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男妃[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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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男妃[穿越]-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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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邑在!吾在!百邑不败,天倾不败!”

    一声比过一声的欢呼:“百邑不败!天倾不败!”

    尸体堆积中,众士兵欢腾,相互拥抱,以慰三日来的苦苦死守与煎熬。

    举目远眺,血染黄沙,残阳似血,赵毅风眉头深拧。

    他预感到以况后四十六的野心,不会就这么简单。

    还会再见的,

    这场战争,一时半会停不了。

    青冥在手,却没有渌水。

    玉树,你会等我吗?

第三四章 斗百草·杀鸡()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四章:斗百草·杀鸡

    (上篇)

    天倾百邑城在“破世之战”中没有任何优势,毕竟粮草不足,水源稀缺,在这块荒芜之地中连日抵抗,人疲力竭。而这场战争胜负的关键是如何在所有大军筋疲力尽的时候突然来一支军队扭转乾坤。

    双方交战,非死即伤。赵毅风审时度势从敌军后方劈空而入,险些活捉况后四十六,实现了天倾大军的完美转变。但相对天倭大军七十万大军,百邑城四十万大军还是没有胜算。

    况后四十六怎么会善罢甘休,这场恶战还要继续!

    天倭兵将矮小凶悍,善于作战,尤其善于用战场局势来给自己铺路,黄沙千里,战场畅通无阻,给天倭铁蹄大军造了一个好场地。百邑城和援军战死士兵多四万,伤病更是数不胜数。

    但此战也有他独特的意义,况后四十六是天倾与天倭交界地带——东境这个地方的“不败神话”。而且野心勃勃,带兵四年来征服天倭周边部落,收服游牧民族,抵御他国攻击,大小战役四十六场,从没有吃过败仗。

    他那名字就是他军功的象征,是他的骄傲。他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他连攻天倾边陲三座城池——柯泽城、南塬城、东齐城。一路挥军东下,势如破竹,毫无阻挡,进军神速,用兵诡谲。

    而今攻打百邑城,胜利就在眼前,百邑城差一点就是他况后四十六了,马上就是。然而,却折在了百邑城上。这是他征战四十六次中的第一次失败,是他的耻辱——被人追打,落败撤退。他做不了况后四十七,他只能是况后四十六,也必须是——

    因为,赵毅风不会给他机会做四十七!。

    两人同样有抱负有野心的男人,遇上了。就注定是一场较量!

    一山不容二虎!

    当然,赵毅风是一头沉睡的雄狮,“狮”乃百兽之王。虎与狮较量,后果可知。

    赵毅风于百邑城重创况后四十六,让天倭“不败神话”大将况后四十六遭受了人生的第一次低…潮。此战让天倾手握重兵的诸侯恐慌,也让赵毅风在东境锋芒大绽。

    大军乘胜追击,力挫天倭的消息传至城内,百姓欢腾,全城大庆。

    “恭迎主帅!”

    赵毅风一进营帐就看到了跪地一群的大老粗,心下大惊。

    在所有将士眼中,赵毅风就是那一抹及时雨,救了百邑城,也救了上万将士的性命。

    赵毅风在他们眼中看到了感动,甚至还有感激,可唯独没有尊崇。

    “你们这是作何?”

    “主帅,你及时到来救了百邑重将,属下感激。”莫云携一众士兵响亮答道。

    “起来吧,军营中不需要这些虚礼。”赵毅风睨了一眼莫云。

    莫云挺了挺身子,丝毫不见将才谦和:“毛孩!刚才是替百邑城的将士谢你,你救了百邑城,保护了百邑士兵。我很感激,但别指望我会服你!哼!”

    莫云说的直接,丝毫不转弯。表达了他对赵毅风的态度。

    赵毅风定定盯着莫云,似是要把莫云看穿。

    感受那抹眼神,莫云不耐:“你看什么看,不服就是不服。你看就能让老子服?”

