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恩,你们这寨子简直是与世隔绝啊,如果不是你带着,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这儿还有这样一处地儿呢!”
杜白雪很是喜欢地四下张望着,那个庄怡更是直接就从车里掏出了单反相机,开始到处转悠拍起美照来。
岩恩露出了笑容来,满脸的自豪:
“这还是冬天,到夏天那会儿,更漂亮呢。”
“这两年因为寨子里翻修过,又修了一条水泥路出去,所以也算不得与世隔绝了。”
“不少喜欢去原始丛林探险的那种背包客,都会来我们这儿落点,还会在网上发帖子替我们这寨子做宣传。”
“所以这几年,来我们这儿的外地游客很多,就前阵子,寨子里还送走了一批,也是我带着进山去的,对我们这儿喜欢得很,都不舍的走了。”
霍思宁在一旁听得也是惊讶不已,她还真不知道,这个小寨子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要不是岩恩说,她根本想不到,这儿还能吸引到游客来旅游。
倒是杜白雪很是认同地点头道:
“在城市里待久了,忽然跑到寨子里来,感受这种别样的宁静,是一种非常好的享受,难怪那些游客愿意来这儿体验呢。”
一旁的庄怡撇了撇嘴:“那也是政府有头脑,居然舍得投资来你们这犄角旮旯修路,要是没这条水泥路,你们这寨子就算再美,你看看有人来吗?”
岩恩听到这话,顿时有些尴尬地看了霍思宁一眼,讪笑着解释道:
“路不是政府投资修的,是霍小姐拿钱出来修的。”
那边庄怡闻言一愣,用诧异的眼神朝着霍思宁这边看了一眼,大约是没想到会是这么个情况。
不过想到之前岩恩给他们介绍的,这个女人是什么公司的老板,在他们这寨子做了什么投资,庄怡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了。
这种寨子都是封闭偏僻的,要想投资,第一条肯定就是要修路了,庄怡猜测着,这个女人搞的投资,八成就是跟刚刚那个岩恩说的有关,开发这个寨子,弄一个旅游产业出来,耗时可能久了些,但却并非没有搞头。
不过,对于这种明显回本会很慢的小生意,庄怡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霍思宁带过来的那两条狗。
庄怡最喜欢狗了,但她和别的女人不同,寻常的女人喜欢养的都是博美萨摩耶泰迪这种宠物犬,但是庄怡却更喜欢大型犬,像是阿拉斯加或者牧羊犬黑背之类的大狗。
这和她的性格是很相像的,她的性格里面本身就带着一种叛逆和野性,所以看不惯那些贵妇犬,对于大型犬却毫无抵抗力。
但她到底还是有些顾虑的,没有一上来就直奔人家的狗,只是在拍照的时候,眼睛却是控制不住地往这两只狗这边溜。
霍思宁没注意到这边庄怡的情况,在岩恩那边安排了大家晚上住的民宿后,就开始收检明天进山需要用到的装备。
因为需要进山,所以在来之前,霍思宁让于飞他们帮忙准备了一批军用装备,所以在霍思宁让吴均他们将这一堆装备从车上拎下来后,在场的几乎所有男同胞们眼睛就都齐刷刷地亮了。
对于绝大部分男人来说,刀、枪这些东西,绝对都是有些莫大的吸引力的。
本书来自
第2501章 登山装备()
试问哪个男孩子小时候不做一个英雄梦,不幻想着自己能够成为江湖大侠,驰骋江湖成为武林盟主,或者是一枪在手,怒闯龙潭虎穴,惩奸除恶劫富济贫?
这些背包里面,塞着各式各样的装备,从野战服,到各种刀具、飞镖、弩箭,甚至弹弓,品种齐全。
岩恩廖宏这些人都控制不住地被吴均拿出来的那些东西所吸引,剩下的谢飞蒋俊伟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只不过谢飞和蒋俊伟家境还算可以,平日里他们也是去过俱乐部式的军工基地和靶场体验过的,并非完全没接触过,所以相对其他人来说还是要矜持些。
相比之下,吴亚和霍思宁反而是最淡定的,因为顾叙自己就在自家别墅地下室弄了一个军用装备收藏室,里面什么东西都有。
作为一个半退役军官,顾叙又一个军用收藏室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儿,事实上,很多有经济条件的退伍军人,都会想要弄一个军用装备收藏室。
但顾叙的那个收藏室,绝对是堪比博物馆规模的,霍思宁和吴亚都进去看过很多次,所以于飞弄来的这一批装备,相比顾叙的那个收藏室,完全不够看,故而这两人都一脸的稀松平常,没什么好稀罕的。
可是她们不觉得稀罕,她们旁边那群没见过世面的男人们,却是个顶个的流着哈喇子。
吴均将这些东西一一铺开,然后冲着一旁的岩恩道:
“之前你说要进山,也没具体描述过里面会是什么情况,所以我们准备的十分仓促。”
“一会儿咱们商量一下进山需要注意的事项,看看都需要准备些什么,如果漏掉了什么东西,趁着今天晚上去补还来得及。”
岩恩却是没有说话,他已经被吴均拿出来的这些眼花缭乱的装备给震住了。
事实上,他在寨子里住了这么多年,进山的次数多不可数,却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齐整的登山装备。
就算是这几年来他们寨子里借宿的那些背包客,带的装备再高级,要没这样精致全套的军用配置。
所以岩恩看到这些东西,几乎是在瞬间就眼冒绿光,整个人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哪里还能听得到吴均在说什么,就差整双眼睛都黏在这些装备上面了。
“这刀,好像是《生化危机》里面那个女人用的,造型独特,我印象深刻!”
