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要问,为什么不从自己的领地上直接迁人过来呢?那些老百姓可不敢违抗领主的命令吧。
问题是,有了领地,可以躺着享受一辈子也吃不空了,哪个贵族真的愿意出来过十几年的苦日子,还不一定看得到成效?
蛮族、疯兽、盗匪,甚至是别的贵族来摘你的果子……幸幸苦苦建设十几年的成果也可能一朝丧尽,无怪乎那群贵族对此兴致乏乏了。
以至于到了现在,开拓骑士已经完全变了味。
古时候的许多开拓骑士,其实是平民出身,如果死在外边也无所谓,活下来一个,就是扩大国家的一片疆土,还多了些税收。
加上在那时外部形式严峻,统治者也巴不得有更多“民间勇士”去抵挡蛮族,所以那个年代的开拓骑士几乎是随便就可以封。
贵族的庶子当然没问题,甚至连普通老百姓,只要有几个人跟着他一起干,也有机会拿到这个名额。
开拓骑士的那么多权利虽然看着诱人,但也得等他们活下来并且开拓出一块领地才能享用。
而现在新封的开拓骑士,那可真是样子货了。
鉴于开拓骑士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封给平民的先例,贵族老爷们在赏赐手下的时候,也最喜欢这个封号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开拓骑士是没有封地的,你打下多少就能统治多少,但若你没本事嘛,这个头衔也就只能糊弄老百姓了。
开拓骑士这个封号也只能持续一代,若是做老子的没留下领地,儿子也只能回归普通的自由民身份。
因此,仅仅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封赏部下,贵族老爷们都很喜欢这种没本买卖。
连银石城的那位海盗头子都拿到了一个开拓骑士的头衔呢。
虽然佣兵们最开始瞪大了双眼,光想起那些坑爹的货色。
但很快,他们就明白了黎恩的意思。
这个男人,居然想要与成百上千年以前的那些英雄人物并肩?
除了艾莉,其余两名佣兵为他的狂妄而吃惊。然而,很快他们便想起了,黎恩的确已经有了传奇事迹。
放出开山裂石的巨虫,又斩杀了一头五米高的巨魔,作为史诗远远不足,但仅仅是一段传奇的开端的话,没有什么人能做的比他更好了。
想到这里,虽然依旧亲近,没有什么隔阂,但他们却油然而生出一股敬畏。
倒不是做梦都想不到,不如说,做佣兵的,谁没做过成为英雄的梦呢?
可是,这个梦似乎差不多成真了。
就算只是配角,那也是英雄事迹里的配角啊。
一时间,众人兴高采烈了起来。
自然也少不了艾莉,无论如何,黎恩有远大的志向和不错的基础,这都让她为之开心。
注视着黎恩那充满自信的双眼,她笑着举杯。
“那么,要去开拓的时候,可别忘记叫上我们一起哦!”
然而,却有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插了进来,虽然音调如同歌剧演员一般,却让听者纷纷皱起了眉头。
“考特那家伙还真是没用,连这样的东西都能消灭地精,他自己却丢了小命……
哼,费加罗叔叔,你果然该整顿一下军队了。”
随口诋毁着以前被地精杀害的考特骑士,一个年轻人闯了进来。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满头大汗的费加罗子爵?(。)
第四十一章 挑衅()
“你是何人?”
既然对方说着无礼的话,用放肆的眼光俯视这房间里的众人,黎恩也没打算给他什么面子。
“随意闯进私人的聚会,指手画脚,似乎有失贵族的风度了吧。”
虽然他没有直接开口讥讽,但这样的话也足够令面前这个傲慢的年轻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兰,桑兰克利切。
至于你,贵族的风度?哈!”
说着,年轻人举起手来,毫无风度地指着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佣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们家的好酒。
那这就是你的风度咯?爵士”
“风度,可不是根据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佣兵同伴们飙之前,便先站了起来,先是对着大家露出了安抚的微笑,当视线转移到年轻人的身上时,却蕴含着一种怜悯。
“年轻人,我猜你小的时候并没有好好,否则,怎么会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呢?”
正牌的琼斯万物之灵的声音在黎恩的脑中回荡,他只需要照着这话念出来,就已经是十足的打脸。
“你还记得白之王的爱将,兴登堡侯爵么?
我记得就连兽人都会嘲笑他没有一点礼节观念。
但这并不妨碍兽人国度破灭之后,最后残存的兽人对他叩拜吧?”
说着,黎恩还故作回忆了一下的样子“我记得有个老贵族当面指责他抓兽人做奴隶,下达死命令,五年内必须把它们全部累死是不义之举。
最后貌似这老头儿是被砍了脑袋,割下舌头做收藏吧?
