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娇美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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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娇美大小姐- 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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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他慢慢剥去冻尸上的保鲜膜,就像是在剥一颗包装好的洋葱。

    随着那惨白带点铁青的硬邦邦的皮肤一点一点在眼前展露出来,一旁目瞪口呆的夏妮只感觉五脏六腑在疯狂蠕动,忍到最后还是没忍住,一个趔趄,趴在垃圾桶的边上哇哇狂呕起来。

    她一边呕,林奇则像没事人一样,继续着他的检尸大业,那娴熟而冷静的手法,像极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尸检官。

    (本章完)

第415章 多疑生物() 
尸斑遍布的冻尸,散发出一股霉味,死者的眼球像金鱼似得往外凸起,那两颗眼球已经发软,像两张薄膜粘在脸上一样,只要用手指轻轻一戳,就能塌陷下去。只见林奇拿着一把锋利度爆表的手术刀,小心翼翼地刮去死尸身上那层毛茸茸的泛着白光的霜花,从他那专注的表情就能看出来,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如履刨冰了。

    玩刀可是一项技术活,尤其是像这样处理冻尸的,只有从业经验超过二十年的外科医生,才有资格胜任这项工作。因为冻尸的皮肤一旦被刮破,整个尸体很快就会腐烂掉,失去保存取证的价值。而林奇之所以敢这样做,并不是他以前给人家做过手术,而是他经常用刀在敌人的身体上设计窟窿。

    “林奇,你是不是心理变态啊?”夏妮远远的站着,有点被吓懵了,确切的说,是着实被恶心到了。

    “懂个屁,当刑警的,还怕这个?”林奇没好气的训了她一句,在他看来,刑事警察怕死人,就跟猫怕老鼠一样违背常理。

    “这样管用吗?”夏妮小心翼翼地问,声调压得很低,在这个装满死鬼的停尸房里,她就算想彪悍也没那个胆子。

    “不试试,怎么知道管用不管用,我告诉你,我这人就是不信邪,什么特么的老法医,美国总统还有坑爹的时候呢,真拿他们当权威,我这心里得憋闷死。”林奇不满地吐槽着,手上的活可没停,那锋利小刀在他的手里,就像是一件充满灵性的艺术品,除霜是根本,发现才是关键。

    听林奇这样一说,虎妞的心里也咚咚打起了鼓,年轻人嘛,思想要容易融会贯通得多。她像是趟地雷一样,一小步一小步地摸了过来,其谨慎程度,比检尸台上的林奇还要紧凑。没办法,男人有枪,关键时刻还能硬起来,女人就个洞,关键时刻除了放水还是放水,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所以生理构造上的先天性落差,使得女人本身就比男人胆子小。更何况林奇七岁那年,军队上的魔鬼教官为了磨练他的胆量,把他一个人扔到坟地里住了三天两夜,回头去接他的时候,一问一调查,好嘛,这熊孩子给人每个坟头上挨个敬献了一泡童子尿,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怕鬼了。

    鬼都不怕,一具死尸算个屁啊。

    “过来,帮我递镊子,这咯吱窝的皮肤最容易破,刀子用不上,需要一点一点夹才能清理干净。”林奇一叫,夏妮也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走过来,这时候要是打退堂鼓,非得被林奇当成笑话耻笑一辈子不成,所以她女汉子的尊严告诉她,就算被恶心死,也不能丢这个人。

    “给你。”递着工具的同时,夏妮的眼神无意间瞥到了孙健龙白森森的眼球,而那两颗眼球,则是直勾勾地盯着她。

    不出意外,虎妞先是发出了一声毛骨悚然的尖叫,然后条件反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零下五度的低温,汗珠子顺着脑门直往下淌。

    “瞅瞅你,像个什么样子,脸都白了,至于吗?”好在林奇提前做了心理准备,否则非得被她吓出毛病来不可。

    夏妮一边哆嗦,一边说着:“他……他他他……他刚才用眼睛瞪我。”

    “瞪你怎么了,他都瞪我半天了,你别当回事儿不就行了。”林奇摇着头,心说你这队长有多水,我这会儿算是领教到了。

    “为什么呀林奇,不是说人死了以后,眼睛都会合上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死不瞑目?”

