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无法承载所有的人,那么比如说不会疲倦的活化石马之类的还有什么意义呢?顶多,队伍用它们来搭载少量队员到前面侦查一下而已。
旅程是辛劳的,即便马丁身强力壮,不在乎车马之劳,但是照顾那些俘虏,以及反复的侦查什么的还是累人的。
当然,上面绝对不会让这群精英冒险者去长期干小厮的杂物的。当几天之后,队伍驶上石道的时候,队伍规模急速壮大。骑士随从与魔法学徒们纷纷加入到队伍之中,接替那些骑士与法师手中的杂务,而有些骑士随从又有仆役,魔法学徒也是如此。因此居然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所幸他们手头是有无尽水源之瓶那样的魔法物品的。不然每日的饮水问题就是个大麻烦。
“看这石道,还是几百年前的诺玛时代铺设的呢,至今依然发挥作用”走上石道上,柳克丽霞感慨道。
“修建这样的石道是需要财富的,说道财富,这次冒险的受益分配草表出来了吗?”侠义骑士何塞追上来问道。
在坎尼安和翠丝忒等干部离开之后,队伍里就没有了强力的领导人员。于是靠一个委员会来维持运作。柳克丽霞正是委员会成员之一。委员会通过廉价化生产的夸尔的羽符来同远方的翠丝忒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详细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取得丰厚的回报。分给你的你一份,再加上你之前所说的积攒与你家族对于你这个次子的支援,那么足以让你成为一名方旗骑士。”
在这个封建采邑制的时代,骑士是战场的中坚力量之一。不过,骑士和骑士也有分别。马丁在少年时代参加的那次战斗中所遇见的骑士们,长矛上的小旗都是三角形的,即所谓的尖旗骑士。他们是别人的附庸,虽然手下亦有随从,但他们在战场上没有统兵之权,只能听人指挥。
而如果一个人能够在采邑中安排两个骑士,还在家中再豢养一个骑士,那么他就能在他的旗帜下纠集起一只颇具规模的武装力量了。能够做到这点的骑士将不再使用尖旗,而是使用方旗,故而被称之为方旗骑士。如果做到了这一步,那么基本上这个骑士就可以算是贵人了。在某些国家,方旗骑士就等于是男爵了。
能够做到这一步,虽然与何塞之前的积攒不无关系,但是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次冒险的丰厚收益。虽然没有抓到几个家伙勒索赎金,但黑袍布尔可是一条龙啊,洗劫掉他的宝库所取得的受益就已经颇为惊人,再加上缴获的那些魔法武器,卷轴药水之类的物品。最终算下来的分红,在算是穷山恶水的何塞的家乡购置产业不会太难。
而所谓的骑士,那可是这个时代战争中的中坚力量(但不是最强力量,最强力量是施法者,只是他们数量有限,无法构成中坚力量)。对于所谓的“一个最卑贱的农民用重弩就可以远距离杀死一个精锐骑士”这种荒谬的说法,高级骑士们纷纷表示龙息都抗的住,重弩的普及对他们压力不大。而一个标准的骑士有七名下属,包括1名见习骑士,2名侍卫,以及3名杂役。那些随从中,肯定也有手持重弩的,哪个国家的普通农民能拿一具重弩与经过训练的多名弓弩手对射?就算这个农民神奇的射翻了那些弩手,那么他一个人如何面对一名正式骑士,一名见习骑士,以及两名扈从骑兵的冲锋?而要是碰上英列伦群岛的骑士,那么那个农民将更加悲剧。因为那个出产长弓手的国家的骑士习惯在身边带上十几个人长弓手
受过完整的军事训练的骑士,能故以一当十的击败敌军,打起来那些临时领到武器的乌合之众就更容易了。曾经有城镇被包围,当地居民求援信上仅仅要求有一名骑士前来支援。而最终到达的骑士多出了几名,导致该地居民士气大振,一举击垮了敌军。
不过,当读到这些史料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说是几名骑士,但是每名骑士背后至少站着十几名彪形大汉的。只是在史料中,那些下人会被忽略不计(统计敌人数字的时候则是有脚的都算上去)。所以,真相是这个时代的战场的最小作战单位,往往就是以一名骑士为中心,辅以他的随从。因此,骑士是这个时代军事机器中的重要零件。他们除了冲锋陷阵之外,还扮演着基层军官的角色。
故而,组织上对于何塞的事情肯定也会多有照顾,并且出力的。这么一个方旗骑士,将会是在该地区的重要助力。因此,就算有点预算不足,何塞也能如愿以偿的成为方旗骑士。
“怎么样,凭你的武力,树得起威望吗?”鲨鱼跑过来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别到时候被手下的骑士给比下去了。”
“没问题,当时候我只需要把骑士的三大技能一亮,保证能竖起威望。”何塞答道。
所谓的骑士三大技能,无非是展现骑士的勇武的三件事,对于实战来说没有意义,只是从中可以看出骑士的一身神力罢了。那分别是徒手开硬弩,树枝握出水,双腿夹死马。
