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欲逍遥(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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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一角)-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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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一股大力顺着手臂传到了肩头,然后猛地冲入了胸膛,接着心脏一阵绞痛,嗓子一甜,一股腥气冲入了口腔,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液

“哈哈……螳臂当车!”看见孟翔受伤了,石柱天出了毫不掩饰的嘲笑不等孟翔缓过劲来,抢上几步,狼牙棒一挥,向他拦腰扫了过去

由于受了伤,孟翔移动的度开始变缓,原本很多本来可以轻松躲过去的攻击都变得吃力起来,很多时候狼牙棒都是擦着他的身体扫过,险象环生

在一次狼牙棒的尖刺在的胳膊上刮出了一道血槽后,孟翔突然向后一蹿,迅拉开了他和石柱天之间的距离,并将左手探入了怀中

当石柱天大踏步追过来的时候,孟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快从怀中掏出了左手,不过掌心之中已经多了一根黑色铁管,然后冷静地在红色的按钮上重重地一按

刹那间,比雨丝还细密的牛毛飞针从铁管之中飞出,化作了一张方圆数丈的大网,向石柱天兜头罩了过去

“啊”石柱天出了一声霹雳大喝,巨型狼牙棒似乎一下子失去了份量,在他双手之间呼呼地转动了起来,瞬间化作了一个大风车,不但护住他的全身,而且还喷涌出巨大的劲风,将那些牛毛细针吹得四散飞开,甚至有一少部分向孟翔自己飞了过来

最后只有很少一部分的飞针没有受到劲风的影响,成功地飞到石柱天的身前,不过又全部被车轮一般转动的狼牙棒磕飞了

“小子,找死敢放暗……暗……”接下来的话,石柱天再也无法说下去了,汹涌的鲜血堵住了他的咽喉

石柱天挡住了飞针攻击之后,勃然大怒,大声喝骂,准备给孟翔一个狠狠的教训但是就在他准备找孟翔算账的时候,他却失去了他的踪迹

就在他寻找孟翔的行踪时,只觉得胸腹间一凉,低头一看,正好看见孟翔冰冷的双眼,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欺入了他的怀中

孟翔双手紧紧握住了刀柄,整把长刀都斜向上插入了石柱天的身体,刀尖直接扎破了他的心脏

第011章混元无极

过了半晌,孟翔推开了压在身体上的庞大躯体,坐起身来,一边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一边从怀中掏出生肌接骨膏仔细涂在血肉模糊的左肩上,这是他刚才冒险欺进石柱天怀中时被狼牙棒扫中后造成的伤害

如果不是在前世,他经常遇险,对在最危险的状况下,如何才能够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有一定的经验,即便有神奇的生肌接骨膏,他的那条左胳臂也废了→肌接骨膏的效果虽然好,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将一滩碎肉复原的地步

之前他故意让手中的长刀和狼牙棒相碰,受伤以及用黑色铁管射飞针,其实这些都是他的手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下手的机会,对石柱天一击必杀否则,时间拖长了,难保不出现意外那么沉重可怕的狼牙棒,不要说直接砸中他了,就是被它轻轻扫一下,他也承受不了

他还算幸运,最后的冒险虽然危险了大了一些,受了不轻的伤,不过总算结果不坏,达成了他目的——将石柱天一击毙命

其实在他用插入石柱天胸腹时,他还遇到了一个险情,石柱天的身体居然结实得可怕,他虽然用尽了力气,但是居然只能够插入很浅的一截,要不是最后长刀之上传出一丝波动,帮他破开他的身体,刺穿他的心脏,他的处境可就真的危险了

过了足足半个小时,孟翔才从压榨了全身潜力一击的虚弱中恢复了过来,虽然全身骨头还跟散了架一般,酸麻无力,不过总体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休息休息就没有问题了

