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欣很怅然,现在养狗的人多,真正懂狗的人却少,她觉得沈洛就是很难得的那一个。
“希望到时候能送好点的人家吧,好在他们都不缺钱,倒是不担心狗的日子不好过。”佟欣自言自语。
伊森生了宝宝,正好绍晋轩上门来找沈洛问一些事,听说金毛生宝宝了,好奇得不得了,知道是伊森的崽崽之后,立马就说要买,金毛是特别有塑造潜力的狗,脾气好,又聪明,有耐心,这种狗十分符合训练犬的要求。在甄选导盲犬的时候,金毛也是首选犬种之一。
沈洛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行了行了啊,我这里有点好东西你就恨不得全薅走,你属强盗的啊?这狗我还得好好想想,你排队去。”
想要小金毛的人多了去了,还想插队?排队等着去。
沈洛觉得吧,这事儿还得问问伊森的意见,毕竟是他的崽崽啊,伊莲就算了,那个傻白甜,把小狗崽骗走了都不知道。
伊森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狗,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只金毛,他是金毛中的聪明那种,甚至连一些逻辑思维都知道,所以沈洛一直都很看重他。
沈洛啃着一个苹果,问伊森这事儿:“那是你的儿子女儿,你就说说什么想法吧。”
伊森说:“我觉得去那个训练中心挺好的。”
沈洛很奇怪:“你确定吗?如果去训练中心,以后不仅训练苦,可能也不会有很富裕的主人。”
伊森说:“我们不看主人富裕不富裕,只希望主人对我们好。”
沈洛此时觉得,伊森果然是有大智慧的,不过好像宠物差不多都是这样的,不然怎么会有狗不嫌家贫的俚语呢?
于是,绍晋轩就这样得了一只金毛,乐得走路都是颠儿颠儿地,还说要把金毛犬交给沈洛训练,那样子才是真正的强强联合,沈洛觉得这丫的是当自己白痴,说是不想浪费金毛的好苗子,事实上是想让沈洛多出力吧?
在伊森的宝宝出生后,一些老客户也过来看看伊森的宝宝,毕竟伊森也算是医院的门面担当了,不管谁都越不过他去,谁家的猫狗在这里治病打针洗澡的时候没有受过伊森的安慰和鼓励呢?
顺风来的时候,舌头拖得长长的,眼睛都笑眯了,一看到布鲁斯就扑过去,一点都不记得今天来干的正事是什么了,薄云天真觉得有点丢人。
冯媛媛也带着冯宝宝来了,自从冯宝宝赖上乔振勉之后,来医院的次数就少了,不过好在人家也是经常需要修修指甲检查一下身体的,寄养的时候就不多了。
冯宝宝如今看上去滋润了许多,肥了一圈,整个儿有一股霸气在,只是她的霸气是一戳就破的,跟阿菲的和咪皇的霸气完全没法比,说白了就是个花架子,欺软怕硬的家伙,偏生冯媛媛爱惨了他,也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冯媛媛最近看上去很不错,容光焕发的样子,估计是跟乔振勉的事情进展的挺顺利的。
“宝宝最近跟一只白猫恋爱了,那白猫是楼上的,爬着水管子过来要跟宝宝约会呢!”冯媛媛话里透着一股骄傲。
郑嘉美奇怪:“这太监了的猫也会恋爱啊?”
冯媛媛说:“可不是?这两家伙还挺跟什么似得,前一秒如胶似漆的,后一秒就打得毛发飞扬。刚开始是那猫偷偷从水管爬下来跟宝宝约会,我们觉着这样挺危险的,跟楼上的人说了一下,人家就同意让猫走楼道,自己上门来找宝宝玩了。”
郑嘉美敏感地找到字眼:“你们……你和谁啊?”
