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万里尽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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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万里尽汉歌- 第5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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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塞尔柱人选择了后退,穆赛利迈不是傻子,这场仗继续坚持下去,等待他们的只有更惨重的损失。所有人都会死无葬身之地,会全军覆没……

    可是咬中了诱饵的鱼,想要摆脱吊钩,又谈何容易?

第九百七十六章 玄机奥妙() 
是秋风扫落叶,又似狂风卷残云。

    杀来的陆齐铁骑半点余地可不会给塞尔柱人留,铁马金戈,横冲直撞。

    先已经厮杀一通的塞尔柱骑兵如何会是对手?

    他们没开打之前到就是想跑,可那又如何跑的掉呢?

    出击的齐军马军人手三马,可全都是这些年陆齐朝积攒下的一等良马。从东科普恰克,从花刺子模,从安西,从天竺,大批的上等军马聚集在西域,这些都是陆齐大兴马军的资本。

    平日里,转运司就沿着贯穿东西方的道路,一批批的将战马送去中原,而这两年却停了下来,大批的优良战马聚集在西域、安西,都在为眼下的这场战争做着准备呢。

    如此良马在手的陆齐铁骑,若还能让上钩的肥鱼跑了,才有鬼呢。

    追击战要打很久,战斗很快就远离了火枪营。

    后者中的战士们这才松下了一口气,一个个喘着气仰天躺在战场上,战斗结束了,任务完成了,战斗胜利了。他们活下来了。

    此刻周遭的这片平野已经完全看不到昔日的模样了,鲜血和人马的尸体铺满了绿色的大地。

    医护营还未赶到。

    上百位伤势轻重不一的将士被平方在地上,另一边则是一具具阵亡将士的遗体。随军的军医正紧张地为前者包扎着。

    一张张永远闭上了眼睛的脸庞,一具具被践踏的不成模样的尸首,士兵们看着战友的遗体,一股钻心的痛让所有人都咬紧了牙关。

    直到一位掉了条胳膊的士兵痛苦的哀嚎才打破了气氛的宁静,旁边的大夫清楚的知道金创药是止不住血的,让人死死摁着士兵,径直把刚刚烧得炙红的烙铁按在了伤口上面。

    “滋啦……“刺鼻的焦臭味道散发在空中。

    伴随着那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是伤兵凄厉上十倍的惨叫。巨大的疼痛让他随即昏死过去。军医却迅速在烫熟的伤口上洒上了白色的药粉,然后迅速缠上绷带,这就结束了。就是一会送回医护营里了,对于这种伤势也只能如此,而至于伤兵本人还能不能活下名来,就看他本人能不能熬过去了。

    ……

    尼沙布尔城下,战报在火枪营返回营地之前就先一步送了回来。岳飞看了战报上的伤亡数字,半点也不震惊,但身为大军右军师的朱武,却呵呵一笑。尤其是听到阿尔斯兰的心腹已经返回之后,便满脸带笑的离开了大军中枢,施施然的向着花刺子模人营地赶去了。

    “果真战死者只五六十人,伤者不足百?”阿尔斯兰看着眼前的心腹,眼睛里充满了不可置信。

    五百火枪兵对战三千塞尔柱骑兵,竟然只付出了这么点微小的代价,还击毙了数倍的敌人,这是天方夜谭的《一千零一夜》么?

    如果眼前之人不是他的亲信,阿尔斯兰能够确信他不会背叛自己,他都要抽刀子砍人了。

    糊弄傻子的啊?

    “我尊敬的殿下,我怎敢欺骗您呢?中国人就战死了那么多,五六十人,甚至可能都不到五十人。而他们打死了至少有三百骑,不,四百骑。我能向佛祖发誓!”

    亲信也知道自己所说的话有些匪夷所思了,但这真就是事实啊。

    过不多久,那支火枪兵就会回营,到时候还剩多少人,又死了伤了多少人,一目了然。

    “火枪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战斗力?”阿尔斯兰心中已经相信了这一事实,但他又真的不敢相信它。

    朱武手中转着两个白玉球,整个人不像是大军的军师,而更像是来找阿尔斯兰唠嗑的老大爷。满身都洋溢着一股平和的气息。

    “贤侄以为火枪如何?将士们以少敌多,死伤五十二人,毙敌四百余。火器之利岂是弓箭可比?”

