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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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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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再来点。”见老威廉没有给自己再来一杯的意思,国王陛下抓起了壶给他倒上了一杯。“别紧张,别紧张。”
随着东方露出了刺眼的阳光,一声高昂的龙吟震动了天空上的浮云,清晰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6…1神与神的战争 一百九十五 边陲小镇
一百九十五边陲小镇
泳顶山下的湖畔镇虽然不大,但是一年四季都是热热闹闹的。地处摩洛岭、坎纳斯与塔非尔平原的交界处,事实上,这里是集中了矮人们制作的武器,兽人们猎捕的毛皮与人类制作的精巧工艺品一个大型贸易集市,每天都有商队从大陆各个方向朝这里集中的商队,带来特地的特产,或换或买拿回这些具有贸易价值的商品。
湖畔镇的森林旅店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旅客们的休息中继站,有些人从东北方的霜覆城——矮人们的首都前来;有些人则是从西边坎纳斯的妖精森林而来。偶尔也有人从更加遥远的维纶娜跋涉穿越辽阔的刀锋沙漠而来。在整个东部大陆中,所有人都知道森林旅店是旅行者门的避风港,同时也是消息的集散地。
巨大的树干从树林中螺旋攀升,旅店布满污迹的魔法水晶灯闪耀着光芒,人们谈笑的声音流泻出窗外。悬挂在树枝上的油灯点亮着盘旋的阶梯。虽然秋夜凉意袭人,但是这里的同伴以及温暖回忆,让所有旅人拋开了路上的辛劳和疲惫。
今夜旅店的生意十分兴隆,从维纶娜而来的商队给这里的人们带来了好运——维纶娜与大陆之间隔着一条长长的刀锋沙漠,所有的贸易品只要穿过这条死亡线,那么铁定就是暴利。这些带来维纶娜贸易品的商队得到了大家的尊敬,旅店里的男男女女都为这次不虚此行而兴奋着。
湖畔阵的夜晚是放肆的,一群放浪形骸的男女正在森林旅店里面嬉笑着,一个穿着灯笼裙的女人坐在一个男人身上,低开的领口露出大片大片白花花的白肉,晃的人眼睛发晕。
“五个金币!只要五个金币!我就跟你一晚!”穿着灯笼裙的女人一双染着鲜红指甲的手在男人身上摸来摸去。“坎纳斯的男人是最绅士最温柔的,我喜欢你!”
“如果你给我打一折,我就光顾你。”男人恬着一张脸,一只咸猪手朝宽大的灯笼裙下伸出,“你要知道,坎纳斯的精灵美女可比这里多太多了,她们的价格也最多不过十个金币……难道你这里还镶着魔法水晶么?”
女人的灯笼裙下很明显什么都没有,中空的穿着让她一声尖叫跳了起来。女人的叫声惊恐中带点放荡,让整个森林旅店的男人都响起了心照不宣的笑容。眼看这个男人身上没生意做,女人又跳向了另外一个男人身上,继续着5个金币的拉锯战。
“艾伦,你今年是第五次了,龙牙山你都去了快三十次了,到底什么时候能发财?”旅店老板今天赚得满盆满钵,心情大好。“这次上去有把握吗?”
