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很可悲,就像不死族群的政治正确女性主义。我当然去看了看血族网,除了五芒星、山羊头和为“吸血者和捐血者”配对论坛之外,我发现这个网站还有一份口吻严厉的警告:禁止一切针对性取向、种族、宗教及性别/变性的歧视、侮辱或“排他性”言辞。显然,血族尽管能长生不老、飞翔和撕开土鳖的喉咙,同时还很敏感脆弱,不愿被称为“傻蛋”或“基佬”,他们在长出尖牙前在更衣室里已经受够了。
总而言之,我们定好访谈时间,仔仔细细做足准备。我用卧室分机听着对话,在记事簿上写下答案,交给我的年轻伙伴克莱尔,克莱尔再跑去交给我身穿家居服坐在厨房里的母亲。
然而,我最害怕的事情很快成真,因为不到五分钟她就宣称吸血鬼比起德国佬来“啥也不是”,还说他们大部分住在宾夕法尼亚(事后她归咎于我的笔迹),对十字架有“情结”,能被银子弹杀死。
“那是人狼!”我站在卧室门口咬牙切齿道,发疯般地假装用木桩钉心口。
“嗯,对,”她对电话说,“大蒜让他们胃里反酸。”
经过这次,她谢绝一切采访。采访的请求确实不少,因为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很走红,是迄今为止我最走红的笔名。不过在我的世界里,走红意味着三百五十页的小说能收四千五百块预付款,需要我每天绞尽脑汁憋出十页书稿。天哪,我真不愿意去想我戕害了多少森林,只是为了付房租和通水电。对文学来说,我是壁炉。我是野火。我是美国小说的炼狱。
5
总而言之,假名流身份让我母亲很开心,我俩玩得不亦乐乎,给书迷回信,帮她做发型和化妆,选择服装和拍照。我很高兴我们至少拥有这段快乐的时光,因为小说第一部出版后三个月,她被诊断出患上淋巴癌。一年后——在这一年里,《猩红黑暗降临》和《黑色猩红,我亲爱的》出版,我搬回我小时候住过的房间照顾她,帮她数药片,带她去做化疗,她终于不再需要为拍照而拉直头发,因为她的头发掉光了,我们买了一顶红色直发的假发——她在夜里悄然离世,而我就睡在隔壁。第二天中午我才发现,因为哪怕是癌症已到晚期,她依然习惯早起,而我睡得像头死猪,每天早晨总要被人推醒,然后灌上一杯黑咖啡。
这就是为什么接到死囚来信的那一天,我会身处中城的一家照相馆,戴着母亲的红色假发,身穿她的黑色“洛琳度礼服”(这是我们的叫法),化了浓妆,涂着口红、眼影、粉底和腮红——这些都是克莱尔的手笔,她陪我来为即将出版的《猩红夜雾》拍摄新肖像照。不消说,我挺像我母亲,只是没有一头红发。但话说回来,她也没有。我指的是她的天生发色。实话实说,我不知道她的头发原本是什么颜色,她自己恐怕也不知道。
克莱尔凑近我,呼吸间泡泡糖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她聚精会神地皱着眉头,与我特别难缠的眉毛做着殊死搏斗。难缠的还有我油腻腻的额头、我胡子拉碴的突出下巴和我的喉结,但克莱尔巧妙地用衣饰、头发和一口袋我只知道弄得我很痒的各种零碎克服了这些困难。可是,我的眉毛尤其不服管教,而无论她使出什么说服手段,我都不允许她拔掉眉毛。
“实在太浓密了!”她自言自语道,小剪刀咔嚓咔嚓剪下,“我好像在森林里迷了路。”
“别那么夸张。说浓密只是相对女性而言。”
“是相对人类而言。你母亲怎么那么和蔼优雅呢?”