    阿尔斯兰的脸色微微有些难看,他也是聪明人。如何不明白朱武话中的深意弓马的时代就将要结束了,一个自幼骑马射箭的草原勇士,上了战场未必能抵得上一个练了几个月滑膛枪的汉人农夫!而如此也将注定,天方永生永世也休想在陆齐手下翻过身来。

    这个世界上能与中国在人口上一较高下的只有天竺。

    阿尔斯兰干笑两声,“火枪威力之惊人小侄已经受教。只可惜其功效虽好,价钱却不便宜,火药也昂贵的紧,还是弓箭更和我康居国情。”

    朱武竟然要跟康居做买卖,想替军器监把一批火器卖给康居国。这话传进阿尔斯兰的第一瞬间,真把他吓得有点魂飞魄散了。

    花刺子模人跟着陆齐边上鞍前马后这么些年,如何不知道火器的犀利?又如何不知道中国人对火器机密防备的严格。朱武这是在试探他们吗?还是怀疑了他们花刺子模?

    后来才知道中国人的火器泄密了。

    西域行省忙活了好一阵,也只抓到了一些黑手故作迷障抛出的弃子,或者是死士,可以很确切的说,枪炮的机密数据已经‘飞’出去了。

    飞天虎要怎么吃排头且不去说,横竖金陵突然转变的态度之大,是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前一刻还藏着掖着不让见人的宝贝,后一刻就要拿出来卖啦?

    朱武也不明白这般大的转变是为甚,但任务总是要完成的不是?

    花刺子模人是陆齐制衡天方的一枚重要棋子,把枪炮卖给阿即思,是为了加强花刺子模人的实力吧。且就这么想着,朱武现在的主攻对象是阿尔斯兰。

    虽然他总觉得这事儿,另有奥妙。阿尔斯兰也不敢大包大揽,只对火炮表示出了自己的渴望,而对于火枪则还有推脱。

    至于是真瞧不上火枪,还是其他原因,那只有阿尔斯兰自己知道。明面上他就是瞧不上火枪,认为后者太慢太不准了。

    后者的单价是远不如大炮犀利,但再低的价格也挡不住一个数量多啊。且买了火枪就要有火药,还有枪支损耗等等,整体价格可不便宜。

    “火枪可不贵,材料就是几斤好铁,几斤木头,费的是人工。人工其实也不贵,一支火枪能用几工人工?一工人工又能花几个钱?这火枪已经被朝廷做熟了,大量生产,最多就是三五十块一支罢了。稍微正规一点的军弓都不止这个数了,除非你用那猎弓……”

    “至少它们在守城的时候,可比弓弩厉害多了。这东西准性是不行,要聚起来用。”

    大量生产,标准化、流水线工艺,这些年里已经与军器监紧密相连了,这实则已经有了点工业化的意思!陆齐还是梁山军的时候就引入了标准化和流水线生产这两个概念。后来军器监发展壮大,就更坚持这么个思路了。

    各种水力、畜力带动的简易机械的大量采用,很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不止是枪炮如此,刀枪兵甲更是如此。整体军备价格,都在一年比一年低。

    以简易板甲为例,一副30斤重的步兵板甲,单体成本已经从最开始的百五十两/贯跌倒了现在的一百元左右【66。67两】!大规模制造中,成品率较之初始时候更高了许多,整个价格下降很快。

    “陛下对康居可是即以厚望的。你们的未来也不在咸海,天方才是你们驰骋的原野。”

    

