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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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府-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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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及性格,贝兼钱竟然都一清二楚,这让李猩红莫名的有些醋意。

    唐奕嫣然一笑,笑靥如花,楚楚动人,她的确美极了,李猩红能得到她的垂爱,才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唐奕侧头一瞧,发现李猩红冰冷的双眼,直勾勾盯着自己瞧,看得她浑身有些不自在。她立即躲过让自己险些窒息的眸光,转头佯装开着桃园内的各处屋舍,这座桃园,由外而内,都散发着只有富家子弟才拥有的气派。

    贝兼钱又看着叶宸玺,察言观色,不禁笑了笑道:“今晚,我还安排了一桌酒席,为诸位接风洗尘,并且安排了歌舞杂技,以祝雅兴。”

    叶宸玺笑了笑:“贝大善人,你真是客气了。”

    当天晚上,李猩红并没有什么兴趣,欣赏那些曼妙舞姿的女人,在舞池中央尽情的起舞。而是如坐针毡,宴席不到一半就称病离席。

    倒不是因为桃园的酒菜不合口味,因为贝兼钱财大气粗,各色菜肴都是精心准备,色香味自然不在话下。

    他只是在想,以贝兼钱的为人,不可能因为鬼神府有他的把柄,而就变得如此委曲求全,以他的人脉关系,也不可能不知道福王在搜捕鬼神府的人。他为何不暗中派人,去向福王通风报信呢?他在等什么?

    也许,他跟叶宸玺,二人之间有什么利益冲突。或者说,他能在叶宸玺这里,得到什么好处。总之,李猩红对贝兼钱保持着怀疑态度,以至于连吃饭,都失去了胃口。

    所以,他对殷勤招待他们的贝兼钱感到厌烦透顶。尤其是,他在向唐奕嘘寒问暖,询问很多过往的时候,他就有股妒火,在心中缓缓被点燃。

    开什么玩笑?唐奕可是他的妻子,凭什么要管这个两面三刀的人叫叔父?这个时候的李猩红,酒过三巡,不敢再饮了,他怕自己忍不住,惹出点事情,那就不好办了。

    “李公子,是不舒服吗?”贝兼钱关切地盯着一脸苍白的李猩红问。

    “嗯。”李猩红点点头。

    “哎呀!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你内伤未愈,不宜饮酒。”唐奕瞧着李猩红,恍然大悟,一把夺下了他的酒樽。

    众人也都诧异,席间除了叶宸玺伤病未愈,不能饮酒外。李猩红也应该算是一个病患,怎么把他受伤的事情,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贝兼钱笑道:“既然李公子身体不适,那,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下?”

    “对不起,扫了大家的兴致,我想先回房了。”李猩红直接站起身。

    “来人,送李公子回房休息。”贝兼钱一听,立即向家丁命令道。

    “叔父,不用了。”唐奕也站起身,一把扶住李猩红,柔声说道,“我带他回去就好了。”

    唐奕露出美艳绝伦的笑靥,灿烂如花,当真是倾国倾城。一旁的众人,也都羡慕李猩红娶了她做老婆。

    谁也没注意到,李猩红的脸上,蒙上一层寒霜。对于贝兼钱的热气,以及桃园内的一切,他都很抵触,包括贝兼钱虚情假意的笑容。

    可是,他再怎么冰冷,却也无法抵挡唐奕烂漫的笑容。

    回到房间,二人盘膝坐在地上,又将《九天神龙诀》的疗伤心法,贯彻始终的修炼了一遍。

    过了半晌,李猩红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二人才停了下来。

    “啊——”唐奕一声惊叫,立即从地上坐起,

    李猩红闻听她的叫喊,连忙睁开眼睛,也吃了一惊。在整间屋子内,遍布了数以万计的蚂蚁,地上、桌子上、立柱上、床上,只要是屋子内的东西,就一定会有蚂蚁。

    那些蚂蚁都是深红色的,而且体积比普通的蚂蚁大,看上起着实让人想要作呕。李猩红抱住唐奕,退到门口处,惊疑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好端端的房子,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蚂蚁?