    “打住啊,别瞎琢磨。”林奇停了刀,看着她:“有空你也买两本刑事侦查的书看看好不好?”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一看见书本就头晕。”

    “那就看美剧呗,尤其是关于犯罪心理分析的,这一点你不服人家老美还真不行。”林奇笑着:“死不瞑目只是民间的说法,死了也不闭眼,就是因为在阳间还有没放下的心事。科学上的解释是,人在面临极度恐惧的时候,尤其是溺水这种非瞬间死亡过程,求生欲望都是特别激烈的,所以大脑皮层同样变得很激烈,想多看一眼自己死之前的场景,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多残忍啊,要是我的话,我宁愿选择吃安眠药,不知不觉的死去,才是终结生命最好的方式吧。”夏妮分析得头头是道,现在很多杀人死刑犯都废除枪决了,从而大肆推崇充满人道主义的安乐死,采取注射致命性毒药的方式。

    “对呀。”林奇猛然一拍大腿:“按理说孙健龙这种金领阶级,跳河自杀的概率应该很小才对,真正选择极端的,基本上都是穷人,比如前些年很火的富士康,比如讨薪无果的农民工,你想呀,享了大半辈子福的人,怎么可能会选择在痛苦状态中结束掉自己的一生?而且穷人自杀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他自杀是为了洗清罪孽,一个高调,一个低调,在这逻辑上无论如何都站不住脚吧?”

    “所以你的意思是,孙健龙不是自杀?而是被人杀害以后,抛尸双水河?”夏妮虽然听得似懂非懂,但还是被林奇带到了沟里。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林奇点头。

    “那为什么非要抛到双水河里,而不是入江口呢,入江口距离浮尸现场,也就五十多里地,半个小时的车程,尸体入了江,才算是真正的石沉大海吧?”夏妮提出了新的疑问,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形成了某种默契,这种一问一答的交流方式,其实是最高效的。

    林奇沉默了,确切的说是无言以对,自己最初的猜想,确实有点经不起推敲。

    见林奇不说话,夏妮又道:“既然你无话可说,那就退回来一步,他杀的话,伤口在哪儿?就算是服毒,局部应该出现征兆才对,可你看看孙健龙的尸体,由里到外,从头发丝到脚趾头缝,连一个针眼大小的伤口都没有。”

    “你……你刚才说什么?”像是被某个字眼刺激到了G点,林奇的表情突然风云骤变,看夏妮的眼神,几乎像是要把她给生吞了。

    “我……我说找不到伤口……”

    “不是这句!最后那一句!”林奇情绪激动地嚷道。

    “我……我说从头发丝……”夏妮吓得够呛,她感觉林奇完全走火入魔了。

    “停!”林奇听到这里,突然大喝一声,手掌近乎颤抖的,拨开了孙健龙那一头已经变得干巴巴的毛发。

    下一刻,他整个人完全石化掉,目瞪口呆,形若木鸡,半天都没说出一句话来。

    “林奇,你没事儿吧?”

    “林奇,你说话呀,到底怎么了?”

    “妈吖,完了完了,你该不会是中邪了吧?”

    不明所以的夏妮不停地在他眼前挥舞手掌,晃着晃着,被林奇冷不丁一口咬住,留下一排清晰的牙印。

    “咬你疼吗?”林奇魔怔地问道。

    “废话,咬你一口试试!”夏妮心里这个气呀。

    “太好了,这就说明我不是在做梦!”此时此刻的林奇,已经兴奋到了极点,他下意识的一把抱住虎妞,喊着:“虎妞,我他妈真的爱死你了,你简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神级队友一样的存在!”

