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索,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少女提着一只小麻雀对着满头银丝的男人娇笑,她长发飘飘,肤白胜雪,是人间难得见的绝色。男子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瞬间的晃神。
裴三三这一生里,容貌全盛的时期,不是她住在程星索家里,不是她还是叶星蕊的时候,而是她变成吸血鬼。
她潜藏的五官体格之下的美貌,被吸血鬼独有的雪肤红唇给一齐迸发出来。
绝美!这是所有男人见到她想到的第一个词!
当然这五年,见到裴三三的男人只有夏雪逸一个人。
破空山还是如此幽静,仿佛永远都不会喧闹的一天。
当年裴三三一个人从江城回来,月夜下摔倒在青石板上,听见的只有冰凉的月光。
这是多么美丽的意境和多么宁静的生活。
倘若不是宿命,就不会被打破。
他带着她,在这里宁静的生活了五年。
不理世事,不去管那些天下苍生的担负。
好像回到了最初的那十八年,他们彼此坦诚相待,亲密无间。
“三三,玩够了,就把她放了。”
“为什么?我们喂养它,不就是为了陪它一辈子吗?”裴三三睁着懵懵懂懂的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面貌在她眼里,始终是模糊不清的。
“一辈子?”男子念着这三个字,噗地一声,从肺里吐出一口血。
少女慌乱了,手一松,也不管麻雀不麻雀了,冲上前去抱住他,”星索,你怎么了?星索?“只是无论怎么悲伤和焦急,她的眼里总是流不出任何眼泪,好像属于人类的感情,也被吸血鬼的特性给抽离去了。
夏雪逸心疼不已,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她干净明艳的面庞,喃喃自语,“三三,如果我不能陪你一辈子,你会怪我吗?”他不能陪她一辈子,却将她抢了回来,是不是小孩子原始性的自私?
“星索,你在说什么?”裴三三慌乱地言语,男人不忍欺这份天真懵懂,生生将喉间的腥甜生生咽了下去。
“没什么,三三,扶我起来,我们趁着天好,出去晒太阳。”少女扶着行将就木的男人一齐走了出去,烈日之下,裴三三总是格外的不舒服。
她说不出为什么,一到了太阳下面她就爱往男人的怀里钻,只是这一次,换成是男人静静地倒在她怀中,睡着了。
转眼入了冬,夏雪逸的身体更差了,******病榻,一连大半个月下不了**。
裴三三看了这破旧的道观里许多的医书,给他煎了很多药,可是依然不见好转。
眼看着病榻上的男人一日一日的消瘦下去,她眼底的忧愁聚集得越来越浓烈。
终于,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她要下山找大夫,古书上面说,有孝子在外面遇到神医救父母,她一定也可以找人救他。
这天,她假装采药,离开破空山,走了很久很久,路上人来车往,川流不息。
不知为何,冥冥之中凭着记忆的召唤,她竟然来到了一处庄园,里面都是蔷薇和百合花田,一眼望不到边际。
耳边好像有个男人的声音,在说话。
她忽然出声,自言自语问,“你到底是谁?”
男人忽然出声说,“我是慈善家!”
花海里走出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俊美宛若天神!他的肌肤是和她一样的雪白,不同于夏雪逸病态的白皙,而是欧洲地中海气候里飘落的小雪花。
“你是谁?”她这次真的是对一个人说话。
男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星海璀璨的眸子,温声说道,“我是慈善家!”
“你是神医吗?”
神医?程星索的脸上流露出错愕,随即明了过来,他想起了五年前,那个男人他满头的银发,还有百慕大三角城堡里静止的时间。
“我是神医,你想让我救你的亲人吗?”
裴三三点头,忽悠迟疑,“我怎么好像见过你。”
“是吗?”程星索淡淡一笑,霎时间繁花盛开,“每个人第一次见到我的人都这么说。”
少女跟着他一同离去。
她忽视了背后,这一片璀璨的花田!
他们在枯败的深冬里,还在诡异的开放!
当年天星集团被收购,程家破败,李妈和忠叔守在空荡荡的素园内等待失踪的程星索足足等了十年!
孤寡老人!
盼着亲如己出儿子归来,却迟迟看不到踪迹!
终于,十年后的深冬,男人回来了!重新变得威风凛凛,霸气不可一世!
可是当尘封的门打开之时,他看见了什么?满是灰尘的餐桌前赫然端坐着两具干尸!
耳边回荡着数十年前的声响。
“星索乖,李妈喜欢你!全天下,李妈最喜欢你!”
“星索乖!你要骑马吗?忠叔叔就是你的马,快上来,小心别摔倒!”
是谁说过,吸血鬼没有眼泪?为什么此刻他的眼底布满了晶莹?
第278章 :大结局二【全书完】()
“你为什么戴着墨镜?”
