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个可能性,霍思宁的脸就有些黑了起来,总觉得这家伙似乎有些不靠谱的样子。
但这家伙显然还是十分的兴奋,用手扒拉着仍然在示意霍思宁继续往下挖。
霍思宁忍不住抬起头来,冲着那岩恩试探性地抱怨道:
“你这家伙到底挖了多深的坑啊,我叫你帮我埋深一点,可也没有让你挖这么深啊,你这简直坑死人不偿命啊!”
霍思宁没好气地瞪了岩恩一眼,岩恩没有回复,霍思宁也没办法,只能认命地继续挖。
但她这边弯下腰挥动军工铲,那边岩恩的眼睛就弯了弯,露出了一抹狡诈的笑容来。
继续深入,挖到差不多接近半米深,忽然,霍思宁的军工铲似乎触到了一个什么玩意儿,她顿时眼前一亮:
“咦?”
终于挖到了东西,霍思宁也顾不上别的了,扔掉军工铲就拿手往坑里扒拉,将那些土都扒拉开,终于,从坑里面拽出来——
一个塑料袋。
霍思宁顿时满头黑线,觉得自己好像被耍了,站起身来就要撤。
结果就是这个时候,吴均倒是开口了:
“继续继续,应该就在底下了。”
霍思宁一愣,吴均就笑着问道:
“这么新的塑料袋,怎么可能被埋在这么深的土里面还没有被腐烂?不用猜,肯定是岩恩这家伙故意弄出来迷惑人的!”
霍思宁顿时反应过来,低下头一看,果然,那个塑料袋上面虽然布满了泥土,但是看起来的确很完整,没有半点破损,连上面印的一个超市logo都还能看得很清楚。
这样一个塑料袋,的确不可能会被埋在这么深的土里。
她有些没好气地瞪了岩恩那边一眼,又抓起军工铲继续往里面深入,再次挖了差不多五六公分,才终于触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霍思宁费力将那个硬邦邦的东西掏了出来,看清楚这东西的形状和样子之后,顿时就有些无语了。
这岩恩为了坑她家黑炭,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搞个塑料袋来迷惑人也就罢了,为了不让这松露的气息过分泄露出去,这家伙还在这松露外面包裹了几层厚厚的纸张,里三层外三层将这块松露包裹得严严实实,这才埋在了土里。
将那些纸扒拉开,才终于将之前的那块松露给露了出来。
找到了东西,黑炭显然很是兴奋,一直冲着霍思宁又是汪汪叫唤又是蹭脸撒娇的,完全是一副求表扬的架势。
霍思宁也不吝啬自己的那点夸奖,伸出手来揉了揉这家伙的脑袋和大脖子,很是高兴地赞道:
“不错不错,总算是没给我老霍家丢脸!一会儿给你加餐!”
黑炭一听说加餐,顿时就来劲儿了,张着大嘴开始流哈喇子。
这会儿,围观的这些人已经是目瞪口呆了。
用纸包成这样,还埋在地下半米多深的地方,这居然都能被找到,这家伙也太神了吧?
这比那些专业的探测器还牛啊!
谢飞蒋俊伟简直要崇拜死了,之前他们还不觉得庄怡喜欢霍思宁的这两只藏獒有什么稀奇的,但这会儿别说是庄怡了,就是他们俩都心动不已。
真的很想要啊,有这样的神犬,带出去绝对拉风啊,泡妹纸还不是一勾小手的事儿?