孟翔的目光扫过石柱天的尸体,很快就在他的背上汀了,因为石柱天的身体太过高大,他之前居然没有现他还背着一个包裹

没有丝毫的客气,孟翔从石柱天的身上将那个并不算小的兽皮包裹取了下来刚一打开,一道银白的光亮就刺入了他的眼睛,而那件出光亮的东西他居然认识它正是那卷引起了种种事端的银剑虎鱼的皮,显然它是被石柱天从黄家抢出来的

由于他所在的地方极为偏僻,很多时候好多天都见不到一个人,根本不怕人撞见他索性直接提起包裹的底部,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刹那间,孟翔的双眼就被各色的彩光刺花了还别说,这个石柱天还真有些干货,包裹之中除了寥寥几件换洗衣服外,其他除了黄金白银就是各种珠宝,在透过树枝的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虽然因为地位关系,孟翔没有见过什么名贵的珠宝,不知道石柱天包裹中的珠宝都是什么等级,但是他还是可以知道它们绝对价值不菲,在谷阳城中买下一条大街应该问题不大

孟翔看了看那些珠宝,还是将它们放进了包裹中,虽然它们很值钱,但是他很清楚他根本没有办法出手,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些珍宝只有他敢拿出来,恐怕还没有等他换成金银,麻烦就已经找上门来了

就在所有的珠宝就要全部装进包裹时,孟翔在珠宝的下面现了一卷东西,展开一看,是一本书看质地应该是兽皮的,但是又绝对不是普通的兽皮如果是普通的兽皮,即便制皮师傅手艺再高明,也做不到如此薄如蝉翼,洁白如雪

看着手中的兽皮书,虽然还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孟翔的心跳就加快了,能够用如此奇特材质记载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应该很垃圾才对

大概翻了一下之后,孟翔的脸上浮现出了激动的潮红,真是想睡觉正好来了一个枕头他正愁没有好的炼体功法呢

兽皮书封皮上的四个字,虽然很古老,但是他还能够认识的,应该是修仙者用的一种古老文字

按理说,即便在前世,他也没有和修仙者沾上什么关系,修仙者用的古文字他应该不认识才对,但是实际上,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认知古文字的并不在少数

修仙门派招收门徒时,除了要看资质心智和意志等诸多方面外,还有一个小要求,那就是需要参选的人认识古文字

自然了,如果天资很好,这一条可以忽略不计,到了宗门再学也不迟然而,对那些资质比较普通,堪堪能够达到修仙门派招收标准的人来说,这一条就很重要了其他条件差不多的两个人,一个会古文字的,一个不会古文字的,那些修仙门派一定会选会古文字的那一个

虽然修仙者的寿命比一般人要长上很多,但是他们也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教习古文字上毕竟说起来,古文字还是挺难的,即便智力群的人要想将繁复晦涩的古文字学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的

前世,孟翔也是一个渴慕仙道的人,虽然生活得比较凄惨,但是他还是拼着天天吃窝窝头和咸菜,硬是积蓄了一笔钱,到了基本上每一个城市都有的古文馆报了名,跟着那些老学究学习古文字奈何,他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他除了学习老学究教的古文字之外,他还自学了一些其他比较古老的文字♀是他抱了万一之想,消他也可以像前人一样拥有极好的运气,一步登天

在他前世生活时间很长的铁木城中,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也不知道多少年前,有一个书生,他没有什么别的癖好,就是喜欢研究各种古文字只要是得到的古文字,哪怕只是只言片语,他也会视如珍宝

一日,也真该他走运,他花两个馒头的钱从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手中买到一本谁也不认识的古书虽然书生很博学,但是那本书上他也只能勉强认识不到三成而他就凭着认出来的那些古字,他就知道他捡到宝贝了

回去之后,书生经过了一番研究,终于验证了他的猜想,那本古书确实是一个宝贝,而且还是一个无价之宝它居然是一个古老门派的镇派功法,只因书上的文字太过古老,一直没有被人认出来,才导致白玉蒙尘,不为人所识

