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湖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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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湖时代-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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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走着,不知怎么的,身边的人群,忽然避开了他,方圆三丈之内,瞬间变成了空旷之地,没有人敢靠近他三丈之内。

    “高手,你是剑客!”不知何时,独孤轻风三丈之外,多了一个背负着巨刀的青年。

    此人,年纪与独孤轻风相仿,可他的面容看起来,有几分沧桑与铁血、冷酷。

    独孤轻风闻声看去,顿时知道,为何四周的人跟他拉开了距离。

    因为,正是这个背负巨刀的青年,散发出一股强大的内力,用内力逼得众人渐渐远离此地。

    “阁下这是何意!”独孤轻风皱眉,出来散心,也被人缠上,这都是什么世道。

    莫不是,出来走两步,都有危险不成。

    “剑鞘古朴,花纹沧桑,弥漫着岁月的气息,这把剑,一定是一把宝剑,你,也一定是个用剑高手,剑术一定非常厉害。”

    背负巨刀的青年,盯着独孤轻风腰间悬挂着的血剑,脸上的神色,渐渐变得疯狂、好战起来:“与我比一场!”

    他的话,非常霸道,好似根本不在意,独孤轻风是否会拒绝一样。

    独孤轻风脸色渐渐阴沉了下去,莫名其妙被人盯上,这可不是好兆头。

    更何况,这里是顺王府,他的身份极为敏感,能不暴露,自然不想暴露。

    而且他知道,一旦与人比试,一定会泄露身份。

    这个用刀的青年,一看就知道是个高手,且还是一个疯狂的人,不是三招两式可以打发的那种。

    更何况,自己为毛要与他比试?

    “有毛病!”独孤轻风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不想与此人有过多的纠纷。

    “暂住。”

    背负着巨刀的青年低吼,身影一闪,瞬间出现在独孤轻风身前,拦住了独孤轻风的去路:“你还没有与我比试,不可以离开。”

    “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为何要与你比试?真是莫名其妙。”独孤轻风冷冷道。

    “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剑客,是强者,所以我要与你比试。”背负巨刀的青年冷冷道。

    独孤轻风皱着眉头,一脸铁青看着对方:“你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就因为他是剑客,他是强者,所以对方就要找他比试?

    麻痹,不会是武痴吧?

    江湖上曾有一种传闻,说,有一些练武之人,嗜武成痴。

    就是所谓的武痴。

    这种人,或许智商有问题,人品有问题。

    甚至,有可能嗜血而冷酷,可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战,遇到高手就想比试,切磋武功。

    “你是武痴?”想到这里,独孤轻风再次打量背负巨刀青年时,眼神多了几分凝重。

    “武痴?你也可以这样称呼我!”背负巨刀青年的眼神愣了一下,下一刻却露出好战之色:“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狂刀,狂刀,欧阳无敌!”

    “狂刀?欧阳无敌!”独孤轻风轻声呢喃了一声,然后脸色越发凝重看着对方。

    他没有听说过此人,因为江湖太大了,天骄辈出,没有听说自然很正常。

    对方毕竟不是老一辈人物,名声已经摆在江湖上,众人皆知。

    可对方敢用狂刀这个绰号来形容自己,可见对自身的刀法,很是自信。

    因为,江湖就是一个奇特的地方,在江湖上,绰号往往跟自身的武功有关。

    绰号叫的越简单,越直白,那么,这个人的厉害之处,就在绰号上。

    就跟鬼医、拳王一样。

    鬼医是他师傅,师傅最厉害的是医术。

    拳王最厉害的是拳法。

    而鬼医跟拳王,都只是江湖绰号,并非真人名讳。

    欧阳无敌冷冷道:“来吧,跟我比一场,否则,我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跟我比试为此。”

    “没兴趣。”独孤轻风摇了摇头,他现在武功还没彻底恢复到巅峰状态,就算仗着血剑,估计也难赢对方。

    哪怕动用《天魔淬体自残大法》,也只能与对方打个平手。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与对方切磋,浪费时间。

    “没兴趣,呵呵!”欧阳无敌哼了一声,反手抽出后背的巨刀,随手一挥,脚下的青石板,顿时被刀气割开了三丈之长,“我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总之,这一战,注定不可避免,我狂刀说出的话,一言九鼎。”

    “我要是不与你比试,你能拿我怎样?”独孤轻风不屑一笑,施展轻功,身影诡异的消失在原地。

    “想跑,没门。”欧阳无敌哼声,追了上去。

 第十四章 老李的恩情

    在漪齐倾尽全力寻找独孤轻风的踪迹时,却不知道,独孤轻风已经坐着马车,光明正大的从西城门离开了,且,他的人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离开大怡城百里之后,明伟把独孤轻风从马车上放下来。

    毕竟,演戏也要做足,虽然他不怕漪齐,可能不惹漪齐,最好不要惹,免得为大公子寻找麻烦。

    所以,他要在这里与独孤轻风分道扬镳,然后去一趟顺王府。

    骨庄所处的地域,非常古怪,处在顺王府与怡国公府中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地带。

    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是明伟,也不想涉足这个地方。

    “多谢!”下了马车,独孤轻风对明伟抱拳道谢:“来日阁下要是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到骨庄找我,我独孤轻风别的可能不行,可论医术,这个世上能比我强的人,并不多。”