冯媛媛难得露出娇羞的样子,脸微微一红,故作洒脱的样子说:“还能是谁?乔振勉呗,宝宝喜欢他,大部分时候都跟他在一起,我这当猫妈都都要往后退一步了。”
郑嘉美眼睛等的大大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副原来是这样的样子,让冯媛媛差点没绷住。
不过当然最后冯媛媛还是绷住了,但是这个事儿也算是半公开了,两个人虽然没有正式在一起,可是瞧着这形势,估计是□□不离十了,沈洛还挺为自己的先见之明自豪的。对于小川来说,则是放下了半颗心,只有等冯媛媛和乔振勉两个人真的走到一起去了,才能放下整颗心。
在沈洛交了这个月的稿子之后,乔振勉也告诉他一个好消息,最新一期的杂志会刊登王伟的漫画作品,如果读者反响不错的话,会一直刊登,不过专栏的事情还得等等,毕竟要混到一个专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能有这样的结果,沈洛也很满足了,万事开头难,慢慢都会好起来的。
既然王伟正式开始连载漫画了,买个电脑也是刚需了,沈洛让孙琦帮忙在网上看,看到不错的就告诉他,刚开始孙琦还挺有劲的,觉得沈洛这老板不错,还给员工买电脑,可是沈洛对质量要求高对价格要求过低,孙琦简直是大海捞针,要作图流畅,肯定得硬件过关啊,硬件过关,那就价格贵啊。孙琦才发现自己揽了件苦差事。
天气变冷的时候,沈洛要加大投食量的同时,还要注意搜寻一些小猫,成年猫抵抗力和寻找食物的能力都比小猫要强得多,如果是在秋末或者冬天出生的小猫,就很容易冻死或者饿死,因此沈洛还会注意草丛里或者哪个犄角旮旯里有小猫没有。
这天,有个萌萌哒小女孩进了医院,就左看右看,似乎很犹豫。
郑嘉美就去跟小女孩搭讪,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可能因为郑嘉美是女人,外表又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所以小女孩就问:“你们这里收留小动物是吗?”
郑嘉美充分发挥自己的扮嫩天赋,也用萌萌哒的声音说:“是啊,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沈洛觉得那个小女孩吓得抖了一下。
小女孩手拉着自己的书包带子,说:“我……我有只小兔子,想送给你们。”
拿出来一看,是一只白兔子,小女孩说:“隔壁姐姐买来养的,以为是很贵的那种兔子,结果不是的,他们就商量把兔子吃掉,我觉得兔子很可怜,就把它偷出来了。”
这小女孩家教应该不错,所以觉得有些愧疚,毕竟她是偷偷把兔子拿出来的。
郑嘉美使尽全力安抚了一番,小女孩才放松下来。
小女孩家里不能养宠物,她妈妈对动物毛过敏,所以只能送过来。
沈洛觉得有些孩子虽然熊,但是有些孩子还是很善良的。
医院里本来有只灰兔子的,现在有了一只白兔子,倒是可以做个伴了。
刚安顿好白兔子,汪博就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份资料,脸色有些凝重。
沈洛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忙问怎么了,汪博说:“老板,我才看到一份资料,说三花公猫一般都是没有生育能力的,你看这个……”
沈洛顿时也懵逼了……
这么说来,阿菲的孩子不是傻蛋的?!那是谁的?!
