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宋铮这种在地铁站卖唱的草根歌手,人们也是见怪不怪了,算是这几年的新生事物,在地铁站,天桥,甚至马路边经常都能遇见。
刚刚宋铮走过来的路上,就遇到了好几个同行,大家都是挣扎讨生活的,宋铮也就没和他们抢地盘儿。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拥有我
我拥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离开我
去远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
……………。。
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宋铮上辈子就特喜欢这首歌,学会的第一首曲子也是这首歌,当时还是在横店,一个陕。西来的老客儿教给他的,那陕。西冷娃吉他玩儿的特溜,当时在初学者宋铮眼里,技术牛。B的简直高不可攀,两个人在一起混了半年,那哥们儿住宋铮的狗窝,教吉他顶了房租,后来,就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两个人也再也没有过联系。
现在的宋铮真的要好好感谢那哥们儿,要是没有那哥们儿的话,现在他真的要抱着闺女跳护城河了。
长了几句,宋铮突然发现了个问题,现在这身体的嗓音真的特别好,一点儿没有因为抽烟,喝酒,把嗓子给折腾坏了,反而非常清澈,而且肺活量很大,一些转音,高音非常容易就完成了。
这让宋铮不禁欣喜,好歹算是掌握了一种生活技能,今后就算是再怎么没招,至少父女两个是饿不死了。
很快,宋铮的歌声便吸引了一些人,一开始人们还只是远远地看着,渐渐地人群开始朝着他这里聚拢过来,也开始有人掏出一些零钱,扔到宋铮摆在前面的琴盒里。
大多都是些一块,五毛。
宋铮也不在乎,本来嘛,听他唱歌,也没谁规定就有掏钱的义务,过去在跳桥落地卖艺的,还要在开练之前,说上一句“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显然,这些围观群众大多数都是抱着捧人场的心思来的。
一首歌唱完,宋铮没有立刻开始下一首,而是有些无聊的拨动着琴弦,眼睛偷偷瞄着琴盒,查看着里面的战果,大概有三十多块钱了,还算不错。
人群当中,有人见宋铮不唱了,立刻转身离开,像是生怕宋铮抱着琴盒收钱一样。
宋铮也不去理会,抬起头,朝着不远处的宋宁看了一眼,孩子正蹲在地上,看着他这边,眼神之中,满是新奇。
宋铮不禁一笑,有这么听话懂事的闺女,可真的是莫大的安慰。
想问天你在哪里
我想问问我自己
一开始我聪明,结束我聪明
聪明的几乎的毁掉了我自己
想问天问大地
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放弃所有,抛下所有
让我飘流在安静的夜夜空里
你也不必牵强再说爱我
反正我的灵魂已片片凋落
慢慢的拼凑,慢慢的拼凑
拼凑成一个完全不属于真正的我
…………………。
宋铮再度开场,那些原本离开了的人听到,犹豫了一下,转身又走了回来,或许是对自己不坚定的立场,感觉有些尴尬,也纷纷掏兜,扔下了几块零钱。
《夜夜夜夜》,同样是齐秦老师的作品,和刚刚那首《外面的世界》相比,这首歌在演唱技巧方面,显然要高得多,如果说《外面的世界》是新手入门任务的话,那么这首《夜夜夜夜》就是副本任务里的小。Boss了。
宋铮前世一开始学这首歌的时候,经常唱破音,但是现在有了这么一副好嗓子,他是越长越有自信,还时不时的玩弄一下技巧,等他唱完这首歌,围观的人们顿时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宋铮放下吉他,从背包里拿出出门的时候准备的水,一个大号的罐头瓶,咕咚咕咚的喝下去一半,再度拿起吉他,正要唱,突然发现宋宁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他旁边,学着他的样子靠在墙上,这会儿正仰着小脸对他笑。
宋铮不禁笑了,揉了揉宋宁的小脑袋,拨动琴弦又唱了起来,就算是为了给闺女一个更好的生活,也要拼了命的赚钱。
你的柔情似水
几度让我爱得沉醉
毫无保留不知道后悔
你能不能体会真情可贵
没有余力伤悲
爱情像难收的覆水
长长来路走的太憔悴
你只留下我收拾这一切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
忘了曾经爱过谁
慢慢习惯了寂寞相随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不让你的脸梦里相对
爱的潮水已经退
我的真情不再随便给
………………
依旧是浪子齐秦的作品,《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大概是习惯了运用现在这个身体的嗓子唱歌,这首歌,宋铮唱的更加动听,他的声音非常清澈,再加上对技巧的运用,很容易打动人的心。
一开始,还只有二十来个人听他唱歌,渐渐的,人多了起来,将宋铮父女围的严严实实的,一些人大概是猜到了这一大一小奇特组合的关系,出于同情,慷慨解囊,一个时髦女听了宋铮唱了三首歌,离开的时候,直接往琴盒里放了两张刚发行还不到一年的大红票。
对此,宋铮只会表示感谢,他可没有精神洁癖,会傻。B一样追过去,把钱还给人家,不食嗟来之食,那是因为没有家人拖累,真的到了他这一步,什么不食嗟来之食,纯属扯淡,再说了,人家是蹲着身子放在琴盒里的,又不是甩手扔的,就算是扔的又怎么样,带着闺女挣扎讨生活,哪里还有那么多穷讲究。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第四章 一曲斑马()
宋铮足足唱了三个小时,带来的两大罐头瓶水也被喝了个干干净净,又唱完最后一首歌,他感觉自己的嗓子都要冒烟了,本来就因为宿醉,让嗓子很不舒服,又唱了这么半天歌,再唱下去的话,宋铮觉得自己都要咳血了。
“妙妙!饿吗?”
