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赢家人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赢家人生-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反正,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聪明人发现这条财路。这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而在此之前,他当然要尽可能地多赚一点钱,没有把利润分给别人的道理。

    张依敏撇撇嘴,显然对这句话有点不屑。

    “靓仔,多谢你的水。”到了路口,张依敏就跟他道别了。

    钟哲挥了挥手,又喝了一口冰茶,皱了下眉头,毫不留恋地把水扔进旁边的垃圾桶,既然不合口味,他也不愿意勉强自己。

    接着,他就推着拖车往租屋走去,太阳越升越高,气温也随之升高,天气越热,买西瓜的人就越多,而他也就越忙碌。

    这也意味着,他挣的钱越多。

006 庆祝() 
“来,大家先碰一个。”

    钟哲举起盛满啤酒的杯子,围坐在一桌的钟林,阿虎,小楠也都跟着举起杯子,四只杯子碰在一起。

    “这几天,你们都辛苦了。来,多吃点。”他微笑着招呼他们吃菜。

    他的话并非是客套,这几天,他们几个确实是很辛苦。早上九点多就起来摆摊,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收摊。

    一天十二个小时,这样的大热天,就算是躲在太阳伞底下,他又特意买了几部风扇吹着,也是很难忍受的。

    也幸好阿虎和小楠都是在农村长大,从小就要帮家里干活,比较吃苦耐劳,不然的话,肯定坚持不下去。

    他们两兄妹一人看一个摊,让他的收益多了近两倍。他自然也不会吝啬,给他们买零食饮料,晚上有时间,就请他们吃宵夜。

    至于摆摊七天来,一共挣了多少钱。连他自己当初都意料不到。

    除了第一天外,其余六天每天的收入都在一千以上。特别是第三天,因为是周日,收入更是达到三千。负责送瓜的钟哲都累得脚抽筋了。

    可惜,这样好日子也就那么几天,到了第五天的时候,开始出现竞争者了,多了两摊卖瓜的。那天,他的收入登时缩水了四分之一。到了第六天,又多了两家

    今天,他的收入只有六百多块。

    在这七天里,刨去所有开支,他手头上有一万多块。

    虽然有点惋惜,但他心里早有准备,像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生意,想独占是不可能的。能挣这么多,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一开始,他的最高目标是在暑假这两个月里,挣五千块。这已经不少了,毕竟这是在两千年,工人的工资普遍不超过一千。

    结果,只用了七天,就赚到了两个五千块。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低估了重生的优势。对于能够先知先觉的他来说,这里处处是商机,就看他能不能把握住了。

    “以后卖西瓜的利润会越来越少,得想想别的赚钱的路子了。”他心里琢磨开了。

    一天六百不算少,可是以后加入竞争的人会越来越多,收入肯定会再度减少。这活又那么辛苦,不太划算。

    钟林他们见他在沉思,也没有打扰他,三人在那里聊天。

    “心里的他,快归来吧”

    就在钟哲思索的时候,一阵熟悉的歌声传了过来。是陈慧娴的歌,很久没听过了。

    他转头望过去,不远处有一个移动式卡拉ok的摊位,好多人围在那里,一个女孩拿着麦正在唱歌。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张依敏的摊位。

    这种摆在路边的唱歌摊位,当年他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挺新奇。堪称露天ktv,当年一般都称为卡啦ok。唱一首歌两块钱,以当时的物价来说,并不便宜。

    不过,再过几年,就见不到这种摊位了。

    张依敏比他小一岁,刚上完高二。她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给家里帮忙挣钱。像这个卡啦ok的摊位,就一直由她负责。只要天气允许,每天晚上她都会出来摆摊。

    在这方面,她比他强多了,他一直到上了大学后,为了新买手机才第一次出来摆摊挣钱。

    说实话,当年他对她的印象很差。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跟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买东西起了争执,对骂起来。她骂得非常难听,把那个男人气得爆跳如雷,忍不住动手了。

    她那时也就十六七岁,面对高她一头的男人,居然一点也不怕,抄起一张小木凳就拍过去。

    那一刻她表现出来的凶悍,让他永生难忘。

    接着,她几个哥哥赶到,对着那个男人拳打脚踢,差点闹出人命。

    当时,他把这个女孩归为小太妹一类,敬而远之。

    直到几年后,他们成为了朋友,他才知道,原来当时那个中年男人借着买衣服,对她动手动脚,她才会骂得那样难听。这样的话,那个中年男人倒是活该挨揍。

    旁边的阿虎见钟哲一直盯着唱歌的摊位那边看,问他,“哲哥,你认不认识那个穿黄色衣服的那个男的?”

    “黄色衣服?”

