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不知怎么的,身边的人群,忽然避开了他,方圆三丈之内,瞬间变成了空旷之地,没有人敢靠近他三丈之内。
“高手,你是剑客!”不知何时,独孤轻风三丈之外,多了一个背负着巨刀的青年。
此人,年纪与独孤轻风相仿,可他的面容看起来,有几分沧桑与铁血、冷酷。
独孤轻风闻声看去,顿时知道,为何四周的人跟他拉开了距离。
因为,正是这个背负巨刀的青年,散发出一股强大的内力,用内力逼得众人渐渐远离此地。
“阁下这是何意!”独孤轻风皱眉,出来散心,也被人缠上,这都是什么世道。
莫不是,出来走两步,都有危险不成。
“剑鞘古朴,花纹沧桑,弥漫着岁月的气息,这把剑,一定是一把宝剑,你,也一定是个用剑高手,剑术一定非常厉害。”
背负巨刀的青年,盯着独孤轻风腰间悬挂着的血剑,脸上的神色,渐渐变得疯狂、好战起来:“与我比一场!”
他的话,非常霸道,好似根本不在意,独孤轻风是否会拒绝一样。
独孤轻风脸色渐渐阴沉了下去,莫名其妙被人盯上,这可不是好兆头。
更何况,这里是顺王府,他的身份极为敏感,能不暴露,自然不想暴露。
而且他知道,一旦与人比试,一定会泄露身份。
这个用刀的青年,一看就知道是个高手,且还是一个疯狂的人,不是三招两式可以打发的那种。
更何况,自己为毛要与他比试?
“有毛病!”独孤轻风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不想与此人有过多的纠纷。
“暂住。”
背负着巨刀的青年低吼,身影一闪,瞬间出现在独孤轻风身前,拦住了独孤轻风的去路:“你还没有与我比试,不可以离开。”
“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为何要与你比试?真是莫名其妙。”独孤轻风冷冷道。
“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剑客,是强者,所以我要与你比试。”背负巨刀的青年冷冷道。
独孤轻风皱着眉头,一脸铁青看着对方:“你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就因为他是剑客,他是强者,所以对方就要找他比试?
麻痹,不会是武痴吧?
江湖上曾有一种传闻,说,有一些练武之人,嗜武成痴。
就是所谓的武痴。
这种人,或许智商有问题,人品有问题。
甚至,有可能嗜血而冷酷,可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战,遇到高手就想比试,切磋武功。
“你是武痴?”想到这里,独孤轻风再次打量背负巨刀青年时,眼神多了几分凝重。
“武痴?你也可以这样称呼我!”背负巨刀青年的眼神愣了一下,下一刻却露出好战之色:“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狂刀,狂刀,欧阳无敌!”
“狂刀?欧阳无敌!”独孤轻风轻声呢喃了一声,然后脸色越发凝重看着对方。
他没有听说过此人,因为江湖太大了,天骄辈出,没有听说自然很正常。
对方毕竟不是老一辈人物,名声已经摆在江湖上,众人皆知。
可对方敢用狂刀这个绰号来形容自己,可见对自身的刀法,很是自信。
因为,江湖就是一个奇特的地方,在江湖上,绰号往往跟自身的武功有关。
绰号叫的越简单,越直白,那么,这个人的厉害之处,就在绰号上。
就跟鬼医、拳王一样。
鬼医是他师傅,师傅最厉害的是医术。
拳王最厉害的是拳法。
而鬼医跟拳王,都只是江湖绰号,并非真人名讳。
欧阳无敌冷冷道:“来吧,跟我比一场,否则,我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跟我比试为此。”
“没兴趣。”独孤轻风摇了摇头,他现在武功还没彻底恢复到巅峰状态,就算仗着血剑,估计也难赢对方。
哪怕动用《天魔淬体自残大法》,也只能与对方打个平手。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与对方切磋,浪费时间。
“没兴趣,呵呵!”欧阳无敌哼了一声,反手抽出后背的巨刀,随手一挥,脚下的青石板,顿时被刀气割开了三丈之长,“我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总之,这一战,注定不可避免,我狂刀说出的话,一言九鼎。”
“我要是不与你比试,你能拿我怎样?”独孤轻风不屑一笑,施展轻功,身影诡异的消失在原地。
“想跑,没门。”欧阳无敌哼声,追了上去。
第十四章 老李的恩情
在漪齐倾尽全力寻找独孤轻风的踪迹时,却不知道,独孤轻风已经坐着马车,光明正大的从西城门离开了,且,他的人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离开大怡城百里之后,明伟把独孤轻风从马车上放下来。
毕竟,演戏也要做足,虽然他不怕漪齐,可能不惹漪齐,最好不要惹,免得为大公子寻找麻烦。