    赵毅风忽的浅浅一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莫副帅多虑。”莫云看他笑笑,以为他就是个绣花枕头,不屑冷哼一声,“毛孩,你比老子年岁小,还要老子叫你主帅。百邑城老子守了这么多年,你一来就要……,哼!”自己辛苦培养的兄弟,怎么可以拱手相让?

    赵毅风一反常态,笑意悠悠,轻轻点头应了应,没有反驳。

    军营众人见赵毅风一直在笑,对先前说他冷傲孤僻的印象大有改观。谁说主帅冷傲的?

    待众人散去,只留下莫云和赵毅风。

    “莫副帅似乎觉得本殿是怕死之辈?”赵毅风眼眸渐渐清寒的盯着莫云。

    “毛头小儿,就凭百邑城一战,就想让老子服你,不可能!”莫云头颅高昂。

    赵毅风脸有笑意:“莫副帅喜欢英豪?”

    莫云直白:“是好汉老子都佩服。怕死胆小的孬/种不配和老子征战。毛孩你,好像还、不、够、格!”

    赵毅风似笑非笑:“莫副帅佩服英豪,本帅的母后是皇后。本帅又与莫副帅的亲外甥是死对头,莫副帅不介意?”

    莫云白了一眼:“只要能让老子佩服,身份什么老子可以不管。都是给陛下打江山,反正老子在这也回不去,京城万丈远,操心那么多累死人!”

    “如果本帅没听错,莫副帅言下之意是只要本帅可以让你信服,身份地位权势不论?不知莫副帅可是这个意思?”

    莫云单刀直入,直接说:“只要能打倒老子。其余好说,不过毛孩你这次侥幸,下次就没有这么幸运!”

    “让老子服你,不可能!”

    赵毅风忽的收敛笑容,傲似利剑,直指九天的霸气:“不服来战!本帅恭候!”

    莫云似是没有料到他口气这么大,红眉毛抖抖跳跳。

    “莫副帅不服本帅可以,但莫副帅的办法是不是太幼稚了?”提前给自己的“迎接”“下马威”,真把他赵毅风当毛孩。

    援军三天后就应该来,传了书信后,硬是拖了一日……

    莫云恍然:“你都知道,你故意……”

    赵毅风只眼不看莫云,细看青冥剑:“你当本帅是三岁小孩?还是你幼稚的以为百邑城非你不可?如果不是本帅及时到来,莫副帅只怕早已是刀下亡魂。莫副帅不好言感谢,还以下犯上。那本帅也不用客气!”青冥剑出,青光荡漾。

    “来人!莫副帅以下犯上,赏军棍三十!”冷声命令,不容置喙。

    进来的小卒看着这一幕:一个是主帅,一个是副帅,摇摆不定,不知该不该动手。

    赵毅风冷眼看着手足不定的小卒,眼中犀利如破冰的长剑。一股冰冻三尺的寒气扑面而来。

    霸气、凛冽;寒气、蚀骨。

    小卒不自觉的抖了抖,伸手向莫云的方向去。

    赵毅风的脸色变化莫云全看在眼中,常年征战的莫云怎会不知他骨子里潜在的威仪霸气。这个少年会是自己在百邑城的对头。自己和他注定有一场关注地位的较量……

    “老夫自己走,不用你们驾!”莫云冷哼一声,出了营帐。

    “副帅,得罪!”小卒抱拳。

    莫云在百邑城独大三十多年,从来只有人家听他的,如今要被人打,这面子里子都过不去。

    “赵毅风,毛头小儿!你以公谋私。老子不服!不服!嗯!!~~”军棍落在皮肉上的声音,在军营中格外清脆。

    “以公谋私?”嘴角一抹勾起的弧度,“本帅是君子,怎么会这些小人行径?”远在天倾的江玉树不由的打了个喷嚏。

    众人不知赵毅风和莫云发生了什么,但赵毅风一来就把莫云罚了。

    无疑是在告诉众人:他赵毅风不可欺,也不好欺!!

