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怀愤懑的平民看来这也许又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真和自我中心,但若对各国贵族阶级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有所了解,你就会明白这真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贵族讲究颜面和排场,这不仅仅是爱慕虚荣,也是一种自身实力的展示。高级贵族武官上阵杀敌的盔甲会上黄铜乃至黄金装饰,又加上费时费力的边缘镂空与铭文工艺,这都是在向对手展现自己的财富,防止落败之时被杀害。
能担负得起这样华贵盔甲的人必然是很有钱的,抓住他们以后勒索赎金要比起杀掉更加划算。
盔甲和武器都破破烂烂脏兮兮的佣兵相比之下就没有这种待遇。所以从保全性命方面的意义来说,外观上的华丽确实是相当重要。
而除此之外在社交阶级上也是如此,贵族都好攀比和展示。在这无血的战场上发生的比拼有时候比起刀兵相见都要重要如此的前提条件之下,我们便可以转换概念代入女王的思考。
愤懑的平民会觉得是没心眼自我中心,在死了这么多人以后仍旧只在乎自己打扮的行为是因为她无比重视这些归乡的大剑士。
她担忧自己换上的服装不足以展现出国主的尊容,令对方感觉自己被轻视。
因为遭遇了巨人加上迷路而延缓了的数天时间也会造成同样的效果。作为国家的至高领导人她确实有资格让对方等待,但这些人本就怀抱不满,若是还放了他们鸽子让这些人晾在那儿,只怕随着时间流逝他们会越来越生气。
她必须体现出足够的重视,因而排场和仪表是十分重要的,并且时间点也需要掌握好。
如今计划已经几乎全盘乱掉了。为了防止大剑士们积压的不满爆发,女王竭尽全力想要让一切回归正途,与龙翼骑士合流以后也立刻上路。这都并非冷血无情忽视了那些牺牲的人,而是在她心中有更重要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
天真、或许有一些。做事冲动,也不是过分的评价。但这位女王陛下并不愚昧,她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也希冀于由此能达成某些目的。
但这或许只是女王一厢情愿的希冀。在她手下,即便是对她最为忠诚的威马麦尼斯多龙翼大团长,也无法做到如此乐观。
缺乏军事知识的女王陛下无法理解,但大剑士们选择的地点很是可疑。
水路不通,湖泊是独立存在的陨石形成的湖,只有湖底有暗河。而陆路周围又基本上全都是森林,尽管有小道四通八达,但这反而是一件坏事,因为小股规模的军队可以轻易地摸到背后来。
临近的公爵领因为之前的事件产生了矛盾,眼下虽然女王救回来了但公爵的军队全副武装做好战备,而龙翼骑士团仅有两个大队。尽管麦尼斯多觉得他们不可能会直接对着女王下手,但为了避免危险,他还是选择了带队从小道绕开前往。
缺乏可以信赖的贵族军队就近支援,这些悄悄潜入国内的大剑士聚集起来的人数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他们所选的地点偏远孤立,背后靠着湖泊前方又是各种密集森林。虽说可以用避嫌、秘密会面和谈之类的说法说过去。
但大团长没有那么天真。
军事术语上,管这种地点叫做口袋地形。
只能进不能出,对于伏击方而言是绝佳的场地。
麦尼斯多不会开口阻拦自己君主的意见,作为苏奥米尔阶级关系最典型的杰出贵族代表,龙翼骑士团就是神明与王室的剑。