廖宏率先拿起了一把弯刀嚷道,整个人就跟饿死鬼进了饭店一般,两只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
他手里的那把弯刀通体漆黑,只有刀刃部位微微向内弯曲,看起来很有杀伤力。
一旁的吴均笑着解释道:
“这叫尼泊尔弯刀,在部队一般是作为近身搏杀的最强兵刃,但在登山野外活动的时候也能作为开山刀使用,是非常不错的实用性兵器!”
“那这个呢?”
严禹城捏起了手里的一个四指手套,戴在手上挥动了一下手臂,原本看起来很是瘦弱的严律师,被这手套装备过后,看起来倒是虎虎生威,气势惊人。
吴均笑了笑:“那是四指拳套,是部队拉练的时候用来进行格斗用的,登山的时候戴上这玩意儿,可以护住手臂手掌不会受伤,遇到野兽袭击,还可以直接进行攻击。”
严禹城嘿嘿一笑,点点头道:
“这玩意儿跟板砖有得一拼,绝对够犀利,我看有这东西,去地下黑拳砸场子都够了!”
吴均闻言顿时一头黑线,还去地下黑拳砸场子呢,这家伙是电视机看多了吧?
一旁廖宏直接就戳破了他的幻想:
“得了吧,你当人家打黑拳的都是傻|逼么?人家可是练过的,而且还不要命,就你这样的,戴了这四指拳套也不是人家的对手,人家一圈砸你脑袋上,就能把你给KO了!”
“开山刀肯定是要带的,进山清理道路需要用到,军用匕首防身也要,这海豹突击队折刺也拿上,真要遇到什么猛兽,近身挥刺绝对比军刀实用。”
大山里面猛兽还真不少,尤其像狗熊之类的大型动物,皮糙肉厚,近身搏斗的时候肯定是要吃大亏的,比较短一点的军刀刺过去,根本无法对狗熊造成致命的伤害。
但长柄军刺就不一样了,尤其吴均手里的这一把,有一米多次的刀刃,而且还是方头的。
寻常人拿着这样的军刺使在狗熊身上,造成的伤害是非常有限的,可能根本连刺都刺不进去。
但吴均这种特种兵出身的,体质强大力气更是比寻常人要大了好几个吨位,一军刺刺过去,戳破狗熊的胸膛都没有问题。
再加上方头刀刃这样的特殊构造,一旦刺进狗熊体内,造成的伤害,绝对比尖头刀带来的伤害要高。
开了这个头,吴均也不怕浪费时间,索性将这些装备一一拿起来给在场的众人进行解说。
他毕竟是猎鹰出来的,实战和野营经验都非常足,挑出来的装备,都是很理性的,几乎都是进山要用到的东西,就没有一个是没用的。
虽然吴均已经好多年没摸过这些装备了,但是再次将这些东西拿到手中,那种深深烙印在骨子里如同本能一样的技能就纷纷涌入了他的脑海。
他的心下很是感慨,一面解说,一面拿起这些装备进行演示,初时还有些生硬,但越摆弄就越是熟练,最后完全沉浸其中,满脸都是说不出的怀念和自得。
“……”
“猎枪就没得挑了,反正就这一种,雷鸣登猎枪,是部队里面改造过的,杀伤力有限,但在山里面要是遇到危险情况,应付一般情况还是足够了。”
“再配点生活用品,基本上就差不多了。烧烤架这些东西就别拿了,一切从简吧,带一个套锅弄点米调料什么的上去,肉类咱们到了山林就地取材,能节省不少的行李空间,不至于让大家都背不动行李。”
“另外就是药品了,常备的药品尤其是外伤消毒药品一定要带。”
本书来自
第2502章 羡慕嫉妒恨()
“抗毒血清就不用了。”
见吴亚拿起一瓶抗毒血清要往背包里面装,吴均下意识地阻止道。
吴亚一愣,有些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吴均笑了笑:
“现在是冬天,虽然云省气温高,但山里面不比外面,温度相对要低很多,蛇类基本上都处于冬眠状态,不需要担心会被毒蛇咬伤,抗毒血清也用不上。”
吴均边解说边做着示范,手里快速地收拢了一个登山背包,甚至还不忘往背包里塞了几个打火机和一把军工铲。
至于军用帐篷和迷彩服,那就更加不用说了,这是进山的基本装备。
谢飞和蒋俊伟一脸惊愕地望着吴均拿出来的这些东西,就连之前一直在拍照的庄怡,目光也不自觉地落在这些东西上面。
她性子野,很多女孩喜欢的东西,她都不喜欢,这一点从她开的车就能看得出来。
平日里最爱的,就是跟谢飞蒋俊伟他们去搞什么户外军事拓展或者CS真人野|战,所以看到这些户外军用装备,她也有些挪不动步子了。
但这事先霍思宁他们就说好了,这些装备他们只准备了自己人的份,庄怡谢飞他们这些人是硬要跟上来的,这些军用装备不可能匀出来给他们。
所以在收检这些装备的时候,吴均他们根本就没考虑到庄怡几个,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这样的做派,显然是让庄怡他们很不爽的,他们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歧视和忽略。
尤其是想到他们自己车上准备的那些简陋的登山装备,再对比吴均他们这边,强烈的落差感,让庄怡三人心里都感到不太高兴。
