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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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之墓-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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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克莱儿·麦克福尔刘勇军译



献词

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是你把我从怪物手里救了下来。

第01章现在

等一下。我坐在椅子上,手指在硬邦邦的塑料扶手上胡乱敲打着。接待员小姐则敲击着她那个人体工学键盘,发出轻柔且有规律的嗒嗒声。我们两人发出的声音真是太不协调了。看到她蹙起眉头,我知道我已经成功惹恼她了,那声音就好像用指甲去划黑板一样。

很好。

对于干等着这件事,无声的抗议是我唯一可做的抱怨。这是我的特权。意味着在彼得森医生的“信任天梯”上,我又向上跨了一阶。只是这个梯子高入云端,我还在最底部。况且,我本无意爬到顶。然而,这样小小的攀升也是有好处的。首先,我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双手无拘无束,我还可以继续用不起眼的小动作去折磨那个神情高傲的秘书。我对她冷静地笑笑,更大声地敲打着扶手。

门开了。我和接待员小姐一同看向那片长方形的空间,不过没人从门里走出来。透过门口,我只能看到奶油色的墙壁,上面挂着各种证书,地上铺着深红色长毛绒地毯。我是没看出什么来,接待员小姐却得到了暗示。

“彼得森医生现在可以见你了。”

她的声音甜甜的,听了就叫人讨厌。专业,彬彬有礼,语气很是不屑。我从座位上起来,看也不看她一眼。我的橡胶底帆布鞋——穿自己的鞋,起码意味着又上了六层阶梯——走在廉价的木地板上,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是陪我一起进去的守卫与我的步调不太一致,那家伙走起路来哒哒哒直响,表明了我的存在;他的脚步声足以让彼得森医生知道我来了。足以让他抬起头来,与我打招呼。

但他没有。

“你好吗,希瑟?”他问他面前的一张纸。

它没有回答。在至少沉默了八秒后,他总算抬头看向我了。

“嗯?”他挑眉,露出坦率可亲的表情。仿佛我们是朋友。是死党。

可惜我们不是。

我一边与他对视,一边坐在他的办公桌对面的豪华皮椅上。这间屋子里摆放的终于不再是丑陋不堪、千篇一律的塑料椅了。他先转开了目光,我看着他慢腾腾地翻看办公桌上的文件,敲了几下银质雕花钢笔,还正了正领带和衬衫,见状,我允许自己稍稍得意一下。随后,他清清喉咙,瞪了我一眼。

现在,我们真的开始这场游戏了。

“希瑟,你今天准备好谈话了吗?”

和你吗?没有。

他从我的表情看出了我的想法,便叹了口气。他向前探身,靠在办公桌上,放下钢笔,双手手指交叠成尖塔形状。嵌在天花板上的聚光灯发出轻柔的黄光,把他右手小指上的图章戒指照得闪闪发亮。我看不清圆形戒面上刻了什么,只能看到一个随着岁月流逝而变得有些模糊的蚀刻图案。就好像他眼周的皱纹一样。他的嘴角那些令人讨厌的皱纹也因为厌恶而皱了起来——每次他看着我,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看来我们彼此都很不喜欢看到对方。

“你知道的,我要为法庭准备一份报告。”

我轻蔑地扬起一边眉毛。是吗?

“法官需要了解你现在的进展和精神状态。希瑟,要是你不合作,我无法出具报告。”

把他的这些话写下来,绝对显得他善解人意,是一个医生为了关心病人过得好不好而说出的话。等到外面的接待员小姐将这番话誊写下来——我知道我所说的一切都会被录下来,即便我看不到录音仪器——我敢肯定绝对是这样。只有我能听得出这其中的凌厉的威胁意味。

我有权把你送到一个地方,在那里,没有绑着皮带的床,只有安着铁栅栏的窗。他就是这个意思。友善点,对我敞开心扉,让我走进你的心,你就可以爬上梯子,必然会有一天,蓝天和骄阳将是你头顶上仅有的两样东西。

有一点彼得森医生并不明白,那就是我是个危险分子。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监狱,都是如此,就算在我拥有自由的时候,我也是个威胁。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我的破坏力。这个秘密可比他那打着官腔的威胁有影响力多了,因为这个,这出木偶戏变成了滑稽的杂耍表演。

他就是不明白。那我为什么还要乖乖地和他玩游戏?