    钟哲扫了一眼,只有一个穿黄衣服的,因为隔着不远,又有路灯照着,能看清长相,回忆了一下,没什么印象,摇摇头说,“不认识。”

    阿虎说,“听我妈说,他爸就是市场的老板。而且,他是咱们的老乡,家住在镇上。”

    钟哲有点意外,倒没太在意。

    能承包这么大一个市场,黄衣服的年轻人家里肯定很有能量,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他却没有去结交的想法。

    他们老家那边,到珠三角这边来做生意的非常多,毫不夸张地说,整个镇,起码有七成的年轻人都走了。

    要是到乡下去,更是一个年轻人都看不到,只有老人和孩子。

    而绝大部分人,都是出来做些生意,挣大钱的也有,不值得奇怪。

    也正是因为出来做生意的老乡太多了,想要借着老乡的名义让对方照顾一二,搁十年前还行得通。现在嘛,自然是不可能了。老乡这么多,哪照顾得过来?

    这时,原先唱歌的女孩唱完了,就见那个黄衣服的年轻人拿起麦,前奏刚响起,钟哲就听出这是喜欢你,用普通话说,就是黑凤梨。

    那个年轻人一开口,钟哲就恨不得捂上耳朵,那鬼哭狼嚎的,完全不在调上,简直就是噪音。

    原本围在电视前的几个年轻人显然也受不了这灌耳的魔音,纷纷离开座位,然后向钟哲他们这个宵夜档走来。就坐在他们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钟哲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在其中一个女孩脸上停顿了一下。

    女孩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朝他看了过来。他注视着她的眼睛,露出一个微笑,略一点头。

    女孩略有点惊慌地收回目光。

    阿虎正好看到这一幕,小声问他,“哲哥,你认识?”

    他这时才移开眼睛,摇摇头,说,“不认识。”

    “哦。”阿虎忍不住向那个女孩看去,只看了一眼,心中就狂跳起来,他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007 绑架() 
钟哲十九岁的年轻身体里面,隐藏着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的灵魂。作为一个大龄男青年,看到漂亮女孩,不会像小年轻那样偷偷摸摸躲躲闪闪,生怕对方发现。肯定是大大方方地看。

    要是场合合适,说不定还会上去加个微信。

    当然了,他自认为还是挺正派的,不会去主动勾搭年龄只有自己一半的小女孩。那几个年轻人有两个穿着校服,明显是中学生,就算是高中,也就十七八岁。

    他一时忘了,自己现在才十九岁而已,刚刚高中毕业。跟他们是同龄人。

    他本来没再留意他们,只是不经意间,听到他们提到张依敏的名字,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她的同学。

    过了一会,那个鬼哭狼嚎的歌声终于结束,黄衣服的年轻人也走了过来,径直坐到那个漂亮女孩的旁边。

    钟哲打量了他一眼,二十出头的年纪,年轻的脸上带着飞扬的意气。坐下的时候,把车钥匙往桌上一放,四个圈的车标格外显眼。

    这样无声的炫富,很多时候挺有用,不过也要看对象。反正那个漂亮女孩根本就没往车钥匙瞄上一眼。

    之后,钟哲就没再留意那边,低下头开始吃东西。

    他们吃到差不多的时候,张依敏也收完摊过来了,经过他们这一桌的时候,发现他也在,突然瞪了他一眼。

    他有点摸不着头脑,心想自己似乎没得罪她啊。

    “我上个厕所。”

    他有点内急,跟表弟他们说了一声,起身走了。市场前面这一片灯光太亮了,他实在没勇气在路边解决,去的是公厕。

    公厕在市场的另一侧,要穿过前面这片宽阔的广场,足足走了五分钟才到。

    上完厕所,他走到马路边的树下,摸出烟点着,深深吸了一口。

    他的烟瘾不大,平时几乎不抽,只有熬夜或者连续高强度工作的时候,才会抽几包。最近几天比较辛苦,他烟瘾就犯了。

    他抽烟的事,可不敢让父母知道,怕他们气坏了。他们一直很骄傲,自己的儿子是个不抽烟不喝酒的五好青年。他不想破坏自己在父母心中的形象。

    所以,他只能躲起来抽,连表弟也瞒着。

    这条路的路灯比较少,茂密的树叶将昏暗的灯光遮蔽了,他蹲在阴影下,不仔细看根本就不知道有人。

    烟抽到一半,就有一辆黑色的奥迪停在对面。车门开了,一男一女走了下来。居然是认识的,就是那个黄衣服的年轻人和那个漂亮的女孩。

    他刚才听到他们的称呼,男的叫剑锋,女的叫倩倩。

    “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他有点好奇,刚才吃东西的时候,他听到那个叫倩倩女孩说要去买点东西,男的很积极地要开车送她去。

    “难道,他们早就勾搭上了?”

