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少年猛地将大饼夺过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这狼狈不堪的样子让邪魅男子的心里竟然多了几分怜惜。
“真他妈的见鬼了!”邪魅男子心中不解地想到。
少年将大饼吃到一半就停了下来,然后睁大双眼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位向他伸出援手的男子。
“为什么只吃一半?”邪魅男子问道。
少年看了看手中这半张饼,然后用坚定的眼神看着他,说道:“因为我要用它来永远记住你对我的恩情!”
这是他自打来到英国后,为数不多的话之一。
“真是无聊。”
邪魅男子轻哼一声,刚想转身离去,但却又停下了脚步。看着少年那冰冷的双眼,说道:“要不要跟着我?”
这句话对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件从未想过的事,他愣了半晌,然后坚定地回答道:“愿意!”
“很好。”
邪魅男子轻笑一声,说道:“你一旦跟了我,就不要想着背叛我,不然你将会死得很惨!”
少年颤巍巍地站起身来,然后竟然一头撞在墙上,将邪魅男子吓了一大跳。
“你在干什么?”邪魅男子怒声道。
少年感到头昏眼花,但努力不让自己昏过去,对着邪魅男子露出了一个安心的笑容:“你看,连撞墙都没有让我死去,可见我对跟随你的信念是多么地坚定!”虽然脑袋鲜血直流,但他却没有喊过一丝的疼痛。
男子愕然,他此时才真正地审视这位少年,他那股坚定的信念令他都自愧不如。
“既然这样,你从此就跟着我吧。”邪魅男子说着,然后从怀中掏出布条,简单地将他的伤口包扎了一下,并将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外套给少年穿上,就转身离去。
少年流下了一滴眼泪,应了一声,然后追了上去。
就这样,在这大雪纷飞的深夜,两个背影逐渐在这里消失。
那名少年正是杀狂,而那位邪魅男子则是独孤邪殇!
想到这儿,独孤邪殇长叹一声,说道:“这都过了多少年了,你还记得这件事。”
“无论过去多久,我都不会忘的。”杀狂抬起了头,他那张惨白而又憔悴的脸,竟让独孤邪殇感到了内心一阵刺痛。
“我曾发誓要替少爷扫清一切障碍,只可惜,当我没了双手以后,这誓言就成了泡影,真是太可惜了!”杀狂强忍着痛苦说道。
“你以后就好好在独孤家休养吧,接下来的事就由我来办。”独孤邪殇安慰道。
谁知杀狂竟然摇了摇头,说道:“少爷,帮助您是我的信念,是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但如今这股信念已经破碎,那我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说完,杀狂突然喷出一口鲜血,让独孤邪殇顿时就愣在了原地。
“少爷,我已经服下了见血封喉,已经没救了。对不起少爷,属下我没有完成您的愿望,真是太没用了。再见了,少爷!”杀狂笑着,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死去了。
他到死都是面带笑意。
独孤邪殇瘫软在地上,他到现在都不能接受杀狂的死亡。
“见血封喉……见血封喉……哈哈哈!真乃天意啊!哈哈哈!”独孤邪殇狂笑着,一滴血泪缓缓地滴落。
独孤邪殇来到杀狂的尸体旁,然后将他抱在怀里,喃喃道:“没人说你没用啊,你为什么要寻死呢?为什么呢?”
“扑哧!”
独孤邪殇手上忽然冒起一股暗红色的火焰,将杀狂的尸体烧成了灰烬。
“既然如此,你就带着你这充满悲哀的肉体一起死去吧!”
暗红色的火焰不停地烧着,烧着,烧掉了一段悲惨的人生,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还有……一段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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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出此间少年()
陈御风貌似很久没有来至尊学院上课了,自从跟夏芷涵冰释前嫌之后,他的心情从未感到如此舒畅过。
这节依然是苗凤的课,看来在海外留学的经历还是带给苗凤丰富的阅历。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让陈御风啧啧称赞,虽然偶尔出现几个全班同学不懂的生词,但并不影响学生们的兴致勃勃。
苗凤此时正在向班上的同学讲述有关西方文学的问题。
“倘若要讲西方文学,就避不开一个人,那就是莎士比亚。这位被誉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的大文豪,可以说影响了许多人。在他的作品里,充斥着许多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思想。他的著作繁多,但最为出名的还是他的悲喜剧。马克思曾评价他是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也算是恰如其分。”苗凤在台上滔滔不绝,虽然都是用英语来讲述,但就算是门外汉,也可以感受得到她的激情。
“你们即将迎来高考,作为你们的老师兼班主任,除了督促你们好好学习,还会为你们解决所遇到的困惑。现在,我就说一句莎士比亚的名言送给你们:Do not; for one repulse ;foo the purpose that you resolved to effort。”苗凤说道。
“不要只因一次挫败,就放弃你原来决心想达到的目的。”台下,陈御风喃喃道。
“是哈姆雷特吗?”坐在一旁的夏芷涵问道。
陈御风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是哈姆雷特。那个复仇的王子虽然已经消逝,但所遗留下来的东西是我们这些后人所需要去学习的。”
“马上就要高考了,到时候可就要和这间教室分别了,你会感到难过吗?”夏芷涵托着腮帮子,轻声道。
陈御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说道:“说不难过是假的,但我最遗憾的,就是班上没有认识多少人。”
夏芷涵不语,身为校花的她,从不缺大批的追求者,但或许正因为如此,知心的朋友并没有几个,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挺遗憾的事。尤其是当众人知道她是陈御风的女朋友之后,来往的人更少了!以前那些让她烦恼的追求者也不见了踪影。
看着台上指点江山的苗凤,陈御风不禁感叹:“接下来的生活就让我好好回味吧。”
……
放学后,夏芷涵因为有事,所以先行离去,而陈御风则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吃着午餐。
看着黑板上那一排排算式和被风吹起的粉笔屑,陈御风忽然感到了一股惆怅之感。
今天的天气有些闷热,窗外的知了已经开始鸣叫,那原本令人烦躁的声音,此时在陈御风耳朵里,却成了天籁!
