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看了看周围,问道:“昨天晚上,城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酒保听到约翰的问题,脸一垮:“嗨,就这个问题啊。这个问题不值钱,只要花点时间,就算是外面那些女士也会给你答案。”说着,将那两枚银元推回来:“我就直说了,昨天晚上有人闯进了总督府,把一个关在里面的人给放跑了,自己没跑掉被捉住。”
约翰一听,猜到这个被捉住的大概就是爱德华了,问:“你知道被捉住的那人现在关在哪里吗?”
酒保从吧台下拿出一个杯子,用手中的抹布擦拭着:“谁知道啊,也许在总督府,也许已经被处决了。这种胆子很大的蟊贼,我们可不会花太多精力去关注。”
约翰知道在这里问不出什么答案,拿起酒保刚递过来的杯子一饮而尽,站起身离开。
酒保见约翰就这么走了,连自己退回的银元都没有带走,直接将这两个硬币扫进自己的钱箱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约翰走出小酒馆,找了张长椅坐下思索:看来爱德华昨天去总督府,并不顺利,很有可能被抓的那个就是他。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找到爱德华?
想了一会,约翰猜测爱德华应该还没有被处决,因为这个世界依旧在正常运转;那就是被囚禁在什么地方了。
如果这个世界是根据爱德华的记忆来编织的,现在并没有出现世界破碎,那就是说还需要新来的灵魂做一些事,这很有可能是逃脱出去。
想到这,约翰站起来向码头走去,一边想:如果爱德华逃跑的话,会到哪里去?哈瓦那是不可能的,那会不会是,拿骚?
约翰想到自己看到的信件,又想到爱德华曾经对邦尼特所说的话,有了猜测。
看来,下一个地方,就是要去拿骚看看了。
第十五章 出海准备()
过了两天,依旧没看到爱德华回来。这下即使是邦尼特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了,问约翰:“你知道爱德华到哪里去了吗?”
约翰坐在椅子上,面朝着一个篝火,手中拿着一串串好的肉,小心的烤着肉。听着邦尼特的问题,约翰转过头:“我大概是知道一点的。”看到邦尼特有些焦急的眼神说:“他啊,应该是那天潜入总督府,被总督抓住,关在什么地方了。”
“这……”邦尼特被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急得围着约翰团团转:“这怎么办?如果总督要处死爱德华,我们能不能将他救出来?”
约翰一把将转着圈的邦尼特拉住,将他按住坐下,说:“邦尼特,你应该看出来了,爱德华是海盗吧?”邦尼特不知道约翰是想说什么,点点头说:“是的,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觉得爱德华应该是海盗,不过当时只有依靠你们两人才能离开那里,我就忍住没有拆穿他。在航海的时候也会看出他的行为有些不正常,现在想想大概就是海盗的习惯吧。”约翰点点头说:“既然你已经看出了爱德华的身份,那我就可以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了。”将手中的肉串递给邦尼特,随手将插在篝火旁边的一串肉拿起咬了一口:“还记得那天爱德华所说的观测所吗?虽然你认为那只是逗小孩睡觉的睡前童话,但爱德华一定是看到了,或者是从某个地方得知了观测所的一些信息,确认那里是真的存在,且拥有巨大的价值的。”
邦尼特点点头,转身从身后的酒箱中拿出两瓶朗姆酒,将其中一瓶递给约翰后挨着约翰坐下:“我记得爱德华在离开的时候说过,他要去找一个人谈谈?”