    他心中刚闪过这样的念头,就听那个倩倩说,“谢谢你送我这一趟。呃——,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不过,以后别在我这里白费心思了,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说完就向穿过马路,向这边跑过来。

    钟哲不厚道地笑了,一个富二代追女人,被发了好人卡,简直是喜闻乐见啊。

    女孩走近了,才发现他蹲在那里,稍微愣了一下,脸色有点不自然,加快脚步越过他身边,进了厕所里面。

    钟哲一根烟快要抽完了,见对面那个叫剑锋的年轻人还焦躁地在那里等着,显然并不死心。

    他恶趣味发作,又掏出一根烟,用快抽完的烟头点着,等着看戏。

    那个剑锋接了个电话,刚说了两句,就跟电话里的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突然情绪失控,把手机给砸了。

    就隔着一条马路,钟哲听得清清楚楚,无非就是跟家里人闹矛盾了,见他最后把手机砸了,倒是有点心疼,真是败家子。这年头,一个手机好几千啊,顶普通人半年工资了。

    吱——

    刺耳的摩擦声响起,一辆急速行驶的面包车突然窜了出来,一阵急刹车,就停在那辆黑色的奥迪前面。

    剑锋心情本来就抑郁,这辆面包车从他身边开过,把他吓了一跳,张口就骂,“丢你老x,怎么开车的?”

    面包车门猛地拉开,跳下几个男人,上前就想去扭剑锋的手。

    “干什么?想动手?”

    剑锋见他们气势汹汹的样子,并没被吓到,跟那几个男人扭打起来。

    在路边围观的钟哲却觉得有点不对劲,那几个男人一下车,话都没说就动手了,似乎有点不合常理。

    剑锋毕竟只是一个人,没几下就被反扭着双手控制住了,他一边挣扎,一边怒喊,“放手,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敢动我”说到“我”字时,脖子像是被人掐住,下面的话再也说不出来。

    钟哲已经准备去喊人了,就看到另一个一直没动手的人用一个东西顶着剑锋的脑袋,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

    “枪?”

    橘黄的路灯有些昏暗,即使隔着几米远,钟哲还是隐约看出,那个人手里拿着的,分明是一把手枪。

    一时间,他只觉得嘴巴发干,浑身寒毛直竖,一动也不敢动。

    这可是个要命的东西。

    “带走。”

    那个拿枪的人一声令下,另外两个人拖着剑锋往面包车上走去。一路上他还在挣扎,又挨了几拳。

    钟哲猫着腰后退几步,借着那棵树的掩挡,躲到了公厕的侧面,这样就不虞被发现了。刚刚躲好,就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心里咯噔一声,想到了刚才进了厕所的女孩倩倩。

    “不会是”

    他探头出去,就见那个叫倩倩的女孩就站在厕所门口。

    一般公厕的入口都在侧端,他躲的这一侧,恰好就是女厕这一端,此时,那女孩就站在他前面一米外。

    她出了门后,走出两步,抬头一看,才发现情况不对劲,停住脚步,愣在那里。她站的地方路灯正好照得到,只要那几个匪徒一回头,就会发现她。

    她也不知是不是吓傻了,就这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008 导火索() 
钟哲深吸了一口气,一个箭步窜了出去,从后面捂住了女孩的嘴巴,想把她拖到后面藏起来。

    “唔——”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她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她疯狂地挣扎起来。

    “我去。”

    钟哲暗骂一声,要是弄出声晌,惊动了那几个匪徒,两人就会陷入危险之中。到时救人不成,反而把自己给搭上,那就日了狗了。

    他顾不得那么多,一只手死捂着她的嘴巴,不让她出声。另一只手硬将她抱起来,拖到墙边隐藏起来。

    这样的举动,更让女孩恐惧起来,挣扎得更厉害了,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钟哲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急中生智,在她耳边恶狠狠地说,“再出声,就掐死你。”

    这句话,效果立竿见影,她身体僵住,不敢再挣扎。

    终于老实了,钟哲抹了一把汗,往外面瞧了一眼,见那些匪徒并没有留意这边的动静,才松了一口气。

    那一边,剑锋终于被拉到车上,砰的一下关上车门。

    他盯着车尾,刚把车牌记下,车子就开走了。

    “好险。”

    终于安全了,他一放松,就感觉后背凉嗖嗖的,早就被汗水打湿了。

    突然,他感觉右手手背上一股热流,这才想起怀里还搂着一个人,自己的手还捂着她的嘴巴。

    “还有一个麻烦。”

    刚才事急从权,为了让她安静下来,用话恐吓她,就怕把她给吓出毛病了。

    他轻咳一声,尽量用柔和的语气说,“没事了,我现在就放手,你自己站稳了。”说完,他松开手,马上后退几步。生怕她情绪失控,来追打自己。女人发起疯来,那是相当恐怖的。

    盯了一会,见她站在那里没有反应,也不知道是不是吓傻了。他迟疑了一下,走开了,他得赶紧去报警,怎么说也是老乡,这种忙还要得帮。

    他记得刚才剑锋摔掉的手机,走过马路,很快就在地上找到了,捡起一看,屏幕没烂,就是后盖和电池掉出来了。

    这是一台诺基亚,质量很过硬,他把电池装上后,顺利开机。

    他马上打了110报了警,挂了电话后,打开通话记录,最近通话的那个号码拨了过去,“喂,请问是剑锋的家人吗?”

    电话里,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我是他的父亲,你是哪位?”

    “我刚才看见剑锋被几个人拖上了一辆面包车,很可能是绑架。”他用简短的话说道。

    “你说什么?”

    电话那头的声音又惊又怒,还有东西落地的声音,显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