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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田老板,你误会了。庆友这些天在塾馆的表现很好。”袁老师笑着答道。
“呃?那您是?……”田大义挠了挠后脑勺,不解地问道——虽说常言道,‘谁家儿子谁家爱’,但他也知道自已的儿子田庆友绝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袁老师数次家访,为的都是田庆友贪玩儿淘气不用功,今天来不是让自已管教儿子,那会是为了什么呢?
“噢,今天上课时有一个小男孩儿在屋外趴窗向里看,听庆友说其住在你家客栈,所以我过来看看情况。”袁老师把来意说清。
“噢……,原来您说的是天天呀,呵呵,呃……,天天是闯祸了吗?”知道的确不是自已儿子闯祸,田大义放下了心,不过一想是那个住在自已客栈的小孩子,他又有些担心。
“那倒没有。”袁老师摇了摇头,“他现在在里边吗?”他问道。
“噢,在,在,我带您进去。”田大义忙不迭栈,来到后院的一个房间,房间矮小,破旧不堪,屋顶瓦片上长满了杂草,若不是门外挂着十数件晒洗的衣物,很难想象这会是住人的屋子。
袁老师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皱,眼中露出些许不快之意,心想,看这房子的状况,碰到刮风下雨的天气,屋里下的雨搞不好比外边还大吧?如此破旧的房子居然也敢出租赚钱,这个田老板赚钱也赚得太黑心了吧?
做生意,尤其是做勤行的最重要的就是眼力见儿,无论什么样的主顾只要一打眼儿就能把对方的情况猜到个**不离十,袁老师虽非是客栈的主顾,但却是自已独生子的老师,也是梅龙镇上名气最大,学问最深的私塾老学究,对他而言,那可是比什么样主顾都重要的贵宾,所以自袁老师登门时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对方,看到对方脸上不悦之色一闪而过,马上就猜到因为的是什么。
“袁老师,您别误会,是天天他姑姑主动要求住在这里,我本来不想答应的,但她非要坚持,我也拗不过她。”田大义连忙解释道。
“呃。。。。。。,为什么?”袁老师奇怪问道——那间房子一看就知道是存放杂物的杂物间,不是用来住人的,有谁会主动要求住在那里呢?
“唉,您不知道,大约一个月前的早晨,我刚刚打开店门,就看到门外坐着天天和他的姑姑,两个人衣服褴褛,狼狈不堪,我一问,却原来是在梅龙镇外碰上强盗,随身的包裹和盘缠都被抢了,不仅如此,见天天的姑姑有些资色,还打算劫回山赛做压赛夫人,也幸而天天的姑姑虽是女流却颇有胆色,表面虚以委蛇,假装应允,趁对方信以为真,疏忽大意之时半夜跳窗脱逃,才好不容易脱离虎口,来到了梅龙镇。我见他们可怜,就让他们先在店里住下来,等身体养好了再给他们一些盘缠回家,但他姑姑说,她是被家里赶出来的,现在已经是举目无亲,无处可投,所以希望我能收留,无论是洗衣做饭,还是为奴为仆,只要让他们俩一日三餐能吃饱,晚上有个睡觉休息的地方她就愿意,我见她可怜,再加上客栈里也的确缺人,所以就收留了她,本打算让她住客房的,但她坚持说客房是做生意的地方,我肯收留她们姑侄俩就已经非常感激了,哪儿能影响客栈的生意,没有办法,我也只好让人把杂物间收拾一下儿,暂时让她俩住下。”田大义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
第二十二章 可怜姑侄()
“唔,原来是这样,如此说来,这还真是一对可怜的姑侄呀。”听完田大义的介绍,袁老师叹道。
说话间,两个人来到了货物房的门外,“秋菊,秋菊。天天他姑!”虽然是杂物间,但现在住在里边的是女眷,男女有别,因此就算田大义是老板也不好直接进去,他在门口提高声音叫道。
“哎,老板,您有事儿呀?”屋里有女子的声音应道,随即房门打开,一个年纪约有二十三四岁的女子出现在面前,虽然是粗布衣衫,未施粉黛,除头上别着的一只竹簪外全身上下再无饰物,但细看来却是五官端正,很是有几分资色,发现除田大义之外还站着一位颌下留着寸许短髯,发际斑白的老者,惊讶之余却未见慌乱,只是微一点头,便把目光重又转回到田大义身上。
“秋菊,这位是梅龙镇‘学无涯’私塾馆的袁朗袁老师。”田太义先向春梅介绍道。
“噢,袁老师,您好。”秋菊马上万福行礼,请安问好,虽然是最普通的礼仪,但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落落大方,和梅龙镇上的普通民妇大有不同。
“呵,你好,你好。”袁朗躬身还礼,心中纳闷儿——从对方的举止言行来看,这个秋菊似乎出身于大户人家,二十多岁的女人按道理应该早就嫁人成家了,不说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为什么带着五六岁大的侄子流落异乡?还有,那孩子的亲生父母在哪里呢?