约翰结果酒瓶咬开瓶塞大口喝了一口:“是的,我也记得。在第二天我出去打探消息,听说总督府中有总督的囚犯被人放跑了,但是他的同伴被捉住了。我怀疑被捉住的就是爱德华。”
“在之后我想了一下,觉得爱德华可能被人利用了。如果爱德华将人救出,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待在那里,而且我觉得,如果在当时两个人中有一个有机会逃出来,那一定是爱德华,不可能是他要找的人。”
邦尼特听着约翰的分析,问:“那你知道爱德华现在在哪里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将他救出来,直接开这船离开这里,离开哈瓦那。”说着,指了指在港口停泊的他的商船:“我相信,即使是哈瓦那总督,也管不住海上自由的风。”
约翰拍了拍邦尼特的肩膀,站起身看着海上升起的圆月:“放心吧邦尼特,爱德华有方法逃出来的。即使没有逃出来,被总督处死了,这也是身为海盗的命运。就像是海上的商人冒着被海盗抢夺,被欺压的风险出海行商一样,海盗也需要冒着随时被处死的风险,特别是我们,英格兰的海盗,到了西班牙管理的地方,被捉住吊死更是常见的事,完全不用奇怪。”
邦尼特看着约翰的背影,拿起酒瓶喝了一口,说:“我想起来了,你也是一个海盗。”约翰转过头耸耸肩:“是的,我也是海盗,所以我知道海盗的命运。不管是只敢抢夺小渔船的海盗,还是统领一支大舰队、光是旗帜就能让各国海军闻风丧胆望风而逃的大海盗,最终的结局也不过是三种:待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倚靠着财宝不敢动用分毫的苟延残喘、由于分赃不均,被手下或同伴所背叛,死在自己人手上,或者被海军捉住,活活吊死在海崖边,尸体被海鸟每日啄食,只剩下一具枯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结局了。”虽然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但只是回想起原石世界大航海时代的海盗们的结局,就可知一二。
邦尼特拿着酒瓶,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约翰也不管邦尼特的想法,举起酒瓶喝了一口说:“走吧邦尼特,今天我们好好睡一觉,明天看看能不能招募到船员,过几天我们就离开这里。”
“需要这么匆忙吗?”邦尼特快要举到嘴边的酒瓶放了下来,看向约翰。
约翰点点头:“现在城里有不少人认出了爱德华——当时你们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想也知道你们一定是名人了。如果总督迁怒,要把我们一起捉去,我要离开这里很简单,毕竟我只是一个人,也没有带货物。你不一样,你有这只商船不能抛弃,真到了那时候总督只要下令将港口封锁,你就没办法离开了。”
似乎被约翰的话吓到了,邦尼特想了一下,端起酒瓶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那还等什么,快快休息,明天就去招募船员,我们尽快离开。约翰,等离开之后你是和我一同回到英国,还是自己离开呢?”
约翰说:“我准备去拿骚,我猜爱德华如果逃出来了,也会到拿骚去——我能听得出,他很喜欢拿骚。”
第二天,约翰和邦尼特两人走进一间酒馆,开始招募船员。过程比约翰想象中的要简单,在现在这个人人都能出海发财的大背景下,只要有人拿着大把大把的英镑、银圆,光是愿意上船做船员的闲汉就能够从酒馆排到码头。不过约翰表示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上船,招募的数量有限,自然是需要参加选拔,合格的才能够上船。
因为要招募的是身体强壮、能够干活的船员,因此邦尼特决定,需要能一次举起三个装满酒的箱子,还能从这里走到酒馆门口再走回来而不喘气才行。
这个方法不错,光是这一项就将不少已经喝得烂醉的贪酒汉和身上没有一点肌肉、连箱子都举不起来的都给剔除掉了,剩下还有十来个人合格,成为了邦尼特的船员。不过这些船员也不是好说话的,刚一上船就向邦尼特要求增加工资,看来是经常敲诈的老手。但他们运气不好,遇上了约翰,在带头的那几人被约翰捏着脖子提起来扔下船之后便老实了下来。
于是,在爱德华被捉的第四天,邦尼特装上买好的一箱箱烟草(“这可是那些贵族老爷们的抢手货!”邦尼特在购买的时候这样告诉约翰。)和补给之后,便向着英国出发了。
第十六章 邦尼特的决心()
起锚,扬帆!
