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云沾急忙弯下腰,同时双手往下,锁住林烟手腕,不让他抓。
林烟见状,使出浑身的劲儿,架起雷云沾双手往上一抬,居然将雷云沾整个身子都给举了起来!
雷云沾暗道不好,忙分出一手去扯林烟肩膀,却还是晚了一步。林烟身体往后猛地一倒,要摔雷云沾的头!
雷云沾只好手上一变,挡在脸前,往地上一按!
饶是反应及时,可林烟这一摔力气极大,雷云沾整张脸都撞在自己按在地上的手背上,手掌也在地上磨掉了一层皮。
林烟也不好受,后背撞在地上,疼得要命!
他脸上也是火辣辣的,肿得老高,这是被雷云沾踢的。
但他知道,雷云沾只是痛,还有体力反击,于是他肩膀用力,努力翻过来,把雷云沾压到下面,支起身子,又是一拳举起,往下,捶在他肚子上!
雷云沾头正犯晕,林烟这一下又快又狠,他硬是没反应过来,被林烟一拳打中肚子,登时肠子肚子一阵绞痛,疼得他倒抽冷气,下意识用手在身前乱抓,想抓住林烟拳头,以此施以反击!
林烟却是学聪明了,打了一拳,就不用拳头,而是将雷云沾右腿一抱,爬起来就往后面拖!
雷云沾登时反应过来,顾不得痛,右腿挣脱不得,便用左脚去蹬林烟的手臂!
林烟任凭他蹬中自己,反正自己左臂因为控尸手的缘故变得十分麻木,根本不知道痛!
因此,雷云沾刚蹬了林烟左臂两下,林烟就成功将他拖到墙边,“啊”的一声,架起雷云沾右腿往墙上撞!
雷云沾大叫一声,只来得及用手臂挡住头,整个上半身都被林烟悬起,重重撞在墙上!
“住手!”黄天华终于忍不住,边喊边往这边跑。
雷云沾已经被撞懵了,再无还手之力!
林烟充耳不闻,又是用力,悬起雷云沾,又往墙上撞了一下,然后才被黄天华和郑均拖住,和雷云沾拉开了距离。
雷云沾在地上滚来滚去,想爬起来,却是不行。
从头到尾,雷云沾凭的就是一口气,不怕痛。现在气也乱了,痛也忍不住了,也就再爬不起来。
林烟也是痛得不行,暗道:“这家伙比上次那几个都厉害得多啊!”同时死死盯住黄天华的脸,沙哑道:“我赢了,是不是?”
如果黄天华说不,林烟绝对会扯下手套,用尖锐的左手指甲,将他喉咙抓爆!
这一刻,林烟就是这样想的!
丝毫不计后果,也不管现在的自己,是不是黄天华对手。
黄天华却是点点头,道:“你赢了!但我希望,你不要再为难沾叔!只要你答应,姓关的那边,我全帮你扛了!”
“姓关的,谁呀?”林烟肿着脸,口齿不清地问道。
黄天华道:“还能有谁,就是那几个家伙的老大,跟我平起平坐的关司常。本来他是想亲自来对付你的,是我说这块场子是我罩的,我帮他摆平你。不然,从上次到现在,你还能安逸这么久?”
“那你今天——”林烟又问。
“今天,我刚过来吃饭,正好看到你,也就正好解决一下这件事情了。”黄天华将林烟按在椅子上,自己坐他旁边,又示意郑均去拉雷云沾起来,说道,“好小子,这么能打,现在也还能说话!看来刘易的事情,肯定跟你有些关联了!”
林烟一愣,忙道:“我把他打赢了,就跟刘易有关?你这证据,也太瞎扯了吧!”暗道:“靠,你这是威胁我还是怎地?”
黄天华摆摆手,道:“不说这个,我还是那句话,你和沾叔刚才的赌注,不算数,我帮你解决关司常那边,怎样?”
