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拉佩被车外的喧闹声吵醒,他透过车窗看了外面一眼。
不知不觉已经是黄昏时分,外面全都是房子,看上去就和塔伦的市中心差不多。
“已经到马内了?”拉佩睁着蒙眬的睡眼问道。
“没错,这里是马内的东郊。”安博尔·诺德也正看着窗外,神情看上去有些急切。
拉佩默然无语,仅仅是郊区,就和塔伦的市区差不多,马内的繁华确实不是吹的,两边的店铺让拉佩的眼睛都快看不过来了。
这里就是马内,既是首都,也是这个国家的中心。
不过拉佩表面上却没有显露出丝毫异常,此刻的他早已换成演员人格,从他脸上能够看出的只有缅怀和回忆的神情,好像他曾在这里住过很久,时隔多年又回来了一样。
“那是斯特罗斯餐厅,马内最好的餐厅之一,也是最大的餐厅。”安博尔·诺德突然指着远处的一幢房子说道。
安博尔·诺德指的是一幢七层的高楼,马内没有这样高的楼房,不只是因为建造的难度太大,把房子造得这么高,爬楼梯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听说过,那里的烤骆驼好像很有名,不过更有名的是顶楼的花厅。”拉佩的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
安博尔·诺德听到这番话,也露出类似的神情。
这下子安博尔·诺德彻底放心了,他提到斯特罗斯餐厅,也有一些试探的意味。
佛勒并不认识路,走这边是安博尔·诺德提议的,他也是无意间看到斯特罗斯餐厅,一时冲动提起这件事,这一切都很偶然,拉佩怎么可能事先有所准备?
再说,斯特罗斯餐厅并不是很大,而且绝对算不上是最好的餐厅,顶多就是新奇,因为店里有很多异国风味,唯一吸引人的就是顶楼的花厅,那里有肚皮舞表演,如果看中某个舞娘,底下两层就是旅店,有的是空房间。
“你来过?”经过了一天的旅行,安博尔·诺德自觉和拉佩已经拉近关系,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客套。
“没有。”拉佩摇了摇头,道:“当初我来马内的时候,年纪还小,那里面是不让未成年人进去的。我听别人说起过,却一直没机会进去看看。”说着,拉佩露出遗憾的表情。
这些当然是比格·威尔告诉拉佩的,现在是冬天,黄昏时分,天已经很暗了,所以这只鬼魂跑了出来。
“过两天我请你。”安博尔·诺德顺口说道。
拉佩摆了摆手,道:“等其他人到了之后再说吧!这两天我很忙。”
拉佩不想再提这个话题,连忙问道:“我们要去红枫大街,您呢?”
“海德勒大街五百三十六号。”安博尔·诺德说出他家的地址。
“我可不熟。”佛勒喊道。昨天一直是拉佩在指路,今天是安博尔·诺德负责这件事,之前没进城还好,现在就不行了,几乎每过一个十字路口,他都得问上一问,他已经烦了。
“好吧,换我来,我对那里还是有点印象,我记得海德勒大街有一幢四层楼的红色砖房。”拉佩再一次显示他对马内的熟悉。
“没错,我家离那幢红房子只有两个街区。”安博尔·诺德愈发没有怀疑。
那幢红房子可不是什么有名的地方,只不过是一幢普通公寓,之所以会被人记住,是因为它太显眼。
拉佩和安博尔·诺德正在说话,突然有人敲了敲车厢。
拉佩拉开车门后,看到一个警察正站在那里,这个警察板着脸,很漠然地看着他。
“怎么回事?”拉佩皱起了眉头。
“这算什么东西?马车吗?”那个警察用警棍敲了敲那皮质的车厢,说道:“不是什么车都可以进城的。”
“你这个有眼无珠的东西!怎么能够理解这辆马车的内涵?”拉佩破口大骂。
拉佩并不是故意找事,此刻他扮演的是一个秘密警察头目,就算只是一个小头目,也不是警察能够招惹的,他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
“没必要和他多啰唆。”佛勒摆了摆手。
也不知道佛勒做了什么,前面那匹马突然发出一阵嘎嘎吱吱的声音,紧接着外面的皮肤渐渐消失,露出里面的一堆东西,有的像骨骼,有的像筋腱,不过更多是杠杆、齿轮之类的。
那个警察瞪大眼睛,旁边来来往往的马车里面也伸出一张张好奇的脸,这下子再也没人觉得这辆马车寒縿了。
“恕在下冒昧,这……这是在下的职责所在……在下……”那个警察连退了几步。
“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他吧!他说得没错,马内确实有这样的规矩。”安博尔·诺德在一旁劝道,毕竟他也是警察系统的,不过他也不能让拉佩太没面子。
安博尔·诺德伸出头,朝着那个警察骂道:“以后多长眼睛,也多动一动脑子!”
