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美铃出生于香港,籍贯安徽,中国香港已故著名女演员。
90年参加”英国华裔姐”竞选获亚军,进入演艺圈;93年因参演武侠剧《射雕英雄传》饰演黄蓉而走红并获得广泛关注;94年参演《天师执位》和《楚留香》等电视剧并获得了香港影视界的”年度十大影星“称号;200年在百度”全球娱乐人物排行榜中“排名474名。
看到拍戏的她,古凡绝对相信自己是在八十年代的地球。这又让他激动不已,因为他真的回来了。
不过……
他这么激动不开口,就更吓到翁美铃了。
“医生,他现在怎么回事?”
第4章、我要写
“医生,他现在怎么回事?”
不过只顾着激动的古凡,完全忽略了周边的人,更加没有回答翁美铃,这让她很担心。
医生上前翻开古凡的眼睛,重新检查了一下:“嗯,应该是轻微的脑震荡,休息一下就好了。”
“脑震荡你妹啊!我刚才在思考好不好?不要以为我不话,你就在那胡八道。”
对医生自己是脑震荡,古凡下意识地反驳。
然而他发出的声音却是“啊啊啊”的嘶哑声,就好像他的声带坏掉了一样。
“医生,这是怎么回事?”
“我想拍个片子看一下。”
片子很快出来了。
医生拍着片子中声带上白色的断口:“这位先生受到撞击,撕裂他的声带……”
“什么?你是他哑了?”所有人大吃一惊,包括古凡自己。
“我想……是的。”医生点了点头。
翁美铃当场便哭了,她只是想当演员的,怎么就把人弄哑了的。
好吧!现在的事实就是她把古凡弄哑了。
在医院住了几天,确定古凡除了变哑巴,人已经康复了。古凡便出院了。
“什么?你想找工作?”
这些天,古凡自己认真想了一下,觉得从八十年代开始也没什么不好的,所以他才会要求找份工作。毕竟不管哪个时代,生存总是头等大事。
其实仔细想一想,当时听了穿梭机的介绍,没有穿越宇宙,而是回到过去,是有点儿太心急了。
救父母是对的。但是如果可以衣锦还乡,不是更好了吗?
而且古凡也认真想过了,他当时的状态并不好。抽了大量的生命力,身体状态好才有鬼。也就是他会变哑巴,穿越至少要占很大的责任,并不能怪翁美铃。
这事也算是坏事变好事,至少让他清楚认识到穿越,也需要一个好身体的。不然像这次一样,状态差,食物被抢就不了,如果到一个高武世界,真的会死。不要忘了翁美铃只是个演员,她可不是真正的武林高手。她的一脚,古凡都受不了啊!
所以他提出了找工作。赚钱,吃好吃的,锻炼身体。
虽古凡来自二十一世纪,但是他一点儿“碰”瓷的心思也没有。即便从外表上看,翁美铃要负全责。
看到古凡点头。翁美铃:“不行!是我打伤的你,我会养你的。”
古凡在笔记写道:你也不能养我一辈子,我总是要工作的。
当然,古凡写的是简体字,不过所谓简体字,其实真正简化的并不多,连认加猜,香港人也不是不认识。
然而古凡这话却写的有那么一点儿暧昧了。“养一辈子”?什么“养一辈子”。
古凡这么写,弄的翁美铃是不答应,也要答应了。
不过在此之前,翁美铃接古凡出院,送他回去。
穿梭机降落的地方其实就是香江邵氏影城。起香江邵氏影城,那绝对是香江的一个影视景点,不过这个年代,这儿还是一片荒地。而且局部建筑还在不断的扩充之中。仅有的人烟,还是拍摄影视广告的人员。古凡的饭馆(穿梭机的投影外貌)就座落在这片土地的山丘后,分外的不起眼。
不过翁美铃在古凡住院时,已经来过了,所以送古凡回来,是一点儿问题也没有。没有能源,连变都做不到的穿梭机,就像是所有普通的建筑一样,耸立在原地,动也不动。
也幸好有她,否则这地儿还真不好找。
古凡当时只顾着追人,根本没有顾上记地方。后来人都昏了,就更不可能知道这儿是邵氏影城圈下的地方。
“你安心休养。工作的事,我会记得的。”
有剧组的赔偿金,她相信古凡这几天即便不工作,也足以生活了。
不过翁美铃虽然知道,却还是在送古凡回了家前,为这个家买了大量的米、面。
所以当翁美铃一离开,古凡便问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米面。
穿梭机灵告诉他,这都是翁美铃买来送来的,除了这些,还有一些补品。
当古凡看到那些补品,忍不住地问道:“你我适合做什么?”