“可以啊,我本来就没打算打断他的腿,至于什么干爹之类的,也都是气话,当不的真的!”林烟勉强扯开嘴,笑了笑。
黄天华眼中闪过赞许之色,拍了拍林烟肩膀,笑道:“以后不会有人因此再来找你麻烦了,你放心吧!那姓刘的我也会警告他的。”
这时,雷云沾也从疼痛中清醒过来,坐在对面,趴在桌子上,用一种冷厉和不甘的眼神盯着林烟。
林烟看了他一眼,道:“沾叔,你不会恨我吧?”
雷云沾怔了一下,闷闷道:“哪会,拳头大就是天理,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我心服口服,你不用担心我会用其它手段对付你的!”
林烟忙道:“我也只是仗着年轻——”
“我很老吗?”雷云沾眼睛一瞪,“你不过是仗着体质好。不过像你这体质,还真是难见。一般人,没经过训练,哪里挨得了打?你却是一点事都没有。”
“我怎么没事啊,都痛死了!”林烟道。
“一般人,挨我一拳,都站不稳。你刚才挨了我多少下?”雷云沾哼了一声,道。
“不知道,我都懵了!”林烟笑了笑,道。
黄天华道:“这人跟人打架,靠的就是谁比谁狠。一个人,有进攻意识,比一个只知道抱着脑袋让人打的人,要厉害得多!我以前被人围着,就只知道抱着头让人打。后来有一次,我冲上去就拼命,拖一个下水就拖一个,结果,我还没受什么伤,就把他们吓跑了。人呐,就是要够狠,别人才会怕你!”
林烟虽然不知道黄天华为什么要说这个,但还是接口道:“华哥,你打架很厉害吧?”
黄天华摇头道:“我不算什么的,毕竟没有当兵,也没学过功夫。要我跟你打,我是不干的。”
“那你怎么当上老大的?”林烟有些好奇。
黄天华本不想回答,可不知为何,还是说道:“我靠的是我大学管理系专业,和比较聪明的头脑。至于你说的老大,其实我也不算。我只是我们帮派下层的一个小头目而已。”
“小头目就这么牛啊!”林烟暗道,“那要是黑社会头头,那得多狂?”
黄天华笑道:“能打,未必当得了老大。就说我那帮派里面,最能打的,是老大的保镖。至于老大,从我加入以来,都只看到过他做生意,和警察政府打交道,和人吃饭应酬等等,至于他拖一把刀带头砍人,或者拿枪打爆别人的头,我倒是从没见过。这些危险的事情,还是当小弟的去做,当老大的,还是坐着拿钱好一点。”
“下层的拼命,中层的赚钱,上层的花钱。”郑均忽然道。
“说的对!”黄天华一拍手道,“阿郑,去拿酒进来!我要和林烟喝两杯。”
林烟忙道:“华哥,我现在痛得要死,还是下次吧!再说,我朋友还等着我呢!”
“你说钟云飞的女儿是吧!”黄天华一脸暧昧,笑道,“好小子,够厉害!钟云飞一直都是个死脾气,上次居然那么轻易就将你保出来,肯定是他女儿说的情!有时候,女人比男人更管用,这句话真他妈有理!你去吧!”
“那我就提前祝华哥你新年快乐了!”林烟假笑两声,又对郑均和雷云沾点点头。
“新年快乐!”黄天华笑道,“你最好在过年前去医院看看。”
“知道了!”林烟站起来,没事人一般带着自己衣服走了出去。
林烟一走,雷云沾也就再也忍不住,低声哎哟起来。
黄天华道:“怎么了?”
“我好像骨头断了!”雷云沾抽着冷气道,“快送我去医院!”
“骨头断了!那他怎么一点事都没有啊!”黄天华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你没事呢!阿郑。快打电话!”
