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送给公子。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到底也是份心意。”
几句话说得沈思愧疚万分,无言以对,幸好晋王及时替他解了围,教牛黄只管去向侍卫们讨要住址。牛黄得了令待要转身离去,没走出两步,又站住脚啰啰嗦嗦地对沈思说道:“对了公子,我想了想,若是夏季炎热,那酥糖走不到半路定会化掉,不如我向人讨来制作的配方,写成书信寄给公子,由您府上的厨子做出来,味道想必也差不到哪里。”说着还露出个无比得意的笑容,好像自己想出的主意有多聪明一般。
沈思胡乱点着头,竟是看也不敢看向牛黄,只管低垂眼眸朝马车走去。他一只脚踏上车板,另一只脚却犹如陷进了沼泽地似的,留在原处抬也抬不起来。沉着脸踟蹰片刻,他终是狠狠一转身叫住了牛黄:“喂,牛黄兄弟,不知为何我突感身体不适头晕目眩,你可愿意再多照料我一程?”
问完这句话,沈思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他也想学着顾明璋或晋王那样,将所有人都视做弈局中的棋子,一步一步筹谋算计,予取予求……可惜终究没办法做到。
牛黄完全没发觉到自己正徘徊在生死边缘,他反倒有些为难,站在那翻着眼皮想了半天才勉强答道:“那……好吧,反正我孤身一人,家里也没个牵挂,早一日、晚一日回去又有什么要紧。”
没想到计划好的事情会节外生枝,两名负责动手的侍卫有些不知所措,纷纷向晋王投去探询的目光。而晋王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目则直笔笔落在了沈思身上,先是审视,再是琢磨,最后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对着侍卫打出个不易察觉的手势。侍卫们心领神会,彼此飞快交换过眼神,退去了各自的位置。
从始至终,沈思都没对晋王做出任何回应,他不善于说谎,又懒于解释,想想干脆就装傻算了。他也知道这一举动会令晋王感到为难,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也只能硬起头皮将烂摊子丢给晋王了。
…
又两天之后,队伍终于风尘仆仆赶回了晋阳城。因半路杀出个钦差大员,为免人多眼杂,晋王特带着沈思伪装成杂役,于凌晨时分打从后门悄悄溜进了王府。直到踏进门槛那一刻,他绷紧的心弦才总算稍微松懈了下来。
府中上下早已讲明了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别看王爷一张俊脸时常带着三分笑意,威仪却不容侵犯,哪个若真触怒了他,只怕是如来佛祖也救不了的。
王妃一得到消息,就带着贴身侍女们将晋王与沈思的住处里里外外全部清洁一新。及至二人回府当日,她更是天不亮便亲自守在了门口等候。一见面,她迫不及待拉过二人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疼惜之色:“瘦了,都瘦了,此一番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回来就好!都平安回来就好!”