“有个屁的把握,我们这样都是碰运气。”艾伦端起面前的佛郎酒闷了一口,这种用死水湖湖水酿造的果酒味道非常刺鼻。“我现在都怀疑那个死老头给我的是假消息。”
酒店老板没说话,自顾自的擦杯子,这别人之间的交易最好别说话,闭嘴是最明智的。跟这些南来北往的旅行者、冒险者们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他早就混成了人精。
五年前,这些去龙牙山的冒险者们还只是一盘散沙,是不是见到一些稀稀拉拉的队伍经过。自打银焰教会发出话来,有一尊失落的艾伯伦魔法水晶神秘的女神塑像遗落在了龙牙山之后,这里的冒险者就多了起来。艾伯伦魔法水晶的价值加上这一尊神像本身的价值,让无数的冒险者蜂拥而至。
价值往往是与危险成正比的——龙牙山上的魔兽让这些人吃足了苦头。相比起金钱来,很多人在经过一次冒险之后,选择了远离这里,毕竟生命始终重于金钱。
好像艾伦这样的冒险者,还真不常见。
“今天落日镇里进驻的军队是哪里来的人?”艾伦放了了水晶的高脚杯,抽出佩带的长剑朝上面猛喷了一口酒,仔细的用袖子擦拭着剑身,艾伦的羊毛外衬擦过剑身,一抹闪亮的光泽耀花了老板的眼。“看上去不像我们本地人,看样子他们是经过几场战斗。”
“大型佣兵团吧。”酒店老板擦了擦眼睛,“没有听说最近有什么战争。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是正规军队——这些人甚至连统一的制式装备都没有一套。”
“那能说明什么?前哨斥候不穿制式装备装备的太多了。穿成那个样子只会引人注意。”艾伦撇了撇嘴,撩起剑鞘“噌”的一声轻响,将剑插了进去。“说不定他们真的是侵略军。”
“你想钱想疯了,艾伦,他们是从横断峡谷的方向而来。”老板嘿嘿干笑了两声,又递过去了一杯酒,“即便是斥候,你听说过哪个斥候部队男女混行的?当兵满三年,亚古兽都变维纳斯,况且那是几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放在这群男人里面,你当她们还能完整的上路吗?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那群男人对这几个女人很是尊重。绝不可能是军队。”
“他们肯定是军队!越过横断峡谷而来。”艾伦接过了酒杯一饮而下,打算再朝老板伸手的时候,老板同时也伸出了他的手。
“你在这里的钱已经用光了。”老板非常无奈的耸了耸肩。“如果你还要的话,请付钱吧。或者,今年你有运气,能把龙牙山上的水晶塑像找到。如果你能在第三十一次的时候找到的话,我就把这个酒店免费的赠送给你。嘿嘿,祝你好运。”
艾伦抱起自己的衣服,朝老板狠狠的比出了中指之后,一脚踹开了酒店大门,摇摇晃晃的进入了夜色之中。今天在落日镇看到的人绝对是一群军人,如果不是军人,不可能有如此平稳的杀气和姿势。艾伦摇晃着靠在一棵香樟树上仔细回忆着今天看到的一切。
今天下午的落日镇四处都透着古怪的气氛,不仅仅没有见到往日的巡逻士兵,就连他的债主——每一次见到他都会犹如猫捉老鼠一般逮他的守城官也没有见到。镇子里到处住满了身高超过两米五以上的巨人,他们提着的战斧有着让人眼晕的深红,那绝对是鲜血浸染出来的颜色。
除了这些巨人之外,艾伦还看到了一队队的暗精灵、矮人甚至是德鲁伊,就连大荒原上的地精和食人魔也出现了。这些皮肤犹如树干一般坚硬粗糙的德鲁伊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被人一眼认出来,至于地精和食人魔,他们的样子更是容易分辨。德鲁伊的黑熊就睡在镇子的入口处,犹如一道道的坚固城墙一般阻拦着任何人的进入,谁要是胆敢贸然靠近这些可怕的黑色巨熊,绝对会被它们的爪子毫不留情的撕成碎片。
领头的是几个女性将军,有的柔弱,有的刚强,有的看上去英姿飒爽,有的看上去妩媚动人,这群可怕的军队中唯一养眼的就是这几名美女了,不过他可没有那个胆子上去试试——美女旁边围绕的巨人始终都提着自己的巨斧,忠实的护卫着她们。
如果这些是摸过横断峡谷来偷袭帝国的侵略军先头部队的话,那么老子这次就发财了!艾伦远远的看着落日镇中央燃烧的一大堆篝火,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金币的反光一般。