所以,他要在这里与独孤轻风分道扬镳,然后去一趟顺王府。
骨庄所处的地域,非常古怪,处在顺王府与怡国公府中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地带。
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是明伟,也不想涉足这个地方。
“多谢!”下了马车,独孤轻风对明伟抱拳道谢:“来日阁下要是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到骨庄找我,我独孤轻风别的可能不行,可论医术,这个世上能比我强的人,并不多。”
“那就先谢了。”独孤轻风这番话,对明伟而言,却是最大的好处。
医国公府虽然是世代行医,可医术传承到这一代,在医术上的造诣,却远远不如鬼医前辈。
独孤轻风作为鬼医前辈的徒弟,就算目前不可能传承全部的衣钵,可至少,他的医术,也是高深莫测。
不然,不可能从绝天峰掉下来,还能活着。
独孤轻风认准骨庄的方向,瞬间从明伟眼前消失。
三个时辰后,已经是旁晚时刻。
独孤轻风登临上骨庄,在余晖照耀下,朝着骨庄大门走去。
“少主。”
骨庄的人,早就收到了夜影送来的消息,得知独孤轻风还活着。
“老陶、老戏!”独孤轻风脸上露出激动,冲了过去,与两人来了一个拥抱。
这段时间,他真的有些想老戏、老陶了。
“公子!”玥迩等一众女子,也从山庄内出来了,看到果真是独孤轻风,清秀的脸庞上,都浮现了泪水。
从老李的尸体被送回到骨庄那一刻开始,整个骨庄,就好似笼罩在死亡阴影之中,每一天都过得无比黑暗。
仿佛,自己的人生,就这样了。
看不到有光明。
可自从收到夜影送来的消息时,整个骨庄的人,都活过来了。
愁云惨淡的骨庄,因为独孤轻风还活着的消息,没有沉寂在悲伤绝望之中。
因为,独孤轻风就是他们的主心骨,只要独孤轻风还活着,他们就不会迷失方向。
“玥迩!”独孤轻风看到众人时,眼里也浮现泪光,很是感动。
骨庄就是他的家,如今回到家里,看到熟悉的人,关心他的人,他自然感到心暖。
“公子,玥迩以为你真的回不来了,呜呜!”玥迩低声哭泣了起来。
她们姐妹们的命,是独孤轻风救的,不仅如此,独孤轻风并没有瞧不起她们不是完璧之身,还收留了他们,让老戏、老陶传授武功,让她们可以自力更生,在江湖上立足。
对于独孤轻风,她们打心底里感激,希望他平安无事。
“公子,快进来吧!”
“公子,你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还有绝天峰论武的事情,一定很精彩吧!”
众女们,七嘴八舌,拉着独孤轻风往庄内走去,问来问去,对外面的江湖无比好奇。
跟众女聊了许久后,他把众人打发,只留下老戏、老陶两人。
“老李的尸体,葬在哪里!”
大厅内,独孤轻风脸色有些铁青,一想起老李的死,他的心,就像是被撕裂了一样,感到无比悲恸。
老李,是为了救他而死,这份恩情,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报答了。
因为,老李死了!
老戏、老陶跟老李,是近乎在同一时间跟随老庄主,所以三人交情非常深厚。
老李的死,他们也感到很悲伤,可是,他们相信,少主一定会替老李报仇雪恨。
“在后山顶上,老李生前曾交代过,如果他不幸陨落,一定要把他葬在山顶上,这样,就算他死了,他也可以会当凌绝顶,俯瞰江湖潮起潮落,恩恩怨怨。”老戏沉声道。
安葬老李时,两人伤心了好久,每天都到坟前大醉一场。
才不到半年,老庄主去世了。
如今,老李也走了。
特别是老李走的时候,得知少主也遇难了消息,他们更是悲恸无比,感觉天都塌了一样,这辈子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我去祭拜一下。”独孤轻风叹了叹气,老李对他的大恩,没齿难忘。
他拎着一坛酒,来到后山顶上,看到了老李的坟墓。
这是一座崭新的坟墓,独孤轻风拎着酒坛,来到了墓碑前。
“老李,我独孤轻风欠你一条命,此生已经没有办法还你了,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他扒开酒坛塞,自己灌了一口后,倒洒了一片在墓碑前,相当于敬酒给老李。
看着墓碑,他好似看到了老李的真容,回忆起了往日相处的点点滴滴。
虽然两人相识的时间不长,可是,老李确实是一个遵守诺言的江湖男儿。
师傅交代他,让他保护好自己。
老李没有食言,致死都没有违背师傅的遗言,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老李都不曾有过后悔。
所以,独孤轻风欠老李的。
“你放心,当日想杀我的人,一个都跑不掉,李乐、陈巨光,我会让他们活着比死还要痛苦。”
哐啷,酒坛被他一手捏碎,想起绝天峰论武的事情,他心里就像是有火在燃烧,不可扑灭。
陈巨光、李乐、慈悼老秃驴。
如今,慈悼老秃驴已经死了,他没必要跟一个死人计较。
可是,陈巨光跟李乐还活着,想到这两人,他就很痒痒的,满肚子怨恨。
翌日,独孤轻风从后山顶回去后,召集了山庄内所有人。
“公子,你要去边疆?”