踏进曾经居住过的院落,沈思竟生出一种回家般的亲切感觉。院子正中青砖地打扫得一尘不染,东南角立着几株光秃秃的梅树,西面是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都被擦拭得明光锃亮。
一晃数月,金葫芦长高了不少,嗓门也比从前洪亮了,干瘪瘪的骨架子上生出好些肌肉块,总算像个男子汉的模样了。见到沈思去而复返,他激动得两眼通红,嘴唇死死抿着,生怕一张嘴就会哭出声来。小狐狸听见动静,也“嗖”地窜了出来,甩动着大尾巴直往沈思怀里钻。不知这段时间金葫芦偷偷喂给它多少好东西,搞得它一颗狐狸脑袋还是小小尖尖的,身体却鼓胀成了名符其实的肉球,捏上去松松软软,骨头都寻不着。
见到这一人一狐,沈思难得浮现出了由衷的笑意:“多寿,你真是长大了,倒有几分未来将军的样子了。琉璃老弟,许久不见,你也变化不小,简直是……呵……”
晋王离开多日,府中积压了大小事务无数,自他一回来便忙得马不停蹄,实在挪不出空闲陪着沈思。
当晚沈思与金葫芦、牛黄一起在自己的小院用了晚膳,虽然只有三个人,各色菜肴却琳琅满目摆出好大一桌,且都是按照沈思口味烹制的,只可惜山珍海味吃在沈思嘴巴里也味同嚼蜡,他身体疲乏,心绪烦闷,只胡乱吃过几口,便推说想要休息回房去了。
牛黄因身份特殊,一入府便被重重看管了起来,不但不许在府中随意走动,就连出去小院都要有人看着。可不知该说他心宽还是蠢钝,竟丝毫未把这囚徒般的处境放在心上,还和金葫芦一起风卷残云吃光了所有饭菜,然后又一起拍打着滚圆的肚皮回房去睡大觉了。
这几日不是乘船就是闷在马车上,沈思浑身脏乱不堪,可因腹部剑伤还未愈合,尚不能沐浴,只好用清水仔细擦洗了身体。等他更换好干净衣物走进卧房,正看见一个身着罗裙的背影在殷勤忙碌着帮他铺床。沈思还当是晋王指派过来的侍女,为防突然开口吓到对方,他走进门时故意加重了脚步。那人应声回头,竟是晋王妃!
沈思的母亲若还在世,年纪应是与王妃相仿的,故而在沈思心中,向来把王妃看做是长辈。他虽对晋王心存着怨恨,对王妃却仍是敬重有加的。现在要一个长辈亲自来伺候他这小辈,他无论如何过意不去,赶紧上前阻止道:“夫人,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怎能劳烦您动手呢。”
王妃笑着推开他挡在面前的胳膊,语气温柔:“不瞒你说,我也是受人所托而来的。今晚守之实在分不开身,才将你暂交给我照看一日,稍后我可是要向王爷千岁复命去的,怎能有半点马虎。”
沈思莫名有些气恼:“王爷也太没分寸了些,随便派个小丫头不就得了,怎能随意支使您呢?”
王妃将他拉到桌边坐定,又随手倒了杯热茶给他,轻声细语道:“你也怪不得他,听说从前他指派来伺候的使女都被你撵走了,他又岂会再做无用功?想来只有我这样的身份与年纪,才不会被念卿赶出门去吧。”
沈思听了愈发过意不去:“夫人哪里话,我只是习惯了军中生活,不喜欢别人帮忙做这做那。”
王妃深深望了他一眼:“你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他有没有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以你二人之间的关系……”
沈思一掌拍在桌案上,生生截断了王妃的话,语气冰冷:“夫人且听了,我与他并无任何关系!”
王妃讶异地眨眨眼,不觉轻叹:“唉,难道你不是认了守之做义父的?”
沈思张了半天嘴,哑口无言。方才那反常的举动,不恰恰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他发现平日里自己明明有几分头脑,可不知怎的,一对上王爷、王妃这些人,就立马变得简单幼稚,愚蠢至极了。
桌边一只空杯被他震得翻倒,咕噜噜滚下地去,摔成了两半。门外侍女听见响动,小心请示着:“夫人,可有何吩咐吗?”