他是专业的,也会布置方法警戒,但那并不像是我们的贤者先生会做的那种佣兵式的直接出手阻挠。哪怕明知道君主的观念过于天真乐观可能会导致杀身之祸,他也只有竭尽全力用鲜血铺平道路,直到君主决定撤回。
部分兵力被分了出去,走到了其它的小道。他们携带着号角和一些远程武器。
这是麦尼斯多为了防止单一的大部队被包抄的做法,有额外的警戒和探路斥候,会使得他们反应更快对于袭击也更具备对抗能力。
他思考了许许多多应对那些大剑士的做法,因为大剑士善步战的缘故,这一行全数都是骑兵的队伍最少仍旧拥有机动性上的优势。
若是事态恶化,麦尼斯多脑海中有无数的作战方法可以运用。
但这还不是他所有做的事情。
在前方的龙翼大团长回过了头,看向了在中间被包围起来的那一群人。
不会骑马的女王三人与女性的龙翼骑士共骑,而在她们的身边,则是亨利、米拉还有咖莱瓦。
名义上是自愿加入护卫,也确实从麦尼斯多的手中接过了10枚金币的高昂报酬。但是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给贤者等人拒绝的机会。
契机是女王出于感激而邀请,但促成这个想法的人显然是麦尼斯多。
尊贵的女王陛下和大主教还有公主注意不到,邀请他们的时候龙翼骑士们隐隐形成了某种包围圈的阵型。而在这之后不论是扎营还是行进,亨利等人都被与女王三人一并安排在了队列的中心。
美其名曰女王的恩人也要放在安全的范围护卫,实际上这护卫的队伍却也成为了防止他们逃离的牢笼。
敏锐的洛安少女注意到了这一切,亨利更是不必提。而咖莱瓦,他一如既往地呆头呆脑,对于这一切都意识不到,仍旧只在意自己是否在上位者面前表现得足够得体。
“与我朋友保持亲近,但与我的敌人更加亲近。”贤者在接过那一袋金币的时候用拉曼古语说出了这句军事名言,而从麦尼斯多挑了挑眉毛的模样看来他显然确实知道这句话。
拉曼语当中的亲近这个单词不仅是社交关系上的,也可以作为现实距离上的靠近理解。
贤者隐晦地嘲讽了一下龙翼大团长把他们限制在身边是当成了敌人他就在之前才说过哪一边都不站,但显然麦尼斯多并不真正买账。
留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由自己手下的骑士团团包围,在这种紧要关头他要这样才放心。
身不由己是确实,但所幸他们也没有过多为难,一并旅行算得上是相安无事。
“知道吗,这些羽毛是龙的羽毛哦!”兴许是因为年龄差距没有特别大,兴许是因为在骑士们的护卫下安心了起来。小公主罗拉偏过头对着我们的洛安少女用炫耀性质的语调这样说着:“不是亚龙,是真正的龙的羽毛哦!”
“这些羽毛是有魔法的,能让盔甲减轻一半,冲锋速度更快!”
“龙有长羽毛的吗?”米拉显得有些好奇,但这个话题显然超出了小公主能够解答的范围。她皱起了眉开始绞劲脑汁地思考,而这时反倒是旁边的罗曼大主教接上了话:“有的哦,根据塞克西尤图阁下的记载,龙是温血生物,北地的龙会覆盖着柔软洁白的羽毛。”
“一般人印象当中全身龙鳞仿佛蜥蜴一样的概念,大多数是来自于龙蜥和各种亚龙。真正的龙看起来的感觉要更像哺乳动物。”
“明明有着庞大的身体,却可以轻松飞上天空。”
“很厉害吧。”大主教对着我们的洛安少女这样说着,同时却又在打量着贤者:“这些羽毛都有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但却始终像是新的一样,并且在阳光下还会闪闪发光。”
“龙真是一种有魔力的生物啊。”
“200多年?但我在翠湖镇的那边听说的话,龙翼骑士团的成立也就是50多年而已啊?”米拉显得有些困惑,而这会儿开腔回答这个问题的则是载着小公主罗拉的那名女性骑士。
她是个典型的苏奥米尔人,身高在180以上。相较起娇小的女王更像是苏奥米尔人种,不过苏奥米尔的王室本就有混血血统,所以这倒是难免的总之这位穿着与男性骑士几乎没什么两样的女骑士用清冷有些僵硬的拉曼语说道:“那是指龙死掉的时间。”