“袁老师,请问有何见教?”知道要找自已的是袁老夫子,秋菊问道。
“噢,方便进去谈吗?”自已来访的目的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说的清楚的,袁朗问道。
“这个。。。。。,好吧,屋里简陋,还请袁老师不要见笑。”秋菊稍有犹豫——她现在住的只是一间杂物房,屋里除了床铺和一张方桌和两把木椅外便再无家具,实在是寒酸之极,不过把客人堵在门口说话也的确不符待客之道,末了,她只好有些羞愧的笑,侧身邀请二人进屋。
屋里的摆设非常简陋,加之通风条件不好,空气中有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儿,窗口很小,虽然外边的阳光很好,屋内却非常阴暗,如同已经到了黄昏。秋菊将木椅摆好,又取出一块抹布将椅子擦了一遍,这才请两位客人坐下,本想倒杯茶水给二人,一摸桌上的茶壶,却是凉的,不由得一愣,拿不定主意是不是马上去水房打水彻茶招待客人。
“天天他姑,别忙活了。”见秋菊的表情,田大义马上就猜到对方在犹豫什么,一方面想早说早了,没打算在这间杂物房里长留,另一方面他也喝不惯那种一枚大钱就能买一大包的劣茶,站起身来到了门口,叫来一位伙计,让其到前边柜台彻一壶自已珍藏,平日都不舍得喝的好茶,顺便再带过三个细瓷茶杯,这才又回到屋里陪袁朗坐下。
“田老板,真是太麻烦您了。”秋菊感谢道——她的这个家可以说是家徒四壁,身无长物,一日三餐尚且是与客栈的伙计们吃大锅饭,虽之于情不合,但她又哪里拿得出来象样的东西招待客人呢?
“呵呵,小事儿,有什么好客气的,袁老师,有什么事儿您就说吧。”摆了摆手,略有夸张的表现着自已的大方,田太义然后向袁朗说道。
“噢,是这样,今天下午私塾上课时,有一个小孩子在窗边偷听,被我发现后急忙逃跑,一不小心还跌了一跤,听庆友说那个小孩儿是你的侄子,所以前来探看,是不是有摔坏。”袁朗是读书人,说话非常有条理分寸,不徐不急,与田大义粗门大嗓的故做豪气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啊,对不起,袁老师,这个天天,让他不要到处乱跑,呆在客栈里玩儿就好,没想到却跑到您那里捣乱,影响您的教学,真的是太对不起了,等会儿回来我一定好好打他一顿,让他向您赔理道歉,以后再也不许去私塾捣乱!”秋菊这才知道是自已的侄子干了什么好事儿,连忙向袁朗连声道歉——她下午忙着在后院洗客人的衣服,哪里顾得上陪小孩子玩儿,谁想这个小孩子居然敢跑去私塾玩儿,这胆子也太大了点儿了!