“是、是、是。”那个警察连连鞠躬,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帮他说话的老头也是大人物。
拉佩瞪了那个警察一眼,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驾着马车往前而去。
因为那匹马诡异的模样,这一路上再也没有警察跑过来找麻烦,半个小时后,拉佩送走安博尔·诺德,然后驾着马车来到红枫大道七十九号。
这条大道同样也在郊区。
“真没想到,这里居然是郊区。”拉佩惊诧地看着四周。
塔伦的郊区住的全都是穷人,在拉佩的记忆中,郊区的印象就是房子挤在一起,街道狭窄、小巷幽深,地上到处是垃圾,而且路面湿滑,还有很多水塘。
可眼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一条宽敞笔直的大路,两边是成排的别墅,式样都不相同,别墅周围都有花园和草坪。
现在是黄昏时分,每一幢别墅的窗口全都透出灯光,马内人好像很不在乎钱,所有房间都有灯光射出来,但很多房间里面应该是没人的。
“乡巴佬,这有什么好惊奇的?”比格·威尔在一旁讪笑道:“这里是首都,国王住在这里,历任国王都有给自己另外建一座王宫的癖好,新的王宫一般都建造在郊外,而每一座王宫都会成为新的城市中心。”
“原来是这样。”拉佩总算明白了,突然又问道:“这里怎么一棵红枫也看不到?”
“我怎么知道?”比格·威尔耸了耸肩膀。
就在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管家打扮的人从里面出来,这个人长着一张圆脸,个子不高,身材瘦小,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抹了发油,看上去埕亮,因为在屋子里面干活,他的身上只穿了一件小牛皮背心。
“老爷,您总算来了。”费德里克迎了上来,他和别的扒手不一样,他不叫老板,而是叫老爷,因为他的身份是管家兼仆人。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红枫大道吗?”拉佩问道。
“我不知道,老爷。”费德里克连忙回答,紧接着又说道:“回头我会打听一下。”
拉佩没有阻止,他并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刻意刁难,只是想尽可能了解这里的情况。
当初在塔伦的时候,拉佩对街道的熟悉曾经帮了他不少忙。
“我的实验室在哪里?”佛勒一把拉住费德里克。
“在地下室,那里原本有一间藏宝库,外面是青条石,中间是一层铁板,里面是混凝土,非常结实。”费德里克对佛勒绝对小心,他早就听吉雅说过佛勒的恐怖。
“马马虎虎吧。”佛勒倒也不急着去看那间地下室,因为实验器材和材料至少要两天之后才能到,他现在就算想布置实验室也做不到。
“有马车吗?”拉佩这两天肯定要出去,他的那辆马车是赶路用的,在城里就太显眼了,所以他需要一辆低调点的马车。
“有,我已经租了一辆马车,不过还没拿回来,因为我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式样?”费德里克为了当好一个管家,花了很多时间学习。