从我的眼神和皱起的眉头上,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我的这个想法。他暂时打了退堂鼓,开始草草翻阅和我有关的一摞文件,里面有报告,还有病情记录,反正是各种各样的准确资料,跟着又仔细看了看一些东西,只为了让这一刻赶快过去。我一声不吭,让他感觉很不自在。突然,他的眼睛一亮。作为回应,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他发现什么了?

“这是一张出院表格。”他说着,将一张蓝色的纸挥动了两下。我还没看明白,他就把那张纸和其他文件放在了一起。出院表格?现在,他勾起了我的兴趣。这一点我想藏都藏不住。第二回合他赢了。瞧他那副沾沾自喜的模样。“我必须签名保证,你现在状态稳定,可以暂时出院,去给你的右手做手术……”

我的右手。我低头看看被我塞在双腿之间的左手;原来我一直下意识地用完好的左手挡住右手。我看不到我的左手,却依然能感觉到它:皱巴巴的缝合线,粗糙不平的疤痕。我缓缓地换了个姿势,轻轻地将两只手各放在一边膝盖上,看着它们之间的区别。

左手:皮肤苍白,手指细长,没涂指甲油,没有长指甲,却是他们允许我留的最长的长度。毕竟指甲也可以是武器。曾经在有机会的时候,我的指甲确实被我当成了武器。

右手:露着红肉,畸形,有的指甲没了,有的是扭曲的。与其说这是人手,倒不如说是个爪子。丑陋。怪异。

我感觉泪水充满了眼眶,我却无力阻止。我的手。彼得森还在说着什么,我却听不到。

“希瑟?希瑟,你在听吗?”

我没听。

“你要是希望我把这份表格签了,就得向我表明你能交流。证明你很理智,可以离开这里,去接受手术。今天你必须和我说话。这很重要。”他举起另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很厚,有好几页,用订书钉钉在一起。“我们会把你所说的一切都交给警方。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顿了顿,像是在等我开口允许他说下去,“你的话,希瑟。一字不落地转告警方。现在我们从头说起吧。”

从头?

我捧着我的右手,回顾起那时的情景。我闭上眼,想象我不在这里,而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好像还能听到音响里播放的那首歌。

第02章曾经

乐声自扬声器中传出,鼓声隆隆,主唱用尖厉的高音唱着。这些声音都湮灭在我们五个人不和谐的声音下,像是在比赛看谁的声音大似的。乐队再次占了上风,音乐声飘飘荡荡,响彻大桥,跟着,我们全都猛吸一口气,随即哄笑起来: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歌。

“这歌真棒,我喜欢!”艾玛把脚搭在仪表板上,不停地抖动。她转过身,咧开嘴对挤在后座的我、马丁和道奇笑笑。

“是吗?唱歌的是谁?”她的男朋友达伦不再看前面的路,而是扬起眉毛,饶有兴味地瞧着她,脸上挂着笑容。

有那么一刻,谁都没说话,只有我身边的两个男孩子闷声讥讽地笑了几声。我一直闭口不言,谁叫我也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艾玛生气地说,“这歌太老了。”

“是小脸乐队唱的。”马丁小声说,“罗德·斯图尔特在成名前所在的乐队。”

啊,我听说过这个人。

“无所谓啦。”艾玛漫不经心地回答。她甩了甩一头金色长发。我才不会上当——她每次做这个动作,就是为了让别人注意她,而不是真生气了,不过这也足以让达伦从方向盘上拿开左手,带着歉意抚摸她的大腿。