    难道是巧合?这个桃园,蚂蚁就长得这么可怖?

    这时,房间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二人面面相觑,一把竟房门推开,贝兼钱正带着家丁赶到,满怀关切地问道:“小奕,怎么,出了什么事?”

    “叔父,你这间房子,里面都是蚂蚁。”唐奕颤着音,显然她受到了惊吓,二人运功疗伤时,都是闭目运功,等疗伤完毕后,睁开眼睛,四周就变成这样了。身为女人的唐奕,岂不害怕?

    贝兼钱的表情僵住了,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到李猩红一声冷冷地讥诮道:“贝前辈,贵府的待客之道,未免有些特别吧!三更半夜,竟然会出现那么多蚂蚁?你别告诉我,桃园这个地方,还盛产蚂蚁。”

    显然,唐奕的惊叫声,也惊动了叶宸玺,他带着木风与苏素铃也出现在门外。

    见到叶宸玺,贝兼钱一脸委屈,又显得颇为尴尬,他叹了口气,深沉地说道:“李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蚂蚁,并非出自桃园。而是,有人故意为之,驱使这些蚂蚁,来到桃园兴风作浪。”

 第169章 蚁贼

    “哦?”李猩红的冷眉向上一挑,“什么人,竟敢挑衅桃园的主人?”

    “唉……在桃园以东,有一座山脉,名唤常山,此间有一伙土匪,常年盘踞在深山之中,以打家劫舍为生,以掠夺从桃园发往各地商会的物资为业,为害一方。”

    “是吗?”李猩红眉头挑得老高,狐疑着,说道,“那这跟桃园出现的蚂蚁,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公子,你有所不知,这些红蚂蚁跟土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什么关系?”李猩红冷言问道。

    “是啊!一群山贼土匪,跟这些红蚂蚁有什么关系呀?”在旁边的唐奕,惊魂稍定后,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心中疑惑不解,开口问道。

    而众人对这蹊跷之事,更是极为好奇,一时七嘴八舌,徐徐向贝兼钱询问原由。

    结果,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竟把众人都吓了一跳。

    原来,这常山上的土匪,自称为蚁贼,经常劫掠过往的商队,贝兼钱号称富可敌国,天下首富,桃园又处于常山一侧,自然就成了这些蚁贼的摇钱树。

    而他们每次行动,都会事先将红蚂蚁驱使至桃园,造成恐慌。随后,贝兼钱派往各地的商队,就会莫名的被洗劫一空。此番,红蚂蚁再现,定是这些蚁贼又要抢夺桃园送往各地的物资了。

    这些红蚂蚁体积庞大,不知比一般蚂蚁要大出多少。它们喜好腐蚀啃咬桃树,房屋、衣物、器皿无一例外。

    桃园也因此蚁患猖獗,为了应对此事,经常贝兼钱会忙的焦头烂额,桃园的家丁,或以烈火焚烧,或用毒药喷剂,或使沸水浇灌,虽然一时止住红蚂蚁的蔓延,却也给桃园带来不晓得损失。

    而这样,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贝兼钱也曾去衙门备案,甚至这件事连当朝的辅政王福王也都惊动了。他闻听此事,勃然大怒,也曾命当地州县府衙,领着官兵围剿蚁贼,几经波折却无功而返。

    原因,是当地的官兵进山围剿时,还未曾找到蚁贼的巢穴,就遭到红蚂蚁的攻击,落了个大败,经过数次败绩后,官府之间形成默契,对这些劫掠的土匪,就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毕竟贝兼钱身后有福王撑腰,各地官府的官僚都不敢怠慢,虽然无力进山剿匪,却派官兵对他的商队进行保护,扬言会一路护送这些物资,安全抵达目的地。

