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嫁给我吧!”
等我定神一看,东灰那圆锥形的尖头,已经呈180度的高难度弧线,埋进了他毛绒绒的白毛肚皮。显然他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儿,也觉得不太好意思。
额……我先是一惊。
呼……我后是一松。
原来唱的是这一出啊!
别人求婚都是红玫瑰,怎么轮到我了却是白菊花!我真是有点儿风中凌乱了。
我虽然有些好气,却也小心着措辞:“其实冬灰啊……”
万一不小心惹怒他,也和网上的某人般,被距爱了就满街,额……不是,满洞裸滚,那就大煞风景了。
“我们都还小……”
还没等我说完,东灰忽地跳起来:“一岁了!还小啊!”
我抹了抹额头,汗水都腻在毛根儿里,根本抹不掉,瀑布汗啊:“我储存的粮食还不够……”
“我有啊!”东灰两眼发光,好似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存粮我有三千六百洞,洞府我有三万六千个,还有什么问题?”
天啦,这小子是把整座山都掏空了吗?简直是打洞招牌户啊,也不给别的动物一点儿活路。
我灵机一动,露出雪白的鼠牙,眉毛上的黑须子抖了抖:“我们鼠族是多胞胎政策吧?”
东灰梳理着光滑的皮毛,骚包的摇摆着尾巴:“是啊是啊……到时候我们……”
我立即掐断他那不切实际的暧昧幻想:“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我打断他,他不明所以,定定的望着我。
我眯缝儿着黑眼珠,透着一丝狡黠:“如果我和你娘同时怀孕,你先照顾谁?”
他的老爹是个极不负责任的种鼠,经常是三千后宫佳丽轮流跑,不管人家洞府里的女主人有没有老公,他都有办法横插一脚。
他的老娘只有东灰守在身边,接送着一批又一批的兄弟姐妹。
这是一个很残忍的问题,可是嫁给他对我来说是更残忍的问题。
虽然他在年轻鼠辈中算是一个强富帅,我也不能为了那莫须有的“指腹为婚”,把自己卖了啊!
就算卖给羊肉串店儿,加上炭火,我也发挥了自己的余热,值啦。
当然,东灰肯定不知道我宁愿死也不愿嫁的变态心理。
他一下子像是放了气儿的车胎,焉了。
“我再考虑考虑吧……”
说罢,依然把菊花塞到我手中:“我一大早去摘的,第一次送女孩子花,你就给我个面子收下。”
我望着他离开的背影,顿时如逃脱五指山的孙猴子,轻松轻快轻飘……
第十一章 菊花求婚()
话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能这样呢?
我们总共才见了不到24小时吧,居然为了那可笑的父母之命来给我求婚,就算我们是鼠,也要有最起码的节操呀!
“你应该答应他。”身后一个轻飘飘的声音传来。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强生,我气不打一处来:“蟑螂不仅喜欢钻墙角,还喜欢听墙角吗?”
强生依然穿着那件白袍子,步履悠闲的走过来:“他的条件不错,你嫁给他,不愁吃穿。”
“是不错。”我点点头同意,然后调侃道:“你嫁他?”
“我倒是想以身相许,可惜人家大灰鼠看不上我啊。”
“哦……那你可以去死了。”
“啊?”强生不解,偏着头看我。
我耸耸肩,抖抖胡须:“回炉重造,再变成鼠,所幸我们鼠四个月就成年了,你还有很多机会重来。”
强生连忙后退,头上的两根麦须子颤抖不停,连忙推迟:“还是不要客气,留给你吧。”
我凑到菊花上闻闻,除了菊花本身的清香,还有清晨的露汽,甜甜的。
东灰说他是第一次送花给女孩子,可天知道,我也是第一次收花,而且还是爆放的菊花。
“什么时候开工?”
晨光铺洒下来,像是给重峦叠嶂的山镀上了朦胧的金纱,美轮美奂,莺唱蝶飞,雁回蜂转,万物俱忙。
强生把身上那白如雪的丝袍脱下来,捧到我眼前:“这个你帮我拿着。”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没好气道:“好你个小样儿!简直得寸进尺!我答应帮你,居然还敢使唤我?”
强生哎呦呦的离我一尺远,闹嚷嚷道:“你误会我啦!一会儿我潜伏进蚕洞,如果穿得这样亮堂,岂不是增加了暴露的因素?”
我一想也是,在光线暗的地方穿得像雪一般白,不让人注意都难。
可是我不能这么便宜他,话说有这样叫人办事儿的吗?不送礼就算了,还要使唤我做苦力。
他好像没有搞明白,我们两个到底谁帮谁?
我转身返回洞中,他急急的跟进来,我找了一处墙角放下菊花,然后打开一罐蜂蜜,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强生嬉皮笑脸的凑上来:“那个……那个鼠姐,我还没吃早饭呢。”
我抱着蜜罐坐到对面的床上,黑着脸道:“我帮你忙?还得我请你吃饭?你脚长得比我多就了不起吗?”