在招募到了船员的第二天,邦尼特看着采买来的整箱整箱的烟草,嘴里念念有词:“一箱能够卖50英镑,这有50箱,这次赚的钱不少了。”说着看着旁边站着的约翰:“嗨,伙计,你看,这里放着的可都是金币呢。”约翰拍了拍邦尼特的肩膀说:“这次航行,你感觉如何?还想着自己开船去行商吗?”
邦尼特看着这些烟草,说:“哦,是的,我还想要自己开着船,在大海上与风暴和海盗打交道。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说的话吗?海的感觉和味道让人心广神怡,即使是海上船来的恶臭都会让我感觉还活着,就有。。。就有未来。”
“看来你爱上这航海生活了。”约翰背靠着栏杆,斜着身子看向邦尼特说:“即使明天就可能遇上海盗,被海盗杀死扔下船喂鲨鱼;明天就可能遇上罕见的大风暴,船只被风暴掀翻,所有人都被卷入海底;或者由于风暴搁浅在没有船只经过孤岛上,每天或者与野人没什么区别……即使这一切,都可能在明天就发生,下午就出现,你也依然不愿回到安逸的甘蔗园中,等待采购商上门,将货物直接卖给他们?”
邦尼特拿着酒,学着约翰的样子背靠着栏杆,抬头看向头顶的云朵:“约翰,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约翰点点头。邦尼特拿起酒瓶灌了一口酒:“其实,在我七岁、还是八岁的时候,他们就死了——抱歉,时间太久了,我有些记不住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死的了。我只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们两人坐着马车去一个合作人家中做客。那一天他们没有带我去,只是说让我在家等他们回来,还说回来了就让厨娘安娜阿姨做我喜欢的甜派。那天我在家等着他们回来的马车车铃,没想到最后却是听到的他们的死讯。在那之后我便继承了他们的甘蔗园。”约翰听邦尼特的声音,感觉他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了,知道现在的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安静的听众,也就没有打断他。
邦尼特也没有精力来观察约翰的反应,拿起酒瓶喝了满满一大口酒,被朗姆酒呛得连连咳嗽。
等把自己的气顺过来之后,邦尼特又拿起手边的酒瓶,结果发现已经被自己刚才喝光了。随手将酒瓶从船上远远地扔到海中,看着酒瓶落进海水所溅起的水花,邦尼特说:“那时候我觉得我的心,就像刚才那个酒瓶一样,被冰冷的海水灌满,一直下沉,一直下沉,直到沉入阴冷黑暗的深渊中,没有人能够帮助我,也没有人能看到我。那时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都离开我了——呵,一个才几岁的小孩能够知道什么呢?对他们来说,父母不就是他们的天空吗?在那一刻,我的天都完全破碎了,那片甘蔗园里生长着的甘蔗,随着风发出的声音,让我以为我身处地狱。”
“幸好家里还有支持我的老管家,在他的帮助下我开始打理甘蔗园的一切,并在十多岁的时候将父母的欠款还干净,开始了盈利;后来娶了一个比我大的女孩做妻子,只因为她的父亲是另一个甘蔗园的农场主,手中拥有如何制作白砂糖的技巧。感谢上帝,我的妻子对我很好,我们很恩爱,还生下了可爱的儿女。当时虽然艰难,但一家人过得还算是顺当。不过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就像是我对爱德华说的,我现在既是一个丈夫,也是一个父亲,不能够一直放荡下去。虽然当海盗能够让我过上惊险刺激又有趣的生活,但是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丈夫、一个有担当的父亲应该做的事。