宋宁抬头看着宋铮,小脸掩饰不住的疲惫,孩子可不会说什么虚伪的话,听宋铮问起,只是用力的点点头,眼神满是渴望。
宋铮笑着摸了下孩子的头发,俯身将琴盒收了起来,人们以为他要结束了,也纷纷散去,没什么脑残的过来搭话,宋铮也没指望第一天卖唱,就能招来粉丝,这是一场公平交易,他唱歌,觉得他唱的好,就给钱,就是这样。
拢好了钱,也没数到底有多少,抓起来塞进口袋里,正准备把吉他收起来,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双有些熟悉的高跟鞋。
宋铮抬头,见在他面前站着的正是那个给了他二百块钱的时髦女,身材高挑,戴着顶帽子,鼻子上架着宽大的墨镜,看不清长相。
宋铮犹豫了一下,只是将琴盒关上,又抱着吉他站了起来:“妙妙!在坚持几分钟!”
“嗯!”宋宁非常懂事的点头,她似乎知道宋铮在干什么。
宋铮低头想了想,又拨动了琴弦,一些没有走远的人,见宋铮又要开唱,又纷纷走了回来,或许他们觉得宋铮唱的还不错。
弹了个前奏,让人们意外的是,曲子并不是他们熟悉的,似乎从来没听过。
宋铮没有急着唱,而是开口小声说了一句:“《斑马,斑马》,送给大家!谢谢!”
这确实是一首现在的人们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来自宋铮的前世,民谣歌手宋东野的作品《斑马斑马》。
前世,宋铮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立刻就迷上了,发了疯一样,在自己住的出租屋里一遍一遍的弹唱,渐渐地,他听懂了歌曲要表达的是什么,也听懂了那匹斑马的故事。
这首歌讲的是一个流浪的人,爱上了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可是他却没有能力去安慰心爱的姑娘,也没能力去给她想要的东西。
听上去挺矫情的,但是却流露出了一种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痛苦和无奈与现实,一个繁华又现实的城市,一个高贵美丽的姑娘,一个居无定所的人,姑娘只属于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却没有什么会来挽留那个居无定所的人,所以他要离开这里,就像来的时候一样,还是一无所有的离开,除了那把吉他。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仿佛是在述说:心爱的姑娘,我多么希望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我只能这么静静的看着你,我却没办法给你更好的生活,我也没资格去安慰你受伤的心,我可能做的,只能是看着你,看着你。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城市是这么繁华,可是我却无法融入这个城市,这个城市里,我没有生活的资本,而你也不会挽留我,所以我最后还是要继续流浪。
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
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
谁会和你睡到天亮!