他把袍子塞到我怀里:“这个抵押给你,今日得来的冰蚕丝我也分你一半儿。”
我算是看清这厮了,昨天还说这袍子是借蜘蛛的,今天就把别人的东西抵押给我了,真是狼心狗肺的家伙。
不过我春光一向说话算话,我把蜜罐扔给他,催促道:“快些吃,吃完速度做事儿,至于冰蚕丝你还是留给你娘亲吧。”
太阳快要爬到树枝正中的时候,我们两个偷偷摸摸的爬上了那棵古桑树。
蚕洞的入口在桑树的第一根树杈中,由于这里蚕工密集的出入,容易被人发现。
我们选择了第三根树杈,据强生得来的情报,这里一般只有蚕王一人出入,相当于现代大厦中boss的专梯。
我注意到那些蚕工都是单色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还有绿色的,强生说有七种颜色,蚕工对应的颜色生出对应的蚕丝。
我很羡慕他们有着斑斓的色彩,以前我还笑熊猫永远只能照黑白照片,现在报应到我身上了,我这只斑点鼠从此也是黑白照片的命。
强生躲在一大片树叶后,贼头贼脑望着黑漆漆的洞口。
我坐在他旁边,那件儿光鲜亮丽的袍子,被我毫不客气的当做了蒲团,铺在了尾巴下面。
我简单的摘了几片树叶做伪装,没办法,谁叫我个子比他大。
强生又掏出怀里的地图,独自研究着。
我见半天没有蚕出来,火辣的秋老虎也是猛烈的,加上来干不光彩的事儿,我的每个毛孔都心虚的开始冒汗。
“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早知道吃完午饭来……”
“快好啦……你有点儿耐心……”强生头也不抬的安慰我。
我只能忍气吞声,谁叫我们现在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我已经上了他的贼船,就要同舟共济。
忽然,有什么东西从洞口爬出来。
我一个趔趄,差点从树上掉下去。
刚刚在下面看到的蚕工全都是五颜六色的,当时我就觉得十分稀奇,可当我见到眼前的怪物,着实吓了一跳。
蚕王简直就是人面蚕身的怪物,脸部是个年轻的女子,卷翘的睫毛让她的眼睛看起来很是迷人,蠕动的虫身还挂着连续七彩环。
我用尖尖的指甲搓了一下小蟑螂,示意他准备行动。
蚕王昂首挺胸的朝前爬去,微微翘着的尾巴分着剪刀叉子,左右不停的摇摆。
我估计我整张鼠皮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蚕王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强生用白痴的眼神望着我:“当然是公的,如果是母的,我就用虫格魅力征服她。”
我忍住要吐的冲动差点踢他下去:“就凭你?省省吧……快点做事儿,再贫嘴,小心我揍你!”
强生把地图也塞给我,东张西望一番,确定没人过来。
“我进去了,如果有情况,你就大叫救命。”
我俏皮的眨眨眼,很是难为情道:“如果有情况,我肯定大叫非礼!”
蚕王是公的,这点儿倒是可以利用。如果他敢碰我,我一定大叫非礼,这是女人的特权。谁知道虫子的世界有没有bl或者gl恋的?额……想多了。
这回换强生差点掉下去,他倒吸一口凉气:“女人,真狠!”
强生进去了,我就成了小偷的从犯,畏畏缩缩的给他放哨。
我忽然想到了陈佩斯的小品《警察与小偷》,早知道我也去搞一套虫子的布偶装,至少被虫发现也可以蒙混过关。
可惜我现在手上的道具不多,一件儿二手的蛛丝袍子,还有一张不伦不类的地图。
日头渐渐爬到了正中,浓荫如盖的古树下洒下了一地的碎金。
这样的空山寂林中,垂緌的蝉儿吸着美味的树汁饮料,时不时来一段高亢的震翅摇滚,日子过得比谁都摩登舒服。
相比之下,我就惨淡多了。
那强生进去了很长一段时间,看树荫下的影子就知道,原本来拉长的黑影,随着日头的垂直照下来,影子都缩成了一个光斑。
我跨坐在洞口不远处的树杈里,周围都是密集的叶子,还有黑的冒光的桑果。
可是我不敢随意乱吃,也不敢随意乱动。
这个做小偷我还是第一次哈,心里素质不过关,心虚之下,纵然不是草木皆兵那样神经质,可难熬的时间我都是数着秒过。
我的位置很隐蔽,至少除了突然闯进来的七星瓢虫,我还没发现其他情况。
过了不知道多久,就在我神经都快崩断的时候,黑洞洞的蚕洞里出现了悉悉索索的声响。
我心下一惊,不好的感觉像雾霾一般笼罩上心头。
只见陆陆续续出来了一群花花绿绿的虫子,它们个个瞪着凶恶的眼睛,如临大敌的向一个地方冲去。
这时,我真的确定是出事儿了。
因为它们直接去的那根树杈,是一开始我身藏的地方。
我得感谢一下这个太阳,因为它太毒,我只能不停的变换着位置,躲着它晒我。
这个是以前做女孩子的时候一种习惯。
我的先天条件有些不足为外人道。
小时候出去玩儿的时候,老妈的闺蜜夸我,总是说,“哎呀,你看这闺女长得……可真懂事儿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挺开心,小孩子嘛,喜欢被人夸奖。
后来长大一点儿,我才知道别的女孩都有“长的可爱”,“长的漂亮”,“长的苗条”,而不是像我,没有好的词语可以形容,直接第一次见面就能看出我“懂事儿”了。
每次的六一儿童节,青年节,文艺晚会,我可郁闷了。
老师挑选代表班级去表演的女生,从来都是和我八竿子打不着。
后来我想出来一个出风头的办法,那就是拿奖状。
奖状也不是很好拿,除了成绩好,还得讨老师喜欢。
成绩倒是没问题,老师却怎么也不喜欢我。
我是属于哪种学生呢?