“的确是比专业的警犬还要嗅觉灵敏,难怪被称作藏獒王。”岩恩忍不住赞叹道。
事实上,岩恩的心里是很震惊的。
他经常在山里面挖陷阱,所以对于挖坑和掩饰痕迹一事,可以说非常娴熟,所以即便是新挖了一个这么深的坑,他还是能够掩埋得不留一丝痕迹。
但这还不算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为了掩藏这块松露的气味儿,特意用了好几张纸厚厚地在松露外面包裹了一层又一层,又在这些纸张外面撒上了气味儿浓烈的风油精。
有风油精的味道遮掩,再加上纸张的裹挟,可以说整颗松露埋在土里之后,能够透露出来的气味儿是非常淡的。
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黑炭这家伙,也还是非常轻松地就找到了松露的埋藏位置,精准而且用时非常短。
光是这个测试,就足以说明黑炭这家伙的嗅觉本能有多强悍了,只怕就是传统的军警用犬拉布拉多,在经过专业的训练之后,也不可能做到这样的地步。
那边谢飞这家伙就忍不住感慨起来:
“这要是我老爹那局里多配几条这样的狗当警犬,那我估计警察都要下岗了。”
“这家伙追踪抢劫犯杀人犯和毒枭之类的,绝对是杀手锏啊。只要在现场闻闻气味儿,就能追踪到犯人的踪迹,这就是个bug一般的存在!”
这话一出口,一群男人齐刷刷地点头,都十分认同谢飞这话。
倒是他旁边站着的杜白雪和庄怡,面上表情都有些不大自然。
杜白雪眼神微闪,庄怡更是尴尬地四下乱瞟,不敢和霍思宁那边对视。
霍思宁嘴微微撇了撇,她当然知道庄怡这反应是为了什么,之前她可是断言黑炭这家伙名不符其实的,结果这么快就被打脸了,能不觉得别扭么?
不过霍思宁已经懒得跟这女人计较了,反正也不是会有多少交集的人,她转过头挑衅一般地看着岩恩,笑道:
“怎么样?这测试还算及格吧?刚刚我提议让黑炭它俩跟着你去狩猎,这个建议如何?”
岩恩的脸也有些红,之前他拒绝霍思宁的话可还言犹在耳,没想到这么快就让黑炭这家伙实力碾压回来了。
不过岩恩倒也没想太多,事实上,他已经满心满眼都被黑炭这家伙给征服了,没别的,实在是这狗训练得太好了,比专业警犬还要训练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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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9章 狼性()
更为关键的是,这两条狗实在是太聪明了,虽然不会说话,但岩恩感觉跟黑炭雷狮相处起来并无困难。
因为它们俩的眼睛和面部表情很丰富,而且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它们俩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就好像跟少年儿童相处一般,沟通全程无障碍。
别说是岩恩了,就是一直对黑炭雷狮这两家伙非常熟悉的吴均,都忍不住有些感慨。
别人不清楚,但吴均却是十分了解的。
惯常霍思宁带着黑炭或雷狮这两家伙中的一个出门去玩,基本上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只狗,见到它俩后表现都出奇的一致。
要么就怕得直接跪地上臣服了,要么就是不敢吭声,或者色厉内荏地乱叫,很显然都对它俩非常忌惮和畏惧。
就是平日里再横的流浪狗,也只有四下奔逃的份儿,根本不敢跟它俩较劲儿。
但吴均只以为这是因为藏獒本身就凶猛的关系,倒也并没有多深的认识,但刚刚霍思宁和岩恩闹出来的这一出,却是让吴均对黑炭雷狮这两家伙的属性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他想起了以前刚进部队的时候,那会儿他还没有进猎鹰特种部队,还只是一个小兵,跟一个炊事班老班长后面混。
那炊事班老班长有一回从山里拉练回来,捡回来一只狼崽子,之后就一直那么养着。
后来那狼崽子长大了,因为长期跟着老班长,所以性情比山里的狼要温顺很多,看起来也不怎么闹腾,就是吴均都只把那家伙当狼狗,根本不认为它是狼。
但是后来老班长和他一块儿下山采购物资,回来的时候在路上冲撞了一只无意中冲下山的成年野猪。