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尊贵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么男爵子爵有风度多了才对。”
兴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传到了今天,虽然不是在这红河谷附近,却也离得不是天南地北那么远,不是年轻人可以随意编排否认的。
年轻人一时面红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来,虽然年轻气盛,但这家伙的爵位肯定还没有费加罗子爵高呢。
“贵族为什么成为贵族呢?不可否认,的确有血统的因素。
但无能者自然是不配继承家业的,即便继承了家业也会败落,后代甚至沦落为佃户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开始只是平民,也没有背负什么大英雄的血脉,最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血统在后世变得神圣起来。”
说着,黎恩像是表演歌剧一般,摆出了夸张的动作“还曾记得红河谷被成群恶狼占据,水中游荡着上百条巨鳄?
还记得红河谷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还是贼盗?
哦,一位勇敢的年轻人带着他的三个儿时玩伴,杀掉了水贼的领,建立了小小的渔村。
年轻人的儿子让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进献一百张鳄鱼皮,被封为骑士,儿子的儿子则杀散群狼,建起了红河谷城的一角
三代之后,家族的旗帜才在整个河谷上空飘荡。”
听着黎恩熟练地吟唱这一并不多么美丽的诗篇,费加罗子爵有些尴尬。
因为,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当代家主亲手写下的日记里,还抄录着这段原文。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也偶尔会对外地人说起这段历史,来换取好奇者扔来的铜子儿。
事实上,这诗歌已经算是删减版的了,最初的版本里,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时候,还会称赞他用烈酒贿赂水贼,在酒里下泻药的机智。
那位祖先可没有途径搞到够强的毒药,就算求助于游荡四方的三流药师,最后也只搞到了泻药
冲进一堆臭气轰轰,拉得站都站不稳的病鬼里面大杀四方,这算什么事呢?
光辉万丈的贵族们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至少,不是传奇故事里那么伟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话时代里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还有因为争风吃醋就使出毒计杀人全家的货色哩。
“至于佣兵?他们杀掉了上百只地精,还干掉了一个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红河谷城。
过段时间,整个河谷的酒馆里都会唱响佣兵事迹的小曲。”
黎恩摆了摆手道“当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么看。
但高贵的贵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会只被纹章学家所知呢?
除非特别亲近你的贵族,其他人都只会记得一片土地的开拓者和现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领地被传给了儿子,税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税,我敢打赌,三五年内就没几个人记得你是谁了。
当然,粗鄙的佣兵们的传奇故事依旧会在大街小巷里流传,真是滑稽不是吗?”
“若是你只满足于这点就够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见,世上总不缺这样的贵族。
而我将有一日重新点亮波诺佛尔的光辉,比起家族最早的开创者还要耀眼。
若您安于做现成蜡烛上的火苗,请至少不要蔑视燎原的火光。”
桑兰被这么比喻,梳的整齐的头都要炸起来似的。
他似乎还想要说更多,却被费加罗子爵一把推开了。
“够了,桑兰!这位先生可是贵客,你喝了多少酒,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赶紧回你的房间休息去!”
黎恩一开口,费加罗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说到现在,他这个中年子爵都快被说服了,又何况自家这侄子同样只是个爵士而已。
真要争吵起来,就算这位据说一剑斩杀了巨人的琼斯爵士不会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让桑兰这家伙喝上一壶。
老实说,费加罗子爵对桑兰这个侄子还是蛮有期望的,毕竟他自己的儿子呃女婿都不争气嘛。
桑兰也算是不负众望,现在才二十四岁,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领地,和外边的年轻人高谈阔论,亦或是在猎场捕获狐狸。
按什么标准都算得上是不错的青年才俊了,不过,和黎恩一比,就逊色许多。
虽然对黎恩这个本事奇大的年轻人有几分敬重,但费加罗子爵终究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吃大亏,乘着这机会,他赶快把这小兔崽子撵到了一边去。
桑兰算是避开一劫,跑来圆场的费加罗子爵也终究是拉下了老脸。
黎恩看起来当真是一颗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点运气,成就便绝对不会差,费加罗子爵又怎么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
第四十二章 短暂的别离()
“哎呀,我还以为会像故事里说的那样,他像一条疯狗般不断地挑衅,然后黎恩你被迫出手应付,一招就把他打得像条死狗呢。”
桑兰虽然可能会忿忿不平,但费加罗子爵作为叔叔还是勉强管的住他的。
而当这个年轻人生了一会闷气之后,冷静下来想了想,对于黎恩也算是心有余悸,不敢再来挑衅他。
万一黎恩对他抛出手套要求决斗,自己的小命岂不是就要丢在这里了?
