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你等等”,从里屋内拿了张羊皮纸地图出来。
哨兵接过,等到医生转身离开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
地图纸张大概是现实A4纸张的大小。
平野镇在中心,北面有个叫“漆树镇”的标注出来,以及最左下角,西南方,一个最显著的城市标志。
哨兵只一眼便确定那是他要前往的大城市,名叫特克拉。
在长夜的第一晚,他所剩时间仍有,可无论如何,都得弄到张“船票”。
第108章 路途()
黑夜里一辆马车疾驰行过,哨兵就坐在车厢里,“无锋”剑依旧背负在背上,手里正抛洒着一枚银币。
经过宁夜明在平野镇稍加调查了解,便发觉其货币是采用老式的铜币、银币与金币,其各自换算为百进制,一枚银币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现实世界一百元人民币的购买力。
钱是他在平野镇上凭力气快速挣取到的,至于方式无非就是搬运什么货物,对魔化后的巫师还不是手到擒来。
那些雇佣人说实话还很奇怪这个外地来的战士,竟然如此窘迫沦落到要做苦工的地步。要知道去个冒险团队,随随便便的收益都远远大过搬运货物。
长夜的人也是颇具同情心,哨兵只忙活了三个小时不到,就算给他三枚硬币的报酬,而当即下午三点后天刚暗,他便花了一枚银币乘头一班车前往这片区域的唯一大城,特克拉。
因为出发时间极早的缘故,马车上除了哨兵外,便只有另外名游客,看那带着兜帽下的年轻容貌,倒像是个青涩的巫师。
对方有些紧张,眼神不时地躲闪着,不太敢明显是个老练冒险者的哨兵说话。而本来宁夜明也懒得关心别人与交谈,可是初来长夜,到处不熟,有机会收集情报信息总是不能错过。
“嘿,你,是个巫师,对吧?”
“是……”
“我叫哨兵,”宁夜明主动伸出手,摆出副热心肠的战士姿态,“你叫什么?”
年轻的巫师果然看去放松了些警惕,而有些冒险者们在长夜世界也从来不用真名。
“西蒙斯。”
很多时候,跟现实一样,巫师单单说个名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不将姓氏暴露,就完全没问题。
“所以,西蒙斯,你这是要去哪里?”哨兵自己都觉得自己多嘴,偏偏得装出自来熟的样子。不过对方并未在意轻声说:
“特克拉啊,这辆马车只去往那里……”
好极了,哨兵内心暗笑,自己成功表现出一个战士对生活经验或者地理知识的匮乏与无知。
“我知道,”哨兵假装自己有些尴尬,“我问的是去特克拉具体哪里,我们都知道城市这么大,让我猜猜看!你是面包店的职员,还是个富人家的孩子,不会是管理特克拉事务的一份子吧!”
宁夜明浮夸变相称赞西蒙斯的举动,让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事实上,我是虚无的学生。”
学生?虚无?那是什么?
内心困惑的哨兵干脆是显露在表面:
“那是所魔法学校吗?抱歉,我不是本地区的人,也对你们巫师老爷的事不了解啊。”
“没事,完全没事,”西蒙斯抓紧说道,“虚无是特克拉最大也是唯一的魔法学校,也就在巫师界内有名气,像你们不清楚也很正常。我是恰好有事请假回家,所以正抓紧时间回校呢。”
舒服,哨兵内心相当满意这年轻巫师的“实诚”,这种缺乏社会经验的表现确实是还在校学习的新生才能表现出来的。
不过既然是大城市的魔法学校,估计能开出一张“船票”。
哨兵有认真想过获取“船票”的方式:
跟本城市的行政单位接触或许有机会,但更大概率是被直接逮捕、审问然后折磨致死,长夜世界对待异世界的人也却不会心慈手软。
与地区城市有分量的势力组织打交道明显更明智,相对平和的学校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他必须拿出足够的筹码,比如出卖本世界的情报信息。
可那样一来,哨兵就真的成了现实世界的叛徒了……
宁夜明忍不住地头疼,别看现在还是第二天,根据在现实那边魔网上购买到的资料了解,从第五天开始他便会在长夜世界被世界意志关注到,会陷入喝水都能呛到的厄运之中。
更不用提,第七天本世界的人会敌视他,第九天神秘系的巫师能受到征兆感应,前来主动追杀他。然后便是不死不休的长期局面。
他必须得到手张“船票”。
“哇偶,是真的吗?一所很有名的魔法学校?”
年轻的西蒙斯有些尴尬地点点头,他怎么总觉得哨兵比他还要没阅历。宁夜明则身子前倾接着说道:
“事实上,如果我想你们学校参观参观,是被允许的吗?”