有句话我不得不说,我母亲属于那种基本上不长眉毛的女性,只有一抹拿显微镜才能找到的淡淡毛发。她用写购物清单的彩色铅笔自己画眉毛。
“我的眉毛多半随了我老爸。”我供认道。
“估计耳毛也是,”她厌恶地皱起鼻子,“你应该写人狼的故事才对。”
她终于搞定了,想办法遮住我粗野的眉毛,然后在额头上画了两条女性的弯弯蛾眉。镜子里的我满脸惊愕,估计是被自己这张脸吓住了。
“你千万别乱动,不能皱眉头。”她说,于是我往后靠了靠,伸直两条腿。照片只拍胸部以上,所以我的礼服底下是牛仔裤和高帮运动鞋。
“给你,免得我忘了,”克莱尔在背包里乱翻,“我取了你的邮件。”
“谢谢。”我说。她有我的备用钥匙。邮件绝大多数自然是账单,也有几封出版社转来的写给西碧莱恩的信。也有写给庞斯特隆和约翰逊的,但寥寥无几。我是有信必复,由我母亲(现在是克莱尔)署上西碧莱恩的名字,因为我相信人们能从字迹看出性别。这一摞信件的最底下还有一封信,上面贴着好几个邮件转寄签,记录了我在纽约日益减少的廉租公寓之间越来越彷徨的漫游历程。
“那个名字是谁?”克莱尔问,“我不认识。”
那封信的收件人是汤姆·史丹克斯,由《淫欲》杂志转交。回邮地址是新新监狱。
6
几年前珍妮和我分手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我这是要糊弄谁呢),她甩了我的时候,我们争夺的财产只有书籍。我和她一起住了八九年(连这一点也有不同的意见),你可以把我们公寓里的(很快就是她的公寓了)藏书看作地层,借此研究我和她的共同生活。头两个书架是两人单身时代的书库羞答答地合在一起,我的迪伦·托马斯贴着她的西尔维娅·普拉斯,我的巴尔泰斯亲吻她的威尔逊,我的博尔赫斯蹭着她的伊芙琳·沃,还有可爱的孪生拖油瓶:两本《弗兰妮与祖伊》,两本《微暗的火》,《问尘情缘》不知为何有三本。当然了,这些很容易分开,我们拆散它们,将我的那一份放进纸箱,气氛甚至称得上融洽。说起来,这些纸箱如今还在我母亲那幢楼的地下储藏室里。同样容易的还有堆在床头和书桌上的那些新书——她要评论的书,前途无限的年轻新作家的短篇集样书,压在亨利·詹姆斯上的《亚裔宝贝》第七期和《美臀精选》赠书。亨利·詹姆斯被读到一半,沮丧地躺在那里,像是无法面对我们的分手。最困难的是拆开我称之为“中生代”的共同藏书,那四年属于我们不朽的结合,我们不止一起买书,读的东西也一样,有时候——请原谅我——甚至在床上大声朗读。
“这是我买的?”
她拿着的是科塔萨尔的《跳房子》。
“对,”我说,“你是买给我的,忘了吗?”她皱起眉头,不敢确定。但我还记得。她买这本书是为了在去波科诺斯的大巴上读,我们那是要去她叔叔的分时度假公寓,当时她还觉得两个人默默无闻地过着穷日子就挺好。那本书牛得让我头晕目眩、天旋地转,晃得我睁不开眼——在上山的路上害得我晕车,整个周末在水床上晕船,我和她一起跳跃切换,一章又一章,跟随喝着马黛茶的五十年代浪子们穿梭于巴黎和布宜诺斯艾利斯之间。当时珍妮只想漂漂亮亮地为艺术死在我身旁,最好是死在标题离奇的章节里。我盯着镜面天花板中自己的面容,那张汗津津的苍白脸孔,汹汹而来的反胃即将吞没我,她递给我一杯嘶嘶冒气的胃药,请我向她求婚。
“你确定?”我说,伸出手去拥抱她,但身体这突然一动害得我撞到她的胸部,我们的脑袋碰在一起。“妈的,”我嘟囔道,“我觉得你叔叔把水床充得太满了。”
“我们彼此相爱,”她大声说,“还有什么更重要的?”
“很多。要是我一辈子都这么穷,只能勉强糊口怎么办?”