成年的雄性野猪这玩意儿其实是很凶残的,如果手里没有武器,就算是吴均如今这样的身手对上去,也只有被虐的份,更何况当时的吴均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还没有学会多少拳脚功夫。
老班长那会儿年纪也大了,身体不行了,自然一老一少加起来也不会是野猪的对手。
本以为两人只怕要凶多吉少,却不想这个时候,那只平日里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战斗力的狼崽子,忽然就冲上前去,拦在了那野猪跟前,直接就和那野猪缠斗在了一块儿。
虽然最后的结果,算得上是两败俱伤,狼崽子被野猪顶得肚子都破了,腿也折了,但其中它展示出来的凶狠野性,却是让吴均和老班长都感到分外错愕吃惊。
那野猪最后被那头野狼恶狠狠地咬断了脖子,鲜血汩汩流了出来,一只接近两百公斤的成年野猪,就这样被那头野狼给反杀了。
当然,那狼崽子也没能讨得了好,虽然被老班长带回去找了军医进行了治疗,仍然没能熬过那个冬天。
但也是因为这件烙印在吴均少年心底的事儿,让他明白了一件事儿。
狼这东西,到底不是狗,凶狠的天性,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哪怕平时因为环境的缘故刻意隐藏了下来,但一旦遇到了特殊情况激发了它们的天性,绝对就会暴露它们的本性。
当然,这种天性,也不光指狼,狗也一样,品种不同的狗,养大了之后服从性也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不同品种的狗服从性都不一样,牧羊犬就是最听话的狗,但藏獒就不怎么听话了,只对主人的命令服从,对别的事儿基本上就漠不关心。
作为犬中之王,藏獒不屑于听从别人的命令和召唤,也从不对人阿谀奉承。
这是吴均对于藏獒的基本认知,也是当初老班长给他科普的,但是很显然,霍思宁养的这两只藏獒,却很明显的和老班长说的不一样。
所以吴均对黑炭和雷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经过刚刚寻找松露一事儿之后,他很想知道,这两家伙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之后,战斗本能到底有多强悍。
狼类本身隐忍而凶狠,而被人类养大的狼,吃喝不愁,身体强壮,战斗力强悍这是毋庸置疑的。
吴均对当年那只敢对野猪下口的狼崽子印象很深,所以这会儿,他很想知道,这两只藏獒王,比当年的那只狼崽子,谁能更胜一筹。
不过,当年的狼崽子已经死了,就算没死,到如今也过去了十多年的时间,早就已经成了一头老狼,也没办法战斗了。
吴均心里有些遗憾,但更多的,却是蠢蠢欲动的探知欲。
虽然无法将这两只藏獒跟当年那只狼崽子凑到一块儿来进行战斗对决了,但是吴均倒是想看看,这两只藏獒捕猎的胆识和战斗力到底如何。
这样一想,他就有些向往了,直接冲着岩恩道:
“走,岩恩,带上它俩,咱们进山里去!”
黑炭和雷狮没有动,回过头来看向霍思宁。
霍思宁笑了笑,拍了拍两个家伙的脑袋,又从那随身挎包里抠出了两个面饼子塞到这两个家伙的嘴里,然后鼓励地道:
“去吧!”
得了霍思宁的首肯,两个家伙这才雄赳赳气昂昂地跟上吴均和岩恩的步子。
一面往山里走,吴均一面侧头看向岩恩那边,笑问道:
“你养过狗吗?”
岩恩笑了笑,点头道:“没养过,但我爷爷养过一只黑狗,就是串串狗,养了七八年,后来死掉了。”
“家里人都觉得伤心,之后就再也没养过狗了。”
吴均笑道:“我也没养过狗,但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跟一个老班长一块儿养过土狼。”
一面走,吴均一面就和岩恩聊起了部队那只土狼的事儿。
听完了这只土狼护主的惨烈故事,岩恩也是颇为感慨,然后就说道:
“当年我爷爷养的那只狗,别看是串串,但机灵着呢。”
“那狗腿长身细,力量自然是比不过藏獒,但是敏捷度上面可是非常强的,以前我爷爷带着那家伙经常到山上抓兔子。”
“那家伙行动敏捷快速,抓兔子抓野鸡都是一把好手,有时候在平地上遇到了皮狐子,都能给它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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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章 黄大仙()
“皮狐子是什么?”