“不不不!”西蒙斯摇着头说,“我们学校是封闭式的,平常就不开门。即便是放假外人也不能出入的。”
“哦,这样啊……”哨兵这次没装,是真的露出遗憾的神情。
两个年轻人都是起了聊天的兴致,前往特克拉的车途总计大概有五六个小时之久,于是哨兵借此机会跟西蒙斯谈了很多,包括长夜世界的巫师情况,组织局势之类的。
事实上,即便哨兵暴露出他的无知,还在校的巫师仍旧没起疑心。
因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战士、盗贼、游侠类的职业冒险者还算好,最普通的平民是真的一无所知,他们甚至有人不清楚巫师的存在,只是称呼“老爷”或者当成贵族。
可怜的家伙,哨兵内心暗叹,西蒙斯其实作为一个巫师知识也并不充足,毕竟长夜不像是现实,有魔网的存在能使得知识流通无比迅速。
就像哨兵虽然做不到奥术体系的魔法,但终究是有所了解能聊上几句的。
这让西蒙斯颇为惊喜,一个战士能清楚巫师的体系存在相当不容易,因为向来战士与巫师都不怎么瞧得起对方的职业身份。
事情是在聊到虚无魔法学校情况时发生了意外。
“等等,什么是风蝶?”哨兵敏锐地捕捉到西蒙斯一闪而过的那个词汇,年轻的巫师就像是不小心说漏嘴缓慢就掩盖过去。
西蒙斯有些犹豫,试探性地问道:
“你知道,有听说过,其实我们世界之外还有另外个世界嘛?”
这在长夜算是个不大不小的秘密,哨兵心里清楚,不动神色地点点头,轻声回应:
“事实上,我侥幸跟那帮人交手过,通道,对吧?”
西蒙斯瞪大眼睛,露出惊讶佩服的神色,带着称赞的语气说:
“是啊,那你一定是很厉害的冒险者了,能跟异世界的人交战过。”
“一般一般,我只是正好跟着队伍遇到过。”哨兵内心暗笑,心想,你还不知道面前的人就是异世界巫师呢。
西蒙斯透过车窗看看周围,除去驾驶马车的车夫,有马蹄声和车轴声交响外,野外依旧是正常并无特殊情况,年轻的巫师小心谨慎地说:
“风蝶,其实就是那帮世界的人!”
“什么?!”哨兵忍不住一下子抬高了声音,这是他从来没听过的。
竟然有现实世界的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呆在长夜里?
第109章 访客()
十二月的十一号。
积雪覆盖的铁大门前,孤零零的枯树与满地素白照应成一副凄美的油画,这在死亡与分别并存的寒冷时节里让人难免心痛。
鸦雀无声的死寂就像是女巫跟爱人的隔阂,他们在最后之际,有着太多的误会与矛盾,却不像往常那样得到沟通与理解,于是就掐然而止,伴随着哨兵离开本世界,感情再也无法弥补挽救。
下午三点时分,敷完面膜,洗完澡的李馨雪,正坐在她以前会和宁夜明并肩坐着的窗户边,轻咬嘴唇,望着窗外如生石灰般凄冷的雪景,下定决心是时候离开这片伤心地,回到华夏去。
“叮咚!”
一个意想不到的敲门声打断她的思绪。
女巫眉头微皱,心想难不成又是玫瑰十字会或者巫师协会的人到访?她通过大门口的电子监控,看清来人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普通,常见,只是看面庞隐隐有些熟悉。
闲着无事的女巫,干脆是走到正大门口,看看对方有什么事——
结果惊奇地发现,年轻人她确实有印象。
一个本镇的青年,那家“巫师附魔店”里(也就是台球店)遇到过的,巫师记忆极好,她甚至还能察觉到自己也在别的场合遇到,可惜想不起来那是明尼苏达本地分校的假面舞会上。
青年叫丹尼尔·阿特拉斯,还是昔日针对李馨雪家豪宅,入室抢劫未遂的那位。
其实李馨雪年纪也并不大,大致跟对方相当,却是因为巫师种种冒险经历的缘故,心态有些变老。
丹尼尔来这里,是鼓足勇气,下定决心,有件事他不得不问。
因为他知道这住宅里一男一女都不是普通人。
特工、异能者、变种人、超级英雄……管它呢,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女士,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青年的第一句话就让冰凤吃惊得呆在原地,女巫没想到竟然是有麻瓜认出她的不同寻常。
“你,你知道我们本城发生的汽车爆炸事件?整整二十三个人无一人生还,警察调查结果是油箱着火爆炸,但其实是像你们这样的人做的,对吧?”
丹尼尔一句句责问的话就像是敲打在李馨雪的心上,令后者感到不适与难受。
但女巫仍是点了点头,那是巫妖干的,而她也没法指认不存在于本世界的凶手。
丹尼尔的面色无比复杂,实在没法摆出事不关己的模样,向冰凤语气颇为强烈如同逼问:“为什么?你在镇子上没来得及阻止凶手吗?为什么你们要针对我们这些普通人?”
他实在是不能理解,青年本以为这些拥有非凡能力的人,都是像超级英雄般那么正义与友善,却没想到竟然还会主动屠戮普通人。
女巫轻咬嘴唇,答不上话。
青年深深地看了眼明显是在自责的李馨雪,原本他还想开口询问对方男友,也就是这家豪宅的男主人哪去了,却最终因为某种深深的厌恶之情而没能开口。
眼前的人,明明有着做英雄的能力与水平,却什么都不做,根本就不在乎普通人的死活。他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很了不起吗?