你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你的爱情也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吧,可是你心爱的人却是一个无情的戏子,如果他离开了你,我很怕你会伤心,我很害怕没人可以安慰你受伤的心,我很害怕你独自一人,孤独寂寞的伤心,却没人替你分担。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我要走了,不知道你会不会想起我,因为我只会用歌声表达我的爱,而我却不敢直接的告诉你,我爱你,因为我带不走我心爱的人,所以我只带上我心爱的吉他上路了。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你会不会想起我,我的心里很难过,可是我却不能对你说,我只能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的告诉你,我会把对你的爱永远放在我的心底,知道我死去的那一天。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我走了,你应该不会想起我,因为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匆匆的过客,这个城市除了你,已经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同样,你和这个城市也不会留恋我,所以我要放弃我在这个地方所有的东西,离开这里,继续的走下去。
一个略显平淡,却很容易打动人心的故事,这首歌并没有欢快的旋律和华丽的辞藻来堆砌,整首歌的曲调,都十分深沉且充满力量。
之所以会在结束的时候,选择唱这首歌,除了表达一些对这些人,尤其是那位时髦女的感谢,更为主要的是,歌里的内容,和他现在的经历非常相似。
尤其是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会让宋铮想起了一个熟悉,却又没有见过的女人,宋宁的妈妈。
当最后的一个旋律停下后,宋铮突然发现自己的眼框有些酸涩,或许是触动了这具身体原本的那个灵魂吧,同样的,周围的人,也全都默不作声的凝思着。
在人流不断的地铁站,他们这个小圈子却陷入了一片寂静,仿佛所有人都陷入这首《斑马,斑马》里,还没有自拔出来。
越是平凡的人,越容易被感动,在场的所有人,大多数都经历过背井离乡,大多数也都有过曾经那个深爱,却又无法在一起的人。
因此,当他们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并不是被这种深沉的歌声所打动,也没有被宋铮的歌声所折服。
而是这首歌,让他们全都陷入了过去的回忆之中。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一般。
宋铮抿嘴一笑,收起了吉他,背在肩上,一手拎着背包,一手牵着宋宁的小手。
“妙妙!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宋宁只是个孩子,或许她会觉得爸爸唱歌很好听,可是让她听出歌曲当中所描绘的那个悲伤的故事,似乎有些强人所难了,所以听到宋铮要带她去吃好吃的时候,立刻欢快的,蹦跳着跟着宋铮走了。
直到宋铮走远了,人们才回过神来,看着拐过弯消失不见的父女两个,沉默了一阵,纷纷散去。
只有那个衣着时髦的女孩儿,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俯身捡起了一个被宋铮落下的空罐头瓶,淡淡的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第五章 麦当劳()
麦当劳一个靠近窗户的位子,宋铮和宋宁父女两个面对面的坐着,桌子上摆满了汉堡,薯条,玉米,鸡块,可乐。
垃圾食品!
没错!是垃圾食品,但是,孩子不就喜欢这个嘛!
在宋铮的记忆当中,自从老婆跑了,他就从来没带着宋宁出来过,更别说带着闺女吃麦当劳了。
赚了钱,本来宋铮是打算带着宋宁买些菜回家做饭吃的,可是路过麦当劳的时候,宋宁那渴望的模样,让宋铮毫不犹豫地改变了主意。
“快吃吧!”
看着宋宁小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宋铮的心里也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还有什么是比能让自己的孩子高兴更重要的事吗?
“爸爸吃!”
宋宁举着一个鸡块,手撑着桌子,努力的凑到了宋铮的嘴边,似乎是发现爸爸和以往不一样了,没有那么可怕了,宋宁也表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有些执拗的孩子气。
宋铮笑着:“妙妙吃吧!”
宋宁却不让步,依然举着:“不嘛!爸爸吃!”
旁边有人注意到父女两个,看着这画面,也不禁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宋铮见宋宁这么坚持,也为女儿的懂事高兴,张开嘴,把那个鸡块咬走,宋宁这才笑了,接过宋铮递过来的汉堡,用力的咬了一大口,第一次吃这种东西,宋宁满足的笑着,让宋铮也不禁心情大好。
中午吃了一大碗面,宋铮现在也不觉得饿,吃了一个汉堡就吃不下了,把刚刚赚的钱掏出来,一张一张的捋好,除了两张一百的,十几张十块的,大多都是一块,五块,还有几张五毛的,数了数,竟然有四百多,还真是让宋铮大感意外。
上辈子,刚到燕京的时候,宋铮也认识了两个靠卖唱谋生的草根歌手,当时有人和他说起过,一般出去一天,生意好的时候,能赚个百多块,有的时候,甚至只能赚二三十块钱,勉强够吃饭的,上三百,除非遇到了土豪。
像宋铮这样,第一天出去卖唱就赚了四百多,那绝对属于卖唱大军当中的佼佼者了,尤其是在当下,人民币的购买力还是非常坚挺的,唱三个小时赚四百多,都够同行们膜拜了。
宋铮顿时心情大好,要是按照这个速度,他一个月的收入,都能赶上好几个外企的小开了。
“妙妙!等爸爸赚够了钱,送你上幼儿园好不好?”
宋宁正享受的吃着,听到宋铮的话,楞了一下,疑惑的问:“爸爸!什么是幼儿园!”
宋铮闻言不禁楞住了,孩子到底有多长时间没离开过家了,居然连幼儿园都不知道,难怪那张小脸显得不正常的苍白。
“嗯!幼儿园就是,有好多好多小朋友,还有阿姨教妙妙唱歌,跳舞,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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