那个幸运的书生按照那本功法修炼,居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成为一方高人,最后更是开宗立派,成为一个强大修仙宗派的开山始祖,受到无数人的敬仰

孟翔虽然明知自己的运气没有可能那么好,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心存侥幸,他还是消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运气爆棚,像那个书生一样,得到一本好的修仙功法,摆脱悲惨的命运,一飞冲天

前世他学的那些古文字没有派上用超重生之后却帮了他的大忙那本从石柱天那里得到的兽皮书就是用一种很古老的文字写成的,比如今一些修仙门派使用的文字还要古老许多

兽皮书的封面上面四个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的大字是混元无极¢的前五分之一记载是一种锻炼**的功法,叫做无漏真身

按照书上的记载,要是将无漏真身练到极致的话,可以将人之三宝——精气神完全锁赚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会泄露,同时外邪也无法侵入身体至于像什么精力充沛力能抗山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之类的效果更是不在话下

混元无极的后面五分之四介绍的内容则有一点玄乎,好像是教人修炼一种叫做混元无极金身的东西,虽然很难,而且必须将前面的无漏真身练到极致才能够修炼,但是一旦练成,将万劫不侵,万法不沾,即便站着一动不动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战胜

反正写得挺玄乎,以孟翔的认识,基本上也看不懂☆后他也就索性放弃了,准备等见识和知识增长了再看

《混元无极》前面的无漏真身很对他的胃口,虽然修仙者一般不太注重身体的强度,但是他前世一直生活在刀锋之上,最先受到伤害和最能够保护他的都是身体,从而导致他对身体的强大有一种近乎固执的偏好

如果它真有《混元无极》上面记载的那么好的话,一旦他连成了,即便他还是无法修仙,那些等级比较低的修仙者也奈何不了他了

当孟翔仔细将《混元无极》中关于无漏真身的部份仔细看了一遍,他不禁暗呼侥幸虽然有人对那些古文字做了注释,但是很多都是错的,如果石柱天修炼无漏真身时没有出现错误的话,他的身体强度一定比现在强上很多倍,生命力和自愈能力也会增加很多倍,他再想像现在这样一刀将他杀死根本就不可能

即便他还能够得到机会,欺入他的怀中,刺破他的身体,甚至于还能够侥幸砸破他的心脏,他也难逃一死】大无比的生命力和自愈能力,完全可以保证在他的心脏被扎破的情况还能够继续存活就算存货的时间不长,也足够他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了

孟翔吃力地将石柱天和他的狼牙棒拖到了一座偏僻的小山背后,找了一处凹陷处,用长刀刨了刨,挖出了一个洞穴,将尸体将狼牙棒一起推进去,然后用一些石头泥土封死,再在上面种一些灌木和野草,直到完全看不出痕妓,才满意地离开

之后,孟翔又大概处理一下战超他所谓的处理只是将一些血迹之类的东西清理掉,至于那些倒伏的大树和满地的大坑,他则是无能为力

孟翔背着包裹继续向龙爪滩进,虽然身上的包袱沉了很多,全身上下也很不舒服,但是他的心情却很好,这从他还有心情哼小曲就可以看出来

走了大约二三里路的样子,孟翔突然汀了脚步,然后急匆匆地赶到埋葬石柱天的洞穴前,快地挖掘了起来

第012章铁木往事

孟翔一手举着火灵珠,一手举着一颗泛着血红光泽的圆形小珠,眼神之中露出了恍然的神色:难怪石柱天说可以感应到火灵珠就在他的身上,原来他是借助了这颗圆珠的帮助

圆珠只有鸡蛋大鞋质地比较细密,有些像玉石,但是又比玉石显得粗粝如果是一个不识货的人,只会将它当作一个次品玉石打磨成的圆球

一开始,孟翔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当他将它靠近火灵珠时,它却生了奇异的变化,不但颜色变得极为鲜红,而且还泛起了明亮的光泽,并且距离火灵珠越近,颜色就越深,亮度也就越高,相反,距离越远,颜色和亮度就越淡