做个管家不容易,既要考虑到主人的需要,也要兼顾主人的喜好,费德里克猜到拉佩需要马车,但是具体的式样和装饰的细节要由拉佩来决定。
“很不错。”拉佩夸奖道。
拉佩在院子里面转了起来,这里就是他今后的家。
院子很大,这幢别墅原来的主人没怎么打理,地上只是普通的杂草皮,那些草有高有低,种类也不一样,一簇簇地乱长着。院子后面是一条小河,宽大概有三尺左右,河边芦苇丛生,另外三面竖着高高的铁栅栏,对于真正的强者来说,这些栅栏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就算是拉佩也能一跃而过,它们更多是象征意义,证明这是属于私人的地盘。
“我不喜欢这里,还是原来的老巢更好,至少隐蔽得多。”拉佩低声自语,站在这里,他有种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觉。
“去找个擅长建造玻璃暖棚的人,我要搭一座超大规模的玻璃暖棚,要把整幢房子罩起来,里面种上各种植物。”拉佩吩咐道。
“我明白了。”费德里克连忙应道。
“在马内,哪里可以买到狗?”拉佩又问道。
“买狗?”费德里克迟疑了半晌,最后道:“我去问一问。”
拉佩倒没感到失望,毕竟费德里克只比他早来这里几天,对这里同样不熟。
“你买狗干什么?”佛勒很奇怪地问道。
“我怕有人会找我的麻烦,我可没钱养一群保镖,所以只能用狗代替。”拉佩道。
拉佩说这番话半真半假,他就算有钱也不想养保镖,因为他有太多秘密,汉德和那些小扒手倒是可以信任,但是他们的实力不够,所以拉佩只能用狗来代替。
狗可以信赖,也不会泄漏秘密,嗅觉和听觉也远比人强,而且尽忠职守,让它们值个夜班什么的,它们绝对不会反对,也不会偷懒。
当然狗也有缺点,譬如一块肉排就能把它们引开,弄出点声响就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还有一些药剂也会对它们产生影响。当初拉佩就是用一种药剂,让马文家那条叫罗宾的狗变得狂暴,以至于被关起来。
好在,这些全都有办法防备,拉佩自己就是这方面的行家。
马内的东郊有一座市场,这是一座很大的市场,占据了半个街区,被一圈篱笆围拢着,正面是一道十尺宽的铁栅栏门,足够让两辆马车并排进出。
远远地就可以听到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有各式各样的鸟叫声,还有犬吠声。
这里出售的全都是宠物,因为不景气,很多人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不用说饲养宠物,所以大部分店铺没什么生意,店铺老板全都三三两两地坐着聊天。
中午时分,一辆马车停在路口。
那是一辆等级不低的马车,外表看上去很简洁,没什么装饰,但是油漆得如同镜面一样,可以清晰地照出人影,底座、扶栏、车灯、门把手这类地方全都是镀金的。
这时,门口附近的店老板们全都围拢上去。
车门开了,只见一个少年从车上下来,他穿着黑色礼服,带着宽边的礼帽,下半身是贴身紧绷的白色长裤,脚上踩着一双小牛皮的高筒马靴。
“这位少爷,您想要些什么?”