已经好久没有人这么照顾他了,这让他不是那么适应,又忍不住地感动,只想做些什么,好回报她一二。
灵:“建议宿主寻找一个医术先进的世界,先治好嗓子。”
“我的嗓子还可以治好吗?声带都断裂了。”古凡惊讶道。
“当然可以。对这个世界的不治之症,对其他世界,并非如此。”灵回答。
古凡恍悟地点了点头,也许真的有点儿脑震荡,不然怎么把这都忘了。
多维宇宙的穿越,他在穿越前,也不是没看过这类的,正因为看了,他才有信心穿越。
只不过没想到自己的穿梭机这么坑罢了。
古凡也不想一辈子当一个哑巴,他想了想,便立即行动起来。
先找出自己的手机,重新装上电池。
在可以没有电脑,却不可以没有手机的人手一机的二十一世纪,所有手机都有一个毛病,电池续航能力太差。多的,三五天,少的几个时。
古凡的手机也不例外,所以他养成了一个除非有用到手机的时候,其他时候都是扣出电池的。如果不扣,即便你关机,其实电池也还是会消耗一定电量的。
重新装上电池,开了机,古凡立即打开下载区。果然他下载的还在。
“宿主,你在干什么?”发现古凡打开手机便向外走去,灵问道。
“你没看到?”古凡问道。
“对不起宿主。没有宿主的授权,我是不可以察看宿主的一切隐私的。”灵。
“好吧。”古凡以口型告诉它,“我是要赚钱,卖赚钱。”
“赚钱?”
“是的。你不是没能源了吗?给你充电是需要钱的。好在,我过去下了不少的,只要用电脑打印出来,相信就可以卖钱了。”
穿梭机用光了能源,又恢复了缩也办不到的状态,除了赚钱充电,偷电也至少要可以变,才容易啊!
而且古凡没的是,以后肯定会进入武侠世界的他,不认识繁体字怎么行?而他在医院已经有意识地向翁美铃学繁体字了。
除了繁体字外,什么甲骨文、金文、禹字,如果有可能,他全都要学。至于穴位,这更是基础。
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有准备总比碰运气,像主角一样,不认识字,不认识学位,也可以学武功成功率要大。
“嘟…根据宿主所在的时代,我恐怕这时代并没有可以联结手机打印的电脑。”灵提醒他。
啊?!
第5章、写
“啊!酸死了!”
这可是八十年代,固话称王的时代。手机?手机是个什么鬼。用手打机,倒是有。
至于电脑联手机打印。亲,真没这项业务。
至于超级无敌宇宙穿梭机。它倒是有这功能,只不过没能源。
当了解了这一切后,古凡用剧组的慰问金买了稿纸用笔写。
这要感谢他成了哑巴,只能用手写,这些日子翁美铃教了他不少繁体字。否则就他那手简体字,想投稿是铁定没人收的。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文人还是很有社会地位的。
而文人又讲究个人如其字,看人先看字。你连字(香港是繁体字)都不会写,还想著书?你睡醒了没有?啊呸!
所以古凡虽然有手机照着抄,却依然写的很痛苦。
一天过去了,也才写了一万三千字。
实在是这繁体字太坑,笔画太多了。
“如果去其他世界,非弄台好电脑不可。”
古凡暗暗下着决心。
大概也就是从这一刻起。那个刚刚才迈出学校大门,有点儿宅,有点儿废的大学僧,在这一刻开启了他“天高三尺”的刮地皮的念头。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他却要做饭吃饭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果然是除了厨艺,其他的少林武功全都没记忆了。
这一点,灵跟他解释过的,当古凡回到本源宇宙,他的一切时间与寿命都再度变成以本源宇宙与基准。
换句话,除了本源宇宙修炼得到的,其他宇宙的一切,与古凡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知道去过,却什么都记不清,除非抽到的。
也许他以后可以记住,不过那毕竟是时间至高法则。现在考虑太早了一点儿,真就像二十一世纪古凡听的那个笑话一样,一个熊孩子纠结自己长大后是上北大,还是清华。
“咦?你来了。一起吃点儿。”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古凡刚做好饭,翁美铃便来了。
看她提着食盒,显然是担心古凡吃的问题。
看到古凡邀请她一起用餐,她顺从的坐下。
两人一起吃着饭,她却有着难言之隐。
过了一会儿,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这是你写的?”
古凡看过去。手机他随手装进兜里,稿纸还留在桌上。
古凡看了一眼,是他抄的《寻秦记》……不对,是写的。这时候可还没有寻秦记,这当然是他写的。
想到这,他挺了挺胸膛。
“其实你做饭还可以,为什么写呢?”