孟翔试验了一下,那颗圆珠对火灵珠的感应达到了两百丈过了两百丈它就完全没有反应了,它看起来就只是一颗白色的平淡无奇的小圆珠而已

这时,孟翔已经可以大致推测出石柱天找到他的大概过程了:不是在谷阳城内,就是在谷阳城的城门口,他通过那圆珠感应到了火灵珠的存在,进而确定火灵珠就在他的身上,然后在一个偏僻地方他拦住他,准备通过武力将火灵珠抢过去,结果火灵珠没有抢去,反而丢掉了性命

一时之间,孟翔也推测不出那颗圆珠有什么作用,不过他还是决定将它留着,至少没有灯油了,可以做照明之用

回到了龙爪滩之后,严实很激动,先是围着他不停打转,直到确定他全身上下没有少什么零件后,才彻底放下了心不过他很快就滔滔不绝地问,问他去了谷阳城之后的种种遭遇

孟翔没有隐瞒,将谷阳城之中生的情况告诉了他不过一些像他杀人夺宝以及涉险杀死石柱天的事情,他则一个字也没有说即便如此,也听得严实脸色潮红,特别当他知道整个黄家都付诸一炬之后,更是大呼痛快

好好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吃完早饭,孟翔找到了严实,跟他说了自己的计划,说是他在谷阳城得到了一本武功秘籍,修炼之后,可以身强体壮,撕虎裂熊,不在话下

其实所谓的武功秘籍就是他前世修炼的一种炼体功法,很普通,居住在铁木城的居民,只要是男人,基本上有一半都练过这种功法

名字听起来也还算威风,叫做《铜皮铁骨功》据说练到极致,皮如铜,骨似铁,刀剑难伤但是真正可以练到极致的,整个铁木城也没有几个

它修炼的过程相当的痛苦,需要承受各种打击,先是用各种木头制成的棍棒击打身体,等有了一定的功底之后,就换作铁制的棍棒继续击打如果能够承受得起铁制锐器的戳刺,就算是小成了

且不论在修炼过程所需要经受的痛苦,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就是在锤炼身体的过程也会出现很多的危险皮肤溃烂还是小事,一旦伤到了内腑,形成了内伤,可就真的危险了在铁木城这种地方,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劳动能力,除非有人供养,否则很多时候就只能够活活地饿死

人们不愿意一直修炼它,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修炼效果太差了≡微高级一点的功法,修炼一天的效果就顶得上它好几天,而且对身体伤害还没有那么大

所以说,只有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穷人才会修炼它,因为它最便宜,花一顿饭的钱就可以买到,几乎是等于白送的,和那些动辄成千上万两白银一本的高级一点的功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倒不是说铁木城的管理者的心地比较的善良,在铁木城这种极为现实和残酷的地方,善良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稀有了铁木城的管理者之所以愿意将《铜皮铁骨功》以近乎白送的价格提供给居住在铁木城的居民,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

孟翔原本以龙爪滩的生存条件就已经够艰苦的了,遇到一些不好的年景和酷寒的冬季,就会出现饿死人和冻死人的情况,但是和铁木城相比,已经可以算作天堂了在铁木城,每天死掉的生物,人绝对可以列入前三甲

当然,那是对那些没有实力,在最底层挣扎的穷人而言的如果你足够强大的话,铁木城就是天堂,你可以找到最美的女人品尝到最美味的佳肴喝到最烈的美酒得到最锋利的刀剑……

在铁木城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只要出了铁木城,脱离了铁木城屏障的保护,即便没有遇到各种可怕的野兽凶兽和妖兽,单单存活下来都不容易∫不论别的,就是不定时刮过的黑风,如果抵抗力不强,就会被它撕裂皮肤,而黑风一旦侵入了身体,就算有人救助,也是九死一生

就是在铁木城内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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