“您看看我这只鹦鹉怎么样?刚刚从皮尔斯托运来的。”
“我这只蓝山雀才是好东西,它的叫声可好听了。”
“我这里有一只紫火云燕,这可是魔性生物,飞行速度超过两百公里。”
那些店老板立刻凑上去,拼命推销手中的货色,还有人在推销自己,想让少年雇佣他们作向导。
那个少年当然是拉佩,上午他去买衣服,这身衣服就是刚配的。
拉佩从口袋里面掏出手帕捂住鼻子,一副不想搭理任何人的样子,他的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贵族味道。
拉佩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贵族子弟,他对这类地方了如指掌。
塔伦也有类似的市场,这种拼命拉客的店家一间都不能信任,真正生意好的店家靠的是口碑,靠圈子里面的人推荐,所以这类店家不愁生意,用不着如此巴结。
至于那些想要充当向导的人就更不可信,这些人只会带你去最差的店铺,用很高的价钱买下很烂的东西,等到你走之后,他们就和店家对半分钱。
顺着犬吠的声音,拉佩朝着买狗的区域走去。
“您要买狗?我带您去一家,他那里的狗是最好的。”
“您要猛犬,还是要听话的小狗?有一家店铺,狗的种类最多,您可以随便挑选。”
“这里有几家店铺很会宰人,如果您雇佣我,我绝对能够让您避免损失。”
那些拼命推销自己的人仍旧紧紧跟随着拉佩。
就在这时,迎面又来了一群人,这一次来的人全都是卖狗的,早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和刚才门口的那些店主一样,这些人也拼命夸赞自己的狗好。
拉佩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这才说道:“我要一批狗,种类我不在乎,只要求好养、温顺、安静,最好再跑得快一些。”
拉佩并不需要猛犬,因为他不指望狗帮他战斗,如果他都对付不了敌人,狗上去也没用。
“我那里有一批灵缇犬,样子可漂亮了,非常温顺,从来不叫唤。”
“我也推荐灵缇,我那里也有,它们跑得最快。”
“我手里的灵缇才是最快的,它们是黑王子的后裔,黑王子是有史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条狗。”
“黑王子没有酋长快,酋长赢得过六十四场胜利,黑王子只不过才五十二场。”
这时,两个卖狗的人吵了起来。
越来越多卖狗的人聚拢过来,有的人手里还抱着狗。
拉佩原本并不知道灵缇犬长什么样子,现在知道了,那优美的线条确实让拉佩喜欢。
灵缇犬绝对是一种擅长奔跑的狗,后腿长而有力,肩膀宽阔,腰肢却很细,微微弯曲的脊背就像一把绷紧的弓,它们的毛很短,薄薄的一层皮肤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块块凸起的肌肉。
“很不错。”拉佩点了点头,道:“你们手上有多少这样的狗,全都牵过来让我看看。”
那些卖狗的人一下子全都散开,过了片刻,他们或是牵着三五条狗,或是带着一群人,赶着一群狗跑回来。
转眼间,这里被挤得满满的,里圈全都是狗,外圈全都是人。
这种狗果然非常温顺,既没有乱叫,也没有乱跑,甚至没有显露出慌乱的神情,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
拉佩看了起来,他是个外行,所以挑选狗的标准就是看它们是否漂亮。
先挑毛色,拉佩只要金色,这下子就淘汰大半,接着把外形有缺陷、体型太大或者太小,又或是太老的狗全都剔除。
这种挑选方式的效率极高,转眼的工夫拉佩就挑好二十几条狗。
拉佩也没问价钱,反正费德里克是不会让这些人占便宜的。
看到拉佩已经买好东西,原本围拢着他的那些人全都散去,就连那几个自我推销的人也失望地回到门口。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跑了过来。
“您好像对狗一点都不了解,您的仆人显然也不懂狗,你们肯定不知道怎么照料这些小东西吧?您可以雇我,我可以帮您照料它们,我很擅长饲养宠物,还可以帮您训练它们。”
拉佩看着这个女孩,女孩肯定比拉佩小,十三、四岁的样子,人很痩,身上穿的裙子又脏又破,应该是穷人,但是她的身上却有着一种特殊的气质,那绝对不是穷人家的女孩能够拥有的。
除此之外,拉佩也注意到女孩的眼神闪烁不定,不时朝着四周偷眼观瞧,似乎在害怕什么,又像在躲避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拉佩问道。
“妮娜·艾格美迪,你可以叫我娜娜。”妮娜眨着眼睛,装出一副可爱的模样看着拉佩。
拉佩可不吃这一套,他笑了笑,然后拒绝道:“好吧,妮娜……我不需要仆人,也不需要别人帮我养狗。”
“我可以帮您做任何事,求您了,只要给我一个睡觉的地方,能让我填饱肚子就行。我能写会算,可以说六国语言……”妮娜愈发靠近拉佩,还拼命将胳膊夹紧,想要挤出一些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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