    “什么意思?你到底发现什么了,别卖关子行吗?”看着林奇疯疯癫癫的样子,夏妮也是急得够呛。

    “这里,伤口就在这里!”林奇说着,已经再次拨开尸体上的毛发,从孙健龙的头顶上,变魔术似的拔出一阵长约三寸的中医用的银针来,那银针上甚至还带着干涸的斑斑血迹,就是这样一根针,要了孙健龙的小命。

    不出意外,夏妮同样被这意外扭转的结局给震撼到了,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的一句无心之言,竟然将林奇走入死角的思维救了回来。他是杏林中人,对这种事情比一般人要敏感得多,洞察力自然水到渠成,而且江湖中用针杀人的并不少见。

    “等等,我有一个疑问,我看电影电视剧上做针灸的,银针插入头顶,也不足以致命啊。”

    “施针讲究穴位,普通的穴位自然没事儿,可孙健龙被插入的,乃是人体三十六死穴之一,百会穴。”林奇解释着。

    “那死不瞑目呢?这种杀人手法,属于瞬间死亡了吧?”

    “很简单,被害人是在沉睡的同时,被人用银针辅以重物,以极为恐怖的速度狠狠砸进去的,便于携带的,应该就是那种捣药用的小木槌,那玩意儿看起来轻飘飘的,实际上是用坚实硬木制成,其威力不次于金属。”林奇又道。

    “也就是说,孙健龙是在被银针砸入头顶的一瞬间,猛地睁开了眼睛?”夏妮分析着,只感觉一股阴风顺着脊梁骨嗖嗖往上冒,汗毛竖立的同时,鸡皮疙瘩遍布手臂。这尼玛也太血腥了吧?如此另类的杀人手段,谁又能想得到?怪不得法医在验尸的时候找不到伤口,敢情这个伤口是隐藏的,而且也是从常规逻辑上来讲最容易被找到的。

    (本章完)

第416章 入洞房的好处() 
“完全正确!”林奇打了个响指,脑补杀人画面的同时笑道:“看来我还是高估了杀手的智商,这么古老的杀人手法,我应该从一开始就想到的。”

    “不对,不对不对,我还有一个疑问!”夏妮着急忙慌的说:“如果杀手仅仅是为了杀人,应该杀完就走才对,为什么还要把孙健龙的尸体抛到河里?”

    “很简单!”林奇脑洞大开,兴奋地道:“杀手之所以选择在双水河抛尸,而不是入江口,只是为了能让尸体,被你们警方成功找到。”

    “为什么,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夏妮又问。

    “动机就是让那三个狗屁不通的法医,将孙健龙的死因鉴定为自杀,因为这样一来,警方就没有别的棋可走了,只能被迫选择结案,而杀手和杀手的雇主,就可以像什么都没做过一样,逃过法律的制裁,并且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林奇说到这里,眼神里带出来的已经不仅仅是兴奋那样简单,还有许久未曾迸射出来过的杀气和阴冷。

    “这样做太冒险了吧?万一尸体被河水冲走了呢?”

    “不会的,杀手之所以敢冒这个险,就是因为他做了周密的计划,这个计划的高明之处,便是他跳过普通人的逻辑思维,直接算计到了你们警方头上,你现在知道你们警察跟那些高级犯罪分子有多大差别了吧?”林奇本身不想打击光荣而富有正义感的警察队伍,但是话说到这一步,他也不由得不批判了,有些时候,蠢货就是这样诞生的,错案冤案估计也是这样诞生的。