裴三三像个叽叽喳喳的麻雀,身边的男人却出奇地耐心,“那是因为,我沙子进了眼睛。”
“哦,是嘛。”少女的语气里布满了失望,“我还以为你是跟我一样,害怕阳光呢?”她总感觉她跟他是同类,就像一只麻雀遇见另外一只麻雀。
男人听到这句话,也陷入了沉默。
到了傍晚,鸟儿归巢的时候,那些不惧寒的鸟终于停止了嚣闹。
兰清观的大门被打开,裴三三像一只欢快的鸟奔进夏雪逸的屋里,“星索,你看我带谁来啦?”
程星索还只是站在门外,就被扑面而来的一股子药味熏到了鼻腔,心里冷嗤,呵,这就是他要的?好好的人不作,偏偏将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接连不断地咳嗽,夏雪逸勉力支撑起身体,看着扑过来抱住他的少女,眼底一派慈爱和悲悯,“三三,咳咳!”
“你说谁?”疾病已经大大地削减了他的敏锐度,他甚至嗅不到强烈的尸气。
“慈善家!啊不!神医!”
夏雪逸眼底的狐疑之色越聚越深,他浑然不知,却也不再在乎了,什么神医,不重要了。
他艰难地抬手,叫裴三三看看他手心,裴三三看了看他手心,又惊奇地看了看自己,“你怎么没有线?”
男人手掌之上的掌纹已经模糊不清,他颤巍巍地抬起手,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苦笑,“不是没有了,是已经走完了。”
“走完了?”裴三三听不懂。
夏雪逸叹了一口气,“我的生命线已经走完了,三三,别白费力气了,我要死了!”最后四个字,他咬的极轻,好似在风中一吹就散一般的脆弱。
五年前百慕大三角的那个夜晚!
化装成守卫者芬格尔侍从的莫扰掩护他混进去!
他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房间,房间里四处都是青藤,像是瑰丽的原始丛林。
墙上还挂着一个精致的黄金铭牌,上面写着――“索菲亚”!
这是一个叫索菲亚的女人的房间。
门外有守卫经过,他慌乱之下,躲进了索菲亚的黑棺木里。
也就是在黑漆漆的棺木中,借着月光,他看见了一行由女人的指甲刻下的的铭文。
“王后中催眠失心术!醒过来会认作第一个见到的男人为她喜欢的人,而唯一的破解办法,就是那个男人死去!”
原来裴三三中了催眠失心术!这一定是阴谋!
他那时惊慌失措,忽然又瞧见了那铭文刻下的末尾,有拉丁文记录的日期。
原来已经过了十天了,那么今晚十二点,她就会醒过来?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
因为下一秒,十二点的钟声即将敲响!
怎么办!
他疯也似的!
将棺材盖打开,借着月光,挥舞起无形的拂尘,霎时间黑夜里风云变色!
洪荒侵蚀术!
又见洪荒侵蚀术!
这可以任意操纵时间的惊天法术,重现人世!
只是,他不是兰世立,没有借助般若莲花,存活千年,积淀千年的修为!
他的道法远远不够!
城堡的时间被冻结住了!可是莫忧莫扰还有僵尸王都还可以摆脱洪荒侵蚀术的控制!
于是下一秒!
他风一般地发动了突袭信号,莫忧莫扰得令迅速施展调虎离山之计!
他最终如愿以偿。
只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那满头银发,代表了他身体里被剥夺走的时间!
值得吗?
莫扰曾经问过他。
可是他笑而不语。
直到临死的那一刻,他依旧是这样温雅的回答!
还没等裴三三回过神来,男人就像是风中飘散的柳絮一般,悄无声息地倒在她怀里,眼睛已经无力睁开了,只剩下嘴唇还在微微的阖动,“对不起――三三――对不起――,我还是要先走一步了!”
裴三三忽然之间好像是被惊雷劈中一般,浑身上下一个颤抖,脑子里烟火绽放!她下意识地大吼出声!
“不――雪逸!”
雪逸!她的脑海里这两个字不断地回荡。
那些破碎一地流金般的碎梦!
那些兵荒马乱的深宫光影!
那两生两世的生离死别!
都在她脑海里,恍若烟火绚烂绽放!
君临湖畔生死别离,鹦鹉洲上江风鹤戾。
我们走了两世,为何还是走不到一起?
男人的呼吸越来越弱,越来越弱,再后来已经彻底被从破窗里灌进来的北风淹没了。
屋里回荡着少女的哭声和惨叫,她活在两个冰与火的无间地狱里,惨痛的回忆,和更加冰冷的现实,双重折磨着她。
屋外洞悉一切的男人,已然没有了任何走进去的勇气!
他们之间,已经横亘出了第三者踏不进去的沟壑。
没有人可以介入这一对人之间,包括天意和时间!
三天后!
少女终于走出来,她抱着男人的尸体,就像六百多年前的那个夜晚,落寞的僧人抱着妃子的尸体,就像十年前的那个江畔,清冷的道士抱着少女的尸体,她走了出来,眼底流不出一滴晶莹的泪花。她的心里,就像被人彻底剜开了一个大洞,洞里面是万丈深渊!
