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娇美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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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娇美大小姐- 第2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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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林奇苦笑道:“我八岁炼气,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了,刚刚跨入灵河境的门槛而已。”

    “啊?练了十几年才到第二段?”得到这个答案,夏妮显然有点崩溃了,看来这所谓的炼气者,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这就已经很不错了,很多人修炼了一辈子,都还在第一段晃悠呢。”面对夏妮鄙视的眼神,林奇有点哭笑不得,看来这个虎妞,是把炼气当成了打游戏升级那样简单。一个人只有潜心遁入武道,才会懂得武道的真正意义,路漫漫其修远兮,独步武林的背后,是鲜血与汗水的交织,以及对武道持之以恒的坚持和淬炼,心志不坚的人,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这碗饭。

    “练了一辈子,还在第一段?”夏妮听到这里,更加的崩溃了,这样说来,自己这辈子岂不是就和炼气无缘了?

    “因素太多了,一个人的先天体质,前期的武学天赋,后期的修炼方向,习武环境,丹药的辅助,武学典籍的属性,都有可能影响到一名炼气者的成功与否。如果你想修炼的话,回头我可以给你提供最基础的吐纳口诀,凝气炼神的心法以及一些入门级的丹药。”

    “真的?”尽管夏妮听不太懂,但是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呢。

    “我还能骗你咋地?”

    “那这样说来,我也可以炼气了?”

    “以你现在的年龄来说,我只能说几率渺茫。”林奇泼着冷水:“炼气一般都是从幼儿时代开始,气海的构筑会较为自然一些,你现在半路出家,如果不是天赋异凛,是不可能入境的。但是练一练也有好处,就算成不了炼气高手,也能提升你不少实力。”

    “那我呢,林哥我有希望没?”邹小凯兴奋异常地问道。

    “你就更没戏了,你连虎妞都打不过。”林奇摆了摆手,又一盆冷水,把这小子刚刚引燃的希望彻底浇灭。

    “谢谢你了啊林奇,够哥们儿。”得到修炼机会的夏妮,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心情,只好像兄弟一样拍了拍林奇的肩膀。

    “别急着谢我,咱俩之间说谢就没意思了。”林奇爽朗一笑,全无睡意,三人一商量,索性打起了斗地主。

    等长途巴士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结束了漫长的行程,乘客们争先恐后地下车,都想要尽快呼吸到新鲜空气。

    塔克拉玛的天空,也许是林奇见过最纯粹的天空,随手拍下来一张都是电脑桌面。

    碧蓝如洗的半空中,漂浮着一串串纯净的云朵,时而变化出不尽相同的图案,一会儿像是香甜可口的棉花糖,一会儿又像是草原上成群结队的羊驼,最壮观的是残阳一字云,犹如一把割断天际的苍穹神剑,使人忍不住想要拍照留念。

    三人刚刚下车,很快就有穿少数民族服饰的少女迎了上来,操着一口生涩的普通话,很多字都发音不准。

    听了半天才闹明白,敢情是邀请住店的。

    奔波了一天,要说累早就累了,三人也就没多想,问了些简单的价格之类的问题,便跟着少女穿过城门往城里走去。

    令林奇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塔克拉玛城门上的石头牌匾,竟然是用梵文刻的。而且这里的城墙相当气派,站在城墙角下仰视,就会感受到那种巍峨神圣的气息,在城门的两侧,还有两尊手持长矛和盾牌的神灵石像,亦成为了游客们的重点拍照对象。

    毋庸置疑,这是一座相当有年头的古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韵味,已经深植于每一处细节。

    置身于古城的青石板街面上,可以看到很多古旗迎风飘扬,图腾围绕下,简单地写着“食”“酒”“住”等等单一字眼。

    交谈之中,林奇得知带路的少女叫桃依卓玛,很奇怪的名字,有一股浓浓的混搭风。追问之下少女这才道出实情,她的妈妈是塔克拉玛地域的原住民,爸爸是来华夏留学的日本人,由于一次偶然的相遇,便让她拥有了中日混血的身份。

    (本章完)

第442章 白亚萍的干爹!() 
在这条一字长街上走了大约三百米,这才来到要住的地方,是一家很别致的古风客栈,客栈是用人名命名的,就叫桃依の小店。

    如此有爱的用意,更让三人有了住宿的欲望,左右观瞧之时,从楼上走下来一个跟桃依穿着同样服饰的妇人,双手合十抱在胸前,先是对着林奇他们施了一礼,然后扬起左手上蘸了水的柳条,在各自的额头上轻洒了一下。

    “别误会,这是我们这里的特殊礼仪,意思就是,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少女温暖地笑着,主动提起沉甸甸的行李箱,迈步往楼上走去:“你们跟我来吧,先歇歇脚,我让阿爸去给你们准备饭菜。”

    三人相视一眼,谁都没多说话,跟着往楼上走去,到地方一看才发现,这里的房间简直漂亮极了。

    是那种很传统的小木屋,走廊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景和花卉,屋里更是装扮得像雨林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漂亮的刺绣。当问起这些刺绣的时候,桃依卓玛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就是这些刺绣的创作者,由于本地会刺绣的姑娘太多,所以根本卖不出去,只能摆在客房里供人欣赏,如果有客人喜欢的话,可以免费挑一件拿走,当着纪念品一样收藏。