    一时之间,军中人心惶惶,对赵毅风的性子摸不清楚方向。但从他们见到赵毅风开始,他就一直在笑,给人一种亲和的感觉。可现在一来就动手,这势头不对啊……

    莫云耿直脾气,众人皆知。都在猜测莫云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来触犯主帅逆鳞。

    百邑城的汉子桀骜难驯,什么规矩都不讲,简直就是兵匪。赵毅风在入住百邑城的当晚算是体会到了——

    骁骑参领西门日天差人给送了二位美女还有二位小倌。美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艳若桃花。小倌白皙文秀,身段纤细,都是一等一的好。

    赵毅风毫不推拒,非常干脆的接受了,百邑城黄沙千里,寸草不生,有这么好的美人小倌怎么可以错过,不要太可惜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赵毅风就看见西门日天表面还算谦和的眼神下藏着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赵毅风冷脸瞧了一眼,不以为意。

    东郭狼觉得自己化为赵清风一脉简直是好运到家了。虽然行军苦了点,但一路可以监视赵毅风,随时向皇上报告动向,也可以添油加醋的给赵清风传信。借着赵清风的口把赵毅风拖下去,到时跟着赵清风一步升天。

    而现在更让他开心的是在这个鸟不安窝的地方出现了美人,水灵灵的美人。男人谁不爱美人?

    东郭狼越看赵毅风越来顺眼,他懂得震慑军心,恩威并施,会打仗……虽然和自己所投靠的主子不同,但能得到赵毅风的“孝敬”——一屋子的美人和小倌。他觉得自己圆满了,心里对赵毅风会做人的好感度攀升。

    当然,这还是不能阻挡他要给赵清风送信,在给皇上的传书中添油加醋的心。

    美人娇柔,小倌身段好。东郭狼对小倌没兴趣,但有美人,这让他每天乐的嘴都合不拢。军营中时不时传出他公鸭嗓般的叫声,叫人听后耳朵疼。

    征战的最大后果就是血流成河,浮尸百万,战后清理是一件浩大的工程。

    连续六天,不眠不休,安抚伤员,劝慰家属,挖坑埋尸,控城布防,零碎的事情叫赵毅风有点吃不消。

    经此,赵毅风铁打的身子也经不住扛——病了!

    众将想看笑话,都来“劝慰”。赵毅风以生病喜静为由把所有人都拦在了帐外。而此时帐中,赵毅风正在屋中细细识记江玉树送来的细作人名……

    三日后,赵毅风身子渐好。当他正准备召集所有的高级参领商讨战后修缮事宜,却突然听人来报——东郭狼死了。

    赵毅风故作诧异:“东郭狼可是朝廷大员,本帅一路不敢怠慢,他怎么死了?”

    小卒支吾:“听说……是过度虚耗……”

    “嗯,知道了。”赵毅风点头示意,好像此事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来人,将东郭大人的死讯上报朝廷。就说是……为战而亡,意外献身!”赵毅风干咳一声,掩了掩神色,算是给东郭狼安排好了身后事。

    两方人马的眼线在自己身边,太不安全了。虚耗而死,还死在美人怀中,东郭狼也算值,要知道小小的刑部从侍郎下属,芝麻大的小官哪有银子找美人。如今还安了个征战名声,也算是祖上积德,隐蔽后人。

    东郭狼死的也真是时候,少了多少麻烦,省的自己动手。

    “自古美人恩,枉断魂啊!”赵毅风手触青冥微叹一口气。

    赵清风你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你的“尾巴”死在美色上吧?

    少了一个,就应该再少一波,细作的事要处理了……

第三五章 斗百草·收猴()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五章:斗百草·收猴

    (下篇)

    “来人,将骁骑参领西门日天,指挥使东方不羽叫来,本帅有话说。”

    当西门日天和东方不羽进来时,就见着赵毅风一身玄黑绣金锦袍,发未束冠,缠系着一条红色的发带,英姿挺拔,气势雄浑。在灰头土脸,戎装在身的士兵中更加的扎眼,让人看一眼就忘不了那种慑人魂灵的霸气。