王妃淡淡答道:“没有,都下去吧。”待脚步声渐远,她亲手拾起碎成两半的茶杯,满眼惋惜,“念卿,这段日子发生的一切我都有所耳闻了。事情因守之而起,你恨他、怨他我都理解。他叫我一声‘阿姐’,我便是他仅有的亲人,弟弟犯下过错,做姐姐理应与他共同承担。你若想骂他,我陪他一起听着,你若想打他,我陪他一道扛着。但你若还想像在京城里那样,要出手杀他,我定会先一步跟你拼命。”
沈思眼望着桌案上跳动的烛火,凝眉苦笑:“是啊,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
“念卿啊,这一夕之间亲人尽丧的滋味,我很能体会。”王妃站起身来,缓缓走出两步,遥望着窗外夜色陷入了回忆,“同乐二年朔州一役,我的父亲、哥哥,还有欲相守一生的爱人青哥都没能活着回来。他们走的时候,每个人都胸有成竹,大哥还拉着青哥胡闹打赌,说此番上阵杀敌,青哥所立战功若高过他,他便将我这个小妹输给青哥为妻。我听了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可毕竟女儿家脸皮薄,为了面子,只好假装闹脾气,几天没同他们说话,连出征都没去送行,谁知这一别,竟再不能相见了……”王妃声音几欲哽咽,眼里泛起斑斑泪光,“他们离家的那段日子,我还在偷偷准备着嫁妆。依照当地风俗,新媳妇过门之前要为相公亲手做一双鞋。我知道自己女红不好,又生怕做出的鞋子青哥穿了会不合脚,故而一针一线缝制得极慢,但凡有一根线歪了,都要拆掉重来。就这样缝了拆,拆了缝,我以为等鞋子缝好,父亲就会带着哥哥和青哥凯旋而归,可鞋子终于完工了,等来的却是几套染满鲜血、残缺不全的盔甲。”
沈思听王妃讲述着过往的伤痛,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小声轻唤着:“夫人……”
王妃惊觉自己的失态,擦擦眼睛凄然一笑:“更可悲的是,厄运至此还未结束。因朔州之战太过惨烈,太祖皇帝下令要问责相关人等。废太子卫吉为了推卸责任,排除异己,竟颠倒黑白,将罪状推到了守之一系的几名老臣头上。因他信口雌黄,暂时蒙蔽了皇帝,使多名忠臣饱受不白之冤。时任参知政事的辜大人被判了满门抄斩,兵部侍郎卓大人、莫大人砍头示众,家中男子全部流放充军,女子贬入贱籍。都督同知屠大人不服判决,与前来抓人的官兵动起手来,官兵一气之下纵火烧毁了屠府,守之闻讯赶到,只来得及从火海中救出屠家最小的一个儿子。可怜那孩子从前生得唇红齿白风采翩翩,又天资聪颖文武全才,谁知天降横祸,不待被大火灼烧得容颜尽毁,连嗓子也熏哑了,更因是戴罪之身,从此后再不能以真名实姓示人……”
“那位屠家幼子难道是……”同乐二年沈思还未出世,当年发生的一切自然无从知晓。至此他才恍然大悟,怪道晋王身边几名亲信俱是无官无职却忠心耿耿。辜卓子,应是辜家与卓家的子孙,屠莫儿,自是屠家与莫家的后代了,晋王是在用这种特殊方式还他们以真实身份。
见沈思眉头紧锁,王妃慈爱地笑笑,伸手在他额头上轻轻碾过:“念卿,世间之事有得必有失,或许你只看到守之他身居万万人之上,享尽齐人之福,看到他为保权势地位而不停地使手段、耍诡计,可你又知不知道,他其实是输不起啊。在他身边,还有许多像我们这样的人,要依附于他而活着。他是晋王一日,我们才能平安一日。”
沈思倔强地别过脸去:“夫人所言我都明白,但请恕我无法抛开父兄至亲的冤屈,反替别人着想。卫守之总有千般万般的苦衷,做了就做了,若非他伪造书信陷害家父,若非他暗中泄露布防机密给叛军,又怎会发生之后的诸多惨祸!”
“唉,世上多得是良善的蠢材与奸险的小人,念卿你贵就贵在心思通透坦荡,可也正因为如此,你才更加难以容身于世。”王妃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说的话或许并不中听——好比那冬去春来冰雪消融,乃势之所趋也,与凿冰求鱼之人又有多大关系呢?”