    这次换成夏妮沉默了,身为一名靠逻辑吃饭的刑事警察,她突然发现,自己甚至都不如林奇这个半路出家的和尚。

    两人正分析时,停尸房的门突然开了,冒冒失失冲进来一队人,有刑警队的同事,也有那三个法医。

    众人像抓小偷一样将林奇和夏妮团团围住,梁天站在人群正中央,眉头深锁,模样苦不堪言。

    “瞅瞅,瞅瞅,我说什么来着梁队,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你手下的人未经批准进入机密重地,而且还敢把涉案尸体取出来乱搞。我现在倒想问问,是谁给了她这样的权利?难道她的权利,比局长还要大吗?难道她说的话,比我们这些专业人士还要管用吗?”法医们一个个脸色铁青,矛头直指这起越权事件的祸首,把夏妮给说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重压之下,梁天想护犊子也不行,只好阴沉着脸做给别人看:“小夏,你这不是胡闹吗,未经批准,非办案人员是不允许进入停尸房的,你把林奇带进来,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万一造成不良后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梁队,你听我解释。”

    “不用解释,我现在正式通知你,取消你专案组副组长的职务,回队里听候待命吧。”梁天冰冷地说道,铁面无私,不留一点情面。

    “老梁,你误会虎妞了,虎妞带我进来,是因为她相信我能够找到新的线索。”林奇赶紧帮夏妮开脱起罪名来。

    “那线索呢?”梁天问,一脸的鄙夷,他现在越来越觉得林奇有点胡干蛮干了,连带着把他这个趁手的副队长,都给顺道拐跑了。

    “线索已经找到了,我现在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孙健龙的死因。”林奇说着,已经举起了那根致命的银针,说:“大家看清楚,就是这根隐藏在尸体头顶上的银针,要了孙健龙这个嫌疑人的小命。”

    “胡说八道!一根小小的银针,怎么可能会要了人的命,我看是你自己偷着插进去的吧?”法医听到林奇的解释,不仅不相信,反而质疑起他的动机来,由始至终,这个年轻人都在跟他们对着干,他们说东,他就说西,他们要杀驴,而他偏偏要宰鸡。

    “呵呵,你们不是拥护科学嘛,这根银针上,至今还残留着被害人的血迹,只需要将其送到技侦处进行DNA血样鉴定,结果自然就不言而喻了。”面对法医的无端质疑,林奇这次可没生气,他已经学到了梁天教给他的那句话,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处境,都不要生气,因为所有负面情绪的结果导向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人失去原有的判断能力,这就是心理游戏的博弈,人生也是如此,战胜自我,控制自我,才是成功的终极奥义。

    “这……”听到林奇讲得如此自然,法医们就算不信,也不由得不信了,不过为了确认真实性,银针还是递交给了技侦的同志们。

    煎熬的半个小时过后,消息传来,血样数据高度吻合,跟林奇的讲述完全一致。意外收获是,在银针上采取到了杀手的细微指模,虽然用途不大,但是聊胜于无。这个消息对于专案组的小伙伴们来说,既喜又忧。喜的是,一盘死棋,竟然就这样被一次无意间的发现救活了,当然,运气是一方面,也不能否认林奇的经验和贡献。忧的是,大家又要为此忙活起来了,而且这桩案子,已经从一起条理清晰的重大责任事故,分流出了另一起作案手法诡异无比的凶杀案。

    “林奇,你说说,接下来该怎么做?”诺大的会议室座无虚席,消息蔓延的结果是,干警们的积极性很快被调动起来。不为别的,只为身为一名和罪恶势不两立的警察,在这起风波诡谲的连环案中受到的屈辱,这种屈辱有智商上的,也有责任上的,更多的是对幕后黑手的憎恶。

    这已经不是一起案子那样简单了,而是关乎秦岭警方脸面和尊严的防守反击战。

    在梁天的铺垫下,林奇坐在会议室的桌头,慢慢站了起来,笑道:“在座的小伙伴有的认识我,有的不认识我,为了避免尴尬,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林,单名一个奇,林是双木林,奇是奇迹的奇,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名字,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太穷,所以很渴望奇迹的发生吧。”

    哗啦,话音一落,众人笑场。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既然你们敬爱的大队长让我说两句,那我就发表一下我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从我这句话说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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