“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向她保证。

他的手继续沿着她的膝盖摩挲到裙子边缘,抚摸她那古铜色的皮肤。我坐在中间,地方窄小,动也动不了,一眼就能看到他用手爱抚她。我默默从一数到十,等他住手,可他并没有停下,于是,我只好转向右边,视线越过道奇的侧脸,欣赏明媚的阳光和艾尔郡的绿色田园风景。道奇感觉到我转向他的方向,便扭头看着我。他的嘴角漾出一抹笑容,露出两个酒窝。我真喜欢他的酒窝,就好像我喜欢他那双温暖的蓝色眼睛,这会儿,他正用这对眸子凝视我。在他的注视下,我只坚持了三秒,便转过头,望向另一边窗户外的风光,不让他看到我滚烫的脸颊。这次,马丁疑惑地看着我,还注意到了我通红的脸,不过我用不着理会他。

这边的风景逊色很多:两条车道穿插在连绵的群山和农田之间,车流向与彼此相对的方向驶去。不过这样更安全。我会一直面对这边,直到我的心不再狂跳不止。

“要停车啦。”达伦从驾驶座上说,他在最后一刻将车子驶入交流道,我感觉到汽车突然一个转向。达伦把油门踩到底,向山上开去,艾玛夸张地尖叫起来,紧紧抓住座位不放。我也叫了一声,不过我的叫声要小很多,只是我的指甲掐进马丁的腿里,这才没有跌到道奇的腿上。

“对不起。”看到马丁揉着青肿的皮肤,我小声道。

他对我微微一笑,告诉我不用介意,跟着瞪了达伦一眼。我强忍着才没笑出来。自打我们一早出发以来,我想马丁与达伦说的话连十个字都不到。他说他是个呆头鹅(只在艾玛不在的时候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是现在是道奇过生日,也就是说,大家都要表现出友好的一面。

本来只有我们三个人去露营,可对于我要和两个男孩子一同外出这件事,我的父母并不太情愿。于是道奇提出邀请艾玛和达伦一起去(因为要是达伦不去,艾玛也绝不会去)。一开始我挺失望,担心他们来了会煞风景,但是,道奇说服了我,他说就算他们去,也会很有意思,我们还是可以按照计划去玩。况且达伦有车,这样我们就能到更远的野外去,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去,再也不必在市郊瞎晃了。

“停车干什么?”道奇在我身后问。

“买点东西。”达伦转过身,冲后座的方向眨眨眼。

我扬起眉毛。车里装满了我们为这次出行准备的东西,这些东西足够填满一个掩体,在里面熬过整个核冬季了。而我们不过是要在帐篷里住上四个晚上。

“好啦——”达伦飞快地将车开进一个超市的停车场,吓得一个女人慌忙间竟把她的玛驰车开到了路沿上,“你们待在这里。我和道奇去给大家买点东西。”

“你说什么?”艾玛抱怨。她用恳求的目光看着她的男友。“我们为什么不能一块去?”

只听尖锐的吱嘎一声,达伦把车开进停车位,拉住手刹,冲她一笑,露出两排闪闪发光的白牙。只是他没有酒窝。

“因为只有我有身份证,要是我往手推车里装东西,你们在我身后转来转去,他们是不会把东西卖给我们的。到时候,这个周末我们就只能喝海水了。”

或是喝可乐、橙汁,要不就是塞在后备箱的八种软饮料中的任何一种。不过达伦有他自己的鬼主意。我身边的马丁在座位上动了动,显然很不赞同这事,却不愿出言阻止。我也没吭声。我不是个爱喝酒的人,而这主要是因为大人不许我喝,不过我对酒这东西挺好奇,再说我也不是小白兔,才不会拒绝这个机会。