    “那就先谢了。”独孤轻风这番话,对明伟而言,却是最大的好处。

    医国公府虽然是世代行医,可医术传承到这一代,在医术上的造诣,却远远不如鬼医前辈。

    独孤轻风作为鬼医前辈的徒弟,就算目前不可能传承全部的衣钵,可至少,他的医术,也是高深莫测。

    不然,不可能从绝天峰掉下来,还能活着。

    独孤轻风认准骨庄的方向,瞬间从明伟眼前消失。

    三个时辰后,已经是旁晚时刻。

    独孤轻风登临上骨庄,在余晖照耀下,朝着骨庄大门走去。

    “少主。”

    骨庄的人,早就收到了夜影送来的消息,得知独孤轻风还活着。

    “老陶、老戏!”独孤轻风脸上露出激动,冲了过去,与两人来了一个拥抱。

    这段时间,他真的有些想老戏、老陶了。

    “公子!”玥迩等一众女子,也从山庄内出来了,看到果真是独孤轻风,清秀的脸庞上,都浮现了泪水。

    从老李的尸体被送回到骨庄那一刻开始,整个骨庄,就好似笼罩在死亡阴影之中,每一天都过得无比黑暗。

    仿佛,自己的人生,就这样了。

    看不到有光明。

    可自从收到夜影送来的消息时,整个骨庄的人,都活过来了。

    愁云惨淡的骨庄,因为独孤轻风还活着的消息,没有沉寂在悲伤绝望之中。

    因为,独孤轻风就是他们的主心骨,只要独孤轻风还活着,他们就不会迷失方向。

    “玥迩!”独孤轻风看到众人时,眼里也浮现泪光,很是感动。

    骨庄就是他的家,如今回到家里,看到熟悉的人,关心他的人,他自然感到心暖。

    “公子,玥迩以为你真的回不来了,呜呜!”玥迩低声哭泣了起来。

    她们姐妹们的命,是独孤轻风救的,不仅如此,独孤轻风并没有瞧不起她们不是完璧之身,还收留了他们,让老戏、老陶传授武功,让她们可以自力更生,在江湖上立足。

    对于独孤轻风,她们打心底里感激,希望他平安无事。

    “公子,快进来吧!”

    “公子,你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还有绝天峰论武的事情,一定很精彩吧!”

    众女们,七嘴八舌,拉着独孤轻风往庄内走去,问来问去,对外面的江湖无比好奇。

    跟众女聊了许久后,他把众人打发,只留下老戏、老陶两人。

    “老李的尸体,葬在哪里!”

    大厅内,独孤轻风脸色有些铁青,一想起老李的死,他的心,就像是被撕裂了一样,感到无比悲恸。

    老李,是为了救他而死,这份恩情,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报答了。

    因为,老李死了!

    老戏、老陶跟老李,是近乎在同一时间跟随老庄主,所以三人交情非常深厚。

    老李的死,他们也感到很悲伤,可是,他们相信,少主一定会替老李报仇雪恨。

    “在后山顶上,老李生前曾交代过,如果他不幸陨落,一定要把他葬在山顶上,这样,就算他死了,他也可以会当凌绝顶,俯瞰江湖潮起潮落,恩恩怨怨。”老戏沉声道。

    安葬老李时,两人伤心了好久,每天都到坟前大醉一场。

    才不到半年,老庄主去世了。

    如今,老李也走了。

    特别是老李走的时候,得知少主也遇难了消息,他们更是悲恸无比,感觉天都塌了一样,这辈子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我去祭拜一下。”独孤轻风叹了叹气,老李对他的大恩,没齿难忘。

    他拎着一坛酒,来到后山顶上,看到了老李的坟墓。

    这是一座崭新的坟墓,独孤轻风拎着酒坛,来到了墓碑前。

    “老李,我独孤轻风欠你一条命,此生已经没有办法还你了,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他扒开酒坛塞,自己灌了一口后,倒洒了一片在墓碑前,相当于敬酒给老李。

    看着墓碑,他好似看到了老李的真容,回忆起了往日相处的点点滴滴。

    虽然两人相识的时间不长,可是,老李确实是一个遵守诺言的江湖男儿。

    师傅交代他,让他保护好自己。

    老李没有食言,致死都没有违背师傅的遗言,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老李都不曾有过后悔。

    所以,独孤轻风欠老李的。

    “你放心,当日想杀我的人,一个都跑不掉,李乐、陈巨光,我会让他们活着比死还要痛苦。”

    哐啷,酒坛被他一手捏碎,想起绝天峰论武的事情,他心里就像是有火在燃烧,不可扑灭。

    陈巨光、李乐、慈悼老秃驴。

    如今,慈悼老秃驴已经死了,他没必要跟一个死人计较。

    可是,陈巨光跟李乐还活着,想到这两人,他就很痒痒的,满肚子怨恨。

    翌日,独孤轻风从后山顶回去后,召集了山庄内所有人。

    “公子,你要去边疆?”