她的语法结构有些问题,这句话说得有些没头没尾。米拉正疑惑着,旁边的罗曼大主教适时地开口补充:“是护国神龙。”
“苏奥米尔的白龙鲁密祁,这个词在苏奥米尔语里头是白雪的意思。”
“在本地的传说当中,它是为暴风雪中迷失的旅人指引方向,也会为国君指引方向的贤明之龙。”
“据说苏奥米尔人最初就是追寻着白龙的足印来到了海茵茨沃姆陨星湖,并在此定居的。”罗曼大主教这样说着,而米拉点了点头,显得若有所思。
“在白龙过世以后,洁白的羽翼洒落在了它陨落的地点周围。过去那边是由大剑士们守卫的禁地,地位与我耶缇纳宗的湖畔教会圣地差不多重要,后来大剑士地位开始受到动摇,人手不足守不住禁地了,才有魔法师偷偷跑进去盗取龙的羽毛。”
“他们发现它历经一个多世纪却完全不会腐坏闪亮如新,并且具有很强的空气系魔法能力。”
“是的,之后就到了大剑士被陛下勒令放弃并且离开苏奥米尔的时候。从那以后,接手的就是我们,龙翼骑士团。”女骑士接过了大主教的话接着说道:“我们看守了禁地,封住了出入口,然后收集了外面羽毛。”
“龙羽制成的白翼是我们骑士团骄傲,虽然禁止进入禁地导致只有这些可以传承,但它们比甲还有剑更重要。”
“损坏的甲和剑可以更换,白翼不可行。”虽然拉曼语的语法和用词都有些毛病,但可以深深地感觉出这位女骑士语气之中隐隐的自豪。
但她们都仍旧没有提及一个关键的问题。
“那么它是怎么死的?”米拉开口问道,体型庞大的龙总是给人一种不可战胜的印象。遭遇过亚龙的她更是了解这一点,而光是这些有两百年历史的羽毛蕴含的魔力就已经能够让龙翼骑士重达28千克的盔甲轻上一半,可以想象这头龙还活着的时候到底得有多强。
“”罗曼大主教答不出来了,其它人也是如此。
“老死的。”
一片寂静之中,只有沉默了许久的我们的贤者先生开口说道。
“龙也是生物,寿命会有尽头。”
“怎么了。”亨利耸了耸肩:“我也看过点书的啊。”
“真的只是这样么”罗曼大主教用她漂亮的眼睛盯着这边,久久没有移开。
“真的,只是,这样。”贤者再度耸了耸肩。
第一百三十七节:火光()
对于大部分里加尔世界社会底层的平民而言,骑兵、骑士以及贵族领主这三个概念,他们时常是分不清的。
碰见骑马又穿着全身板甲的人就下意识地以为这是一位骑士,是常有的印象。即便是在板甲价格相对低廉普及率也更高的东海岸,类似的事情也层出不穷。
佣兵很少会真正穿一整套完整的板甲,这一点我们之前就已经有提及。但这只是从较广的方面而言,一些顶尖的战争佣兵团装备相比国家的骑士团都毫不逊色,在能够负担得起的情况下,他们也确实会尽可能地武装自己。
但穿上全身甲,却也并不代表就能摇身一变成为骑士。
穿着全身甲的佣兵仍旧是佣兵,尽管是高级佣兵,他们却也并不拥有骑士的资格。
与此同理的还有骑兵。在苏奥米尔的一些公爵领以及帕德罗西帝国的常备军制度当中,骑兵与骑士都是并存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些暧昧复杂,但若是知道几个关键的要点,还是可以将两者区分开来的。
首先,骑士是一种头衔。是一种生活方式和遵守的准则。而骑兵,则是一种兵种。
所有的骑士都是骑兵,但并不是所有的骑兵都是骑士。
这个阶级的概念实际上在过去的东海岸是不存在的。
骑士阶级的概念源自于西海岸的骑士之国西瓦利耶——后者并不拥有如帝国一般的常备军制度,因而以强调武勇的英雄主义,由贵族骑士身先士卒。
通过海上贸易和国际交流,在人类共通的对于英雄的渴望之下,这种风气扩散开来反哺到东海岸的社会之中。并且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发展壮大,成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社会阶级。