“夫人不懂……”沈思沉默片刻,缓缓开口道,“我虽年纪尚轻,却也并非不谙世事,那些个官场倾轧、尔虞我诈就算没亲身经历过,总也听过看过略知一二。家父脾气耿直铁面无私,这些年领兵在外得罪了不少朝廷中人,被人在背后使阴损招数暗害也在所难免。我只替他不值,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个昏君狗皇帝忠心耿耿!但我恨皇帝、恨顾明璋,与怨恨卫守之不同。你可知就在变故的前一晚,他还对我说……他竟然说……算了……”沈思没能再说下去,他憋闷得气息粗重,胸膛剧烈起伏,委屈的模样竟有些可怜。
王妃心头一阵难过,又不便再多说什么。见夜色深了,她起身告辞道:“念卿你早些休息吧,切莫胡思乱想。无论你存了怎样的打算,首先总要照顾好自己。”临出门前,她又忍不住回过头语重心长地劝道,“生而为人,何曾有什么十全十美呢?希求长乐,便须学会知足。若只盯着自己未曾得到的,只能终生失意。相亲相爱与反目成仇,不过是一念之差,唉……”
夜里沈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到汝宁城下的尸横遍野,想到王府佛堂里那一块块无名牌位,不禁深深迷惑,他这种人活得不快活,晋王那种人也活得不快活,天地之间,到底什么人才能活得快活呢?是不是只有唯我独尊的皇帝,才能真真正正体会到快活的滋味呢?
大约四更时分,迷迷糊糊地,沈思发觉有人进了他的卧房,并摸黑径直走到了床边。他闭着眼,动也没动,倒要看看那人想做什么。很快,一张温暖的手掌覆在了他的额头上,轻触片刻,又转而向下,帮他拉好被角,就再没声息了。
沈思能感觉到那人并没离开,就站在黑暗里静静注视着他,许久许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
第二天一大早,沈思就被毛茸茸的狐狸尾巴给抽醒了。琉璃老弟不知从哪儿钻了进来,还堂而皇之跳上了床,趴在他枕头边睡得香甜,睡梦中还不老实,尾巴时不时来回甩着,一下一下扫过沈思的鼻孔、脸颊,痒兮兮直想打喷嚏。
沈思正打算捏着后脖颈将小狐狸丢下地去,就听见外间书房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对话声。貌似一男一女在互相问答着什么。
那女声调门极高,叽里呱啦响铃一般,不用问也知道是绯红郡主:“呆子金葫芦,我且问你,百战奇略之中何谓‘亲而离之’?”
金葫芦的嗓音已有了几分男人的浑厚粗糙,只可惜面对着郡主,总显得唯唯诺诺、底气不足:“嗯……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伺之,彼若猜贰,我当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
绯红郡主似很满意,轻快地笑了一下:“那我再问你,何谓‘不战在我’?”
金葫芦想了半晌,迟疑着答道:“这个……这个……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
不待他喘口气,绯红郡主又连珠炮似地发问道:“再说说何谓‘用众进止’?”
这次金葫芦老半天没有吭声,绯红郡主倒得了意,趾高气昂地训斥道:“笨呐,名字叫做葫芦,还真是个木瓜脑壳!”
沈思被二人聒噪得睡意全无,只得披了衣服走出来,斜倚在书架子上随口提点道:“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
目标终于现身,金葫芦飞快瞄了眼绯红郡主,郡主则将手藏在袖筒里偷偷朝金葫芦竖起拇指比划了一下。
沈思瞬间明白过味来,看这二人你来我往煞有介事地问对了一早上,哪里是在探讨什么兵法?分明是费尽心思想哄自己多说些话!
看着两个不甚精明之人在耍着不甚精明的小伎俩,他竟心头一热。抛开晋王不说,这府中众人他是无论如何恨不起来的。先有冯卓生因救他而死,后有孙如商、张世杰等人为保他性命连日奔波劳碌,尊贵如王妃也在亲自动手照料着他的一应饮食起居,现在连绯红那刁蛮的小丫头也在绞尽脑汁逗他开心了,这还教他如何冷眼相对呢!
金葫芦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计谋已被拆穿了,犹在卖力表演着:“还是公子于兵法上头足够纯熟,这段日子我也将架上的兵书看去不少,可脑子太笨,能记住的委实不多。”
沈思牵起嘴角勉强笑了一下:“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死记硬背是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