达伦和道奇一前一后打开车门,新鲜的空气随即向我扑来。

“你要我们每个人出多少钱?”道奇问,他下了车,走到铺有乙烯基材料的地面上。

“每个人二十块。”达伦说。二十镑?我的眉毛都扬到额头上了。“嗨,这可是四个晚上呢。”他看到我的表情后又道,我知道马丁肯定也是这个表情。

“二十块不多呀。”艾玛说着瞪了我一眼,以示警告。我才不会被她吓倒,回敬了她一个鬼脸。作为我最好的闺蜜,艾玛滴酒不沾,说什么酒会让人变成脑袋一片空白的大傻瓜。不过作为达伦的女朋友,显然就另当别论了。我无奈地去掏钱包。

道奇和达伦关上车门,留下我们三个人在车里,后座上的气氛很不愉快。艾玛压根儿就没注意到,这家伙只顾着张望达伦的宽肩膀了。过了一会儿,他们两个走进了那家大型仓储超市。

“达伦真是帅呆了,对吧?”她叹息道。

马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赶紧佯装咳嗽。艾玛斜睨了他一眼,随后把注意力放到我身上。

“对不对?”她逼问道。

“嗯哼……”我耸耸肩。

他长得是不错,不过,我觉得他一脸凶相。他是个大块头,是那种三天不去健身房就浑身不舒服的家伙,他买衣服的商店会播放震耳欲聋的舞曲,那种商店售卖的衬衫会把大大的品牌名称印在前襟上。他比我们大两岁,在艾玛父亲做经理的建筑公司里当工人——她就是这么认识他的。他这人自信满满,走起路来老是趾高气扬。不过这些全是他装出来的,实际上只是纸老虎一个。老实说,我觉得他看起来有点像个傻瓜。至于道奇……

达伦大步流星,道奇则显得悠闲从容。他和达伦一样高,却不如他块头大。他的身材匀称标准,非常养眼。他的瞳色和达伦相似,也是蓝色,却总带着笑意,而不是用赤裸裸的冒犯眼神去看这个世界。他那一头棕发总是各种方向自然生长着,也不像达伦,要用发胶把头发弄得服服帖帖。

“希瑟?”艾玛用一只手在我眼前晃晃,要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到她和她的问题上。

“当然。”我对她笑笑,语气中带出适当的热情。

最近我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已经得心应手了。在过去的六个月里,达伦和艾玛简直成了“连体婴”。要是我想和她在一起,那也得捎带上他。这件事情令我很不开心。我和艾玛五岁开始就在游乐场里一起玩耍,从那以后我们一直是好朋友,可现在只要达伦在,她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像是完全变了个人。

“他是天下第一大帅哥!”她肯定地说,露出一个花痴似的笑容,“他的接吻技术超级棒。”

我知道,艾玛在吸引达伦注意之前,压根儿就没和男孩子接过吻,所以我并不确定她这个判断准不准确,不过我没有发表评论。

马丁咳嗽了一声,这次可是货真价实的,还很不自在地在座位上扭动身体。艾玛都没注意到。

“还有呢,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她调皮地瞅了我一眼,“我是说——”

“艾玛!”我在她说下去之前截断了她的话,“你说得够多了。”

“什么?”她瞪大眼睛看着我,一脸无辜。恰好这时道奇和达伦回来了,帮我解了围。

“他们回来了。”我说,不禁松了口气。之后,我瞪大了眼睛。“他们是把整个超市里的东西都买下了吗?到底要放在哪里呀?”

答案是,放在脚下,膝盖上,座位之间的狭小缝隙里。这么说吧,达伦把那些东西放在了所有他能找得到的缝隙里。要说我刚才坐得很不舒服,那现在我的处境还不如罐头里的沙丁鱼。更糟的是,达伦还把一箱啤酒塞在我和马丁之间,挤得我不得不紧紧挨着道奇,也搞得他只好把手臂放在座椅背上,还要贴在我身上,这样达伦才能把车门关上。他的胳膊微微碰触着我的肩膀,那一点点肌肤相亲的热度让我浑身发烫。我到底幻想过多少次自己坐在他身边,他轻轻地搂住我?只是在这些白日梦中,没有一次是我们挤在这么多箱酒——或人——之间。

“还要多久才能到?”我问。阳光照进车内,车里就跟温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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