    他们以为,有他们官兵的护送,土匪就不会明目张胆得公然抢夺。毕竟,朝廷忌讳的就是杀害官兵的乱贼,而且还是落草为寇,形成了一股势力,有威胁地方百姓的土匪。

    然而,即便如此,也还是逃不过蚁贼的劫掠。

    无奈之下,贝兼钱只有想了个法子,他高价聘请天下驰名的几个镖局,协同官兵押送商队的物资前往各地,设置七十二个商队,实际上仅有三个商队载着物资,其余都是故布疑阵,什么都没有。

    他认为,就算蚁贼再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七十二个商队一次全部劫掠,这样自己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

    可惜,他错了。

    这些蚁贼,就像是蚂蚁一般,嗅觉极其敏锐,从桃园出发的七十二个商队,偏偏就只有载着物资的商队被劫,其他的安然无恙。

    贝兼钱彻底的绝望了,只盼蚁贼不要每年都驱使红蚂蚁来桃园。因为,只有红蚂蚁入侵桃园时,商队才会发生被劫掠的事件。

    近几年,贝兼钱亏本了不少,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意越做越少,人人都惧怕了蚁贼,生怕将银子投给桃园,会一去不返。

    也从红蚂蚁出没至今,周边只要听闻“蚁贼”名号者,无不战战兢兢,生怕自己的钱财被劫掠了去。

    贝兼钱命人用沸水灌溉各处屋舍,收拾停当后,忙活了整整一夜,确认再无红蚂蚁后,方才宽心。然而,他却又一脸愁容,止不住一阵叹息,因为他知道,下个星期自己准备发往各地的物资,少不了又会被蚁贼劫掠了去。

    “宸玺。”李猩红望向一语不发的叶宸玺,冷冷说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们吃住都在桃园,受了贝大善人得恩惠,理应有所报答。何况,鬼神府讲究知恩图报,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家被贼人抢夺,我们却无动于衷吧!”叶宸玺笑着说道。

    “哦。”李猩红淡淡的点了点头,“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看来,我们要进山一趟,会会着群蚂蚁了。”

    李猩红皱着眉头,冷眸盯着叶宸玺,进山去会会那群自称“蚁贼”的土匪。他正在苦苦思索着,叶宸玺身受重伤,定然不可前往;而木风又必须陪在他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苏素铃心高气傲,想必不会插手此事。

    唯独能替叶宸玺排忧解难的人,就只剩下他李猩红了。

    想到这里,李猩红冷声说道:“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你?”叶宸玺转身瞧着李猩红,突然摇头说道,“不行,太危险了,你的内伤未愈,不能去。”

    李猩红冷哼一声:“这点伤,何足挂齿?再说,对付几个土匪,凭我现在的状态,绰绰有余。”

    “李公子。”贝兼钱打断了李猩红的话,继续说道,“不是我长他人志气,那些蚁贼的功夫,也是出奇的好。驰名江湖的几位镖师,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不是我,而我李猩红,也不可能成为他们。从我踏进鬼神府至今,还从未遇到过对手。”

    听到李猩红的话,叶宸玺知道,如果他决定了想要做什么,是没人能够说得动他的,于是,点点头嘱咐道:“猩红,你此行需小心谨慎,切莫在中了别人的圈套。”

    “啰嗦。”

    李猩红虽是冷声叱责,心里却十分感激叶宸玺的这份情谊。

    这时,一只手突然挽住了李猩红的胳膊,只听得唐奕娇嚷着对他说道:“我不管,他们去不得,我却能去得,你也休想甩掉我,知道吗?”