戒日王朝的边境线长度远远超过达拉斯,而且它濒临的暴风海峡和刀锋沙漠无一不是歹毒的生物出没的地方。如果要防御如此之长的边境线,那么戒日王朝一般以上的主力部队都会立刻边划编为边防部队。庞大的边防军队开始随时会拖垮这个国家。
从戒日王朝的第一代皇帝开始就有一个规定,平民有权利参与监测军事运动,若有发现边境线上的异动,一经核实必有重赏。赏金高的让一般人匝舌——一次奖励的金币等于侵略军物资拍卖的百分之三十。有胆子朝他人国家进犯的军队必定是装备精良,将这批军队的物资缴纳拍卖所获得的价格,往往能让上万个普通人家幸福的生活一辈子。
正如酒店老板所说,龙牙山已经上了三十次,第三十一次不见得会有什么大收获,而这边的人马一经过核实,如果是真正的侵略部队斥候或者先锋部队的话,那么这辈子就不用发愁了。身为一个职业寻宝者,艾伦的眼光非常毒辣——他早就看出来那些巨人身行所穿的盔甲的珍贵,那些盔甲在自然光下会形成一个个溜光异彩的光光晕,这是优质秘银最直接的表现。
把这批装备拍卖出去,自己无疑会直接晋升为戒日的巨富之一。。。。。。比起龙牙山那些虚无缥缈的宝藏来说,眼前的诱惑无疑更大。
艾伦在酒醒了之后悄悄的朝落日镇的方向摸去,湖畔镇距离落日镇不过十多里路。半小时之后他已经能够清楚的看到落日镇广场中央的篝火堆跳起的光亮。越是接近落日镇的范围,他前进的速度越是慢。从看到火堆的光亮到能够直接看到广场中央聚集在火堆旁边烤肉的巨人的时候,又过了接近半小时。
一面黑色的旗帜迎着夜风舒展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旗帜上一只凶猛的怪兽图案栩栩如生。巨人们放在一边的盔甲和武器惊人的相似统一,如果这还不是制式盔甲的特点的话,那真是老天不开眼了。
真当艾伦为自己以后的生活而兴奋的时候,一柄锋利的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变的极为难看。

6…2神与神的战争 一百九十六 仙剑之迷
一百九十六仙剑之迷
落日镇的行政大厅现在已经换了主,星翰的美女团们坐在长约十米的议事桌面前,显得极为无奈。
铺设有白色桌布的桌子中央摆放着一柄黑色的小剑,不安分的上下跳动着,发出震动空气的“嗡嗡”之声——比起飞剑来,它更是一只眼睛。湛湛然而黑色也。这把通体黑色浑然无迹的飞剑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宽厚和慈祥。它就象上苍一只目光深邃、明察秋毫的黑色的眼睛,注视着大地苍生的一举一动。
黑色的剑身上篆刻着古老而繁复的图案,古铜色的镶边让它看上去更具沧桑的气息。在接近剑柄的地方,用炎黄大陆的古篆体阴刻着“冥雷”两个字,很明显,这把叫做冥雷的古剑,的确是炎黄大陆的产物。
在飞剑四周有秩序的摆放着几块魔法水晶,连通魔法水晶的阵法发出一到道肉眼看见的束缚。每一次飞剑跃起都会被拉下来。
飞剑极为不安的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跳动着,迸发出一道道锐利的剑气,将它周围洁白的桌布切的支离破碎。如果不是楚公主联合莫蓝娜女王下了强力结界,恐怕这东西早就暴起伤人了。
火麒麟蹲在菲利克斯旁边,注视这这把飞剑,忽然它一下猛窜了起来跳上桌子,对着飞剑一下猛拍了过去。犹如两只钢铁长毛象对撞的巨响过后,飞剑彻底安静了。火麒麟跳下了桌子,洁白的桌布上留下了一道道血痕——麒麟坚硬无比的爪子被割出了长长的一条口子。
薇仙立刻心疼的跑过去抱着麒麟心肝宝贝一阵乱叫,并且掏出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药物。
“姐姐,这个东西真的是来自异世界的?”菲利克斯皱着眉头看着桌子上不断跳动的飞剑,如此小巧精致,但是杀伤力却又如此强悍的东西,的确在天风大陆没有出现过。“你所说的那个世界,是你和凌云的故乡吗?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一个小小的东西竟然能强成这样。”
菲利克斯回想起了在地底世界的那一幕——暴走的飞剑两道剑气气势磅礴,第二道在切断了凌云的手臂之后竟然硬生生的将精金塑像给切开两半!