“呵,那倒不必,小孩子嘛,不调皮就不是孩子了。”袁朗忙笑着摆手道——他不是个小气的人,更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小孩子到私塾听墙根虽然的确有影响到课堂的秩序,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没有天天,私塾里的那些调皮捣蛋的小孩子就会老老实实的读书吗?差也不差这一点儿吧。
“袁老师您真是宅心仁厚。”得知袁朗并无兴师问罪之意,秋菊松了口气,连忙谢道。
“哈,那还用说,袁老师那可是咱们梅龙镇上最有学问的人,最和气,心肠最好的人,谁提到了袁老师不得挑起大拇指呀。”田大义在旁边也是连声称赞,拍着袁朗的马屁。
“呵呵,田老板过誉了。”田大义的马屁拍的并不高明,不过好话有谁不爱听?袁朗是读书人,有着大多数读书人清高的性格,所谓‘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他可以视钱如粪土,但视自已的声名胜过生命,田大义几句并不高明的吹捧之词让袁老夫子心情大好,笑逐颜开,连眼角的鱼尾纹都显了出来,“对了,天天呢?”客气过后,袁朗向秋菊问道。
“噢,刚才晾衣服时还在院子里玩儿,可能到前面去了。”春梅答道。
正说话间,刚才被田大义打发去彻茶水的店伙计回来了,手里捧着一个红漆的托盘,托盘里有一个大号的青瓷茶壶和三个白瓷茶碗,为了显示自已儿子老师的尊敬,田大义将茶具接过,亲自将三个茶碗斟满,然后将其中一个恭恭敬敬地端在袁朗面前——不愧是田大义珍藏的上品茶叶,沁人心脾的香气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将屋内原有的那种霉味冲淡了不少。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孩子()
“好茶,好茶。”袁朗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闭上眼回味着从舌尖传来的感觉,他轻声赞道。
“洞庭碧螺春,好茶。”几乎是在同时,秋菊的称赞声同时传来。
“呃。。。。。”袁朗和田大义都是一愣——田大义是个生意人,钱赚的不少,学问却是不多,属于那种典型的暴发户,但越是这样的人越是怕别人看不起自已,喜欢装点门面,附庸风雅,所以才会望子成龙,明知自已儿子不是读书的料也要花钱让田庆友去‘学无涯’念书,不过正所谓‘三代才出一个贵族’,那种长年熏陶培养潜移默化才能形成的气质和修养又岂是短时间内所能形成的?所以,在他的观念里,‘贵的就是好的’,所以尽管这茶叶是他买的,而且也能喝出与别的茶的不同,但好在哪里,他却是没那个学问品评,至于袁朗,则是个饱读诗书的老秀才,论学问渊博在梅龙镇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但为人清高,向来视钱财为身外之物,开设私塾只为教书育人,并不为赚钱,所谓有教无类,学费收的极低,温饱有余,发财则无可能,故此虽然早知‘洞庭碧螺春’的大名,却绝无财力去购买品尝这类高价好茶,所以尽管知道此茶绝不一般,但也叫不出此茶的名字。
而秋菊呢,只是掀开茶杯的盖碗,甚至没有入口品尝,单是从茶水的色泽,香气,外观便正确的叫出此茶的名字,由此可见,这位女子的出身绝非一般人家——洞庭碧螺春,一两银子一两,相当于普通人家一两个月的收入,有多少人喝得起呢?