原本傲气十足,还想着在叔叔面前出风头的小年轻,此刻已经打消了不切实际的想法,缩进了一间客房喝起了闷酒。
有些失望的安妮恩忍不住嘟囔了起来。
这年头,纸虽然存在,但用来写什么长篇还是不可行的。
低档的纸倒是便宜,但质量也极差,很不实用。
而那些可以书写乃至于印刷的纸,制作的成本异常得高,毕竟,其原料往往是羊皮或者小牛皮。
一本普普通通的书,光是材料费就足够让一切穷贵族心疼。
虽说如此,但吟游诗人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却不受此限制。
反反复复讲那几个古老的英雄传说的话,听众们自然也有腻味的时候。
吟游诗人们一边试图搜集传闻创作新的故事,一边也会努力改进旧有的故事。
简简单单的一句英雄战胜了怪物,带着财宝回家,路上遇到匪徒想要抢劫,却被他机智地格杀
这么点字数,在一些厉害的吟游诗人的嘴里会变成几万字以上的长篇。
毕竟,大多数扩充的字数还是凭空编造出来的,诗人们往往也顾不上严谨。
于是,你会发现,许多反派在故事里都变得特别愚蠢,什么装打脸的套路也层出不穷。
佣兵们对这些故事自然是听得多了,如今能真的见到贵族之间发生争执,像安妮恩这样满怀期待渴望看戏的也不是没有。
“得罪了那个家伙没关系吗?”
而艾莉却比安妮恩上心的多,毕竟,那个桑兰再怎么说也是当地领主的侄儿,他自己也是贵族。
虽说黎恩为了维护佣兵的伙伴而得罪贵族让她挺开心,但这样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却让她有些心里没底。
“不用担心,费加罗子爵和我如今有些交情,他自然会好好管教自己的侄子的。”
黎恩笑着说道“就算那家伙真的想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又不是红河谷的领民,怎么会常住在这里等他上门找麻烦呢?”
这并不奇怪,红河谷早年曾经有过蛮荒的时代,但如今已经被人类开发得很好,连野狼都快灭绝了
在这种环境下,不需要多少好佣兵。
所以这里的几位,包括白斯和麦迪在内,都不是本地人,而是响应佣兵工会的号召从周边地区赶来的。
得罪子爵这样的地区领主倒是麻烦,但区区一个爵士嘛呵呵。
两条腿长在身上,佣兵好歹也是自由民,这里又不是他们的传统活动区域,没有什么牵挂拖累,想走还不容易?
这么一说,虽然大家不再担心桑兰的事了,但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大家既然是从各处聚来,那么,在这之后,也就要回到各自之前活动的区域了。
像这次这种事,精锐佣兵以个人身份前来汇集在一起,其实并不常见。
就算是所谓联合行动,一般也是一个个完整的佣兵团一起行动,每个佣兵团负责任务的一个部分而已。
才刚刚混熟了,相互配合得默契起来,就要离别。对这种离别,佣兵们并不算熟悉。
毕竟,一个人难以应付许多突发情况,几乎所有的佣兵都是跟着自己的佣兵团一起行动的。
就连黎恩这个特例,其实也挂着这个身体原本主人所在的“绿箭佣兵团”的团长一职,只是由于没有招揽新的团员,他才是个孤家寡人。
“人这辈子总也是要靠缘分的嘛,既然我们之前几乎素不相识,今天都能够聚在一起,何须害怕以后无法再重逢呢?”
尤利安倒是看得开,这也难怪,毕竟除了二世为人的黎恩,就数他年龄最大,相对来说自然是见惯了风雨。
“咱们可是佣兵中的精英啊,以后,也少不了合作的机会呢
特别是黎恩老弟说的那些,你们难道不感兴趣么?”
哪会有人不感兴趣呢?
若是给一般的贵族做保镖打手很可能违背佣兵的宗旨的话,那么显然,为自己也做佣兵的黎恩效力就不会如此。
跟随一位未来的大人物建功立业,这种诱惑是谁也无法轻易抵挡的。
“说起重逢,你们大概也知道,过段时间,就要在加拉凯斯举办的七国之冠争霸赛吧?”
黎恩拿过酒壶,给朋友们续上红酒,然后接着说道“不久之后,咱们可以在那里相会嘛。”
“哦莫非黎恩你要参加那些贵族的比赛?
哼哼,那些花拳绣腿的大少爷,哪里经得起你一顿打的?”
艾莉笑了两声,又接着说道“不如你来参加佣兵这边的比赛好了,否则,真的没什么悬念吧。”
七国之冠争霸赛,并不仅仅是贵族的舞台。
高傲的贵族们不愿意与佣兵及其他身份低微者同台竞技,于是便单独分出了贵族的赛区和平民的赛区等等
在艾莉的认识中,贵族在战斗力方面,大多都是只有表面能看的半吊子。
不得不承认,能把剑舞成一团银花来引得贵族小姐一笑,却杀不掉一头羊的贵族子弟不在少数。
真正强大的年轻贵族不说是九牛一毛,一般情况下也绝对不多。
反倒是平民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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