第134章 狗狗淹死案()
如今,阿菲的小猫都已经送养出去了,有时候阿菲也会出门,但是是不是去看小猫沈洛就不知道了。
既然傻蛋不能生,那阿菲的孩子会是谁的呢?这个沈洛苦苦思索,还是想不到,阿菲那女王的性格,一般的男喵还没法扑倒她,而且据说猫在交*配的过程中,其实女猫是很痛苦的,哪只男喵敢这么做,阿菲肯定会挠死他咬死他。
沈洛实在憋不住了,就去问阿菲,结果阿菲理都不想理沈洛,不过沈洛还是能够感觉到,阿菲好像不太愿意提起这个事情一样。
沈洛想着,既然不是医院里的猫,那就是外面的猫了,至于那猫是什么情况,只要阿菲不说,沈洛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然,这事儿算是过去了,阿菲的事情还是不需要沈洛太操心的。
这个事情在医院里议论了好几天,都没有一个头绪,大家也就慢慢放下了。
小女孩送来白兔子确实是一只普通的肉兔,长大一些就显露出“大白兔”的样子来了,这白兔子的性格还有点霸王,总是跟灰兔子抢食吃,估计是因为以前也是受过宠的,虽然后来失宠,年幼形成的性格却没有那么容易改。而灰兔子也会让着白兔子,估计是因为以前一只兔子挺寂寞的,现在有了伴儿,高兴还来不及呢,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白兔子是只母兔子。
不过两只兔子吃东西的时候还挺有意思的。两只兔子保持一样的动作,身体一动不动,三瓣嘴飞快地蠕动,一段一段的草或者菜叶子就这么小时不见了,其实兔子也是吃货啊。
不过沈洛新鲜了几天,慢慢地也就没有那新鲜了。
那个小女孩也经常找时间过来看看白兔子,见白兔子越长越肥,也就觉得它过得不错了。
小女孩刚开始的时候还很警惕,不敢多跟医院里的人说话,后来发现医院里的猫狗好多,顿时就挪不动步子了,郑嘉美挺喜欢这漂亮的小女孩的,经常拉着她说说话之类的,慢慢地,小女孩在医院里也放得开了,敢吃医院里的东西了,有什么话也敢说了。
郑嘉美常常说,以后要是能够生个这么漂亮懂事的女儿就好了。
沈洛也觉得这小女孩挺好的,跟熊孩子完全不同,长得萌又乖巧,做什么都问问可不可以,家教很好的样子,不过生女儿这事儿,跟沈洛是没缘了。
这一天,医院里来了一只狗,口鼻流血,看上去气息奄奄。
狗被送进诊室,主人说狗是摔的,他们在家里玩游戏,狗喜欢玩捡球的游戏,主人又想看电视,所以一边丢球给狗玩一边看电视,结果忘记了阳台的门还开着,用力过猛,球一下子飞出了门外,飞下了阳台,狗也玩的很兴奋,就跟着球飞奔去了,结果就从阳台跳下去了,好在楼层不是特别高,看上去还有一口气在。
听了这样的原因,沈洛也是无语,生活中确实是有许多伤害是在无意中造成的,因为主人的疏忽,有时候是因为主人的知识缺乏,给宠物带来极大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后果,这也是沈洛答应在杂志上写文的原因,希望能够尽量普及一些十分基本的宠物常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这个主人也很后悔,要不是自己一时疏忽,自家的狗也不会受伤了。
沈洛去诊室看了看狗,好在不是气若游丝,应该能够救得回来。
“怎么样?情况严重吗?”沈洛打量着狗,问汪博。
如果情况太严重,他们就只能够建议转院到聂长风的医院去了,聂长风的医院水平高不少,唯一不好的就是收费太高,一般人承受不来。
汪博的手在狗身上慢慢摸着,说:“看情况还行,内脏虽然有点损伤,但是没有大出血,毛比较短,所以身上的刮伤蹭伤还是挺多的。”
沈洛点头,知道要怎么跟主人说了。
出来之后,小伙子一脸期待又带着一些害怕看着沈洛,沈洛面无表情地走过去,说:“狗的情况……不是特别乐观。”
不是特别乐观,这个词很有弹性,主要看听的人怎么理解。
只见小伙子脸瞬间就白了,估计是想到了最差的情况。