“我不在乎。”
“你不介意等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再举办婚礼吗?你知道我现在不能分神。”
“我不介意。”
“你明白吗?”我说——尽管嘲笑吧,嘲笑我当时有多么混账,因为以后在许多个苦涩的夜晚我已经嘲笑过自己——“你明白就算我们结婚了,我的工作也永远是第一位的吗?”
天哪,她多么喜欢这句话。甜美而悲哀的崇高感充满她的心灵。她抓住我的双手,好像我游泳时抽了筋,而她要将我救出滚滚潮水,我们漂浮于彼此的怀抱之中。“我明白,”她对我说,“要我换我也不换。”
“看来情况已经改变了。”七年(存疑)后依然贫穷和默默无闻的我坐在标有“俄罗斯小说”的纸箱上说。她翻着卷边的科塔萨尔,发现我们用来当书签的一片红叶。她把红叶递给我,仿佛那是一面易碎的小旗,标志着我的失败。
“对,对,我承认,”她说,“我变了。对不起。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要丈夫、住所和孩子。请原谅。”
我努力原谅她。我说:“要是我现在说你别走,咱们结婚生孩子吧,你会留在我身边吗?”
她的怒火熄灭了,跌坐下去。“不会,”她悄声说,移开视线,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扼住她的咽喉,“不行了,我们结束了。”
我沉默下去。她开始啜泣。为什么明明是她在伤我的心,却又是她在哭泣,而我在旁观,冷冰冰地一动不动,仿佛是我让她伤心?一滴泪水落在《跳房子》上。四十九页。我知道是因为泪水干了以后,纸张因此皱缩,而我无数次地打开这一页重看。
“对不起,”她说,“但变了的是你。你曾经对一切都充满热情。写作。生活。一切。哪怕只是出去走走。现在我看不下去了。实在可悲。你最后一次写诗是什么时候?”她合上那本书,碾碎那片红叶。
7
好吧,我承认我写过诗。不,我根本谈不上好。我不会说我是什么受挫的悲剧天才。这也不是那种故事。事实上,和许多社交有障碍的成年儿童一样,擅长处理字词却不擅长人际交往,诗兴仿佛粉刺,在青春前期的某段时间突然爆发,到我遇见珍妮的时候,诗意已经成了退化器官般的才能,好比花样洗牌和摊蛋饼,只在别人想看的时候才拉出来遛一遛。我每年为珍妮的生日写一首诗献给她,因为我买不起真正的礼物,就像有些人把通心粉粘在咖啡罐上做模型——结局多半也差不多,消失在布鲁克林的某个地下室里。
我母亲死后,我在她的床头柜里发现一个信封,里面是我写的最初几首诗,涵盖了我从八岁到十九岁的黄金年代。纸张皱皱巴巴,染有污渍,有些是手写的,有些是打字机打的。我意识到我的作品里只有这些她真心喜欢,甚至在电话里大声念给表妹萨迪听过。我读了一遍,它们当然都很普通,写的是秋天、时光和建筑空地,有一首格外让我皱眉头,居然是光明节奇迹。我的诗歌就是这样,仅有的两个读者也都离开了我。
可是——就像曾经想当无政府主义者的家伙,颠覆思想如今变成了听你点单后的低声叫骂,就像银行柜员的温顺微笑背后永远在策划如何炸开保险库,就像不会寄出的激烈社论的作者,就像只会用视线施暴的性罪犯——我心底里还刻着一首秘密小诗,不被任何眼睛看见,不被任何嘴唇吟诵。在这里,在我用本名书写的真实故事里,我将援引我写诗的权利,而不会没完没了描写他妈的天气和沙发是什么模样。我不会假装知道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都在想什么,或者猜测我们做事的理由。就像诗人,我将只说我必须说的话,简明扼要。因为这就是诗歌的本质,用最少的词句传达最多的信息。我们诗人想什么就说什么,用的也是唯一能用的方式。举个例子,如果我说她的心黑如蜘蛛,那么事实就是这样。黑,如蜘蛛,她的心。
8
对了,继续往下说之前,我似乎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克莱尔是怎么回事。
尽管我在所谓职业生涯中如雪片般出版书籍,但绿色的票子见的可实在不多,所以我一路上也曾委身于各种其他工作,其中包括家庭教师。钱挣得不算多,每小时十块二十块,帮助归化入籍的新美国人提高书写速度,教习公共学校的“特别”、“天赋异禀”或“非同寻常”的孩子。我有常春藤联合会的毕业证书(我知道,我知道,别说了),还有侥幸在GRE口语上得到的八百分(别太吃惊,我的数学才三百五十分),我向上城的贵族私立学校申请担任课外教师,身为皇后区子弟,我只在电影里见识过这些学校的风采。大多数学校对我的电子邮件置之不理。少数几个回信的对我的电话又置之不理。只有布莱德利学校打电话叫我参加了一场压抑的面试,某位行政人员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们的学生多么了不起,大多数都去了她坚持称之为“常青儿”的大学,还有他们多么不需要校外辅导,因为教职员“热爱帮助”孩子。我却不热爱,我一边点头赞同一边默默对自己承认。我甚至不喜欢孩子。我只喜欢交房租。
“我们这儿针对个人制定教学计划。自己设计课程表这样的想法难道不让你兴奋吗?”