刚才古凡在做饭,翁美铃便看过了。
这写的是什么啊!又时空机器,又是穿越的。这哪儿叫。
老实,她是一点儿也不看好古凡的文笔。
“赚钱,养活自己。”
古凡哪儿知道翁美铃对《寻秦记》的鄙视。在他看来,这穿越者有不抄的吗?抄怎么了,还有抄汉语拼音的呢?
这抄的多了,古凡也是顺大流不是吗?
可是他却忘了一件事。这时代可是武侠的时代,金庸、古龙两位大师还在创作就不了。卧龙生、粱羽生、温瑞安等等名家紧跟其后。
在这样的氛围下,突然蹦个穿越出来,你想让人接受?不能是没可能,但是绝对很难。
更不用,这个时代,古凡连出版社的门向哪开都不知道。想出书?更是难上加难。
这时候,看着古凡的字,翁美铃的眼红了,心:对哦!他不能话了。写书,确实不需要话。
这样一想,她饭也不吃了,直接站了起来:“走。”
“去哪?”古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明报。”
为什么去报社,不是出版社。从翁美铃的口中了解到,原来这时代与后世有点像。
后世,主流是络,然后才是出版。这时代呢,却是先报纸,然后出版。
到报纸,自然是首选《明报》了。这就与后世络首选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香港《明报》之所以能够成为在香港三足鼎立的大报社,是因为他们有一位大神,那就是武侠大师-----金庸!
《明报》创业初期,尽管创办者不断更改副刊内容,改变新闻路线,金庸更是抱病撰写《神雕侠侣》,但是《明报》还是一步步滑向“声色犬马”之路,销量在千份之间起伏,第一年亏空严重。
《明报》的老员工都记得他当年辛劳的身影,一方面经常要通宵写稿,另一方面又为经济问题苦恼不已。有传,一段时间他要靠典当来维持《明报》。据《明报》老职员回忆:“查先生那时候真的很惨,下午工作倦了,叫一杯咖啡,也是跟查太太两人喝。”
那时,金庸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时天星轮已停航,要改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渡海。每当他们深夜下班时天星轮早已停航,只好改乘电船仔渡海,但每次要等齐六个人才能开船,船费比较便宜。如果要即到即开,需要包租费三元。他们夫妇宁愿捱着深夜凉飕飕的风等待,也不愿包船过海。咖啡、渡船不过是其中两个平常的故事而已,当年的艰苦可想而知。
倪匡曾:“《明报》不倒闭,全靠金庸的武侠。”当时金庸的武侠在《商报》上连载已拥有大量读者。许多人为了看金庸武侠,开始关注《明报》。慢慢金庸的武侠打稳了《明报》基础,加上沈宝新的经营手法,《明报》的广告业务稳步上升。直至今日,方才跻身香港八大报刊杂志之列。
同样也是明报的赏识,黄易也才会从专攻绘画,投入到写作的生涯。
当知道这段历史的古凡有理由相信,依照金庸先生的目光,自己的这部绝对有卖点。毕竟这书本身就是在明报成功的。
然而太有信心也不好,都有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可是翁美铃这时候哪儿还顾的上什么男人的魅力。看着这么有信心的古凡,她的压力山大。
她很担心在明报拒稿后,古凡会怎么样。
“不行,一定要成功!”
甚至紧张的她,这时候比古凡自己更渴望成功。
至于古凡自己,他也渴望成功,只不过他不像翁美铃那么患得患失罢了。
这本书,后世已经证明了它的成功。而《明报》又是它的原伯乐。在这样的条件下,又怎么可能不成功。
所以,不需要担心的……吧?
第6章、投稿风波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有名的商业街区。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够厚,良知啊!
“要不咱们先去别的地方?”翁美铃察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在她看来,古凡这稿子没戏。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也应该是在一些报水平不够的编辑下过审,而绝不会是这儿。所以她后悔了,后悔直接奔这来,应该先在报试试水的才对。
我不是碰瓷的。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他当然可以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表面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造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冷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今天每日新闻的稿子交给我!”
“喂,阿圆,把生活栏目那篇老年人养生揭秘拿过来!”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
古凡与翁美铃一起进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
“咦?翁姐,你怎么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现了翁美铃。
不要看翁美铃这时候仅仅是拍拍广告,并没有什么作品面市,但是认识她的一样有,更何况这儿本身就是报社,想不认识都难。
“你是?”
“是我。阿才,上次翁姐从英国回来,我去采访的。翁姐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面对美丽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情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这还不明显吗?
古凡可是跟翁美铃一起进来的,而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可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过。
这是什么?这绝对是区别待遇啊!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想不到翁姐还是会才女。”
“啊!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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