为了击穿厚重的盔甲,弩被做的越发的强劲,而弩臂也从最初的木制发展到了使用上好的钢材(最终导致最高级的钢材就被命名为弩钢)。而开弩也变得越发困难。对于那些重型弩来说,不可能像长弓一样用双手就能拉开的。远东地区所谓的蹶张弩就必须要使用腰腿之力。而马丁所在的大陆的弩则更为强劲,重弩甚至要利用滑轮远离才能拉得开(相应的,重弩确实威力惊人,只不过弩绝对没有淘汰骑士阶级的能力)。因而,不借助工具,徒手张开硬弩无疑意味着臂力惊人。而其他两项也意味着其他地方的力量超群。例如双腿夹死马那件事。意味着骑士双腿力量强健,能够在马背上自如作战(骑马本身就需要很强的腿部力量,而要作战则意味着需要更强的力量,强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导致了游牧民族的男人往往都是罗圈腿)。
有趣的是,双腿夹死马这个原本用来歌颂骑士勇武的行为,不知怎么的就由此引发出了一个荤笑话。由于人类的某项运动中也有可能包含用双腿来夹这个动作,因此,那个笑话是这样的“某瘦弱的魔法师迎娶了一名骁勇的女武士,蜜月之后,那名魔法师觉得身体不适,是坐也腰疼,站也腰疼。而检查之后的结果表明,他被女武士那双强健的大腿夹得腰椎突出了幸好,那名女武士自制力不错(或者是那名魔法师能力不够强?),不然可能就是白白断送一条人命。毕竟,一个瘦弱的魔法师绝对没有马来的结实”
————————————————————————————————————————————————————————————————————————————————————————————————————————————————————————————————————————————————————————————————————————————————————————————————————————————————————————————啊,我有罪,这次更新不仅字数有限,而且情节不足。
请忍耐一下吧!马上就会开始下一卷了,事实上,我早在去年暑假的时候就构思了下一卷的,没想到拖到了现在。
到那时,会展开新的篇章,黑暗精灵御姐、黑暗精灵loli什么的都会有的,还有工口场面
恩恩,不要担心那些描写会很低俗,我大概要认真研习世界名著来写的,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什么的,据说群魔里有我需要的描写。可惜我没看过那本。
ps:某科学的电磁炮出完了,我也开始看了。炮姐好萌。于是脑海里忽然出现一个主意,要不要让我的小说的女主角也有类似的能力,转换一个闪电类魔法,把硬币抛射出去后来和柳叶飞闲聊,他居然也有类似的主意,不过他的主意是通过闪电类魔法使用高斯步枪
终于进去美服的ddo了,顿时我泪流满面,英文太糟糕了啊!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建立了一个书友群,群号为7392999
为什么收藏再次飙升?居然飙到了430了
第四十六章 萌发()
车队继续前进着。要到达目的地,可是需要走相当长的一段路程的。
一般来说,在这个时代的长途旅行是一件相当累人的事情。骑马长途行进绝对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当初和柳克丽霞以及坎尼安进行的那段旅行之后,马丁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节都被颠散了。而乘坐马车也并非十分舒适,这个时代的道路与马车的悬挂系统都并不完善,导致乘车时要饱受颠簸之苦。
不过话又说回来,由于没有什么急迫的事情,所以队伍不需要很快的行进速度。而考虑到那些被拯救出来的俘虏身体虚弱,队伍也时常停下来整修。再加上大批的仆役来处理杂物。因此总的来说这次旅行对于队员们来说并不是很辛苦。
所以,队员们就有闲情逸致来搞些活动消磨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比如这次小小的舞会。
在一个夜晚,队员们点起来篝火,简单的清扫出了一片空地当作舞池。接着会乐器的人就开始了演奏。
“从前茹斯,有个乡巴佬。”半精灵吟游诗人雷米一面奏着音乐,一面用刻意作出的沙哑声音开了歌曲的头。
“身材魁梧模样好,眼神好像火在烧!”舞蹈中的众人立刻就接着唱了起来,这是一首知名度极高,流传极广的歌曲,很多队员都会唱。只是以马丁的经历,是和歌舞之类的事物无缘的,因此他只是站在一旁,饶有兴致的听着这首节奏感很强的歌曲。
“胆小的人,看见他就想逃。”雷米继续用沙哑的声音唱到。
“可王都的娘儿们见了他就卖弄风骚!”众人继续接到。马丁则开始感觉这首歌大概不会是什么高雅的经典歌曲了。
“他谈论经书,”雷米继续。
“比专业神甫还要声情并茂。”众人也紧随着唱到
“他又是另一种教师,”
“女人们都渴望他的调教!