    她说着,走到窗前打开了窗子,房间里的光线立刻充足了许多,从这里眺望,西下的斜阳正渐渐没入烧红的山谷。

    看到少女忙碌的身影,林奇不禁多打量了一眼,细挑的身材,不高的个头,皮肤有点晒黑,但是五官很漂亮,继承了混血一贯的高颜值传统。

    也或许是有东瀛血统,她做起事情来特别地一丝不苟,专注细节的同时还能保持效率,应该是习惯养成的结果。

    “桃依,可以帮我打点热水吗?我想泡个脚。”

    “嗯,等我一下。”少女应着,转身出门,噔噔噔下楼,又噔噔噔上楼,很快便抱进来一个梨花雕木的水盆,笑吟吟道:“我往水里撒了些静心草和果瓣,都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中药材,你先泡着,我还要去照顾别的客人,有事情的话,站在走廊上喊我就行了。”

    “这家店里就你一个跑腿的?”林奇不禁问道。

    “嗯呢,阿爸负责做饭,阿妈负责家务,我只能做一些跑上跑下照顾客人的杂活,只有店里特别忙的时候,隔壁风筝店的小石头才会来帮忙,不过阿爸每天要付他五十块钱的辛苦费。”桃依说完店里的情况,又习惯性地笑了笑,便从林奇的房间里退了出去。

    那种笑在林奇看来,也许是全世界最干净的笑容,他没有想到,在这样一座偏远的古城里,还能有如此淳朴的三口之家。

    静谧、和谐、与世无争、美好、慢节奏……

    这是林奇初到此地的初步印象,如果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人生也就不会因为各种不好的境遇而痛苦了吧。

    争名逐利的生活,恐怕远不如一瓢清水来的透彻。轰轰烈烈的爱情,恐怕也远不如一杯淡茶来的悠扬。

    由于客人不多,饭菜很快就做好了,用餐的地方在客栈一楼。这个面积不大的酒馆里,摆着七八张红木八仙桌,每一张八仙桌,搭配四个长条凳。

    端上来的菜式,大多都是本土菜,由于气候寒冷的原因,所以以烧炖为主,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留食物的热度。

    “这是阿爸亲手做的几样小菜,送给大家免费品尝,还有这个特酿的清酒,喝起来甜甜的,有一股樱花的味道。”等主菜上完,桃依又端来一个很古旧的条盘,上面摆放着几个青瓷小碟子,每个碟子里的菜量都很少,有寿司,也有佐菜,一看就是标准的日本料理。

    “你父亲有多少年没有回到故国了?”林奇这些年去日本执行任务的次数不少,但是品尝日本料理还是第一次,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身在异国他乡的心情,就好像是清明小雨中飘摇的云雾,使人忍不住滋生惆怅。

    听到林奇的问话,桃依感到很是惊喜,因为林奇刚才说的并不是汉语,而是很流利的日语。

    “三十年了吧,阿爸和阿妈认识的时候,还是英俊帅气的留学生,现在就变成这副样子咯。”桃依指了指酒柜后面一个形削骨瘦的中年男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整个酒馆的食客都在看她。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脸色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拿着条盘抽身退了回去。

    “林奇,你怎么会讲日语?”夏妮夹着菜,问道。

    “没有很认真的学过,只会几句简单的日常交流。”林奇随口应着,着手品尝那几道日本菜,都是凉的,也没有什么浓油赤酱的香味,吃起来很清淡,但是细嚼慢咽下去,却有一种淡淡的流露,这让林奇想起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叫做《深夜食堂》的日剧,里面的食材都很普通很廉价,可是每看完一集,都会有“淡淡的生活也不错啊”这种心情油然而生。

    这样的场合,其实是不适合大吃大喝的,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每个食客都像约定俗成一样,小口吃菜,小口独酌,就连说话都是小声地窃窃私语。

    饭菜刚吃到一半,闲下来的桃依又轻装上阵,怀里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为大家动情演奏了起来。

    少女充满灵性的歌声,搭配鲜有人懂的藏语歌词,着实让不少人听得入了迷,就连街上的行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

    “这里很适合没有什么追求的人居住。”夏妮不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许吧。”林奇应了声,便没了下文,尽管店里并没有贴禁烟标志,但他还是很自觉地没有抽烟,只是小口小口地喝着装在青瓷小瓶里免费赠送的清酒,用虎妞的话来说,味道很怪,用小凯的话来说,简直跟泔水一个味儿。

    对此林奇总是一笑置之,他是个喜欢酒却从不与人交流的人,因为他觉得酒就是用来喝的,无论什么酒,只有喝进嘴里,才能知道是什么滋味。

    一曲落罢,掌声四起。小桃依鞠躬道谢的时候,从门外踏进来一个装束很怪异的人。

    这人里面穿着一身西服,身后却披了一条猩红色的披风,披风很长,直接铺在地上,头顶戴一个魔术帽,帽檐压得很低,脸色苍白,不对,应该说是惨白,这种惨白应该是化妆的效果,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还用油彩画了一个很滑稽的香肠嘴。

    总之,这样的装束,总会让人联想到流浪艺人的形象。

    “先生,你是街头艺人吗?”桃依卓玛充满好奇地问道。

    “桃依,不准没有礼貌。”看到女儿一上来就问客人的身份,金泽卓玛立刻迎了上来,双手合十,抱在胸前鞠躬后,极具仪式感地说道:“远道而来的客人,请问吃饭还是住店?”