百慧灵漂浮在空中,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沉寂下去的飞剑。为了把它弄到手做彻底的调查,凌云已经牺牲了一只手臂。虽然凭着上位天仙的复元能力这些不成问题,但是他激动的行为差点带来惨痛的后果,让每个人都心惊胆战。
凌云芥子空间中宝贝不少,除了仙丹灵药和各种材料,最多的怕就是飞剑了。这个恶劣的天仙有收集飞剑的癖好。每当打败一个对手,都会将他的飞剑抢夺过来,一万多年的抢劫生涯,攒下的飞剑怕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的确犯不找为了这一把飞剑弄得自己身体暂时残废,他关心的,无非是这把飞剑的来历和它的主人的来历,最近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了在坎纳斯世界中,曾经有过仙人活动的踪迹。
这飞剑拥有灵智,只要将它降服,肯定会知道点什么。抱着这个想法,老流氓不加思索的行为终于让他尝到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第一个恶果。这个小飞剑蕴涵的力量惊人,在被消磨了一的半之后用剑气将凌云的心脉封了起来——这个动作直接冲撞了原始仙尊那老头打入的缠魂丝,两股力量一对撞,凌云便是体质再好,也免不了直接晕死过去。
还好,在他晕过去之前已经将飞剑残余的力量几乎都消耗掉了。两次石破天惊的攻击之后这柄小剑彻底陷入了沉默状态,被后来赶上的火麒麟使劲的拍了几巴掌之后吞进了肚子里面,这才彻底的安静下来——麒麟本来就是坚固无比的戮仙剑幻化而出,它的攻击本来就带有极为坚硬的金系属性。加上它已经产生了自我意识,无意间成了一个囚禁飞剑的绝佳场所。
“炎黄大陆。。。。。。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和这里的人比起来,那边的人都是怪物。”百慧灵沉吟了一下,组织了措词:“你看我这个徒孙算厉害的吧?现在的他连全盛时期的一根手指头都赶不上。全盛的凌云应该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毁灭和天风大陆差不多的土地——一次攻击。”
“他这么厉害!?那为什么现在退步到这个程度?”好奇宝宝正端着杯子喝水,听到百慧灵那句“一次攻击”的时候,一口水喷了出来。她知道自己的宝贝老公很厉害,只是不知道他厉害到这个程度。“我想起来了,在学院的时候他曾经穿过一身漂亮的盔甲,那个时候菲利克斯姐姐的单体禁咒级别的魔法直接轰在他的身上,他竟然还活着!”
“为什么退步?他没有退步,而是被人禁锢了力量。”百慧灵嘿嘿干笑了两声,“我听麒麟宝宝说,他被禁锢的原因好像非常见不得人。”
“还有人能禁锢他?一击可以毁灭一片天风大陆的人,谁有本事去禁锢他。”莫蓝娜女王现在也很急于知道答案,在辉银操焰者古老的手札中,曾经形容过一个拥有毁灭性力量并且驾驭着黄泉巨龙的男人。这个男人后来在星翰安了家,并且与一个女子结了婚。他的武器和攻击方式都和百慧灵形容的丝毫不差。“他的力量应该是站在那个炎黄大陆的巅峰才对吧。”
“禁锢他的人,按照你们这边的说法,应该是一个二级神。”百慧灵说道:“我们那边的叫法,是原始仙尊,按照你们这边的阶级分层,他属于一个二级神。头上顶着主神以及神上神。凌云大概属于小混混首领一类的人物,被禁制是理所当然的。”
“无法想像。。。。。。可以一击毁灭一片大陆的人竟然只是个小混混首领。”利薇雅喃喃自语。“那边的人究竟强大到什么程度。”
“他们可以靠修炼来提升自己的力量,这一点和天风大陆的生命是一样的。不过你们这边有神格,如果不得到神的认同永远也无法获取这个神格。炎黄大陆的修真者们本来就是逆天行事,他们的修炼容易引来天劫,每一次天劫之后他们的力量都会呈几何状态增长。最厉害的人,我们称为神人,他们是有能力以自己的意志来创造或者毁灭一个世界。”百慧灵想了想说道:“类似于你们的父神。”
“无法想像。。。。。。”利薇雅公主陷入了沉默,一时间大家都被百慧灵这种类似危言耸听的说法给震住了。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
按照她的说法,一个人如果运气好一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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