“这是多么令人感伤啊!”
陈御风摇头叹息,来到黑板前,将黑板擦拭干净,然后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
“In delay there lies no plenty。 Then ce kiss me; sweet and twenty。 Youth′s a stuff that will not endure。”
看着这俊秀的英语句子,陈御风微微一笑,喃喃道:“成了。”
“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珠,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
这时,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这空旷的教室里回响,这熟悉的声音让陈御风不禁莞尔一笑。
“好久不见。”
看着站在教室门口的那位清纯,犹如雪莲般的女孩,陈御风朝她打了个招呼。
女孩轻轻一笑,说道:“确实好久不见了,我刚从你们教室门口经过,就看到你在这里舞文弄墨。出于好奇,我就进来了。”
“那还真是巧!”陈御风坐在讲台上,看着自己写的这句英文,怔怔地出神。
尹伊若脚踏小碎步,来到陈御风身边,看着他那张略显惆怅的脸,不禁问道:“在缅怀岁月的蹉跎吗?”
陈御风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只是在感慨这珍贵的同窗情谊罢了,只可惜没有让我怀念的人。”
尹伊若轻笑一声,说道:“看来我们是同一类人呢!我在班上认识的同学也是少得可怜,因为我生活中除了看书就是看书,他们在暗地里都叫我书呆子呢!咯咯!”
“看不出来啊!我还以为像你这样青春靓丽的小美女,有许多人追求呢!”陈御风戏谑地说道。
尹伊若白了他一眼,说道:“这哪跟哪儿啊!高中生活不过是我用来充实自己的停靠站罢了,你写的这句莎士比亚的名言,我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读过了!”尹伊若的语气中充满着自豪。
“唉!”
陈御风叹了口气,说道:“你现在只是高二,不懂我此刻的心情。我们人这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就是校园生活了,那是个充满纯真的年代。当我们步入社会,在那钢铁的洪流中摸爬滚打后,或许回忆起自己的校园生活,会产生无尽的感慨和缅怀。为什么许多大人都在感叹自己当时没有经历过校园生活?那是因为他们渴望那个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追逐名利,没有虚伪狡诈的世外桃源!”
陈御风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高三生,对于最后的高中生活当然是极为珍惜的。但是我很遗憾,遗憾没有交到什么知心的朋友,尤其在班级,我几乎没有跟任何人有过交集!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听了陈御风这番话,尹伊若忍不住问道:“不还有小学和初中生活吗?你应该交了不少的朋友吧?”
