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有意让她想点别的事情,转移下注意力,就问道:“昆明这里,和你们四川老家有什么不同?”
余梦婷想了想,说道:“我们那边也有很多少数民族,然后,不同的地方,大概是环境吧,这里有高山和平原,我们那边也有崇山峻岭,更多的是盆地,至于湖泊的话,不是一整块的湖泊,而是一条叫岷江的河分流出去的,贯穿了我们整个成都,再然后,就是我们的火锅文化了,和昆明这边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就应该是这样温柔才对()
余梦婷说起自己的家乡,眼睛总是很明亮,专注地望着那一汪澄澈的湖泊,就好像能够透过湖水看到她的老家一样,巫山巫峡云雨的缠绵,岷江在她们的血液中流淌,都江堰水利工程是她们的骄傲,火锅文化和美食味道,一提到这些东西,她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程曦有些无法理解四川人对家乡的那种强烈的认同感和骄傲感,就像,其听省份的人也无法理解湖南人为什么喜欢吃辣一样。
于是,程曦多看了余梦婷一眼,真是一个温柔的女孩啊……
余梦婷看程曦盯着自己看,轻笑起来,牵着她的手,沿着湖畔走动,周围的银杏树陆续落叶,落到了地上的碾成泥,落到了湖里的飘然远去。
她似乎把程曦当成了倾述人,宿舍其他两人,缑飞燕过于单纯,别人说什么她就是什么,也很容易把听到的话说出来,而她又和刘婕妤性格合不来,所以能说话的人,同样是孤孤零零的程曦了。
“有人说我们四川人不太上进,没有志气,我却觉得我们小富即安,与世无争,过自己的日子实实在在就好。”余梦婷说道:”其实我们的巴蜀文化,自己的军工,自己的大学,该发展的工商业旅游业一个也没落下,只是对这些,我们从来都不说说起,不争千年古都,不争先进城市,这些东西,都不如我们朋友几个一起搭伙,在串串店吃麻辣烫撸串串,打打牌,摆龙门阵来得实在。”
余梦婷笑了笑,说,“我很喜欢我的家乡,喜欢它的包容和复杂,在这片土地上汇聚了不同的民族,更喜欢它的简单的和纯粹,以前在一中读书,周末放假了,就回家睡个懒洋洋的午觉,睡醒了,就能听到满大街都是打麻将的声音,要是爸妈没回家,还可以到邻居家去串门蹭饭吃,街头结尾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热情,这或许就是我喜欢家乡的地方。”
“有机会的话,我们也想去四川走一遭,想见见你口中那个美好无比的家乡。”程曦微微一笑。
“会有机会的,下个暑假你们要是来,可以提前跟我打招呼,我好招待你们。”余梦婷很真诚的邀请。
“嗯。”
余梦婷和程曦又走了很远,几乎围绕着整个泽湖走了一圈了,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隔着很远的灯光渐渐亮起,蒙胧胧的,看不真切,身边的游客也少了很多,大部分都回去了,取而代之的就居住在周围居民,老人小孩,一家三口都有,那些三三两两的大学生们也收拾东西回去了。
老实说,程曦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交谈者,他不擅长说话,只是喜欢静静地听着,平时和方宁相处的时候,也多半都似乎方宁说话。
然后程曦再说一两句,换作是其他人,早就受不了她那种无所谓的性格,也只有方宁,才喜欢安静恬淡的程曦。
好在,这个时候,不需要程曦多说什么话题来活跃气氛,她只需要耳朵来听,听比平时话多起来的余梦婷说话。
“去那里坐坐吧。”程曦指了指湖边的一处台子,有桌椅凳子。
余梦婷坐了下来,托着腮倚再栏杆上看湖,忽然轻唱起了家乡的民谣灯歌,开始还是轻轻的哼调,然后就是开始唱起来了。
黄杨扁担软溜溜哇
姐哥呀哈里呀
挑挑白米下柳州哇
姐呀姐呀下柳州哇
哥呀哈里呀
姐呀姐呀下柳州哇
哥呀哈里呀
人说柳州的姑娘好哇
姐哥呀哈里呀
柳州姑娘会梳头哇
姐呀姐呀会梳头哇
哥呀哈里呀
大姐梳一个盘龙髻呀
姐哥呀哈里呀
二姐梳一个茶花绺呀。
程曦静静地听着余梦婷唱歌,这个女孩拥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声音清澈,温柔的不像话。
“这是你们家乡的山歌民谣吗?”程曦侧了侧头,问道:“歌名叫什么,蛮好听的。”
“嗯,是的,歌名叫黄杨扁担,是我们家乡里很老的歌了,我们那边的阿妈阿婆基本上会唱,我唱得不好,以前我们那有位阿姐唱的更加优美。”余梦婷挽着发鬓,温声细语的说。
她的普通话其实是很标准的,咬字很清晰,和人交谈的时候,很少带着川音川腔,程曦也还是第一次听到余梦婷用四川方言唱山歌。
越深入了解这个女孩,就越能发现她的魅力所在,不仅仅是体现在她的书卷气上面,更体现在她的内涵上,每当你剥开她的一层面目,自以为是很了解她了,然后又是另一番面目,迷雾重重。
有那么一刻,程曦突然很想知道她和那个叫何似男生的故事。
但是她又忍住了,她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秘密和故事的,就如同她和方宁相处那么多年,她从来都不会主动去打探他的秘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后,程曦才知道余梦婷和何似的故事,只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
余梦婷说了这么多,也有些累了,依靠在亭台柱子上,问道:“一直很少听你说起你和方宁的故事,你们两人是怎么样走到一起的?你们到底是谁追的谁?”