    “先吃饭。”古怪艺人声音低沉地回答道。

    先吃饭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住店,也有可能不住咯?

    不过金泽卓玛这才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酒馆里已经没有空闲的位置了,现在是饭点,很多游玩归来的客人,此刻都聚集在店里。

    “您介意拼桌吗?”她想了想,给出一个中肯的建议。

    “不介意。”古怪艺人又用他那低沉的声音回答着,搭配上他那张惨白无比的脸,简直就像是在跟一具尸体对话。

    “请上这里来坐吧,吃什么随便点,只要是菜单上有的都可以点。”金泽卓玛热情地邀请着,指着林奇他们桌上的空位。

    夏妮看到这一幕,正要出言制止时,却被林奇暗中捏了捏大腿,示意她不要生事。

    八仙桌大得很,可以摆放很多餐盘,就算又坐下一个人,只要不是刻意地关注对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尴尬。

    而且拼桌这种事儿,本身就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

    不过等到古怪艺人坐下来的时候,林奇这才惊奇地发现,他右腿的脚踝骨竟然是用金属制成的,确切地说,那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假腿。而且从他帽檐里延伸出来的发髻,有不少都已经发白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出卖了他的真实年龄。

    一个右腿有残疾的老年艺人,真不知道他能表演点什么给观众看,以维持他的晚年生计。

    “请问有鲣节片吗?”

    “有的。”金色卓玛点了点头。

    “请帮我把鲣节片放在热米饭上,然后再淋上少许的酱油,酱油一定要用酿造的。”

    “您就吃这个吗?”金泽卓玛表示很吃惊,这个古怪艺人所说的料理,其实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猫饭,制作步骤也很简单,就是把晾干的鲣鱼刨成片,放在热饭上,淋入酱油或味噌汤,边拌边吃即可。由于鲣鱼很廉价,所以很多养猫的人,都会制作这种猫饭来喂自己的猫咪吃。当然,如果是人吃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现在很少有人吃这种东西了。

    (本章完)

第443章 看病!() 
约莫三五分钟的时间,按照这位流浪艺人的需求,一碗热气腾腾的猫饭就被做好端上来了。

    “那个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夏妮从来没见过这种料理,所以便很好奇地低声问道。

    “猫饭。”林奇笑了笑:“这种料理在日本很廉价,当然,在国内也很普通,档次相当于煎饼果子吧。”

    “啊,一套煎饼果子才三块钱。”

    “你以为呢。”林奇像瞥白痴似的瞥了她一眼,便没有再跟她继续对话。他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这个腿上有残疾的怪老头,到底是表演哪种江湖杂耍的。从他的扮相上看,有点不土不洋的味道,但言谈举止却很乡土,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叫“荒诞”的基因。

    猫饭只有一小碗,而且没有要酒,所以吃得很快,等别人还在饭间闲聊时,他已经拖着他的披风上楼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那条假腿有多鸡肋,因为他几乎是一路瘸着上去的,那岣嵝的背影,看得人很想上去扶一把,但是大家都像商量好了似的,并没有人选择这样做。

    “呼,最后一间客房也租出去了,今天的客人好多啊。”桃依卓玛伸着懒腰说道,在她的印象里,店里已经好久没有客满过了。

    晚餐过后,林奇习惯性地上外面溜达了一圈,勘察了一下大致的地形。在和路人的闲聊中得知,原来塔克拉玛并非像外界传言的三不管,真正三不管的地方,需要去到距离塔克拉玛城偏北15公里处的狗镇,那里黑帮横行,弱肉强食,拳头是唯一说话的权利。

    傍晚九点,总部打来电话,确认嫌疑人躲藏在塔克拉玛地域的概率有所提高,但是需要秘密排查,且不能惊动当地的政府部门。而事实上塔克拉玛城是没有警察的,只有一支驻防的军队,这支军队不仅要维护当地的治安,还要时刻提防混进城里的流窜犯。也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这座静谧和谐的古城才能够得以保全,而没有沦落成三教九流的聚集地。

    回到客栈的时候,夏妮和邹小凯正坐在酒馆里,聚精会神地看桃依卓玛和另外几个小女孩表演日本歌剧。

    林奇不露声色地上了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站在窗台上发了会儿呆,想要打电话,发现手机信号只有一格,而且时断时连。好在夜空中的星星还算明亮,这种唯美恬静的风景,在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可不多见。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林奇不知道自己跑了多少路,也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他更不知道大老婆现在正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境地。但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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