在没有听到后面的譬如说“难为他天天操了又操,还能金枪不倒”“最拿手的,是把姑娘操得大呼小叫”之前,马丁就已经彻底明白了这是一首什么样的歌曲。
不过,对于那些常常出生入死,整天摸爬滚打的冒险者来说,唱那些高雅的歌曲,搞什么美声唱法什么的,那未免太不正常。事实上,这首歌的格调就很合适绝大多数的冒险者嘛。虽然作为精英冒险者很少有大老粗,但是他们毕竟不是文质彬彬的人。
况且,在这个诺玛衰亡后的时代,很多贵族都也是大老粗。诺玛时代结束后的最伟大的那位君王,就不识字。而绝大多数的贵族更不是优雅高贵的人。他们的形象不是用优美的姿势拿起葡萄酒品尝,而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他们通常的娱乐活动不是去听高雅的歌剧,而是狩猎与战争。他们随身携带的不是手杖,而是长剑。他们不是居住在城市中的豪宅之中,更不会搞什么乡下别墅。绝大多数的贵族是乡下人,居住在他们领地里用巨石搭建起的城堡之中。他们也不会做那些繁琐的礼仪。毕竟他们是乡下人,周围除了家人之外就只有下人。礼仪做给谁看?那些农奴吗?所以说,人们很难将大部分贵族和山贼区分开来。而事实上,有些贵族们就经常干山贼的行径。洗劫商队,将人抓到地牢中,索要赎金他们粗鄙,他们野蛮,他们庸俗。他们本质上不过是一群依靠武力而过上优越生活的恶霸而已。他们是土地贵族,依靠着他们领土上交的租税。在这个时代,说起来贵族,人们脑海中的形象往往是孔武有力。
当然,并非所有的贵族都是这样的,随着文明的复兴,越来越多的贵族搬到了城市之中,特别是在南方。这导致了南方贵族和北方贵族截然不同。在南方贵族中涌现出了很多文质彬彬的,有着苍白面孔,爱戴单片眼镜的人物。而法朗科这个国家,则建立起了强势的中央政府,让地方上的领主们离开采邑,成为国王真正能控制住的官吏。促成了诺玛时代的那种上流社会的再度复兴的机会。而法郎科也确实有着真正的宫廷文化至于诺玛的后裔,海西国。那个因过度衰老而有些萎靡不振的国家,他们的一直未曾改变文明本色,他们那边的贵族洗个澡都要使用十几种沐浴液。而且那里的贵族也一直保留着欣赏戏剧等高雅的娱乐方式。
因此,这些粗鄙低俗的歌词,马丁听起来觉得没有什么不好。而当众人一边“嘿!嘿!嘿!嘿!”的大叫,一边跺脚的时候,马丁也有一种去和他们一起跳起来的冲动。
在众人聚会的地方,是和车队有着相当一段距离的。当有眼尖的人看到柳克丽霞向他们走来的时候,他们草草结束了这首歌,开始准备下一首歌。柳克丽霞毕竟是还没出嫁的少女,当着她唱这样的歌影响不好。而她那圣武士的身份,以及接受海西国文化教育的背景,也都让大家不再合适唱这首歌。
旋律再次响起,让马丁不由得有些吃惊,那是和刚才一模一样的旋律。
但是当歌词唱起来的时候,马丁就释然了。在相同的旋律下,响起了不同的歌词。
“我的心上人,请你不要走。音乐正悠扬,伴着好节奏。我的心上人请你绽笑容,听我轻轻唱翩翩起舞忘忧。”雷米用和刚才既然不同的甜美的嗓音唱到。而众人则换了稍微温和一些的舞步继续舞蹈。
“你可知道这个甜蜜夜晚,我心在澎湃。在这迷人兰色星光下跟你情深似海”
听着这首歌,随着柳克丽霞的走进,马丁真有一种想要拉着柳克丽霞走入舞池的冲动。这一刻他深深的懊悔自己不会跳舞这个事实。
“怎么?你不跳吗?”柳克丽霞走入舞池之后转身向马丁问道。
“我不会”马丁答道。
“那么,我来教你吧!虽然我跳的也不好,只是在学院扫除舞盲的时候才学会的”柳克丽霞大方的说道。
听到柳克丽霞这样说之后,马丁立刻大步迈入了舞池。这是黑夜,大家又都玩得高兴。没有人注意到他那有些僵硬的步伐与因激动而颤抖起来的身体。
靠着过去的那些修炼,马丁到底是让自己在走到柳克丽霞身边时恢复了平静,至少是表面上恢复了平静
很快,一曲终了,雷米又换了一首新歌
“阿拉擦擦呀哔哔拉哔哔,拉吧哩邦biun邦连n邦波,哇吧哩吧吧吧哩吧哩,吧哩哔哩哔哩哔哩苏点点邦波,呀吧丙囔点囔点阿罗,哇拉吧鲁布鲁布鲁布鲁蓝蓝路”伴着极有节奏的旋律,雷米如此唱到。
在这首歌也结束之后,雷米表示对于这首歌的歌词一概不知,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那节奏就学了怎么唱。按照原版的发音唱下来就是那样的。而不仅是雷米,在场的所有冒险者都不知道那歌词是什么,只有一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冒险者说可能是北方偏东地区的民歌。
不过不管如何,这个夜晚已经让马丁永世难忘了
在车队前进一段日子之后,终于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地:萨尔茨堡。
当走进城市之后,马丁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转了一圈,最终又回到了这里。
城市里一切都没有变化,忙忙碌碌的人群,乞讨的乞丐马丁等人之前的浴血奋战,似乎和他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