第九百七十七章 再活五百年() 
花刺子模人的未来不在咸海,也不在里海,而在波斯高原。

    这话陆谦早就给西征军的一干高层言语了,但却没使人招呼阿即思。太早就给他们一个大大的许诺,一个美好的前景,并不是好事。“临时”施恩,不着痕迹,才能更打动人心。

    而且这话的潜意思也很残酷,那意味着波斯高原以东以北的区域,就不再属于‘天方’了。

    横竖花刺子模人已经皈依我佛,陆谦也能够肯定阿即思对于波斯的渴望。应该,不会/不敢介意吧。

    花刺子模人与塞尔柱人可说是有着同样的一个老祖宗,都是突厥——乌古斯人的一支。

    如今的塞尔柱人也百多年前在酋长塞尔柱的带领下,先干翻了击败加兹尼人,而后大举南下杀入波斯高原,将整个波斯突厥化后,才出现的一个民族。

    如果没有信仰上的不同,现在的花刺子模人与塞尔柱人简直是可以无缝连接的。就像历史上出现的那一幕一样,衰败的塞尔柱人就是被花刺子模人轻易所取代了。

    只是阿即思的子孙运气不好,帝国还没有进入巅峰,就遭遇到了有着‘不可抵挡’bug的蒙古人。自己又做了个大死,被浩荡的蒙古铁骑踏过后,第一个打出了gg。

    也是从花刺子模人挨刀开始,第三次‘黄祸’正是席卷了大陆。在陆谦前世的古代史中,‘黄祸’这个词始终给他一种爽与痛的混杂感觉。

    蒙古人的西征给世界带来了无法忘记的伤痛,同时也是三次黄祸中,最与华夏文明关系浅薄的一次。

    陆谦对这个词汇的不爽,那就是来自蒙古人。

    人家是主动西征的,与匈奴人和突厥人不同,那两位是被中原王朝吊打,无可奈何的被逼西迁的!

    东汉初年,匈奴分裂为北匈奴和南匈奴,南匈奴附汉称臣,东汉联合南匈奴击败北匈奴,迫使部分北匈奴西迁。这些迁至欧洲的匈人就是现今匈牙利的祖先,他们对日耳曼人和东罗马帝国不断的征伐,迫使日耳曼人南迁,南迁的日耳曼人最终灭亡了西罗马帝国。

    而在隋代,突厥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两者相继被唐朝灭亡,部分西突厥部落西迁。旋即突厥化的游牧部落就席卷了中亚、西亚,迁至西亚的突厥人更是对东罗马帝国连连征伐,最终引发了十字军东征,而突厥人建立的奥斯曼帝国还灭亡了东罗马帝国。

    连同蒙古人,三次‘黄祸’都可说是影响到了整个世界历史进程。

    现如今,蒙古人的辉煌自然不复存在了,奥斯曼土耳其也肯定会被灰灰。可塞北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旧会大举的西进,塞尔柱人也依旧会被覆灭,用花刺子模人代替塞尔柱人,看住波斯高原,再安排个儿子在两河流域落脚,扫荡地中海东岸地区,攻略小亚细亚……

    陆谦现在的计划大致就是如此。

    当然,很多塞北部族的头人们,如忽察儿等人是不知道陆皇帝的打算的,否则心中定要生出不情愿。

    游牧民族一样念家,那乡土之情固然不如中原的汉人百姓,可他们现如今的小日子过的舒舒服服,周边环境也不要太安全了,可以悠悠然的过日子,又如何愿意迁移到万里之外呢?

    历史上曾经称雄一时的匈奴人与突厥人的西迁命运,乃是他们在汉人身上遭遇到了绝对的惨败之后,无奈向西而去的。至于在西方找到了第二次机会,不是说他们早就心中有谱,而是民族之幸运。

    现在,就轮到蒙古人了。

    跟历史上的蒙古人不同,后者完全在陆皇帝的指挥棒下跳舞,那待遇比之匈奴人、突厥人还要凄惨,但他们的形势比当年的匈奴人、突厥人也更加有利!