大厅内,众人听了独孤轻风的话后,知道他想去边疆救人,顿时心里慌张,想要劝解独孤轻风。
特别是玥迩她们,根本不希望独孤轻风再去冒险。
“少主,你想去找他们,替老李报仇?顺便救你的朋友?”
老戏、老陶两人,没有想过劝解独孤轻风,因为,老庄主曾交代,不论独孤轻风做什么,他们都不得干涉。
“不错,你们待在山庄内,哪里都不要去,等我回来。”独孤轻风沉声道。
“少主,此行去边疆凶险无比,还望你多小心。”老陶沉声道。
“少主,这是拳王,当日亲自命人送回来的,你要去边疆,没有兵器护身,我们不放心,带上血剑,多几分保障。”老戏找来了拳王送回的血剑,然后递给独孤轻风。
“拳王命人送回来的?”独孤轻风看着血剑,眼神一阵凝重。
“是的,拳王的徒弟说,血剑,是你的佩剑,更是老庄主的佩剑,当今天下,只有骨庄才配有资格拥有。”老戏面色凝重道。
第十六章 烽火连山
对独孤轻风而言,此时不是惹是生非的时候,与武痴狂刀切磋,肯定会引起大动静,引来顺王府的人注意。
顺王府统御这座城池,在这里,稍微有一点大动静,都会引起他们注意。
更何况,自己身份敏感,暴露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并非独孤轻风怕欧阳无敌,而是觉得比试,对他此时的处境不好。
独孤轻风的轻功极为了得,且收敛了全身气息后,他往人群中钻去,很快就摆脱了欧阳无敌,悄然无声返回到客栈内。
“混账!”
追寻不到独孤轻风的下落,欧阳无敌极为气愤恼怒,他嗜武成痴,想成为刀中之霸,所以才行走江湖,欲与天下高手切磋,磨砺自身。
独孤轻风腰间悬挂的佩剑,一看就知道是把不可多得的宝剑。
能拥有这种宝剑的人,绝非一般人,所以他认定,独孤轻风是个用剑高手,一个强大的剑客。
特别是从他眼皮底下悄然无声遁走,更显得独孤轻风的不凡之处。
“此人是个高手,我一定要与他比试,我要成为江湖上,第一刀客,超越天刀!”欧阳无敌低沉道。
他眼里闪烁着疯狂与好战。
“你逃不掉的,只要你还在这个江湖上,我狂刀,一定会找到你。”欧阳无敌冷冷道。
他绰号狂刀,寓意就是,他不仅嗜武成痴,更是用刀高手。
一夜有惊无险的过去了,翌日,天微微亮,独孤轻风就离开客栈。
因为昨晚的变故,所以独孤轻风知道不能再这样大摇大摆行走在城中了,他买来了斗笠,同时用纱布包裹着血剑,背负在身后,牵着马低调而神秘的离开了大顺城。
这一次,他没有惊动任何人,更没有引起顺王府的注意。
边疆之地,距离大顺城,足足有将近两万里远,往下的路程,独孤轻风策马狂奔,白天赶路,夜晚休息,露宿野外,过得逍遥而自在。
不过,他却没有荒废练武,一直在赶路中,思考着如何变得更强,在追求武学的更高境界。
内力,是他目前最大的瓶颈。
功力的积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武学意境,可以一朝顿悟,可功力不行,必须依靠修炼来积累。
练武之人都知道一个常识,同为先天后期,可是,为何往往都是老辈人物,更胜年轻一辈一筹。
因为,就算境界突破不了,可功力的积累,精纯程度,却不是一个刚踏入这个境界的人可媲美。
这是功力的淬炼,蜕变过程。
练武,不仅要在意境上得到升华,顿悟。
同样,也要在功力上,得到蜕变,炉火纯青。
否则,就不会有同在一个境界上,有强有弱之分了。
“天魔宗的武学,的确更胜师傅传我的《鬼剑术》,不过这也是因为《鬼剑术》讲究诡谲,追求速度的原因。”
“《天魔淬体》,虽然厉害,可我目前只有前面两层心法,没有最后两层的心法,就算有全套的剑术,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看来还是必须想个办法,去天魔宗弄到完完整整的心法才行。”
“《鬼剑术》,只能当做出其不备所用,我想要变强,还需要靠天魔宗的武学。”
骑在马匹上,独孤轻风日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擅长用剑,剑术才是他最大的依仗。
可是,师傅传给他的《鬼剑术》,虽然厉害,可比起天魔宗的《天魔淬体》,却差了一大截,只能当做出其不备所用。
因为,《天魔淬体》,是一个门派经历无数岁月,无数练武奇才融汇总结练武心得,才创造出来的一门剑术功法。
而《鬼剑术》不一样,是师傅一人所创,在武学造诣积累上,自然比不上一群练武奇才所创的《天魔淬体》。
更何况,师傅擅长的是医术,剑术这个领域,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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