大家都看过《亮剑》是吧,女孩子应该兴趣不高,可我喜欢看啊。
那个李云龙的部队,每次打仗都和土匪强盗一般冲最前面,所以每次他也是最容易立军功的。
我们部队的赏罚分明啊,今天李云龙还是团长,说不定明天就因为闯祸,被贬为被服厂的厂长,也就是搞后勤的。
这对于军人来说,是天大的羞辱。
我也是老师眼中那种喜忧参半的学生。
话说我努力奋斗,终于在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
开学后老师上报得奖人员的名单,她挺犯难的。
别的班第一名同学都是没有悬念拿奖状的,可是我,老师在失眠了无数个夜晚以后,终于决定还是给我一次出风头的机会。
就在奖状颁发下来的头一天,发生了一件超级不愉快的事情。
第十二章 女霸王()
我们班的有个男生特别可恨,名字却的很欠扁,叫狗蛋儿。
他做的事儿也很欠扁,老是在放学以后,把青虫子,死耗子之类扔进女同学的衣服里,超级享受女孩子尖叫的哭声。
那天早上,我正打开书,头顶下就掉下来一条冷冰冰的东西,等我回过神来,一条小蛇正沿着我的鼻梁滑下来。
我并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尖叫,而是直接扯下那条蛇,直接扔进了狗蛋儿的裤子里。
结果就是,我发现他尖叫起来,比女生还**。
我的脑袋不光很磊落的吃了老师一粉刷,还乖乖交上去一份检讨书。
介于我认错的态度还算诚恳,老师决定依然保持我的奖状名额。
这件事儿能完了吗?作为一个女孩子,如果我忍下这口气,绝对是对不起读者啊。
话说那天上化学课后,老师带走了所有的东西,唯独忘记了一盏酒精灯。
下一节课是体育,破天荒的我在室外课上居然和体育老师请了假。
和我一起请假的是另一个女生,她是真的肚子疼,女生那点儿事儿可谓是请假通行证。
我看空荡荡的教室就我们两人,我坐过去,问她,“喂,姐妹儿,帮我一件事儿呗!”
她有些纳闷的望着我。
我嘿嘿笑了两声,说,“狗蛋儿那家伙你觉得怎么样?”
那女生一听,原本因为失血过多的脸,更加惨白了。
我心中顿时大喜,看来同是天涯……额……被欺负的人。
就算是最温柔可亲的中国老百姓,遇到鬼子的侵略,也都会拿起锄头同仇敌忾。
何况是长期生活在霸道男阴影下的女孩子,她一听我要整治狗蛋儿,顿时仅有的血也沸腾起来。
其实她不用帮我太多,只是去给狗蛋儿递下了一张纸条。
狗蛋儿起先还以为是哪个女孩子告白的情书,后来打开一看,居然是我的挑战书。
我这样说的,“狗法海!你以为拿一个要饭的碗,就是得道高僧啦?有本事来教室里决战,不然就喝你白娘娘的洗脚水!”
那个年代,我们没有什么电视剧可以看,女孩子都喜欢《新白娘子传奇》,基本上暑假寒假都守着这个过日子。所以感情上对光头的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狗蛋儿正好也剃了个秃头,他看了以后是火冒三丈。
他从来都没有小瞧过我,估计除了进女厕所我不含糊,他都没把我当成女生。
收到了挑战书,他也没有声张。他也有小心眼,万一打不过我,多丢人啊!
我把教室的门关上,点上酒精灯,然后放在门锁下面。
我们教室的锁是铜的,内外连通,所以酒精灯一烤,热传递下,外面的门把自然跟着高温。
我从门缝儿里看到了狗蛋儿气冲冲的朝这边走来,立即盖灭酒精灯,嗖的一下跳开门后。
万一他不是用手,而是用脚踹门,那我还不被门夹扁啊。
我把酒精灯放在讲座上,双手叉腰的等着他冲进来,满脸都是计划将要成功后的窃喜。
过了一会儿,门外终于响起了惨烈的叫声,男的,比上次我扔他蛇还鬼哭狼嚎。
我捧着肚子哈哈大笑,这家伙终于尝到了恶果,这下就算再写十份儿检讨书,我也绝不后悔。
我在里面喊道,“以后你别叫狗蛋啦,叫王八蛋吧!看你还敢不敢惹你白娘娘,还敢拿蛇来吓我,你也不想想,我是你蛇祖宗……”
这时,门一下被踹开了。
我笑的乐不可支,捧着肚子指着门外,大笑说:“现在才想起来用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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