“兴奋,”我说,“非常兴奋,极其兴奋。”
离开时我基本上断了这个念头。几个月后我接到一个自称彼得·纳什的人打来的电话,这时我已经完全忘了这件事。
“请问是哈利·布洛赫吗?”
“对,我是。有何贵——”
“好,我女儿的考试成绩不如预期。”
“唔。”我花了一分钟才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莎莉·舍尔曼吗?”
“呃……”这个名字不知怎的冒了出来,“布莱德利学校的那位女士?”
“对。你本周有时间吗?”
“让我看一眼时间表。”我说。我在厨房里正准备吃午饭。我看着碗里的番茄汤。寒冬腊月。我的日程表接下来三十年都有空。“我看看啊,星期四五点钟怎么样?”
“你怎么收费?”
我一阵眩晕。我每小时从没挣过二十块以上。我吞下一大口空气。“五十?”我嗓音嘶哑,“通常收费五十,但如果……”还好他在我出卖自己之前打断了我的话头。
“好,只要这不是非常规收费就行,哈!这样吧,我让克莱尔打电话给你商量时间安排。我处理大事,她处理小事。哈!”
“别担心,我会评估她的长处和短板,制定令人兴奋的核心课程……”我胡言乱语片刻,才意识到他已经挂断了。
几小时后,我收到克莱尔的留言。她要不是先自报家门,我多半会误以为对我说话的是她的母亲。她说话时泰然自若,完全没有青少年的犹豫。她确认了我随便报的时间,说出她在上东区的地址。我发现她没有留下公寓号码,不过我觉得到现场看看信箱应该就能知道。五十块!难以置信的好运气,我不敢打电话回去,害怕毁了这个天赐良机。
星期四,我出现在那个地方,寒风冷得似乎刺穿了我的内衣。我明白了她没有告诉我按哪个门铃的原因:这个地址只有一户人家。从上到下五层楼都属于他们。我来得太早,顶着他们家的灯光瑟瑟发抖,前后踱步,区区五十块收费的荒唐感让我脸红。尽管已经不是新闻了,但某些人比我有钱得多的事实还是让我惊愕感叹。
我揿下门铃,在寒风中又等了几分钟,克莱尔身穿系带比基尼来开门。她的头发非常直,颜色非常黄,眼睛非常蓝,小小的鼻子在雀斑双颊之间只是微微隆起,还有一张小小的滚圆嘴巴。比基尼包着的身体(说是包着比基尼的身体更准确,因为比基尼的三小片三角形只遮住了最有必要遮住的地方)嘛,呃,属于十四岁的少女:没有脂肪,没有皱纹,没有任何化妆品。她就像还没从盒子里取出来的洋娃娃。她是全新品。
“嗨,请进。抱歉,我在晒太阳灯。”顺便说一句,她完全没有晒出颜色。实话实说,她的肤色白得让静脉透出了蓝色。我之所以看得清静脉,是因为她真的很瘦,我一只手就能握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