“我们?”程曦微愣一下,慢慢回忆起来,老实说,她的记忆非常好,很久以前的事情都够快速的记忆起来,而且仿佛就在昨日一样,历历在目,但是在回忆谁追谁的这个问题上,她的记忆却有了点偏差。
“唔,也没有谁特意去追谁,当时我们都在读初中,只是恰好是同班同桌而已,后来运气很好,分班也没有分开,就继续相处,我也没什么可以聊的来的朋友,就方宁一个朋友,久而久之就有了感情,只是当时我们两人虽然都明白彼此的心意,但是谁都没说说来,默默地藏在心里,后来准备读高中的时候,在去一次桃花岛的时候,他还是跟我表白了,我答应了。”
“日久生情么?”余梦婷吐了吐舌头,”很不错的开始,两小无猜,又有同桌感情,真是天作之合啊!”
程曦莞尔一笑,“是的吧。”
“再然后啊……同行的路上,我也遇到过几个竞争对手,但最终,和他走到最后的还是我。”程曦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的锋利忽而无声无息地消退了,整个人都柔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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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 皆大欢喜的结局永远算不上故事()
余梦婷跟程曦说了很多事情后,心情好了很多,她低低的说,“谢谢你,程曦。”
“为什么要谢我?不用说谢的。”程曦停顿了片刻,微微一笑,“我们不是要好的朋友么?”
“嗯。”余梦婷点了点头,把她的这句话记在心里,在她心里能够划为朋友的人很少,现在又多了一个人。
她们返身回住的地方,一直走到旅行社门口的霓虹灯招牌下,准备回各自的房间。
程曦的脚步停了下来,忽然扭头望向小街的尽头,灯光阑珊,凌乱的广告,连成串的电线,店牌闪烁,这些特定的元素风格在中国各大城市的街头能能看见,但是又有一点不同。
她的目光凝聚,眺望起来,好像能够穿透那些尽头的挡板一样。
余梦婷问她怎么了?
程曦摇摇头,并没有隐瞒什么,说道:“有个人等你很久了,你要过去和他说会话吗?”
尽管并没有真正看到那个人的身影,但她还是能够敏锐的察觉到那个人是谁。
她微微看向余梦婷,轻声道:“正义这个人,虽然平时比较浪荡不羁,但我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你的。”
“嗯,我也能感受的出来。”余梦婷点头,非常平静,平静的声线没有一点感情起伏。
“那我先进去了。”程曦看到自己在这个时候,是不合时宜,也就该退场了。
其实,她从一开始就发觉有人跟在她们身后,然后走了几圈后,发现跟着的人是张正义以后,就不再多关注了,反而让余梦婷继续说家乡的事情,更好的转移她的注意力,这样躲在后面的人也不用担心被发现。
通过程曦一系列潜移默化的影响,余梦婷的心情也缓解了许多,至少不用在余梦婷见到张正义的时候,两人陷入尴尬的状态。
从这点上也能看出来,程曦真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子,心思细腻无比,不声不响之间就能扭转乾坤。
她抬脚上旅行社的台阶时,心里默默的想着,我也只能帮你到这了。
余梦婷整理了一下衣服,褶皱的衣角都抚平好,凌乱的秀发也挽平。
她深深地呼吸一口气,转身朝小街尽头方向走去。
旅行社楼上好几个窗户都被推开了,季沉和齐橙两人挤在同一扇窗户上。
季沉居高临下,齐橙趴在窗户边沿,看起来有点违和,但是没人去注意那些,目光都凝聚在余梦婷身上,拳头紧握,默默的喊着要加油啊!正义!
方宁也在偷看,他趴在二楼房间的窗户上,雨水蓬滴着水下来,那是楼上的空调水,气味有些刺鼻。
他看了一会儿,就忍受不了那味道,关上了窗户,等隔着玻璃再看的时候,余梦婷已经远去,只能看到那姣好的身材,笔挺的背影。
程曦用门卡刷开了房间,推门进来,弯腰在鞋柜上换了拖鞋。
看到方宁凑在窗户上,脸都快贴玻璃上了,有些忍俊不禁的笑起来,道:“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再说你也偷听不到她们的讲话。”
“啊,我什么都没看见,天色太暗了,灯光也看不清楚。”方宁微囧了一下,假装很自然的回到床上。
“我有点渴了。”程曦蹙眉道。
“嗯。”方宁从床头柜上旅行包里翻出一瓶矿泉水,丢给她,问道;“你们聊的怎么样了?”