苏奥米尔和帕德罗西区分两者的方法在于财力与身份——这是古代拉曼帝国时期延伸至今的传承:常备军当中的骑兵部队是由王国或者帝**部提供装备与马匹,而有能力自行担负一套全身板甲以及一匹优秀战马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骑士。
专门定制的板甲自然是各方各面都较量产型的要好上许多。并且考虑到大批量列装的花费,财力不甚充裕的苏奥米尔王国相较帕德罗西帝国,境内大部分的骑兵都只是装备了轻盔、胸甲、小肩甲和部分四肢的半甲轻骑兵。
骑士自然是重骑兵,凡是成为骑士的人多数都拥有财力能够负担得起优秀的战马和一套全身甲。这个天然的筛选条件将骑士资格与上流社会牢牢地捆在了一起——可将骑士直接等同于领主贵族,却也是一种有失妥当的说法。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骑士是一种头衔,而非贵族爵位。虽然绝大多数骑士都是贵族出身,只有少数因为立功而被赐予资格的是平民骑士。但血统与贵族爵位是不同的。
骑士与宗教息息相关,从侍从晋升赋予骑士头衔时他应当从当地宗教人员手中接过象征性的盾牌与剑。并且立誓不违背神明与主君的期待。
骑士头衔与贵族爵位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骑士与骑兵之间的关系。贵族爵位哪怕是最低级的男爵都代表至少有一个男爵领,是一位领主。而相比之下尽管许多骑士都是有钱的贵族出身,游离在外为领主为王室为教会效忠的他们,却通常是没有继承资格的次子或者三子。
受封骑士获得头衔在东西海岸骑士文化流行的国家都是一种类似于男孩子成人礼的东西,在女性地位颇高的苏奥米尔女骑士乃至于女骑士团长也并不稀少。一位男爵乃至于一位公爵也拥有骑士资格,但一般都以他们的贵族阶级作为敬称。将一位公爵称呼为骑士,视对方喜好而定,这可能是一种冒犯却也可能是一种赞扬。
——不论如何,龙翼骑士大团长麦尼斯多贵为王室直属武力之顶点,却仅仅只是一位爵士,原因就在于此。
他出身不算低,是苏奥米尔境内侯爵家的子嗣。但却是第三子,无权继承侯爵的爵位以及领地。
而受封的爵位也仅仅是一位男爵,属于大团长才有的福利。是晋升以后才被赐予的终身爵位,王室对于忠心耿耿的龙翼骑士团的嘉奖。麦尼斯多的封地是一座位于海因茨沃姆附近的庄园,与其说是领土,倒不如说只是个家。他无法像是其它男爵一样通过运营自己的领地来获利,这座庄园以及这个爵士头衔,荣誉性质大于实际意义。
并且不是世袭的。
麦尼斯多的儿子若想要成为大团长,一样只能从最低级的侍从开始干起。也许会获得一些方便,但能否真正子继父业,还得看团员、大主教以及女王陛下是否同意。
队伍持续前进着。
如我们前面所提,骑士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行为守则。
在它发源地西瓦利耶与亚文内拉那边,因为西海岸混乱的政治局势缘故,许多所谓的骑士精神实际上反而没有东海岸纯粹。
与宗教密切相关的骑士守则,在信仰最为虔诚的欧罗拉地区,几乎是被视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规矩存在着。
不论男女,龙翼骑士团的成员一举一动都极为讲究。身处这些人的包围之中你可以轻易地感受出来——若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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