二人讶异的交换眼色,然后一同将目光转向秋菊,心中充满了疑问。
“想不到姑娘精于茶道,失敬了,敢问姑娘因何断定此茶为碧螺春?”看出对方出身绝不一般,袁朗肃然起敬,拱手问道——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一方面是虚心求教,另一方面也是想侧面了解对方的情况。
“‘洞庭碧螺春’产于洞庭东、西山,原名‘洞庭茶’,又称‘吓煞人香’,相传有一尼姑上山游春,顺手摘了几片茶叶,泡茶后奇香扑鼻,脱口而道‘香得吓煞人’,故此得名,又因此茶汤色碧绿,卷曲如螺,因形得名,故称‘碧螺春’,还有一称,此茶必须春季采制,又采自于碧螺峰因而得名。”秋菊淡然一笑,娓娓道来。
“。。。。。。碧螺春茶条索紧结,卷曲如螺,白毫毕露,银绿隐翠,叶芽幼嫩,冲泡后茶叶徐徐舒展,上下翻飞,茶水银澄碧绿,清香袭人,口味凉甜,鲜爽生津,饮后有回甜之感。洞庭碧螺春因其生长于果园之中,与果树混栽,并且接受了洞庭特有的水土滋养,所以才有一种独特的清香和果香,而其他地方同种茶树所产茶叶外观虽然相同,却少了这种独特的果香而只有沃土气和青叶气,品质就差了一些,秋菊道听途说,信口而言,有不对之处还请袁老师指教。”讲说完后,秋菊向袁朗客气道。
“呃。。。。。。,呵呵,茶道方面,姑娘远比老夫精深得多,只怕以后倒是老夫应该向姑娘多多请教了。”袁朗捻髯而笑——对方的这番谈吐显示出其受过相当好的教育,所讲内容虽大多出自于《茶经》,但能讲得如此通顺而有条理也非易事,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这个时代,可说是非常难得了。
“袁老师您太客气了。”秋菊谦虚道。
三个人正在屋内谈笑,院子里忽然传来两个小孩子的嬉笑打闹声,一个粗门儿大嗓,中气实足,一听就知道是田庆友,另外一个声音要尖细一些,年纪明显要小的多。
“哈,这两浑小子,又玩儿疯了。庆友,天天,还不快进来!”谈论茶道,除了价格,田大义根本插不上话,偏偏这两个人对茶叶的贵贱又不感兴趣,坐在那里很是无聊,忽然听到院子里小孩子嬉闹的声音心中顿喜,忙扯开嗓子高声叫道。
听到田大义的叫声,院子里的两个小孩子停止了打闹,然后脚步声响,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入了屋内,前边的是田庆友,后边跟着的正是下午偷跑进‘学无涯’听墙根儿的那个小男孩儿,见到屋里除了田大义外还有一个留着胡子的老头儿,再仔细一看,不正是私塾里那个手里拿着戒尽,板着脸非常吓人的老夫子吗?小家伙顿时慌了手脚,躲在田庆友背后,希望不要被袁朗认出来,不过这个企图显然不可能实现,田庆友虽然年纪比他大些,而且伙食很好,身高体胖,但也没壮到能把他完全遮住的程度。
“天天,还不快过来向袁老师赔理认错!”秋菊寒下脸来训斥道。
“呃。。。。。”,小孩子抬头先看春梅,又偷眼去看袁朗,心中更是害怕,但又不敢违背姑姑的指示,低下头,心不甘情不愿的一寸一寸的慢慢向前挪着。
“呵呵,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呀?”和在私塾授课时的严厉不同,此时的袁朗笑容和蔼可亲,象是邻家的老爷爷。
“嗯。。。。。。,谭晓天。”小孩子喏喏答道。
“谭晓天。。。。。。,呵呵,名字不错。听庆友讲,你会背《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千字文》,是吗?”点了点头,袁朗笑着问道。
“嗯。。。。。,是的。”抬头看了眼秋菊,见姑姑并没有阻止自已的意思,谭晓天这才答道。
听到小孩子的回答,田大义的眼睛瞪得象两个包子——他的儿子比谭晓天大两岁,小孩子大两岁差得可是太大了,可自已的儿子至今连《三字经》都没办法不经提醒从头背到尾,而人家天天居然连《千字文》都会背,这反差也太大了点儿吧?到底是自已的儿子太笨,还是人家的小孩子太聪明?
“呵呵,好,现在背一遍,可以吗?”袁朗则更是开心,教书育人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聪明的孩子,他笑着问道。
谭晓天又看向姑姑,秋菊轻轻点头,给他以鼓励,小孩子于是应道,“好吧”。
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谭晓天最先背的是《百家姓》。所谓《百家姓》乃是一部收集国人姓氏的书,内里收录了四百多个姓氏,是幼儿,最先要学的就是这个,所以就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