    看着唐奕坚定的眼神,李猩红没有办法拒绝她,只是沉默着红着脸,说不出话来,半晌,才缓缓地点点了头,同意唐奕随他一同前往。

 第170章 常山

    常山乃是一道天然形成的屏障,是桃园向各地运送物资的必经之所,临近大海,气势雄伟,云山雾绕,山峰奇高且甚是陡峻,断崖绝壁,层峦叠嶂,更是不计其数。

    相传千年以前,这里有一位显赫的将军,曾率三千精锐官兵以天险据守此地,后又伏于常山险要之处,牵制胡虏十万之众,凭借易守难攻之地势,全歼了外虏而一战成名,名垂千古。

    后来,功成身退,隐居于此地,从此不问世事,每日潜心修道。传言,他过的自在逍遥,年近六旬时大彻大悟,得道成仙。

    当然,这位将军得道成仙一说,也只是坊间误传,不足为信。

    实际上,这里应该是中原第一大门派——血盟的发源地。

    而这位显赫的将军,就是血盟开宗立派的祖师爷——普阳真人。

    当年的血盟,门徒遍布天下,大有一统江湖之势,其余正邪各大门派,有敢对其不敬者,虽远必诛。

    普阳真人门下嫡传弟子,多大八十八名弟子之多。而在众多弟子中,只有一名女弟子,悟性极高,实力远在其他师兄弟之上,一生痴迷武学,跟随普阳真人,横扫天下,与魔教高手交手,从无败绩。

    魔教教主剑她美若天仙,倾国倾城,武功又属上乘,深深爱慕,便有意拉拢。于是就施以诡计,挑拨她与各大正派弟子比试武功,她平素极为好胜,在魔教教主挑拨离间下,失手打死诸多正派人士,后又恐师父责罚,就藏匿与深山中以思其过。

    一时间,整个武林震惊,那名女弟子一夜倾城,驰名天下。

    于是乎,正派人士,邀请当世五名使剑好手,向血盟发难。普阳真人独当一面,力排众议,接受了应邀,与这五名剑客比试剑法。传言,当年的一战,整整斗了百日,然而都不分胜负。直到第一百零一天,众人都已力竭时,那名女弟子突然出现,欲取五名剑客性命,情急之下,普阳真人为了救护五名剑客,而被自己疼爱的弟子所伤。

    那名女弟子见师父被自己所伤,心灰意冷,发誓永不与师父相见。于是,就远涉重洋,在一处荒岛中,自立门户,不再返还中原。

    普阳真人被其余弟子带回血盟,因伤势过重,内力俱损,又得知自己得意女弟子背离正道,后又听闻她入了魔教,一气之下,万念俱灰,悲伤过度,当晚便驾鹤西去,病逝在了常山。

    魔教闻讯,又惊又喜,倾巢出动,大举进攻驻守在常山上的血盟。这场旷古绝今的正邪之战,历经大小数十场恶战,余下的八十多名弟子,虽然依靠天险,以逸待劳,单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当时,活下来的仅有二十六人,皆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眼见大有灭门之祸,余下弟子只能从常山上撤出,重整旗鼓,在找魔教复仇。

    然而,一些正派武林人士,借此机会,趁血盟还未恢复元气,争相上门寻仇。于是乎,又经历几番血腥厮杀,余下弟子也去了一多半,苟延残喘的也仅剩十二人。

    天不遂人愿,十几年瞬间即逝,在余下的弟子中,又有四名英年早逝,一个疯癫了,两个残废,三个换了瘟疫,没几年也都不幸去世。最终,能够继承先师普阳真人遗志的人,也只有后入门没几年的两个人身上。

    从此,血盟一蹶不振,一落千丈,日渐衰落,当年的武林至尊,一代神话从此消失。几年后,便在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正就是血盟的前生。

    谁曾想,又过了数十年,闻出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医者,正是当年仅存的两人中之一,他凭借着先师所创的武学精要,大彻大悟,并且刻苦专研医术,终于功成名就。

    在他的影响下,血盟渐渐恢复了元气。虽然,不能与曾经鼎盛时期的血盟同日而语,更不能与当世一流门派抗衡。可他却将支离破碎的血盟一派,重新组建,勉强自保,已是不易。

    因先师收徒不慎,才惹出诸多事故,于是,他一生收徒谨慎,只收了一个入室弟子,且常以祖师普阳真人事迹训教徒弟,告诫其勿要走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而他一生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所幸将振兴血盟的大业,都寄托给了他所收的三代弟子。

    而他的首徒,在他百年后,成为了血盟第三代掌门。他秉承恩师之意,以复兴血盟为己任而广收门徒,不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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