林烟离开黄天华包间,并没有去钟晴那边,而是绕了一个弯子,先去洗手间洗了血,然后悄悄离开酒楼。
到了大街上,林烟才给钟晴发了个信息,说自己有事,先走了。
钟晴虽然回信息表示很不满,林烟也懒得去理会了。
林烟抖了抖手脚,只觉得原本的剧痛居然减轻了大半,只脸上肿块没有消,让路人纷纷侧目。
是的,林烟和雷云沾打了一架,雷云沾要去医院,林烟却似屁事都没有。
“金光保佑,但愿明天回老家之前脸上能消肿,不然这年就不好过了。”林烟自言自语,往家里走去。
回家后,林烟脱下手套,对着镜子,用冷帕子敷了一会儿脸,同时回忆着今天和雷云沾动手的每一个细节。
林烟如今身体条件是非常好的,比一般人体质要好得多,差的就是打架经验。
一个人,要有智慧,要有知识,同时,也要会打架,才能少吃亏。
林烟觉得自己智慧勉勉强强马马虎虎还过得去。知识嘛,没想过读大学深造,也就差了些。剩下的打架,以前倒是没怎么打过,那时候身子骨也差,娘娘腔似的。
那时也没想过要与人打架。
现在却是想法改变了,得会打,才不受人欺负!
“哼,我没你文凭高,可我比你能打,你要敢惹我,我就把你干趴下!”林烟流氓地对着镜子说道。
林烟觉得,讲理讲不通了,就得用拳头。雷云沾的话说得好啊,拳头大的就是天理!
拳头大的,说话才算数!
林烟这样觉得。
今天虽然被雷云沾打得很痛,可林烟心里却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他把雷云沾打得更痛!
这都是力量变强后带给自己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遇上今天这种情况,只能挨打,现在却是将他揍趴下!
痛一点又怎样,爽!
第二十七章不然打断你的腿
晚上,看了会儿电视,林烟有些无聊,便出门准备买点零食吃吃。刚下楼,走出去没多久,就发现好像有人在跟踪自己!
“警察?还是黑社会?”林烟心里一惊,不动声色地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了一大包零食,又转身回家。
一直回到家里,跟踪者都没有主动露面,林烟也不去将他揪出来,而是将门锁好,又把菜刀放在枕头边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不大的房间里安安静静,林烟把注意力全集中在门口。
一个小时后,门口都没一点动静,林烟将菜刀拿着,按耐不住,往楼下快步走去。
来到外面,林烟环顾四周,跟踪的人不见了。
“走了?”林烟将菜刀藏在外套里面,缩着头,四处转了一圈。
“算了,想必是我神经过敏!”林烟果断地再次回家。
当他将楼下大门一关,墙角阴暗处就走出一道影子,望了一眼林烟楼下大门,然后转身,似乎准备离开。
然后他就听到大门又被打开,传来林烟的声音:“喂,你是谁?”
这人回头,看着林烟一手伸在衣服里面,往这边走了过来。
借着路灯,林烟看清楚了他的模样。
“是你!”林烟皱眉,“你为什么要监视我?”
这人,正是郑均!
“下午的时候我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我们以前在医院里面见过!”郑均将头上的帽子摘下,对林烟笑道,“所以我有些好奇,就过来看看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林烟问道。
“我想知道,就能知道,又不是什么秘密。”郑均道。
“你有事?”林烟皱眉。
郑均摇摇头,道:“我就晚上闲着没事,出来看看!”
“我不管你跟苏烨有什么仇,我只是送他女儿去过医院,跟苏烨没什么关系,就这样,你们的瓜葛也与我无关。所以,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监视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林烟走到郑均身前,冷冷道。
“你倒是有混黑社会的潜质!”郑均眼皮跳了跳,道。
“不要以为我是开玩笑!”林烟冷笑。
“刘易被你杀了吧?”郑均忽然道。
林烟愣了一下,面露愤色,道:“我说了,刘易的失踪跟我没有一点关系,你不要胡说八道,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郑均的身手林烟见识过,不咋地,所以才敢这么说。至于郑均是跟着黄天华混的,他现在也不怕。
黄天华是黄天华,郑均是郑均,林烟大概也猜得出一些东西。
“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了!”郑均道。
“我也讨厌,同时,我也讨厌别人监视我!”林烟道,“我从来没有招惹过你,所以,你也不要来招惹我!”