沈洛看这主人都要晕过去的样子,心里想着,没想到这主人对狗还是挺看重的,既然如此,想必这次已经吃到教训了,这种错误以后应该不会再犯了,于是继续说:“不过我们医生在尽力施救,比较有把握,你放心。”
小伙子顿时就松垮了下去,明显吁出一口气,说:“老板,真是吓到我了。”
沈洛呵呵,这就吓到了?以后不吸取这个教训,事儿就要成真了。
当然,站在沈洛的身份,他没什么资格教训这小伙子,所以干脆吓一下他了。
这次的狗不可能像别的狗一样,吃了药打了针就能够走了,它是需要住院的,幸亏不是什么传染性的疾病,不然沈洛这小医院还真住不下了,毕竟还有两只得了细小的狗在这里治病呢。
小伙子在这里坐到医院关门,才离开,沈洛看他挺上心,饭都没有心情吃,就让他跟着医院的人一起吃一点,不过小伙子吃了小半碗就没吃了,估计是心情不好,王伟的手艺也不够好的缘故。
十一月的天更冷了,就算是有太阳,也并不暖和,猫猫狗狗都跑出来晒太阳了。
沈洛依旧是一天一次的投食,天天投食是为了保证食物的新鲜,粮食受潮了,或者受了什么污染,吃了对动物的身体都不好。
因为天气转冷,更多的猫集中在这片地区,甚至还有几只狗,狗都是瘦瘦的,估计是战斗力不行,抢食的时候抢不过别的流浪狗,越抢不过就越瘦,越打不过人家,这也是一个恶性循环吧。
投完食,有些猫还会在沈洛的身上蹭几下再去吃东西,显然是认识沈洛的。
检查过这些猫狗藏身的地方没有什么不正常之后,沈洛就离开了,走到水边,就看到穿着公园工作人员制服的人在捞什么东西。
沈洛好奇地问:“在唠啥呢?这大冷天的。”
那人也是认得沈洛的,说:“不知道是哪个背晦鬼,竟然将狗扔在这喷泉池里,不捞出来不行啊!”
沈洛吃了一惊,问:“怎么回事啊?会不会是狗自己掉进去的?”
圆头胖脸的大叔说:“不可能,你看这水这样浅,再蠢的狗也不会淹死在里面啊!”
“那是不是别人扔的狗的尸体?”
“那我就不晓得了,看样子是泡了一晚上的,要不是有人来说,我们都不知道。”
公园中占地面积挺大的,工作人员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角落,这个沈洛也很清楚。
“这狗的尸体,交给我处理吧!”沈洛是遇上动物的尸体,都会带回去掩埋的,总比像是被收垃圾一样收走好。
这大叔知道沈洛是开动物医院的,可以处理动物尸体,也乐得轻松,就将那只狗的尸体交给了沈洛。
沈洛看了看,发现在这是一只小型犬,串串,长得还可以,肚子挺大的,不知道是喝多了水还是因为胖。
回到医院,沈洛将狗的尸体交给汪博,让他看看,汪博虽然不会验尸,可是人家是兽医,哪里不正常还是看得出来的。
“这狗体型匀称,口齿都很健康,死之前毛发也均匀柔顺,我觉得应该是一只有主的狗。”
根据经验,在外面流浪的狗,或多或少都会有点皮肤病和口腔疾病,有些比较轻,治疗一下就好了,有些比较严重,可能永远都治不好。
沈洛问:“那它是怎么死的,能看出来吗?”
汪博一口咬定说:“淹死的,这肚子大的不寻常。”
如果是死了扔进水里,尸体就算是被泡了,肚子也不会这样大。现在是冬天,喷泉已经不怎么喷水了,里面也只有十几厘米高的积水,别说狗会游泳,就算是不会,也不会淹死在里面。排除掉所有情况,剩下的就只有一种:这狗是被人摁在水里淹死的。
沈洛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心里有些发寒,没想到身边竟然有这样的人!
沈洛让郑嘉美根据狗的外表写了一个寻狗启示,不放照片,毕竟狗的尸体的照片放上去不太好,但是保留了狗的尸体的照片,如果有人来认领,就可以用照片来确认了。
果然没多久,就一个阿姨来认领小狗,这阿姨头发是染红的卷发,纹了眉,长相一般,是沈洛经常接触的那种养狗的退休阿姨人群。
阿姨说昨天她去公园跳广场舞,顺便把狗也带出来遛,跳舞的时候就把狗拴在旁边,反正自己眼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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