    有着陆齐做后盾的蒙古人,比匈奴和突厥他们更强大,拥有更多的先进武器,拥有天方和西方诸国完全不能想象的火药兵器。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华夏文明作为思想后盾,让他们在文化上也挺直了腰板。不至于挥舞着刀枪弓箭征服了地方才不久,便在天方文明和一神文明前,轻易的跪了下。

    在陆谦的眼中,这事儿实则就与满清入主中原一样,野蛮击败了文明,而后野蛮人又用文明统治了它原先的主人。甭管满清在‘文明’上头又做了怎样修改,从本质讲,‘文明’还是那个‘文明’!

    再考虑到‘胡无百年之运’和女真、五胡,以及蒙古人的前车之鉴,野蛮的征服者主动的融入被征服文明的文化规则之中,这对于野蛮人来说,许还是一种延长自己统治秩序的灵丹妙药。

    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似乎在主动与被动之中,做出了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来。

    可眼下被华夏文明和汉传佛教先一步占领了思想阵地的蒙古人,他们闯进了天方和一神的领地之后,合着已经皈依我佛的花刺子模人,以及也会向西去的回鹘人,又会与天方和一神世界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呢?特别是这当中还会有一个个的陆齐藩国存在……

    如果可以,陆谦是真想活个三五百年,看看数百年后的世界又是什么模样。

    天方和一神两大信仰还被打压成何种模样,白色人种又是被怎么给欺负的?可以肯定的是二者绝对不会如前世那么牛13,这真是想想就让陆谦心胸为之一宽。

    ……

    金陵皇城当中,一席家宴正在进行中。

    虽然年长的儿子一个个都出征了,但家宴还是要继续的。

    陆谦他现在也很喜欢看一看孙儿辈的小家伙,儿孙满堂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此刻天气已经放暖,这场家宴并非有放在乾清宫里,而是摆在御花园中的凉亭里面。

    并没有什么吃不尽的山珍海味,数不尽的美味佳肴。而都是些家常风味,菜蔬新绿,果子甘甜,几个凉菜小炒,还有几壶葡萄果酒。看着天空中星星点点的星光,感受夜间习习的凉风,仿佛整个人都被从樱岛飘来的清新风雅给包裹住了,叫人觉得胸怀大畅。

    家宴的规矩不大,没什么食不言的说法,酒宴之上不住谈笑风生乃是很常见的一幕。上到陆谦本人,下到还未娶妻成婚的皇子公主,乃是的带着奶气的三代萝卜头,聊得都是些奇闻异事,比如天方的,一伙关于一神的,还有那新大陆的。

    黑蜀黎已经不值得叫人惊奇,但鸵鸟、袋鼠、树懒、羊驼、狮子、长颈鹿、斑马等生物的到来,让美洲、非洲、澳洲的热度持续坚挺,始终浮现着大家眼前。

    特别是美洲,随着黄金白银持续不断的运回金陵来,还有许多消息杂乱的在民间传播,美洲的话题热度是不断升温,其‘个人’形象也渐渐的要与‘真金白银’划上等号了。

    金银的吸引力真的不可小视。

    

第九百七十八章 冠冕堂皇——救民于水火() 
时间在流逝,世界在发展。一年又一年的光阴渡过,陆齐对黑蜀黎和美洲的了解,对澳洲的了解,自也越来越深。

    以美洲为例,黄金的光芒闪瞎了无数双眼睛。越来越多的淘金客和商人往来于大洋两岸,关于新大陆的话题在社会上也就变得更加热门起来,彻底压倒了黑蜀黎和澳洲。特别是不久之前,美洲传来了发现超级大银矿的消息,《新闻报》进行了‘追踪’报道——连续十天连载银矿的具体信息和随后的一系列开发措施,一时间是洛阳纸贵,关于美洲新大陆的种种,径直成了大江南北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当然,最近一段时间,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热议的可不只是战争与海外新大陆,陆皇帝要正式着手简化汉字及推广‘普通话’,这决定也是很叫人热议的。

    事实上若不是现下的中原雅音与后世的普通话差距太大,陆谦都想搞出一套字母拼音来。

    也亏得他的穿越是接受了记忆的,不然光是这语言就足叫人头大三圈。

    此时的中原雅音与后世的中原官话虽有不少相近,但还是有很大不同,当然也不是说就像粤语。后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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