    赵毅风冷眼扫了周围的士兵,士兵意会退下。

    “西门大人,东方大人,你们来了,本帅一路风尘,你们的“欢迎”方式不错,本帅甚为满意。你们坦诚相待,本帅今日挥退左右与你们谈心。”

    东方不羽受宠若惊:“主帅哪里话?为主帅分忧是分内事。”

    赵毅风淡淡一笑,看了东方不羽一眼。分内事?托大了……

    西门日天有点瘦,腰背有点弯,却挺直了脊背,笑的痞里痞气。

    赵毅风冲他有礼一笑:“西门大人辛苦你远走,本帅是小辈。劳烦你们了。”

    西门日天推拒讽刺:“不辛苦,哪有主帅您千里跋涉带兵支援辛苦。末将糙汉子一条,走两步路不在话下。”

    赵毅风不以为意:“西门大人以前好像是千户长吧,现在是骁骑参领,提升速度是不是太快了?险些一步登天呢!”

    西门日天最讨厌有人拿他以前做千户的事说道,一步一步爬上来的感觉太煎熬。尤其自己刚来军营时痞气十足,为此吃了太多苦。

    其实,现在也没有改多少。

    西门日天早就看赵毅风不顺眼,当即嘲讽回去:“末将再怎么一步升天也比不上主帅有个好爹,出生命好,王孙公子,现在还是百邑城统帅。和主帅相比,末将这都是芝麻大的事。而且以主帅被赏识的程度,天下怕是马上就要易主。”话里火药味噌、噌、噌!

    西门日天痞气十足,粗言不少。早就看赵毅风不顺眼,没有经验,没有军功,除了有个做皇上的爹还有什么。如今还是自己的主帅,他西门日天不能忍……

    赵毅风置若罔闻,丝毫不把西门日天的嘲讽当回事:“是啊,本帅也觉得自己命好。这也该多谢父皇和母后眷顾。本帅年岁尚小,作战次数少,与西门大人辛苦拼杀建功相比,本帅实在无地自容。以后还请东方大人多多指教。本帅一定虚心接受。”

    西门日天被人顺毛后得意满足,腰板一挺:“主帅过谦,末将不敢托大,本事有点。主帅也太过谦虚,以后只要主帅有求,末将还是会相助的。”

    要赵毅风求你,西门日天你想好后果了?

    赵毅风脸色一沉,眼神一冷,冷不防一声:“西门日天,那美人还有小倌是你的主意吧?花了多少银子?还是抢了哪家的姑娘?老实交代!”

    西门日天始料未及:“啊?主帅……主帅,末将冤枉……末将冤枉……,末将不明白您的意思……”

    “冤枉?不明白?”赵毅风故作惊讶,“不知西门大人在哪听了风言风语,给本帅送了美人还有小倌。一般都是送美人,西门大人心思真是细腻,小倌都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和东方大人商讨好了故意来试本帅性子?还是你以为本帅好勾…栏?”

    东方不羽诧异,瞪了一眼赵毅风,显然没有料到赵毅风什么都知道。西门日天昂着头,瞥了一眼赵毅风,懒的解释。

    赵毅风冷眼扫了两人一眼,忽的力拍案几。“你们还不说?西门日天你和东方不羽联合起来给本帅送美人小倌,又散布消息,想给本帅一个骄奢淫逸的名头,甚至要给初来乍到的本帅一个下马威。你们当本帅是三岁孩童,还是你们真的以为皇家没人了。父皇说的“迎接”,你们就是这样迎接的?你们也太过“聪明”。这种恐吓与威胁也太过粗俗!本帅年岁是比你们小,但本帅不是傻子!!”

    西门日天糙汉子性情,还有着一股痞气,赵毅风都说白了,也不想再装。“格老子的,是老子做的,美人是老子从窑…子里抢来的,怎么你还不喜欢?老子辛苦找来的美人小倌主帅不要,弟兄们还渴着呢。”

    东方不羽心里也不服赵毅风,附和嘲讽:“主帅又不是不知道百邑城物资稀缺,能找来美人小倌咱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主帅不会无福消受?还是主帅年纪轻轻身患隐疾不能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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