丹尼尔转头就走,他本以为豪宅的这对男女是正义人士,可惜了……
他决定自己想办法打败这些恶魔混蛋,但首先得找机会了解他们。
女巫望着雪地远去的青年背影,茫然失措,她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糟糕混乱透顶,却没想到有人比她还惨,甚至连性命都在无辜斗争中失去。
那是谁的错呢?
冰凤隐约看出青年的想法,不敢相信自己忽然心生的念头:
她想帮助丹尼尔,想帮助麻瓜们了解清楚巫师的存在,想帮助他们认清失落世界背后隐藏的真相。
这些个想法念头就如必将燎原的星火,不知不觉充满了女巫那已然干枯与冰彻的心灵。
……
……
长夜世界,特克拉。
实际上,这里是大陆西南地区的一方大城市,再往西南方向便是边境外域,至于哪里有什么,就谁都不清楚了。
乘坐着马车抵达本城的哨兵,微微魔化双眼,细心观察着城市的样貌情况:
压抑深色的哥特式建筑风格,看去完全跟黑夜融为一体。要不是街头那些煤气灯光,以及头顶的硕大明月,人们想要在这样的环境里看清大道都很难。
雾白的蒸汽从下水道里弥漫上来,少数巷子街道还散发着肮脏污水的恶臭。
哨兵心想,果然跟传闻中说的那样,长夜世界的条件并不算好。
条件糟糕是全方位的。其原因说起来并不复杂,巫师们稍加了解便能体会到:
那便是长夜本身的状况决定的。
这个世界,因为日照时间很短,光合作用差,所以往往导致作物植物发育相当贫瘠,数量极其有限,而人类作为最大的生命群体,很难做到让所有人都吃饱饭。
饿肚子是常有的事,更深层次则是导致文明发展被食物问题局限而落后。
可眼下哨兵才懒得考虑这些,他想得最多的还是关于风蝶的事。
老实说,“风蝶”这个词汇,总是让他想起自身手腕处,那因为之前仅有的一次击杀长夜生灵,而得来的蝴蝶印记不会就是什么风蝶吧?
他必须先得搞明白风蝶是什么,可西蒙斯除了跟他说了个“指异世界随风而来的人”含义外,便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哨兵能看得出,西蒙斯不是不愿意透露,而是了解确实不多。
只是谈及虚无魔法学校里现仅有的两个风蝶学生,语气就不由得羡慕起来,好像那两人都是天赋极为惊人独一无二的那种。
难不成是现实世界的天才巫师?哨兵心想,但他们是怎么搞到“船票”又成功加入魔法学校的?
要知道,这些魔法学校对年龄一般都有严格规定,像哨兵二十四五岁这样的肯定都是不能加入。也就是那两个学生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加入魔法学校了?
他越想越疑惑,但起码目前大致方向有了:
那就是先见这两个风蝶学生一面,当然不能是以同属于现实世界的名义。
哨兵必须想个办法。
第110章 风蝶(一)()
华夏,金陵,朱雀山庄。
这里本地人眼中神秘又奢华的高档住宅区。
105户住宅内,叶晓像往常一样,吃了顿家用机器人烧煮的晚饭,上了会网浏览些时事新闻,便回到自己房间内,一屁股靠在躺椅上,借着辅助睡眠的电动设备,昏昏沉沉地入了梦。
再醒来时,他已在另外个世界。
长夜。
叶晓此时正站在虚无魔法学校城堡的外围,这里是他固定从窗台跌落出的位置,每夜他都是在此离开,又重新归来。
就像传闻的那般:
“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黑夜的魔法学校依旧深邃,却不寂寥。不时有人语走动声传递,那是最早从睡梦中起来修炼魔法的人。
一看时间,抬头的钟楼上,下午六点二十分。
第一堂课会在晚上九点开始,到隔日早上七点最后节课结束。
也就是说叶晓现在还有时间练习魔法,他看了眼自己身着的魔法黑袍,确认“命痕”仍在魔杖口袋里,向着城堡的正大门走去。
烛火摇曳的微光,与电灯散发光亮的混杂,学校里那些从乡下小地方来的新生,初次见到电灯这种产物时会无比惊叹,叶晓则会淡淡一笑,却不解释这种寿命短暂借助铁丝发亮的灯泡,在他们世界里早早就落后被淘汰了。
他在前往魔法练习室的拐角走廊处停下脚步。
有人发声,很不好听:
“呦吼,瞧瞧,我们的天才巫师又这么早回来训练了?”
“是的。”
叶晓平淡的回应倒是让那个叫阿兹卡的巫师有些手无足措,他轻哼一声,暗骂这些风蝶都一个样,无趣,没劲,冷冰冰地成天就沉浸在魔法研究里。
一男一女都是这副欠揍的模样,阿兹卡心想。
这是叶晓在走廊上遇到众多招呼之一,绝大部分都还是善意友好笑脸相迎的,毕竟他是学校里的名人,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