我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我又实在无法忍受平淡无趣的农庄生涯,而且只是种植甘蔗是卖不了几个钱的,即使是将它做成朗姆酒、白砂糖,一年到头也仅够农庄的开支和一家人的生活。无法成为城里那些贵族老爷一般的有钱人。是的,我是为了家里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才决定做行商的。”邦尼特站起身看向海平线,嘴里喃喃自语。
约翰倒是没有这些感受。在过去,刚醒来的时候,便听到一个声音让自己去传火,不惜一切的传火。为此,约翰一路厮杀,只要阻挡在自己面前,不管是什么目的,不管是哪个阵营,自己都会举起手中的武器,与其刀剑相向。在之后,一次又一次重复的传火,让无法自己点燃火种的灰烬人都感到了厌烦,不管当时的自己灵魂的强弱,即使是比初始之火的守护者——薪王的化身,灵魂都要强,也无法自身点燃火种成为薪王,都必须一次又一次的将自己闭着眼睛都能够对付的敌人杀死,夺取他们的灵魂,砍下他们的脑袋。在之后,约翰厌倦了,便开始自己给自己找乐子,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什么需要负的责任。在约翰看来,不管自己选择传火还是灭火,最后也不过是等待钟声响起,是没有区别的。
约翰靠着船的栏杆想着,旁边邦尼特则站着,手中又拿来了一瓶朗姆酒,小口小口的喝着。两人谁都没有开口。过了一会,邦尼特应该是想通了:“算了,我再走两次就不干了。这样海上行商虽然有大量的英镑可以拿,但是她们在农庄中等着我的消息的心情,可不是很平静的。”约翰也站起身,什么都没说——因为约翰无法理解这种感受。等待人时候的焦急?那是什么?
也许是由于已经做好了决定,邦尼特站在船上看船长指挥都感到一阵轻松。约翰爬上瞭望台,拍了拍正拿着望远镜四处张望的船员的肩膀,示意他到了接交班的时间了。海上的瞭望员可不是一个好差事,瞭望塔上风大,一不注意就会被突然刮来的强风吹倒;遇到风雨天更是受罪,淋着雨还不能偷懒。平时还不能有走神的时候,必须拿着望远镜四处张望,看有没有不怀好意的海盗靠近,或者有没有可以供补给的岛屿。如果这些没有及时发现,甚至可能有丢掉性命的风险,因此朗姆酒是不能够被带上瞭望台的。
约翰拿着望远镜张望。上午依旧风平浪静,周围没有出现任何船只的迹象,也没有发现小岛供大家上岸休整。吃过其他水手拿上来的鱼和肉干,约翰继续工作。突然,在海平面出现了一根桅杆,桅杆上的黑色旗帜正迎风飘荡。约翰看到这旗帜便知道是遇上海盗了,也不惊慌,大声地向下方甲板的船员高吼:“敌袭!4点钟风向出现海盗船!作战准备!”
一时间甲板上乒乒崩崩的响声到处响起,水手们将手中的肉干或者蛆饼干扔掉,拿起水手刀;也有管理火炮的水手连忙到邦尼特船上的那两门小火炮那里做好开火的准备——说实话,这两门小火炮可不是什么利器,只能说能起多少作用,只有天知道了。当然,最主要的便是放下船帆,让自己能用最大的速度逃离海盗,同时祈祷那些还倒没有发现自己——毕竟虽说是水手,但面对专门以抢夺为生的海盗,可不会人人都无所畏惧。
约翰也准备好武器,观望着那艘海盗船的动向,见那艘海盗船直直的向着这边过来,便知道这场战斗没有办法避免,只能做好作战准备。
第十七章 海盗()
约翰拿着望远镜,一直盯着那艘往这边驶来的海盗船,口中不断的往下方传递海盗船的位置和距离。看得出来,在最初的时候海盗船原本是没有发现这艘货船的,但由于这片海域没有能够遮挡的岛屿,自然会被发现了。至于逃跑?你让一个以多装载量、航海稳定的商船跑赢体型细长苗条、专门设计为快速航行目的的海盗船竞速?
因此不管邦尼特的船员们怎么划桨、怎么放帆,那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