    大厅内,众人听了独孤轻风的话后,知道他想去边疆救人,顿时心里慌张,想要劝解独孤轻风。

    特别是玥迩她们,根本不希望独孤轻风再去冒险。

    “少主,你想去找他们,替老李报仇?顺便救你的朋友?”

    老戏、老陶两人,没有想过劝解独孤轻风,因为,老庄主曾交代,不论独孤轻风做什么,他们都不得干涉。

    “不错,你们待在山庄内,哪里都不要去,等我回来。”独孤轻风沉声道。

    “少主,此行去边疆凶险无比,还望你多小心。”老陶沉声道。

    “少主,这是拳王,当日亲自命人送回来的,你要去边疆,没有兵器护身,我们不放心,带上血剑,多几分保障。”老戏找来了拳王送回的血剑,然后递给独孤轻风。

    “拳王命人送回来的?”独孤轻风看着血剑,眼神一阵凝重。

    “是的,拳王的徒弟说,血剑,是你的佩剑,更是老庄主的佩剑,当今天下,只有骨庄才配有资格拥有。”老戏面色凝重道。

 第十六章 烽火连山

    对独孤轻风而言,此时不是惹是生非的时候,与武痴狂刀切磋,肯定会引起大动静,引来顺王府的人注意。

    顺王府统御这座城池,在这里,稍微有一点大动静,都会引起他们注意。

    更何况,自己身份敏感,暴露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并非独孤轻风怕欧阳无敌,而是觉得比试,对他此时的处境不好。

    独孤轻风的轻功极为了得,且收敛了全身气息后,他往人群中钻去,很快就摆脱了欧阳无敌,悄然无声返回到客栈内。

    “混账!”

    追寻不到独孤轻风的下落,欧阳无敌极为气愤恼怒,他嗜武成痴,想成为刀中之霸,所以才行走江湖,欲与天下高手切磋,磨砺自身。

    独孤轻风腰间悬挂的佩剑,一看就知道是把不可多得的宝剑。

    能拥有这种宝剑的人,绝非一般人,所以他认定,独孤轻风是个用剑高手,一个强大的剑客。

    特别是从他眼皮底下悄然无声遁走,更显得独孤轻风的不凡之处。

    “此人是个高手,我一定要与他比试,我要成为江湖上,第一刀客,超越天刀!”欧阳无敌低沉道。

    他眼里闪烁着疯狂与好战。

    “你逃不掉的,只要你还在这个江湖上,我狂刀,一定会找到你。”欧阳无敌冷冷道。

    他绰号狂刀,寓意就是,他不仅嗜武成痴,更是用刀高手。

    一夜有惊无险的过去了,翌日,天微微亮,独孤轻风就离开客栈。

    因为昨晚的变故,所以独孤轻风知道不能再这样大摇大摆行走在城中了,他买来了斗笠,同时用纱布包裹着血剑,背负在身后,牵着马低调而神秘的离开了大顺城。

    这一次,他没有惊动任何人,更没有引起顺王府的注意。

    边疆之地,距离大顺城,足足有将近两万里远,往下的路程,独孤轻风策马狂奔,白天赶路,夜晚休息,露宿野外,过得逍遥而自在。

    不过,他却没有荒废练武,一直在赶路中,思考着如何变得更强,在追求武学的更高境界。

    内力,是他目前最大的瓶颈。

    功力的积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武学意境,可以一朝顿悟,可功力不行,必须依靠修炼来积累。

    练武之人都知道一个常识,同为先天后期,可是,为何往往都是老辈人物,更胜年轻一辈一筹。

    因为,就算境界突破不了,可功力的积累,精纯程度,却不是一个刚踏入这个境界的人可媲美。

    这是功力的淬炼,蜕变过程。

    练武,不仅要在意境上得到升华,顿悟。

    同样,也要在功力上,得到蜕变,炉火纯青。

    否则,就不会有同在一个境界上,有强有弱之分了。

    “天魔宗的武学,的确更胜师傅传我的《鬼剑术》,不过这也是因为《鬼剑术》讲究诡谲,追求速度的原因。”

    “《天魔淬体》,虽然厉害,可我目前只有前面两层心法,没有最后两层的心法,就算有全套的剑术,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看来还是必须想个办法,去天魔宗弄到完完整整的心法才行。”

    “《鬼剑术》,只能当做出其不备所用,我想要变强,还需要靠天魔宗的武学。”

    骑在马匹上,独孤轻风日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擅长用剑,剑术才是他最大的依仗。

    可是,师傅传给他的《鬼剑术》,虽然厉害,可比起天魔宗的《天魔淬体》,却差了一大截,只能当做出其不备所用。

    因为,《天魔淬体》,是一个门派经历无数岁月,无数练武奇才融汇总结练武心得,才创造出来的一门剑术功法。

    而《鬼剑术》不一样,是师傅一人所创,在武学造诣积累上,自然比不上一群练武奇才所创的《天魔淬体》。

    更何况,师傅擅长的是医术,剑术这个领域,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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