“好吧,但我希望你不要把我的事情,告诉苏烨!”郑均道,“还有,苏烨的势力,不是你能想象的,黄天华根本不能跟他比,我奉劝你,不要跟他有过多瓜葛。”
“你这么关心我啊!”林烟笑了笑,道,“他很有势力?”
“你关心这个?”郑均面露几分笑意。
“我只是好奇,既然你说他势力比黄天华要大,那你还敢拿刀去捅他?”
郑均笑道,“你确定要知道我的事情?”
“还是算了。”林烟摇摇头,道,“你走吧,我不会告状的。告状对我没有什么好处。就算他因此给我一些钱,这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你既然明白这一点,我也就放心了!”郑均点点头,将帽子戴上,然后飞快离开。
“妈的,早知道你认出我,中午的时候就该跟你说清楚,害得现在吓老子一跳!”林烟暗骂了一句,带着菜刀,回了家。
“这苏烨看来也是黑白两道都在混啊!苏烨啊苏烨,你最好小心点,别被抓了或者破产,没了钱,苏晨的病怎么办啊!”林烟躺在床上,无心睡眠,再次回忆起苏晨那张清瘦的秀脸。
当他最终睡着之后,他身上开始有微弱的光华闪烁,在黑暗中很是显眼……
第二天,林烟惊讶地在镜子面前瞪着眼。镜子里面,林烟脸上肿痕明显消退了大半,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耶斯!”林烟大喜,同时惊讶于自己身体恢复力居然这么快,睡一觉就没事了。
揣了一些钱,林烟带着手机、手套和一背包——里面装的换洗衣服——将门锁好后,直奔汽车站!
回家过年。
林烟所在的莲花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不过因为离市里面较近,坐车只要一两个小时,林烟才能享受小学毕业后就到市里来读书的良好条件。
买了票,在车上等了半个小时,然后发车,驶向城乡公路。
两个多小时后,林烟就已经在家里坐着了。
今天林烟故意穿得很多,还围了毛巾在脖子上,田清荷忙着准备年货,倒是没注意到他脸上有伤痕。这让林烟放心不少。
林烟家里,除了父母,还有爷爷,至于奶奶,他还没出生,就死了。
林烟的爷爷,叫林源,快七十岁了,身子骨倒还是硬朗,常年一人独守老家,寂寞得不得了。因为三代单传,林烟可是他眼中的金宝贝,因此,林烟一回来,他就拉着林烟闲话家常,问他在学校成绩好不好啊,有没有喜欢的女娃啊,才几个月不见,就长这么高了啊……
林烟家房子,有十多年历史,因此显得很旧,也很过时,墙壁还是石头和青砖混杂砌成,不是现今的红砖瓷瓦。
大院子里,除了一单身中年男子以外,就他家房子最为陈旧。对此,林烟却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漏雨就行。
和爷爷闲聊了一会儿,林烟逃也似的跑掉了。
实在是太罗嗦了。
林烟随便走走地来到山间公路,无聊地踢着公路上的石头,然后打开手机的照相机,对着公路外面的梯田一阵猛拍!
“吼呀咿呀啦鲁湾那咿那呀,我亲爱的牛儿哟!”林烟哼着歌星周捷纶的《梯田》,只觉得眼前的梯田,就是那般美丽。呼吸着山间的清新空气,林烟甚至能够隐隐感应到天地灵气中那种特别的滋味,只觉得舒爽无比。
其实,这重重叠叠的梯田,对于农民来说,是没有那些平原上的田地来得方便的。
平原地带,收割可以靠机器,稻田引水灌溉也容易。可这种梯田,机器去不了,全靠人力。每到种谷时节,雨水多还好,可以挖渠引来水,若是干旱,那就热闹了。
为了水,打架争吵那是不稀奇的,拿镰刀锄头打得头破血流也是有的,甚至还有为了一点水源,半夜守在河边防止别人偷水改流道!
这些东西,林烟小时候经常看见,现在却是少见了。因为稍微年轻一点的,都到市里打工,不在家种田了。
因此,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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