“没聊什么,就聊了一些她家乡的事情。”程曦接过水,喝了一口,脱掉鞋子,也跟爬到了床上,和方宁并肩坐在床头,修长的大腿就这样放在床单上,白皙晶莹的脚趾,俏皮的动着,让方宁有些躁动。
程曦嗔怪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侧头枕着他的肩膀说道:“看得出来,小淑并没有责怪正义的想法,其他的,我就猜不透了。”
“人心哪有那么容易猜透啊”方宁叹口气,从程曦透露的话中,大概能猜出余梦婷应该不会对张正义大发脾气,说不定还有些感动呢?毕竟人家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虽然做法幼稚了点,但好歹也满足了少女的幻想不是么?要是换作那些小女生,说不定还真能被感动。
“小淑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啊。”程曦总能够洞彻方宁的想法,他心里想什么,甚至都不用说,都能够感受的出来,这样的默契感,没有长年累月的相处是根本不可能培养出来的。
“其实我还是蛮佩服张正义的,毕竟我就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来。”方宁伸手抚摸程曦的长发,柔顺的发丝在他的手里滑过,然后又继续抚摸,“季沉他们也做不出来,毕竟需要年少轻狂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性格,还需要莫大的勇气才行,之前我还是错怪了,以为余梦婷来了之后,真的就躲避不见了。”
“没勇气的话,他就不会出现在小淑面前了。”程曦不可置否的笑了笑。
“这个假期就剩明天最后一天了,他们应该能解决吧。”方宁掏出手机来。
“你在干什么?“程曦问。
“订回厦门的飞机票。”方宁回道。
“哦。”程曦望着天花板,明亮的灯光有些刺眼,她闭上眼说道:“这种感觉就像是奔赴了一场盛大的演出,舞台下的观众是我们,舞台上的演员却是别人,故事都是别人的,生活却是自己的。”
方宁咧嘴笑了笑,“所以啊,不圆满的才叫故事,圆满的才是生活,皆大欢喜的结局永远算不上故事。”
程曦转过身来,柔软的肢体在他身上贴着,女孩的温软透过衣服传过来,她昂着脸庞,眸子明亮,却又不是往日那种锋利如刀的眼神,而是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迷茫,“我们的故事呢?”
方宁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很轻,但是很诚恳,“我学不来苏小小的奋不顾身,也学不会张正义为爱来回奔波,但是我和你约定好了要携手走完这一生,就绝对会陪你走到最后。”
“然后呢?”
“然后慢慢地老去,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称之为故事,但,我想,如果和你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应该是没有一点遗憾的吧。”
第一百四十六章 所以我明白,在灯火阑珊处为什么会哭()
张正义坐在烧烤店内的桌椅上,这种烧烤摊非常普通,普通到在中国的各大一二线城市随处可见,是城市里各个阶层小白领工人学生党排解压力的好去处。
不管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只要再点上一串烧烤,喝着啤酒,和朋友聊天,就什么都解决了。
这个点儿还不是烧烤摊最爆满的时候,一般九点过后,吃完晚饭消化差不多的人和下晚班的工人们就开始出来吃宵夜了,所以店老板还很轻松的摆弄着烤网里的木炭,顺便一脚把凑过来的土狗给踹开。
店老板的年纪不是很大,也就是三十来岁,带着这个年龄段特有的压力,没房没车没老婆。
以前他也曾安稳的上班,拿着固定而又辛薄的薪水,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后来眼瞅着年龄越来越大,却没有存到一分钱,不说娶老婆,连一个平方的房价都买不起,只好找亲戚朋友借钱,在这条街上置办了这个不到二十个平方的小店铺。
这条街有五家竞争的同行馆子,有开面馆的,有开沙县小吃的,有开凉面店的,也有开麻辣烫的,都是小白领学生党等工薪族吃饭的地方,走的是物美价廉路线,虽说,比不上cbd区里那些购物中心的高档店铺,但也算是有他们的生存之道。
店老板的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太差,味道都是一个样子,吃法也还是那个吃法,说不上低贱谁高贵,但是他家的价格比别人的便宜,来回光顾的都是老熟客,一些回头客,除去房租水电成本费,收入开支也还算是可以,至少比打工上班给别人挣钱强多了。
他这条街离大学城没多远,附近还有个远近闻名的云南大学。白天的话,街道比较繁华,人来人往,但是一到晚上九点之后,整条街就寂静下来了,大概是因为大学生们都要回宿舍,不能再出来浪了。
而附近的人都是居民,偶尔光顾一下他的小店,次数也是有限度的,都是要过日子的人,没谁会那么奢侈到天天去吃烧烤喝啤酒,更何况,自从去年隔壁的一个眼镜厂倒闭之后,生意就一落千丈了,一日不如一日,已经有两家店铺关门转租了。
他瞅瞅了店内坐在椅子上喝着闷酒的男孩,他选择位置是两人桌,对面是空着的,点了很多的烧烤,一个人吃不完,看样子是在等什么人,只不过孤零零的,也没有说话,看来是个有心事的人。
“让我成为了无情的k歌之王,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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