这和他们之前所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他们是非常瞧不起霍思宁这一行人的,所以在岩恩对他们说明可以跟着一起进山,但是装备不会给他们准备的时候,庄怡几个的反应是不屑,甚至是嗤之以鼻。
他们自认为对于登山已经不陌生了,更认为就霍思宁这群土包子,不可能拿得出什么好东西来,肯定比不过他们提前准备好的装备。
所以他们一点也没想过要从霍思宁他们的手里分到什么东西,他们认为他们自己准备的东西已经完全足够了。
但现在,庄怡他们却不这么想了,跟霍思宁他们准备的这些军用装备相比,他们的那些东西,完全就是小孩子过家家,完全登不上大雅之堂,拿出来都有些丢人了。
这让庄怡三人心里都不大好受,尤其是庄怡,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怠慢,心里极度不平衡,如果不是碍于面子,只怕她就要跟霍思宁他们吵起来了。
庄怡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一面看着霍思宁他们将那些装备一件件分装到他们事先准备好的登山包里,一面心中冷笑道: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几件军用装备么,回去后我也去弄一套!”
但庄怡其实心里也清楚,这些军用装备,可不是谁都能弄得到的。
她以前玩过各种军事模拟游戏,还是一个军事俱乐部的白金会员,但饶是这样,她也没见到过这样齐整的军用装备。
要知道,很多军用装备本身就是限量的,就连军区供应都不足,更别说普通市民想要购买了。
这些限量版的东西,根本不是说买就能买得到的,甚至跑遍全城的军用装备店都未必能买得到。
还有一些装备,本身就是部队专供,所使用的材料属于特种钢材,产量非常低,根本不对外销售。
至于枪械,那就更不用说了,在华夏,一般人谁能弄得到枪支?就连霍思宁弄来的这些枪支,也都是进行过改装的散弹气枪,只能用来进山打猎,杀伤力却是有限。
当然,如果是作为户外登山专用,那肯定是完全足够了。
但就目前来说,霍思宁拿出来的这些装备,已经足够震撼这群土包子了,以庄怡的本事儿,想要整一套这样齐整的配置,根本就只能停留在想一想的层次上。
庄怡那边是怎么想的,霍思宁一点也没注意,当然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往心里去。
在她看来这不过就是几个不相干的陌生人而已,搭伙进一趟山,也不会有多少交集。
等从山里出来,大家就会分道扬镳,从此天各一方永不相见,因此她根本不会分出多少精力来关注这几个陌生人。
分装好了登山装备,接下来就是商议进山的路线了,当然,这主要是岩恩的事儿,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自己之前发现的那株变异兰在什么位置。
“之前我带着人进山看到的,但一方面怕自己弄错了,另一方面人多眼杂,我当时也就没表现出来,担心会节外生枝。”
岩恩先冲着霍思宁解释了一遍为什么当日他看到了变异兰却没有直接采回来。
看样子,之前岩恩带着进山的那一批人,也不是什么善茬,不然以岩恩的个性,不可能对那一群人防备得这样紧。
但这也很正常,这些年到云省来挖野生兰花的人多了,基本上都知道这玩意儿真要是找到了,卖出去就是一大笔钱。
完全是无本的买卖,财帛动人心,加上岩恩不过是个导游,带着一群陌生人进了山,如果那些人知道岩恩挖到了一株价值连城的变异兰,指不定就心生歹念,将他直接就弄死在山里面了。
这边毕竟是边境,地处偏远又穷,杀个人逃窜了根本就抓不到,甚至连警察都懒得来破案,所以岩恩将这株变异兰的事儿给隐瞒下来,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霍思宁笑道:“你不用解释,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再珍贵的变异兰,也没有人来得重要,这种事儿本身就没有必要冒险。”
岩恩不大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拿出了一份他新买来的地图,还有他自己手绘的一张简图,两者放到一块儿,然后用记号笔开始划线标记:
“这儿,是咱们寨子进山的路,进了山往这儿走,咱们先要往西爬过曼景山,过了曼景山之后,那边有一条澜沧江的支流,顺流而下到布朗山峡谷,差不多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了。”
本书来自
第2503章 自作主张()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