法拉盛,语音邮箱里有一通回电。她在上班,噪音再次淹没她的说话声,但我听得出她很兴奋。“有兴趣的话过来喝一杯,免费。”她喊道,然后咯咯地笑,“除非你觉得特别不对劲,特别不适合。”
和什么相比呢?我心想,不过我也没有再打给她。我在一家韩国馆子吃了石锅拌饭,回家上床睡觉。一个人。但我在微笑。
第二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五日
21
摘自《猩红黑暗降临》第六章:
我下定决心。我要将自己献给亚拉姆。我准备接受初拥——其实并不存在任何疑虑,任何其他选择。我知道得很清楚,他或艾薇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用蛮力占有我。但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承认,我根本不会抵抗。我在等待他们。我在渴望。
他们却没有占有我,而是残忍地给我选择的自由。为什么说残忍?因为到最后要我去苦苦哀求,而那是多么大的羞辱。猎物主动投降,将喉咙献给尖牙,这难道不是最彻底地展示了猎人的力量吗?蜘蛛,眼镜蛇,召唤灯蛾的火焰:是凶手,还是比我们更了解自己的爱人?说到底,吸血鬼必须得到你的邀请。
你也许应该知道,我还是处女。尽管嘲笑我好了,就像我的朋友们,在游泳池我的更衣柜里放安全套,恶作剧地帮我登记恶心的约会网站。实际上我并不是因为矜持,也不是害怕,至少不是朋友们想象中的那种害怕。我害怕的是我自己。告诉你我真正的秘密,我从未向其他人吐露过的秘密:我是处女,我渴望被玷污。我的纯洁呼唤着黑暗。我父亲经常告诫我,不要将我“珍贵的花朵”献给配不上我的人,但我的内心一直在默默呼喊:父亲,你难道不明白吗?我渴望一个残忍的陌生人,采摘我柔嫩的花瓣,将它扔进烂泥!
我得知艾薇和亚拉姆真面目之后的几个星期内,他们没有任何行动或威胁。艾薇甚至不再夜袭我了。他们开始向我讲述他们的历史,像是要帮我下定决心。
亚拉姆已经九百多岁,但看上去还不到四十三,这正是他被艾薇初拥的年龄。艾薇已经一千多岁,但看上去顶多二十五。艾薇是吸血鬼贵族,是一条血脉的继承人,这个他们口中的“家族”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她是纯种血族,拥有极大的力量,非常罕见。可是,她遇到亚拉姆时,却不由自主地坠入爱河。亚拉姆当时是一位远征圣地的十字军骑士。他在埃及拜访艾薇的妓院,那儿的女人其实都是吸血鬼。艾薇爱上这位英俊迷人的骑士,给了他初拥。他们在耶路撒冷结婚,他带着新娘像瘟疫似的返回欧洲。
他们当雇佣兵、土匪和强盗,积累了巨量财富。他们学习希腊语和拉丁文、数学和哲学,师从学者和僧侣,那些人从未怀疑过是他们掳走了附近村庄的孩童,村民归咎于吉卜赛人和犹太人。他们在维也纳念音乐学院。他们在印度和中国旅行,学习梵文,在山洞里冥想许多年。他们在日本逗留十年,学习书法、插花和剑道。
他们的足迹遍布全世界——非洲、北美,甚至北极,以船舱里戴着镣铐的活人充当食粮。他们参加两次世界大战,为正邪双方效力。他们来到纽约已经几十年,靠房地产又积累了一笔财富,在大萧条时期买入大量地产。他们通过化名和空壳公司的网络控制了许多夜总会、毒窝、酒吧、高级餐厅和一家著名画廊。他们穿最好的衣服,拥有最完美的一切,取食全世界最美丽的少男少女。
但他们活得很无聊。永恒而精致的无聊。艾薇体验过了一切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