这句话让陈御风陷入了沉默之中,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伤感。
“难道我说错话了吗?”看着陈御风不言语,尹伊若心中充满了不解。
陈御风跳下讲台,看着教室后面的那个黑板报。这是一期有关青春专题的黑板报,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时钟。
“这黑板报出得不错。”尹伊若夸赞道。
看着这期黑板报,陈御风想到了许多的事情,嘴中喃喃道:“经不住似水流年,逃不出此间少年。”
尹伊若愕然,她用诧异的目光看着陈御风,整天接触文史通经的她,已经习惯了那晦涩难懂的古文,但陈御风这句话还是让她耳目一新。
陈御风拿起自己新买的手机,打开酷我音乐盒,播放了胡夏的《那些年》。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呆呆地站在镜子前,笨拙系上红色领带的结,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等会儿见你一定比想象的美。好像回到那些年的时光,回到教室座位前后,故意讨你温柔的骂。黑板上排列组合,你舍得解开吗?谁与谁坐他又爱着她……”
没有花俏的华丽,也没有刻意的煽情,有的只是令人黯然神伤的落寞……
第三十一章:只是凡人()
至尊学院教学楼的天台,这里原本是校园黑帮的聚集地,但自从御天门一统校园黑帮后,这个禁区就已经被打破,由于这里的视线极佳,越来越多的情侣等都汇聚在这里,成为了至尊学院为数不多的情侣幽会之地。
可能是因为中午,所以这里空无一人,天气的闷热让这个还算浪漫的地方顿时充满了使人不安的因素。
忽然,门开了,一位身材高挑的成熟女性走了出来。她戴着一副价值不菲的墨镜,但没有画浓妆,保持着素颜,但相貌依然令人惊艳。只见她缓缓地走到围栏前,眺望远处,几乎大半个至尊学院都尽收眼底,虽然不至于有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之感,但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还是有的。
“至尊学院果然名不虚传,以前来这里的时候怎么没发觉呢?哦,对了,以前来这里只是为了见妹妹一面,反而错过了这里的美丽景色!可惜啊!可惜!”女子摇头叹息道。
天空中偶尔几只大雁飞过,数量并不是很多,但这在上海还是比较罕见的。女子抬头看着这一罕见的现象,嘴中喃喃道:“你们也在思念谁吗?”
这番看似无意义的话语,却迎来了掌声。
“没想到姐姐也会来这里,真是让妹妹我好找。”一位身穿职业装的女子走了过来,不停地给予着掌声。
高挑女子轻轻一笑,说道:“妹妹,几日不见,过得可好?”
苗凤来到苗颖身边,趴在栏杆上,说道:“没有姐姐的日子,怎么过都不好!”
苗颖心中一震,顿时沉默了。看着苗凤那比以前略显憔悴的面容,怜惜地说道:“真是苦了你了!”
苗凤摇了摇头,叹息道:“不苦,因为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当年我去海地充当志愿者的时候,当我看到太子港贫苦窟那破败的样子时;当我看到那些虽然不能上学,但眼中充满着对知识的渴望的可怜孩子时,我的心中都忍不住一阵刺痛!我们人可以没有很深的理论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文化,不可以没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只可惜我只是在那里当了几个月的志愿者,就回到华夏了,唉!”
苗颖可以感受到苗凤心中的痛苦,心中止不住地叹息:苗凤实在是太善良了!
“妹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诺亚的。我们只是凡人,没有改变这个世界的权利!总会听到有人说什么人定胜天,其实那些都是愚蠢之人,整天就只会胡思乱想。他们不是经常同情那些乞丐吗?但谁付诸实践去救助他们了?反正街道上的那些乞丐也不见减少。这说明了什么?我们只要怀着一颗慈悲之心就足够了。”苗颖开导道。
苗凤看了苗颖一眼,睁大眼睛,认真地说道:“姐姐你错了,一个人的力量虽然微薄,但一旦凝聚在一起,那将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凡人,一旦团结起来,就连上帝也会感到惊惧,那巴别塔就是个例子。”
听到苗凤这样说,苗颖也不好再说什么,从爱马仕包包中摸索出了一包健牌香烟,然后抽出一根轻抽起来。
“姐姐,你什么时候抽起香烟来了?我记得你是喜欢喝酒的啊!”看着在一旁吞云吐雾的苗颖,苗凤不解地问道。
苗颖呼出一口白烟,脸上流露出了些许的惆怅,说道:“已经有几年了。当初被那负心汉抛弃后,我本以为通过喝酒能够让我忘却烦恼。但不曾想,醒过来后,心中依然苦闷,用喝酒来自我麻醉,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才抽起香烟来吧。”
苗颖的话语中有着些许的自嘲,苗凤听了感到心中有些不舒服。心中叹息道:“姐姐和我都是有烦恼的人呢!”
……
在校园内的一处极为僻静的角落里,一群身穿灰袍的男子正聚集在一起,个个神色冰冷无比,比起杀狂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此时他们的目光齐齐看向站在他们中间的一位青年,一位衣着华贵的青年。
这位有着西方贵族模样的俊美青年开口了:“各位,你们都是我族的精英,我们来华夏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尽苗族异端!获得起死回生的秘密!”
“明白。”
这群灰袍男子齐声回答道,身上的杀气不断涌出,就算是一旁的花草也开始呈枯萎之状。
这群人来历神秘,但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长袍上都绣有一个图案:龙蛇交替。龙和蛇相互缠绕,形成了一幅诡异的图案,虽然只是死物,但却给人游动的感觉,富有生命力。
纵观世界历史,身上会绣有这种图案的,也就只有印度的那个神秘的千年家族婆罗门了!龙神和蛇神是他们的信仰,所以将两者结合,就是意在融合自己的信仰。可以说是婆罗门的图腾。
……
“姐姐,你为什么要加入曼珠沙华呢?”
天台上,当苗颖结束吸烟后,苗凤不禁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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