程星索终于还是没有带走这个少女。
他陪伴她在这万籁俱静的山上度过了最寒冷的严冬。
直到初春的第一场雨后,她终于不再守着那座孤坟,她打开了门,抱着一罐雨水,嘴角流露着淡淡的笑,“雪逸,我们可以泡茶了。”
只是那一句话,他眉目温润,看向远方,心知,自己该离开了。
脚踏在青石板上,他脑海里是一个女子临死前怨毒的神情,耳边是风呼啸着的诅咒,“王!
我诅咒你,你和你心爱的人,将永生永世不能厮守!所思所望不相亲!
无论白发黄土,永不相与!”
果真是白发黄土,永不相与!
裴三三,再见了!
这一声叹息,好像雾里的挥手别离。
――――――――――――――――――――――――――――――
二十年后。
开年的第一场春雨簌簌而下。
西湖断桥边有船只经过。
年轻的男学生匆忙躲雨而站在岸边,看那船上的一抹淡绿,远山初水,说不出的静谧绝美,心头微微一颤。
忽而,小船只行至他跟前,船上的女子撑着一只油纸伞,眉目之间千山万水,风情难言,更让他有种前世今生再相逢的错觉。
忽然想起红楼梦里,宝黛初会的那一回,贾宝玉也是指着林黛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
女子瞧着他发呆,也不嗔不怒,只微微地皱眉,冷
艳地睨着他,微微启唇,“还不上来。”
“嗯,好。”他片刻不曾犹豫,随即踏上船,自此跟随她,驶向不知名的未来。
第279章 :兰世立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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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我叫兰世立,生于北宋大观元年,家住秦淮清平镇,原本高堂健在,家世兴旺,其乐融融,也是难得的r》&nb只是这一切的安详,都被十八岁那年的一场灾祸给破坏了。
&nb而罪魁祸首,正是当朝奸相――害死岳飞岳元帅的秦桧!
&nb只是为了私自建造媲美皇家规格的花园,这狠毒的老贼竟然派人秘密毒死了我爹娘,还给我安了一个**良家妇女的罪名把我关进了监牢。
&nb**之间,家里奴仆四处逃难,良田府宅被侵占。
&nb老管家散尽家财,变卖了家产才将我赎了出来。
&nb那一刻,我对天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让这个老贼死无葬身之地,以告慰我双亲满门在天之灵。
&nb出狱之后,我一无所有,又不愿意拖累管家伯伯,索性辞别他,谎称去投奔亲戚,转而去往临安,在临安郊外的一座道观里借住,自此苦读诗书。
&nb希望一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踏入朝堂,伺机找那老贼报仇。
&nb寒窗苦读的日子,很是心酸苦累,可是只要一想到能够报仇雪恨,我的心就像是一把燃烧起来的火,源源不断,生生不息。
&nb很快,半年过去了,正是科举的时日,我一路过了乡试,崭露头角,终于进了临安的考场。
&nb我自幼天赋异禀,看书过目不忘,若不是无心功名,早就摘得头筹。
&nb所以从考场出来,我信心满满。
&nb同来的考生邀我去**买醉庆祝,我虽然向来洁身自好,内心抵触,可是细思之下,欣然应允。
&nb能够多多结识人缘,对于日后的仕途百利而无一害,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nb一踏进这久负盛名的醉仙楼,倚红偎翠的场面扑面而来。
&nb纵使是已经快弱冠之年的我,看到这场面,依旧是羞臊不已,在学子群集的酒会上,我并没有耐心地交际攀谈,反而独自喝着闷酒。
&nb这时,对面那长廊渐渐隐去了一抹倩影,在不经意间吸引了我的目光,如若那时候有面镜子在我面前,我必定会发现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露出神魂颠倒如痴如醉的神情。
&nb唉,不过是个背影而已,有必要吗?
&nb还是年轻气盛,见识太浅。
&nb摇摇头,我还是草草地离开了宴会,回到下榻的客栈。烟花柳巷的女子,纵使是天仙下凡,也终究是一身风尘之气,哪里值得我倾心相许。
&nb一切,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nb没过几日,一群官兵闯进客栈,将我抓了起来,说是科举舞弊,要打入死牢。
&nb我还没来得及弄清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带走。
&nb在监狱里的一个月,我过得浑浑噩噩,不分白昼黑夜。
&nb实际上心里已然明白,是没有希望了。
&nb果然,一个月后,狱卒开了门放我出去,说是太后寿诞,大赦天下,我除了监狱,已经分不清今夕何年。
&nb科考放榜,秦桧一门三甲,无数学子痛骂怨咒。
&nb我冷眼看着他们,心里冷笑。
&nb这世道,根本不让天理王法存活于世,与其无用的痛骂,还不如离开洒脱。
&nb临安原名杭州,盛景西湖名扬天下。
&nb那一天,我走到西湖断桥边,看簌簌雪花飘落,只觉得美景应心。
&nb许是痴迷,许是迷茫。
&nb只是天意弄人,脚下一滑,跌进了湖中。
&nb冰冷刺骨的湖水将我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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