吴均听到岩恩提到皮狐子,不禁愣了愣,下意识地问道。
岩恩顿时有些尴尬,下意识地就挠了挠后脑勺,解释道:
“啊,这个,是我们这儿的方言,皮狐子就是黄鼠狼。”
黄鼠狼这玩意儿速度是非常快的,来无影去无踪,也因此被古人神话了,甚至将其奉为大仙。
事实上,很多奇怪邪门的有关黄鼠狼的传说,都是因为黄鼠狼神龙见首不见尾,被古人脑补出来的。
但土狗能抓到黄鼠狼,这就确实是很厉害了。
黄鼠狼也叫黄鼬,行动敏捷同时还喜欢放臭屁,一般的猛兽遇到了它都会没辙。
这玩意儿最喜欢偷鸡摸鸭,有时候连羊圈里刚生的小羊羔都能咬死。
当然,有一样家禽,却是黄鼠狼极为忌惮的,那就是鹅。
鹅不像鸡或者鸭,它没有夜盲症,晚上黄鼠狼靠近过来,鹅对着就是一阵猛啄,所以黄鼠狼对鹅是颇为忌惮的。
但一般的狗,黄鼠狼却是不怎么怕的,因为它比狗跑得快,根本不需要等狗有所反应,它就已经一溜烟地跑了。
所以能够抓到黄鼠狼的土狗,还是顶稀罕的。
不过,提到了黄鼠狼,两人的话题就开始歪楼了,吴均想起了他小时在下坎村听到的关于黄大仙的故事,就忍不住说了起来。
说是下坎村有一个叫老癞头的光棍,也不知道姓什么,只知道打了一辈子光棍,快四十岁了也没找到媳妇儿。
这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放羊,养了一群山羊每天都领着去山里面放,到了晚上才回来。
每年他那羊群都会丢几只羊或者小羊羔,别人都说是被黄鼠狼给偷了,要老癞头弄点什么药或者夹子把那黄鼠狼给抓住,但老癞头也不听,甚至根本不在意被偷了羊。
后来有一天,老癞头又去山里放羊,结果天下起了大雨,狂风闪电像是发了疯一般降到了迎风岭上,一个雷电打下来,顿时树直接被劈裂,地上草丛也黑焦一片。
山上狼群嘶吼,老癞头的羊群四散奔逃,老癞头自己也吓得只敢躲在山窝里,穿着蓑衣在雨中不敢动。
而在这个时候,他却看到有一只瑟瑟发抖的黄鼠狼在草丛之中,看起来像是奄奄一息了一般。
老癞头当时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居然冒着雷雨闪电的风险,将那只黄鼠狼给抱起来塞在了怀里,用蓑衣替那小家伙遮挡住了这场瓢泼大雨。
熬了一个晚上,才雨过天晴,等到老癞头醒来的时候,藏在他怀里的黄鼠狼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因为被雷电吓得四散奔逃,老癞头最后也没能找到他的羊,只能悻悻然地下了山回家。
村里人都觉得老癞头可怜,结果没过几天,村里忽然就来了一个年轻的姑娘,赖到了老癞头的家里不肯走了,非要嫁给老癞头。
那姑娘不但长得漂亮,还很会做家务,做的菜又漂亮又好吃不说,种的菜和地也比别人家的好。
不止如此,姑娘还替老癞头到迎风岭找回了他丢失的羊群。
自从老癞头娶了那姑娘之后,家里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好了,羊群发展壮大不说,村里谁家有个灾啊难的,只要去求老癞头家那媳妇儿帮忙,基本上就能消灾。
不久之后,关于这个媳妇儿的神奇一事,就被传扬出去了,也不知道是传到了哪个大官的耳朵里,那大官就起了邪念,想要把这媳妇儿给抢了去。
那大官心思歹毒,担心抢了人那个老癞头会从中作梗,所以就想要先对老癞头下手,找了一群混混去,要将那老癞头给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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